XX道路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表.pdf
G320 国道进贤至南昌公路(南昌县境内)改建工程项目 I目 录 前 言 .I 第一章 总论 . 1 1.1 评价目的和原则 .1 1.2 编制依据 .1 1.3 主要环境问题、环境影响要素识别 .4 1.4 评价执行标准 .6 1.5 评价重点 .8 1.6 评价因子 .8 1.7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8 1.8 评价时段 .10 1.9 污染控制目标与环境保护目标 .10 1.10 评价方法 .18 1.11 评价技术工作程序 .18 第二章 工程概况 . 20 2.1 工程基本情况 .20 2.2 交通量预测 .24 2.3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6 2.4 建设方案 .26 2.5 建设内容 .36 2.6 工程施工设备及施工方式 .41 2.7 建设进度 .47 2.8 项目占地压覆矿产及道路沿线文物资源情况 .47 第三章 工程分析 . 48 3.1 施工期污染源强分析 .48 3.2 运营期污染物源强分析 .53 3.3 本项目污染源强汇总 .57 第四章 区域环境概况 . 59 4.1 自然环境概况 .59 G320 国道进贤至南昌公路(南昌县境内)改建工程项目 II4.2 社会环境概况 .62 4.3 环境质量现状 .66 第五章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 89 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89 5.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96 5.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122 5.4 景观环境影响分析 .122 5.5 水土流失 .124 5.6 筑路材料运输的环境影响分析 .126 5.7 社会经济影响分析 .127 第六章 公众参与 . 130 6.1 公众参与目的 .130 6.2 公众参与的方式和内容 .130 6.3 第一次公示 .130 6.4 第二阶段公示 .131 6.5 公众调查 .136 6.6 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141 6.7 公众参与的结论 .142 第七章 污染防治措施 . 143 7.1 设计阶段 .143 7.2 生态环保措施 .144 7.3 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45 7.4 空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51 7.5 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53 7.6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54 7.7 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55 7.8 水土流失分区防治措施 .156 7.9 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方案 .158 第八章 事故风险影响评价 . 160 8.1 危险品运输的环境风险分析 .160 G320 国道进贤至南昌公路(南昌县境内)改建工程项目 III8.2 危险品运输事故概率 .160 8.3 环境风险事故的控制和防范措施 .161 8.4 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164 8.5 小结 .173 第九章 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分析 . 174 9.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74 9.2 与南昌市、县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174 9.3 选线合理性分析 .175 9.4 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分析 .177 9.5 施工布置合理性分析 .177 第十章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 179 10.1 环境管理计划 .179 10.2 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建议 .180 10.3 环境监测计划 .183 10.4 环保工程竣工验收 .184 第十一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 187 11.1 环保投资分析 .187 11.2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87 第十二章 结论与建议 . 190 12.1 工程主要结论 .190 12.2 评价总结论 .196 附图 附图 1 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施工平米布置及敏感点示意图 附图 3 道路走向及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监测布点图 附图 4 敏感目标及噪声监测布点图 附图 5 道路横断面图 G320 国道进贤至南昌公路(南昌县境内)改建工程项目 IV附图 6 项目区域水系图 附图 7 南昌县公路图 附图 8 南昌县向塘镇规划图 附图 9 项目所在地水功能区划图 附图 10:项目跨河流取水口示意图 附图 11:项目区土地规划现状图 附图 12:南昌县总体规划图 附件 附件 1、环评委托书 附件 2、关于 G320 国道进贤至南昌公路(南昌县境内)改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江西省公路管理局,赣路综规字 201244 号; 附件 3、省发改委关于本项目同意函,赣发改交通字 201334 号; 附件 4、南昌县环境保护局、南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确认 G320 国道进贤至南昌公路(南昌县境内)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环境标准的函; 附件 5、南昌县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关于本项目文物调查意见的复函; 附件 6、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附件 7、公众参与调查表样例; 附件 8、南昌县关于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文件; 附件 9、环境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 10、项目用地及不占用基本农田证明; 附件 11、省国土厅关于本项目压覆矿产说明; 附件 12、下游取水口证明(南昌县环保局) ; 附件 13、补充监测。 附表 1、审批登记表 G320 国道进贤至南昌公路(南昌县境内)改建工程项目 I前 言 G320 国道进贤至南昌公路改建工程(进贤 +南昌)为江西省 2020 年干线公路网规划 “十纵十横”干线公路网的第三横 G320 国道的组成段,与沪昆高速、福银高速、国道 316 构筑了区域内干线运输网,同时该项目亦是南昌市向东南重要的进出口道路。项目起点位于 G320 国道 K753+229(昌进一期终点) ,终点位于 G320 国道K781+200 与良种场专用道相交处(原 G320 国道 K781+281 桩号) ,项目总长 28km,总投资 86365 万元。其中进贤段长约 11.8km: K753+229K765+000;南昌段长约16.2km: K765+000K781+200。 本项目为 G320 国道进贤至南昌公路改建工程其中的南昌段,工程起点位于 320国道 K765+000 处(南昌县向塘镇梁西村梁家渡大桥终点) ,由东往西沿老路布线,经南昌县向塘镇,工程终点位于 320 国道 K781+200 处(南昌县莲塘镇银三角立交起点) ,路线全长约 16.2 公里(与铁路交叉部分有铁路部门设计施工,长约 108m) ,项目总投资 60836.2723 万元,是进贤县通往南昌市区、南昌县与抚州市的重要经济干线。 随着我市经济高速发展,南昌县境内 320 国道交通量急剧增加,原有道路等级和路面已无法承载现有负荷,亟需对其进行改建,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提升服务水平,以适应南昌市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全方位的对外开放, 更好地响应我市打造核心增长极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市政治、经济、文化在全省的辐射作用。 本项目改建前路面道路等级为公路 -,原路路基宽 12 米,为双向两车道。