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环评证书号 国环评证甲字第 3213 号 XX工业园 污水处理工程( 1.98万 m3/d)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国轻工业 XX 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目录 -1 目 录 1. 第一章 总 论 . 1-1 1.1 评价任务由来 . 1-1 1.2 评价目的及评价原则 . 1-2 1.3 编制依据 . 1-3 1.4 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 1-6 1.5 采用的评价标准 . 1-7 1.6 外环境关系、污染控制及保护目标 . 1-8 1.7 评价重点、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评价因子 . 1-11 1.8 评价程序 . 1-17 2. 第二章 项目概况 . 2-1 2.1 项目基本情况 . 2-1 2.2 工程建设内容及项目组成 . 2-4 2.3 公辅设施概况 . 2-6 2.4 总图布置及合理性分析 . 2-8 2.5 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 . 2-9 2.6 主要原辅材料、动力供应及主要设备清单 . 2-10 2.7 废水处理系统进、出水水质 . 2-14 2.8 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 . 2-19 2.9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与达标分析 . 2-33 2.10 除臭及污泥处置 . 2-54 2.11 项目二次污染物产排污分析 . 2-58 2.12 清洁生产 . 2-63 2.13 总量控制 . 2-64 3. 第三章 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环境概况 . 3-1 3.1 自然环境概况 . 3-1 3.2 社会环境概况 . 3-7 3.3 都京工业园 概况 . 3-8 4. 第四章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 4-1 4.1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 4-1 4.2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 4-4 4.3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 4-6 4.4 声学环境现状评价 . 4-8 5. 第五章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 5-1 5.1 施工期概况 . 5-1 5.2 施工期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 5-1 5.3 施工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 5-1 5.4 施工期环境空气的影响分析 . 5-2 5.5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 5-4 目录 -2 5.6 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 5-6 6. 第六章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 . 6-1 6.1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 6-1 6.2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 6-5 6.3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 6-7 6.4 声学环境影响评价 . 6-3 6.5 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 6-5 7. 第七章 环境风险评价 . 7-1 7.1 污 水处理厂风险事故分析 . 7-1 7.2 影响分析 . 7-2 7.3 对策措施 . 7-3 7.4 风险结论和建议 . 7-4 8. 第八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 . 8-1 8.1 施工期环保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 8-1 8.2 营运期废水处理措施 . 8-3 8.3 废气处理措施 . 8-3 8.4 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 8-4 8.5 营运期噪声控制措施 . 8-5 8.6 营运期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8-5 8.7 其它措施 . 8-6 8.8 环保措施及其投资估算 . 8-7 9. 第九章 公众参与 . 9-1 9.1 公众参与目的、作用和原则 . 9-1 9.2 公众参与调查的方式及内容 . 9-2 9.3 调查结果 . 9-5 9.4 公众参与结论 . 9-6 10. 第十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 10-1 10.1 效益分析 . 10-1 10.2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 10-3 10.3 结论 . 10-4 11. 第十一章 环境管理及监测制度建议 . 11-1 11.1 环境管理 . 11-1 11.2 环境监测 . 11-5 12. 第十二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12-1 12.1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12-1 12.2 意见及建议 . 12-5 附图附件 1-1 1. 第一章 总 论 1.1 评价任务由来 XX 市都京工业园区位于 XX 市都京工业园区位于高坪区南面,东靠罗家山,西接即将开始建设的 XX 市都京货运港,南临嘉陵江,北靠元宝山,规划区面积 1.39 平方公里。规划定位以丝纺服装产业为主导产业。 都京镇处于 XX 市高坪区南部次中心,由于 一直以来 都京工业区现状无排水设施和污水厂,都京场镇排水为雨污分合流,无污水管道,也无污水处理设施,场镇生活污水未经或经简单处理后直排嘉陵江。若不及时建设片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完善配套污水收集系统,势必会对下游河道造成了污染。因此,为了嘉陵江流域的可持续发展,改善城市水质环境, 建设 XX 工业园污水处理工程十分 必要,而且迫在眉睫。 