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石油加工行业结构改革分析报告.pptx
,ji,2018-2019年石油加工行业结构改革分析报告,2018 年 9 月 7 日,1 ,Se,1 ,1 ,o,1 ,1 ,n a,1 ,Fe,1 ,1 ,p,1 ,1 ,Ju,1 ,u J,1 ,u,1 ,Se,1 ,大炼化利润有望超预期:改革重拳打出结构性预期差!,石油加工行业深度报告,2018 年 9 月 7 日,季度开始的成品油消费税新政的实施对成品油经销商变票(将化工品增值税发票变为成品油增值税发票)和虚开增值税发票(向需要成品油增值税发票的非法调油商等主体有偿开票,或造,成刑事犯罪)的重拳出击,有望结构性地改变中国成品油过剩的大环境,逐步使得我国成品油供求结构从严重过剩的落后逃税产能大幅侵蚀合法合规产能利润转向落后产能逐步退出,合法合规产能逐步进入供求平衡(甚至紧平衡)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红利收获阶段。这个阶段伴随国内民营优质炼化一体化项目的逐步投产,我们坚定地认为:新建民营炼化一体化项目有望借助供给侧改革获取高额红利。, 民营优质炼化一体化项目端盈利有望超预期:我们参考我们在 2017 年 10 月 11 日的大炼化深度报告改革护航的腾飞式盈利:4 大上市民营石化巨头必逆袭!中的方法,在当前最,新市场情况基于 9 种不同 Brent 油价环境下重新对 3 个炼化一体化项目给出盈利预测。在 7种的油价稳定环境下,浙江石化炼化一体化一期项目净利润区间为:80 - 180 亿,恒力大连炼化一体化项目净利润区间为:80 - 180 亿,恒逸文莱炼化一体化一期项目净利润区间为 30- 60 亿,三个项目合计净利润区间为 190-420 亿;而在两种油价降低情形下,浙江石化炼化一体化一期项目净利润区间为: 50 - 100亿,恒力大连炼化一体化项目净利润区间为: 50 - 100亿,恒逸文莱炼化一体化一期项目净利润区间为 0 - 20 亿,三个项目合计净利润区间为100-220 亿。 当前大炼化项目端盈利测算的 PX 环节利润将结构性让渡给下游 PTA 环节,因此可以通过最后 PTA 环节价差扩大来弥补大炼化项目端 PX 环节利润的下滑。 行业评级与投资策略:随着 2018-2019 年部分炼化一体化项目的建成投产,4 大民营石化巨头将打通“原油-PX-PTA-PET-涤纶长丝-化纤织造”全产业链,实现【从无到有】的业绩腾飞。我们对 2018-2019 年石油加工行业维持“看好”评级。,本期内容提要: 消费税改革重拳出击,倒逼地炼逃税过剩产能退出:当前国内成品油出厂价格频繁出现脱离季节性和脱离油价的上涨,同“成品油过剩加剧,在需求回落的情形下价格必将越来越低”的传统思维形成明显反差。我们认为,这主要是由于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特别是今年 2,证券研究报告,行业研究投资策略石油加工行业,看好,中性,看淡,10%,6p,6ctO,6vN,6c eD,7J,7b,7arM,7rA,7y aM,7n,7l,7gA,7p,7ctO,上次评级:看好,2018.6.21石油加工行业相对沪深 300 表现30%沪深300 石油加工(申万)20%10%0%,风险因素:地缘政治与厄尔尼诺等因素对油价有较大干扰;项目进展放缓造成业绩释放延后的风险;信用风险导致企业资金链紧张;国家税务总局 2018 年 1 号消费税政策执行效果不达预期;国内成品油价格本身会有季节性波动并且成品油调价通常滞后于原油价格的调整导致炼化盈利测算出现一些误差;项目实际运行产生的三费与假设不同所造成的偏差;设备故障等因素造成装置实际开工率偏低导致项目盈利低于预期;项目端盈利测算的 PX 环节利润逐步让渡给下游 PTA 环节。