改建后分两段设计,路面道路等级均为为公路 -, K773+211.35 K781+200 路段选用 40米路基宽度,设计时速 60km; K765+000 K773+211.35 路段选用 24.5 米路基宽度,设计时速 80km。路面类型为沥青砼路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1989 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2002 年)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1998 年)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 2008 年)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建设应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本工程建设的可行性,并报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审批。 为此, 南昌县交通运输局于 2012 年 10 月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主持编制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G320 国道进贤至南昌公路(南昌县境内)改建工程项目 II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一系列前期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结合工程的特点,经调查、监测、类比、收集资料以及数值的模拟计算后,2014 年 2 月完成了 G320 国道进贤至南昌公路(南昌县境内)改建工程项目的编制。 在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南昌市环保局、南昌县环保局、南昌县交通运输局、托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 260 所) 、南昌县国土资源局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帮助和指导,在此一并致谢。 G320 国道进贤至南昌公路(南昌县境内)改建工程项目 1第一章 总论 1.1 评价目的和原则 1.1.1 评价目的 (1)对本工程评价范围内的社会环境、 生态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监测与评价,全面了解沿线的环境质量现状。 ( 2)通过对本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带来的各种环境影响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和预测,评价其影响范围和程度。 ( 3)根据拟建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和建议,并反馈于设计,将工程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达到开发建设和环境保护两者协调发展的目的。 ( 4)结合公众参与,弥补环境影响评价可能出现的疏忽和遗漏,进而使拟建工程的规划、设计和环境管理更趋完善与合理,力求工程的建设及运营在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最优化的统一;为工程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沿线地区的经济发展规划、环保规划提供依据,并给决策者提供协调环境与发展关系的科学依据。 1.2.2 评价原则 ( 1)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法规、法令、标准和规范,做到客观、公正、综合地评价本工程对各种环境因素的影响。 ( 2)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推荐方案进行评价,并充分利用本区域的基础研究成果和现有的监测资料,以提高工作效率,缩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周期。 ( 3)监测点位的布设按照以环境保护目标为主,兼顾均布性的原则。 ( 4)评价中要坚持科学务实的态度、加强污染源强等基础数据的分析计算,提高其结论的准确性,力求使环保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和合理性。 1.2 编制依据 1.2.1 相关环境保护法规与条例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1989 年 12 月 26 日通过并实施) ;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2002 年 10 月 28 日) , 2003 年 9 月 1G320 国道进贤至南昌公路(南昌县境内)改建工程项目 2日起施行;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2000 年 4 月 29 日修订) , 2000 年 9月 1 日起施行;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1996 年 10 月 29 日) , 1997 年 3月 1 日起施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2008 年 2 月 28 日修订) , 2008 年 6 月 1日起施行;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2010 年 10 月 25 日修订) , 2011 年 3 月 1日起施行; (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253 号令) , 1998 年 11 月 29 日实施; (8)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国务院第 257 号令) , 1999 年 1 月 1 日实施; (9)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交通部 5 号令) , 2003 年 6 月 1 日实施; (1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保护部令第 2 号) , 2008 年10 月 1 日; (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环境保护部第 5 号令) , 2009年 3 月 1 日; (12) 关于公路、铁路 (含轻轨 )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家环保总局文件 )环发 200394 号, 2003 年 5 月 27 日; (13) 关于发布 的通知 , 环发 2010年 7 号; (14) 关于加强公路规划和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环发 2007184); (15)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 2000 年 11 月 16 日实施) ; (16)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环发 200628 号) ; (17) 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修订) ,自 2001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18)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部关于加强公路规划和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环发 2007 184 号) ; (19)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3 年修正) ( 2011 年本) , 2013 年 2 月 16日; (20)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 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 201277G320 国道进贤至南昌公路(南昌县境内)改建工程项目 3号; ( 21)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务院发( 2005) 39号文; ( 22)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 201298 号; ( 20) 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