项目 总投资 4460 万元 ,建 成后 每 年 处理废水 722.7 万 m3( 1.98 万m3/d) , 环境效益明显。 本项目的实施 对于改善 园区 投资环境 、 提高 园区形象、促进 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 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项目投资和建设内容只含厂内工程,不含厂外管道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厂外截污管道、尾水排放管道等正在统一规划实施,届时厂外管道工程另行申报环评)。本次评价仅针对厂内污水处理工程。 同时与之有关的两大时序关系要求如下: 1. 污水处理工程应在厂外截污管道、尾水排放 等管道工程建设完毕后方可运行; 2.园区项目应在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完毕后方可投产运行。 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 253 号令之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受建设单位委托,由 我 公司承接了该项目环评工作,并组建了项目组。接受委托后,项目组立即开展了现场踏勘工作、资料收集工作、初步工程分析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现状监测工作,在对该建设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和各专题研究后,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评价目的及评价原则 1.2.1 评价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一项制度,根本目的是贯彻 “ 保护环境 ” 的基 本国策,认真执行 “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 的环境管理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新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一切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评价目的的是通过对项目选址、建设规模和工艺流程分析,原辅料的平衡分析,确定项目建设和营运对外环境存在的影响因子及污染物排放量;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工程产污特性,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对项目在环境保护角度是否可行和工程拟采取的各项环保 措施进行经济技术论证;为项目的可靠实施、为主管部门决策和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1.2.2 评价原则 本项 目是在 XX 市都京工业园区 内新 征地实施的项目。根据项目的特点,我们确定的评价工作原则如下: ( 1)类比调查 同类企业 生产情况,分析本新建项目污染源和环保问题。 1-3 ( 2)认真进行本项目工程分析。分析其污染源强,贯彻 “ 清洁生产 ” 、 “ 总量控制 ” 、 “ 达标排放 ” 污染控制方针,核算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项目实施后是否满足当地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在工程分析中,重点进行产污环节的分析,识别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外环境的影响因子。 ( 3)弄清环境质量现状。通过环境现状监测弄清工程所在区域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声学环境现状,并对上述环境要素进行评价。 ( 4)预测建设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考核项目实施后是否满足当地环境质量的要求。 ( 5)对工程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经济技术论证,有针对性的提出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 6)对项目环境经济损益简要分析,论述项目实施后的环境经济效益。 ( 7)通过评价,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是否可行作出明确结论,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1.3 编制依据 1.3.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12.26.施 行 )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3.9.1.施 行 )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00.9.1.施 行 )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6.1.实施 )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3.1.施 行 ) (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5.4.1.施行 ) (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03.1.1.施 行 ) 1-4 (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08.4.1.实施) (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乡 规划法 ( 2008.1.1.