,目 录改革重拳:成品油消费税新政有望加快推动落后地炼产能的退出.1(一)消费税旧规力度小:国家税务总局 2012 年第 47 号文和 2013 年第 50 号文.2(二)消费税新规重拳出击:国家税务总局 2018 年第 1 号文.3民营优质炼化产能将替代落后地炼逃税产能 .9(一)落后地炼逃税产能和民营优质炼化产能的测算 .9(二)加油站的高利润正在向炼厂环节转移.129 种油价+4 种成品油销售方式下的炼化盈利敏感性测算 .14(一)9 种油价环境的选取依据 .14(二)浙江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盈利敏感性测算.16(三)恒力大连炼化一体化项目盈利敏感性测算.17(四)恒逸文莱炼化一体化项目盈利敏感性测算.19(五)浙江石化、恒力大连和恒逸文莱三大炼化一体化项目端的盈利敏感性测算.21大炼化指数最新走势.24行业评级与投资策略.25风险因素.25表 目 录,表格表格表格表格,1234,我国汽油和柴油消费税额历史变化.22015 年 1 月 13 日至今我国成品油消费税额.32018 年 9 月 3 日山东地炼主流报价.7浙江石化、恒力大连和恒逸文莱三大炼化一体化项目的盈利敏感性测算(亿元) .22,图 目 录图 1 2018 年 3-9 月 Brent 原油、国内炼厂 92 号汽油出厂价和加油站 92 号汽油零售最高指导价增量(元/吨) .1图 2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的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4图 3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的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4图 4 原油贸易商-炼厂-成品油批发商-加油站-最终消费者的油票链条图.5图 5 非法调油商买票的方式 1 .6图 6 非法调油商买票的方式 2 .7图 7 中国炼化企业产能竞争格局(%).9图 8 山东地炼开工率(%).10图 9 山东地炼 92 号汽油平均出厂价(元/吨,美金/桶).10图 10 2018 年 3-9 月全国中石化、山东中石化和山东地炼 92 号汽油出厂价的价差(元/吨).10图 11 山东省国有主营炼厂和地方炼厂的竞争格局(%).11,图 12 山东省炼厂按产能分布(%). 11图 13 中国终端加油站竞争格局(%).12图 14 Brent 原油、国内炼厂 92 号汽油出厂价和加油站 92 号汽油零售最高指导价(元/吨,美元/桶) .13图 15 2018 年 3-9 月 Brent 原油、全国中石化 92 号汽油平均出厂价和发改委 92 号汽油零售最高指导价的价格及价差(元/吨).13图 16 过去 1 年内 Brent 油价走势(美金/桶) .14图 17 浙江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的盈利敏感性测算(亿元,美金/桶) .17图 18 恒力大连炼化一体化项目的盈利敏感性测算(亿元,美金/桶) .19图 19 恒逸文莱炼化一体化项目的盈利敏感性测算(亿元,美金/桶) .21图 20 浙江石化、恒力大连和恒逸文莱三大炼化一体化项目的盈利敏感性测算(亿元,美金/桶).23图 21 大炼化指数相对石油加工行业指数和沪深 300 指数的市场表现.24,改革重拳:成品油消费税新政有望加快推动落后地炼产能的退出我们发现,当前国内成品油出厂价格频繁出现脱离季节性和脱离油价的上涨,同“成品油过剩加剧,在需求回落的情形下价格必将越来越低”的传统思维形成明显反差。我们认为,这主要是由于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特别是今年 2 季度开始的成品油消费税新政的实施对成品油经销商变票(将化工品增值税发票变为成品油增值税发票)和虚开增值税发票(向需要成品油增值税发票的非法调油商等主体有偿开票,或造成刑事犯罪)的重拳出击,有望结构性地改变中国成品油过剩的大环境,逐步使得我国成品油供求结构从严重过剩的落后逃税产能大幅侵蚀合法合规产能利润转向落后产能逐步退出,合法合规产能逐步进入供求平衡(甚至紧平衡)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红利收获阶段。