实施) ( 10)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3号 ) ( 1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 12)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环发 20014 号) ( 13)国家环保局、建设部“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环发 200156 号) ( 14)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03第 1号) ( 15)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国家发改委等部门 2004年 1 月) ( 16)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技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 号) ( 17) 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办2005152 号) ( 18)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 环发 200628号 ) ( 19) 关于发布实施 和 的通知 ( 国土资发 2006296 号, 2006 年12月 ) ( 2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08.8.1实施) ( 21) 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 分类管理名录 ( 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 2 号, 2008 年 8月 15 日修订 ) ( 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 5 号, 2009 年 1 月 16 日 ) 1-5 ( 23)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 (工信部节 2010 218号 ) ( 2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本)(国家发改委 20119号令) ( 25) XX 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 200717 号) ( 26) XX 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 2002.9.1.实施) ( 26) XX 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2004.1.1.实施) ( 27) XX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实施办法( 2008.1.1.实施 ) 1.3.2 相关 技术规范 、政策 ( 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 HJ2.1-2011) (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 HJ2.2-2008) (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 HJ/T2.3-93) (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 HJ2.4-2009) (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 HJ610-2011) (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19-2011) (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04) ( 8) 重大危险源辨识 ( GB18218-2009) 1.3.3 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 1) 立项备案 ; ( 2) XX 市城乡 规划局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南规地2012167 号) ; ( 3) 环评的执行标准的函 ; 1-6 ( 4) 环境现状监测资料 ; ( 5)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 ; ( 6)公众参与调查表; ( 7) XX 省环保厅 关于 的审查意见; ( 8) 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及相关资料 。 1.4 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1.4.1 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处理污水 1.98 万 m3/d 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不属于国家发改委第 9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修订版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导向 。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4.2 项目与规划的符合性和选址合理性论证 1.4.2.1 本项目与 高坪区 城市排水专项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高坪区 城市 排水 专项 规划,高坪片区的污水分个区排放,分别为:第分区(上游片区):小龙 龙门片区;第分区(中片区):高坪中心 城区片区;第 III 分区(下游片区):都京坝片区(本项目服务片区); 第分区(小龙 龙门片区)排入小龙污水厂,最终排入嘉陵江;第分区(高坪中心城区) 排入 高坪污水厂,最终排入嘉陵江;第分区(都京坝片区)排入 XX 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 ),最终排入嘉陵江 。 XX 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服务对象为都京工业园和都京场镇,服务面积 5.99 平方公里。 因此, 本 项目建 设与高坪区城市排水专项规划是相符的。 1.4.2.2 本项目厂址选址和尾水排放合理性分析 1-7 ( 1)项目拟建厂址位于 XX工业园 ,污水处理厂规划总 占地 面积约24.6亩 ( 16425m2) , 根据 2012年 12月 XX市城乡 规划局对项目用地的审核,明确该用地性质为污水处理用地,并核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南规地 2012167号)。 因此,项目选址符合用地规划。 厂址位于 嘉陵江北侧 ,距离 嘉陵江 岸边 300m,且厂址与 嘉陵江 高程差约 10 20m,厂界 100m周围内无敏感点 , 周边 交通较为便利。污水厂厂区设计地面标高比 嘉陵江 XX段 五十年一遇洪水位高,大大降低洪涝对厂区造成的环境风险;此外,由于 污水厂在园区内 地势较低,污水均能全部自流到该污水处理厂,无需在厂外建污水提升泵站。 ( 2) 都 京工业园 污水厂建成投运后, 嘉陵江都京 段范围内,排污口数量将明显减少,原分散排污的排污口,均予以取缔,被替代合并整合为一个大的、规范的 都京工业园 污水厂的排污口。 