这个阶段伴随国内民营优质炼化一体化项目的逐步投产,我们坚定地认为:新建民营炼化一体化项目有望借助供给侧改革获取高额红利。,图 1,2018 年 3-9 月 Brent 原油、国内炼厂 92 号汽油出厂价和加油站 92 号汽油零售最高指导价增量(元/吨)12001150110010501000950900850800,(一)消费税旧规力度小:国家税务总局 2012 年第 47 号文和 2013 年第 50 号文由于石油在我国属于稀缺性资源,并且汽柴油在燃烧过程中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我国自 1994 年以来就在生产环节(即炼厂)对汽油和柴油按量征收消费税,以督促最终消费者(汽车、卡车等)节约用油。至今我国成品油消费税已历经 4次大幅上调,汽油消费税从 0.2 元/升(约 278 元/吨)增至 1.52 元/升(约 2110 元/吨),柴油消费税从 0.1 元/升(约 118 元/吨)增至 1.2 元/升(约 1411 元/吨)。,表格 1,我国汽油和柴油消费税额历史变化,备注1994 年开始征收汽油、柴油消费税2005 年 9 月 1 日开始施行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 2006 年 4 月 1 日起,取消汽油、柴油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调整时间点自 1994 年起自 2005 年 9 月 1 日起自 2006 年 4 月 1 日起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自 2014 年 11 月 29 日起自 2014 年 12 月 13 日起自 2015 年 1 月 13 日起,汽油(元/升)0.20.20.211.121.41.52,柴油(元/升)0.10.10.10.80.941.11.2,汽油(元/吨)2782782781388155519432110,柴油(元/吨)118118118941110512941411,注:汽油密度按照 1388 升/吨,柴油密度按照 1176 升/吨由于成品油消费税是在炼厂环节征收,若炼厂按照成品油的实际生产量缴纳消费税,则成品油出厂价势必较高,在面对下游成品油批发商及终端零售加油站时没有价格上的竞争优势。考虑到成品油的产品属性较难判断(似油非油),因此一直以来部分炼厂(尤其是地方炼厂)通过“变名销售(把成品油当做化工品来卖)”的方式避免缴纳成品油消费税,从而获得更高的盈利。但是,炼厂这种偷税漏税的行为一方面没有尽到诚信缴税的义务,另一方面也破坏了成品油市场的正常运行。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 2012 年第 47 号文和 2013 年第 50 号文严格定义了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以对炼厂的变名销售行为进行针对性堵漏:一、纳税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产加工的在常温常压下呈液态状的产品(长得像油的产品)对外销售按以下规则征收消费税:1、符合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和燃料油这 7 大油种标准的产品,按照相应的规定征收增值税;2、规定 1 以外的符合国家标准或石油化工行业标准,且事先将省级以上(含)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仅对送检样品负责)出具的相关产品质量检验证明报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的产品,不征收消费税;3、规定 1 和 2 以外的产品,视同石脑油征收消费税。二、纳税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产加工产品如以沥青产品(长得像沥青的产品)对外销售按以下规则征收消费税:,1、符合沥青产品的国家标准或石油化工行业标准,且事先将省级以上(含)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仅对送检样品负责)出具的相关产品质量检验证明报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不征收消费税;2、规定 1 以外的产品,视同燃料油征收消费税。,表格 2,2015 年 1 月 13 日至今我国成品油消费税额,成品油消费税 7 大子类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暂缓征收)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溶剂油,密度(升/吨)1388117612461385112610151282,消费税(元/升)1.521.21.21.521.521.21.52,消费税(元/吨)2110141114952105171212181949,消费税旧规力度小:由于消费税完税信息传递不畅通、成品油和其他石油化工产品难以区分、对炼化企业的生产行为缺乏有效监管和省级政府及其税务机关对消费税征收不严格不积极等原因,国家税务总局 2012 年第 47 号文执行多年但是堵漏效果不明显,以地炼为代表的炼厂仍然在变名销售不缴纳消费税。(二)消费税新规重拳出击:国家税务总局 2018 年第 1 号文为进一步解决炼厂少交成品油消费税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 2018 年第 1 号文(成品油消费税新政):自 2018 年 3 月1 日起,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的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通过该模块可开具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电子普通发票,并且必须在发票左上角打印“成品油”字样,目前对加油站开具的卷式增值税普通发票暂无此要求。,图 2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的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图 3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的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我们认为自 2018 年 3 月 1 日起执行的消费税新政通过 1、增值税抵扣形成封闭链条;2、利用编码系统在税务端构建库存数据;3、开票时锁定可开发票的商品范围,从而形成对成品油销售体系的有效管控,针对成品油经销商变票(将化工品增值税发票变为成品油增值税发票)和虚开增值税发票(向需要成品油增值税发票的非法调油商等主体有偿开票)进行堵漏,进而产生两方面作用。一方面,成品油和其他非油品分别在两个分开的开票模块里,并且成品油增值税开票系统实行“以进限出”的库存管理,即成品油批发零售商可开具的成品油增值税发票额度不超过其成品油增值税开票系统中的库容(期初库存+新增带票进货量),也就是说如果成品油批发商接受了炼厂开具的化工品增值税发票,那么将无法向下游需要发票的客户开具相应数量的成品油增值税发票,因此成品油批发零售商将不再能将化工票变为成品油票(图 4 上方红色途径被打击),面对需要发票的下游客户时成品油批发商只能倒逼上游炼厂生产环节按照规定开具成品油增值税发票(从图4 上方红色途径转移至图4 中间黄色途径)。因此炼厂要比以前多开成品油增值税发票,从而比以前按月多申报缴纳成品油消费税,之前逃税的地炼的利润将大幅收窄,一些成本高的炼厂甚至可能出现亏损,许多地方炼厂降低了开工负荷或者以检修的名义暂时停车,倒逼落后炼化产能淘汰出局。