都京工业园 污水厂 排污口 位于本项目南侧 ,排口下游 10km 范围内无集中式饮用水取水口。同时,该污水厂的建设替代整合了其服务范围内的原数量众多的分散排污,实现区域减排的同时,对 嘉陵江 水环境质量、鱼类保护区水生生态均起到了更为积极的环境正效应。 因此, 都京工业园污水厂 选址和尾水排放从环保角度讲是合理的。 1.5 采用的评价标准 1.5.1 环境质量标准 地表水 : 执行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 ( GB3838-2002) 中的 类水域标准 。 地下水: 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14848-93) 中的 类标准 。 环境空气: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 GB3095-2012) 中的二级标准 。 声环境 : 执行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中的 3类 标准。 1-8 1.5.2 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水: 执 行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 A 标准) 。 废气 :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6297-1996) 二级 标准 及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的二级标准 。 噪声: 执行 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间噪声执行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 GB12523-2011)。 标准具体值见表 1-1。 表 1-1 评价所采用的标准及标准限值 序号 名称 采用标准 标准限值 备注 环境质量标准 地表水 GB3838-2002 类 pH: 6 9、 BOD5 4mg/l、 CODCr 20mg/l NH3-N 1.0mg/l、硫化物 0.2mg/l、石油类 0.05mg/l; 嘉陵江 地下水 GB/T14848-93 类 pH: 6.5 8.5、 CODMn3.0mg/l 、氨氮(NH4) 0.2mg/l、 色度 15; 环境空气 GB3095-2012 二级 SO2: 1小时平均 0.50mg/Nm3; NO2: 1小时平均 0.20mg/Nm3; PM2.5: 24小时平均 0.075mg/Nm3; PM10: 24小时平均 0.15mg/Nm3; 声环境 GB3096-2008 3类 昼间 65分贝 、 夜间 55分贝 污染物排放标准 水污染物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 放标准 一级 A标 pH: 6 9、 CODCr 50mg/l 、 NH3-N5mg/l 大气 污染物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3-93)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二级标准。 氨 1.5mg/m3、硫化氢 0.06mg/m3 臭气浓度 20 厂界 浓度 噪声 厂界 GB12348-2008 3类 昼间 65分贝,夜间 55分贝 施 工 期 GB12523-2011 昼间 75分贝,夜间 55分贝 1.6 外环境关系、污染控制及保护目标 1.6.1 厂址外环境关系介绍 本工程位于 XX市都京工业园区内。 厂址周围为在建、待建工业区入驻企业和规划的 工业区代征地。 项目东面 80 米为 XX 易安 新材料有限公司(芳纶 1414 生产项目,在建);项目南面 300 米 为受纳水体嘉陵江; 项目西面 100米为 XX 港; 1-9 项目北面 20 米 300 米分别为 XX 嘉美印染有限公司(印染生产线改造项目,在建) 、 XX 美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 差异长丝项目 ,在建)以及 XX易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纺织项目, 拟 建) ; 都京场镇 位于本项目西北侧 380米 。 外环境关系见附图及表 1-2; 表 1-2 厂区外环境关系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方位 距离 备注 1 XX易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东 80m 芳纶 1414生产项目,在建 2 XX港 西 100m 3 XX嘉美印染有限公司 北 20m 印染生产线改造项目,在建 4 XX易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北 300m 纺织项目, 拟 建 5 XX美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北 300m 差异长丝项目,在建 6 都京场镇 西 北 380m 敏感点,居民集中点 7 嘉陵江 南 300m 受纳水体 1.6.2 排水走向及受纳水体 本项目受纳水体为嘉陵江。本工程实施后, 都京场镇的生活污水与都京工业园产生废水一起 经 本项目 处理达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 A标 后 排入 项目南侧 300米的 嘉陵江。 项目受纳水体嘉陵江评价河段主要水体功能 为工业用水、农业、灌溉、发电、航运和泄洪等。本项目排口下游 8.5km为青居水电站坝址,都京工业园区排口处于青居水电站库区范围内。项目所在都京园区位于嘉陵江左岸, XX城区下游,本园区排口下游临江(由近及远)有文峰镇、永安镇、青居镇、河西乡、溪头乡、李渡镇等,距嘉陵江 XX市出境断面约 70公里(嘉陵江广安段的入市境监测断面 烈面镇断面)。据调查,都京镇取水口位置位于工业园区拟建排口上游约 1000米(小渡口处),由于都京码头规划建设拟取消,都京片区生活供水纳入城区供水消,现取水口拟改为园区工业取水口。 园区排口下游 场镇及取水口情况: 1.距本项目排口最近的文峰镇( 2.5公里)水厂水源为地下水。采水 1-10 点在文峰镇乌木桥村,距嘉陵江距离 300米,该镇在嘉陵江无饮用水源取水口; 2.园区排污口下游永安镇( 3.5公里)、青居镇( 8.5公里)和溪头乡( 15公里)三处集中式饮用水取水口已完成取缔。 综上,都京园区排口嘉陵江评价河段下游 10公里范围已无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取水口。 1.6.3 污染控制目标 控制污染的总体目标:生产必须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和切实可行、可靠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全过程最大限度地减少“三废”排放;采取有效的事故安全防范及 应急处理措施,使本项目的环境风险降低至最小。