图 4 原油贸易商-炼厂-成品油批发商-加油站-最终消费者的油票链条图,最终消费者,原油贸易商,炼厂,原油,原油增值税发票,汽柴油,成品油批,发商,成品油增值税发票,汽柴油,成品油增值税发票,成品油批,发商,汽柴油,成品油增值税发票,加油站,汽柴油,成品油增值税发票,成品油批发商,成品油批发商,汽柴油不开票,加油站,汽柴油不开票,最终消费者,汽柴油不开票,成品油批发商,成品油批发商,汽柴油成品油增值税发票,汽柴油 加油站成品油增值税发票,最终消费者,汽柴油成品油增值税发票,变名销售&变票,注:中间黄色部分是炼厂正规销售渠道,下方蓝色部分是炼厂不开票销售的非正规渠道,上方红色部分是消费税新政打击 的非正规渠道,但是,若最终消费者不需要成品油增值税发票,则原油贸易商-炼厂-成品油批发商-加油站-最终消费者的链条上所有主体都无需开票(图 4 下方蓝色途径),我们认为该问题只能通过对加油站终端零售环节的严格稽查监管来解决(比如在加油枪安装税控机),国家税务总局 2018 年第 1 号文消费税新政无法针对性解决此问题。另一方面,下游批发零售流通环节成品油增值税发票的供给受限(批发零售商期初库存+炼厂新开出的成品油增值税发票),汽油增值税发票价格从 2017 年的 500 元/吨左右暴涨至现在的 2000 元/吨左右,柴油增值税发票价格从 2017 年的 300 元/吨左右暴涨至现在的 1000 元/吨左右,非法调油商低价购买若干种化工原料再物理调和出成品油产品、再通过“油票分离”的方式从成品油批发商处或从炼厂处购买成品油增值税发票、最后将油和票一起卖给下游要票客户的传统经营模式由于非法虚开票价大幅上涨从而利润大幅收窄,倒逼非法调油产能也淘汰出局。图 5 非法调油商买票的方式 1,非法调油商,汽柴油,炼厂或化工品贸易商,调和组分化工品增,成品油批发商,加油站,汽柴油成品油增,值税发票,最终消费者,汽柴油成品油增,值税发票,成品油批发商,成品油批发商,汽柴油,不开票,炼厂,汽柴油,成品油增值税发票,加油站,最终消费者,汽柴油,汽柴油,不开票,不开票,值税发票油票分离,注:红色部分是被国家税务总局 2018 年第 1 号文打击的环节,图 6 非法调油商买票的方式 2,非法调油商,汽柴油,化工品贸易商,调和组分,化工品增值税发票,成品油批发商,加油站,汽柴油,成品油增值税发票,最终消费者,汽柴油,成品油增值税发票,成品油批发商,成品油批发商,汽柴油,不开票,炼厂,汽柴油,不开票,油票分离,加油站,汽柴油,不开票,最终消费者,汽柴油,不开票,注:红色部分是被国家税务总局 2018 年第 1 号文打击的环节下面我们根据 2018 年 9 月 3 日山东地炼汽柴油的主流报价测算成品油增值税发票本身的价格区间。1、非法调油商通过“油票分离”向炼厂或成品油批发商违法买票的方式决定了成品油增值税发票价格的最高价:,表格 3,2018 年 9 月 3 日山东地炼主流报价单价(带票价),国五 92 号汽油国五 0 号车用柴油,84007460,1)以国五 92 号汽油为例,炼厂开具汽油增值税发票需同时缴纳增值税和汽油消费税。假设原油采购成本为 3500 元/吨,约为 72 美金/桶,再假设 1 吨原油可生产 1 吨汽油,则炼厂开具汽油增值税发票在抵扣采购原油进项增值税后需缴纳的增值税=(8400-3500)/1.16*0.16=676 元/吨,炼厂需缴纳汽油消费税 1.52 元/升(约 2110 元/吨),合计多交税额=676+2110=2786元/吨,因此汽油增值税发票的最高价约为 2786 元/吨。2)以国五 0 号柴油为例,炼厂开具柴油增值税发票需同时缴纳增值税和柴油消费税。假设原油采购成本为 3500 元/吨,约为72 美金/桶,再假设 1 吨原油可生产 1 吨柴油,则炼厂开具柴油增值税发票在抵扣采购原油进项增值税后需缴纳的增值税=(7460-3500)/1.16*0.16=546 元/吨,炼厂还需缴纳柴油消费税 1.2 元/升(约 1411 元/吨),合计多交税额=546+1411=1957元/吨,因此柴油增值税发票的最高价约为 1957 元/吨。,2、另外,由于成品油增值税开票系统实行“以进限出”的库存管理,部分成品油批发商在 2018 年 3 月内设定库存初始值时,虚增了期初库存(无成品油进项发票抵扣),从而可以虚开成品油增值税发票(虚开增值税发票或造成刑事犯罪,风险较大),但成品油批发商属于流通环节,无需缴纳成品油消费税,因此非法调油商通过“虚开发票”向成品油批发商买票的方式决定了成品油增值税发票价格的最低价:,1)以国五 92 号汽油为例,假设成品油批发商贸易利润为 200 元/吨,成品油批发商向非法调油商虚开 8600(8400+200)元/吨的汽油增值税发票,则需缴纳的增值税=8600/1.16*0.16=1186 元/吨,因此汽油增值税发票的最低价约为 1186 元/吨。,2)以国五 0 号柴油为例,假设成品油批发商贸易利润为 200 元/吨,成品油批发商向非法调油商虚开 7660(7460+200)元/吨的柴油增值税发票,则需缴纳的增值税=7660/1.16*0.16=1056 元/吨,因此柴油增值税发票的最低价约为 1056 元/吨。,因此,在当前成品油批发商期初库存尚有虚增余量的情况下,汽油增值税发票的价格区间约为 1186-2786 元/吨,柴油增值税发票的价格区间约为 1066-1957 元/吨,考虑到虚开增值税有较大风险,当前实际汽油和柴油实际市场票价约为 2000 元/吨和1000 元/吨左右。但是我们需要强调的是,随着成品油批发商期初库存虚增余量逐渐减小,成品油增值税发票的市场价格将逐,渐趋于最高价,非法调油商的利润将进一步收窄甚至可能出现亏损。,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在国家税务总局 2018 年第 1 号文对成品油流通环节开具增值税开票的严格执行和监管的趋势下,不合规的成品油产能(落后炼厂+非法调油商)逐渐淘汰,并被合规的成品油产能(主营炼厂+优质地方炼厂+以恒力大连和浙,江石化为代表的十三五新建的民营炼厂)所替代,最终不合规成品油市场会逐渐消失,多种类型的炼厂和成品油批发零售商会在统一的合规成品油市场环境和价格体系下竞争与生存。,中石化Sinopec,40%,中石油PetroChina,22%,延长化工Yanchang,2%中化集团SinoChem,2%中国化工ChemChina,4%中海油CNOOC,6%,民营优质炼化产能将替代落后地炼逃税产能(一)落后地炼逃税产能和民营优质炼化产能的测算目前我国炼化产业总产能约为 7 亿吨,典型的央企三桶油、其他国企和民营地炼三足鼎立的格局,其中山东约占全国民营地炼产能的 70%以上。图 7 中国炼化企业产能竞争格局(%)地炼企业Teapot,Refinery,24%,自 2018 年 3 月 1 日起执行的消费税新政执行以来,山东地炼整体开工率出现脱离季节性的下滑,并于 2018 年 7-8 月触及近3 年以来的最低点 50%左右,与此同时,山东地炼 92 号汽油平均出厂价出现脱离了季节性的上升,并于 2018 年 7-8 月触及近 3 年以来的最高点 8300 元/吨左右,这同“成品油过剩加剧,在需求回落的情形下价格必将越来越低”的传统思维形成明显反差。我们认为,山东地炼开工率的脱离季节性降低和汽油价格的在原油价格处于震荡格局下持续走高体现了国家税务总局第 1 号文通过对成品油批发商变票和虚开发票的堵漏已经实质性地促使了一些加工经营成本较低的山东优质地炼逐渐转向开成品油增值发票的正规销售途径,成品油的出厂价也逐渐抬升,与山东省内主营炼厂的价差也在缩小,成品油价格体系正在趋同,而另一些加工经营成本较高的山东落后地炼则被逼无奈选择了停工检修,这部分落后产能最终也将退出市场。,图 8 山东地炼开工率(%),图 9 山东地炼 92 号汽油平均出厂价(元/吨,美金/桶),75%70%65%60%55%50%45%40%,80%,Jan,Feb Mar Apr May Jun,Jul,Aug Sep Oct Nov Dec,2016,2017,2018,图 10,2018 年 3-9 月全国中石化、山东中石化和山东地炼 92 号汽油出厂价的价差(元/吨),9080706050,10009008007006005004003002001000,Mar18,Apr18,May18,Jun18,Jul18,Aug18,Sep18,价差=山东中石化92号汽油平均出厂价山东地炼92号汽油平均出厂价价差=全国中石化92号汽油平均出厂价山东中石化92号汽油平均出厂价Brent油价(右),下面我们再进一步细分山东省内的炼油产能。