具体污染控制目标如下: (1) 废水污染控制目标 做好清污分流、分级控制;项目应本着“节约用水、一水多用”的原则,探讨废水循环利用、重复利用的途径,最大限度压缩废水排放量。采取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确保水污染物浓度达到排放要求。 (2) 废气污染控制目标 确保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实施而有明显下降,不影响评价区内人群健康。 (3) 噪声污染控制目标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达到功能要求,不发生扰民现象。 (4) 固废污染控制目标 落实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方案,并确保 不会由固废处置造成二次污染。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回收或综合利用 。 1.6.4 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本项目特点及周围环境情况,我们确定的环境保护目标如下: 1-11 环境空气: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满足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级标准 。 噪声环境:评价区域内的声学环境质量满足 声环境质量 标准( GB3096-2008) 3类标准 ,厂址附近声学敏感点不受影响。 地表水环境:嘉陵江评价河段水质满足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类水域标准 。 地下水环境:厂址周围地下水 水质达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 93) 类标准 。 环境风险:区域 3公里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和人群聚居点。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 1-3。 表 1-3 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保护内容 名称 方位 距离 性质及规模 备注 1 环境空气、噪声 都京场镇 西 北 380m 敏感点,居民集中点 满足 GB3095-2012 二级标准 ; 满 足GB3096-2008 3类标准 ; 2 地表水 嘉陵江 南 300m 工业用水、农业、灌溉、发电、航运和泄洪等; 满足 GB3838-2002类水域; 3 地下水 厂 址 周 边地下水 满足 GB/T14848 93 地下水 类功能区 ; 1.7 评价重点、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评价因子 1.7.1 评价重点 根据项目生产排污特征及项目所在地环境状况,确定评价重点为地表水、污水事故性排放风险影响分析、固体废弃物及噪声,并着重分析项目污染治理措施的可行性。 1.7.2 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评价因子 1.7.2.1 地表水 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处理后尾水达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级 A 标后,排入嘉陵江 。 废水排放总量为 19800m3/d,排放污 1-12 水复杂程度属中等级,嘉陵江评价河段属大河 (多年平均流量为891m3/s) 、水域功能为类水域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HJ/T2.3-93)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与方法,本次工程的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 二 级。 表 1-4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判据 污水排放量( m3/d) 污水水质复杂程度 一级 二级 三级 地面水域规模 地面水水质要求 地面水域规模 地面水水质要求 地面水域规模 地面水水质要求 20000 10000 复杂 大 I III 大 IV、 V 中、 小 I IV 中、 小 V 中等 大 I、 大 III 、 IV 大 V 中、 小 I、 中、 小 III V 简单 大 I III 大 IV、 V 中、 小 I 中、 小 IV 中、 小 V 评价范围: 根据废水排放量和工程所处地面水环境规模大小,本次地表水评价范围为排口上游 0.5km 至排口下游 10km 的嘉陵江,全长10.5km。 评价因子 :根据污水排放特征和地表水环境特征,现状评价因子选择 pH、 CODcr、 BOD5、 SS、 NH3-N、 石油类 、 硫化物 共 7 项,预测 因子选择CODcr、 NH3-N。 1.7.2.2 地下水 本项目建设项目分类为类建设项目。根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 HJ610-2011) ,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应根据建设项目场地(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等涉及的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污水排放量与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等指标确定。各指标确定的判据见表 1-5表 1-9。类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判据见表 1-10。 1-13 表 1-5 建设项目场地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 分级 包气带岩土的渗透性能 强 岩(土)层单层厚度 Mb 1.0m,渗透系数 K 10-7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 中 岩(土)层单层厚度 0.5m Mb 1.0m,渗透系数 K 10-7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岩(土)层单层厚度 Mb 1.0m,渗透系数 10-7 cm/s K 10-4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弱 岩(土)层不满足上述“强”和“中”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