山东是我国的化工大省,其中国有主营和地方炼厂共计 82 个,总产能约 2 亿吨,其中以中石化济南和青岛、中海油青岛、中化弘润等中化集团下属炼厂、中化正和等中国化工下属炼厂为代表的国有主营炼厂共有 14 个,产能合计约 6500 万吨/年,平均产能约为 450 万吨/年,以东明石化、京博石化、汇丰石化和齐成石化为代表的地方炼厂共有 68 个,产能合计约为 1.5 亿吨/年,平均产能约为 250 万吨/年。若将山东省内共 82 个炼厂按照产能200 万吨/年或200 万吨/年来分类,则产能200 万吨/年炼厂共有 47 个,产能合计约 2亿吨,平均产能约为 415 万吨/年,而产能200 万吨/年炼厂共有 35 个,产能合计约 2300 万吨,平均产能约为 65 万吨/年。我们认为,在国家税务总局 2018 年第 1 号文对成品油流通环节开具增值税开票的严格执行和监管的趋势下,山东省内产能200 万吨/年的地方炼厂由于炼化规模小、运营成本高、销售渠道不合规、环保投资能力不足等原因将最先被淘汰,符合此条件的炼厂共有 31 个,合计产能约为 2000 万吨/年,平均产能约为 62 万吨/年。,图 11,图 12,山东省炼厂按产能分布(%),地炼数量占比,71%,山东省国有主营炼厂和地方炼厂的竞争格局(%)国有主营炼厂数量占比,29%,地炼产能占比,83%,国有主营炼厂产能占比,17%,200万吨炼厂数量占比,57%200万吨炼厂数,量占比,43%,200万吨炼厂产能占比,89%,200万吨炼厂产能占比,11%,再考虑到炼厂的成品油收率特征,山东省炼厂平均汽油和柴油收率分别约为 30%和 50%,那么若山东省淘汰上述 2000 万吨/年的产能,则将退出汽油和柴油产能约为 600 万吨/年和 1000 万吨/年,合计约 1600 万吨/年成品油产能。浙江石化 2000 万吨/年炼化一体化一期项目的汽油和柴油收率分别为 19%和 9%,相应的汽油和柴油产能分别约有 380 万吨/年和 170 万吨/年,而恒力大连 2000 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的汽油和柴油收率分别为 23%和 8%,相应的汽油和柴油产能分别约有 460 万吨/年和 160 万吨/年。因此,在十三五期间,浙江石化和恒力大连这两大新增优质民营炼化产能将有 4000 万吨/年,对应新增汽油和柴油产能分别约为 840 万吨/年和 330 万吨/年,合计约 1170 万吨/年汽油和柴油产能,民营优质炼化产能将替代落后地炼逃税产能。,(二)加油站的高利润正在向炼厂环节转移目前,我国约有 10 万座加油站,汽柴油消费量约为 3 亿吨/年,其中两桶油及其他连锁加油站(如中化、中海油及其他外资与国内企业合资的加油站)数量约占约 57%,其销量占约 79%,而民营加油站虽然数量占到 43%,但其销量却仅占 21%,这体现了两桶油及其连锁加油站的单站加油量和盈利水平远高于民营加油站,两桶油在成品油零售终端领域具有绝对优势,加油站盈利环节利润丰厚。,图 13,中国终端加油站竞争格局(%),民营加油站数量占比,43%,两桶油站及其他连锁数量占比,57%,民营加油站销量占比,21%两桶油站及其他连锁销量占比,79%我国发改委规定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与国际油价挂钩),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并且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 10 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调价具有滞后性。我们发现,在当前国内成品油出厂价格频繁出现脱离季节性和脱离油价的上涨的情况下,炼厂成品油出厂价的增幅远高于加油站成品油零售价格的增幅,两者价差在逐渐缩小,加油站的高利润正在向炼厂环节转移,这主要是由于炼厂的合法成品油的供求关系出现结构性优化,以往能够和合法成品油形成恶性竞争的逃税落后成品油产能开始结构性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