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产业减量提质工作意见.docx
生猪产业减量提质工作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生猪产业减量提质工作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生猪产业减量提质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县局成立县农业部门生猪产业减量提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县农业系统生猪产业减量提质工作,成员如下: 二、明确目标任务 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全县生猪产业减量提质的目标任务是:到 2019年,全县生猪出栏量应降至 73 万头以内;规划、整合、提升、建设年出栏 1 万头以上的生态环保标准化养猪场 10个以上。其中, 2019 年完成 5 个,重点扶持 1 个以上年出栏 3 万头以上的生态环保标准化生猪养殖示范场。 2019 年 6 月底前,各乡镇应重新划定本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并颁布实施; 2019年底前,各乡镇禁养区内现有生猪养殖场应完成搬迁、关闭、拆除、清理工作。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一)规范生猪养殖行为 生猪产业减量提质工作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县畜牧办要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 用,指导各乡镇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的通告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划定工作。各乡镇站要在当地乡镇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征求意见,积极做好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工作,进一步规划限养区生猪养殖行为。 (二)强化生猪存栏减量工作 全县生猪存栏减量工作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县畜牧办要牵头各乡镇站紧密结合实际,及时制定符合实际的生猪存栏削减计划或方案,在当地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对各养猪场逐一核定可养存栏数,下达削减责任书,并在养殖场醒目处公布监督牌。超出 可养存栏数的,及时提请当地政府采取强制削减措施。 (三)制定提质增效计划 多方筹集资金,统筹用于生态环保标准化大型猪场建设,今后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标准化猪场项目,将优先考虑己列入建设的生态环保标准化大型猪场。从 2019 年开始,到 2019 年规划、整合、提升、建设年出栏 1 万头以上的生态环保标准化养猪场 10 个。具体为: 2019 年生猪产业减量提质工作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3 页 规划、整合、提升、建设年出栏 1 万头以上的生态环保标准化养猪场5 个, 2019 年建设 3 个, 2019 年再建设 2 个。县局对各项目场分别指定一名局领导和两名畜牧兽医技术干部挂钩指导,指导项目单位 制定提质技术方案,并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方案。指定专业技术骨干加强对已列入出栏 10 万头以上的特大型猪场建设补助项目单位(养宝公司养殖基地)的督促指导,协调该项目单位做好区域内所属养殖场的质量提升工作,落实帮扶措施,督促资金规范使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019 年 7 月底前,要将首批生态环保标准化大型养猪场的选址意见上报市农业局并向社会公示。 (四)加强技术培训 县局将联合有关部门计划于 9 月份、 11 月份各举办 1 期禁养区内养殖场转产、转岗技术培训班,支持生猪养殖户调整养殖结构,发展山地养鸡、养兔、养羊;鼓励专业户和 房前屋后生猪散养户退出生猪养殖,调整产业方向,发展二、三产业。 (五)严把产业政策关 禁养区不得有生猪规模养殖场、不得饲养生猪;禁养区内现有生猪规模养殖场必须在 2019 年底之前完成搬迁、关闭、拆除、清理工作。生猪产业减量提质工作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4 页 对按要求关闭拆除禁养区内养猪场的,按规定落实扶持政策;对拒绝关闭拆除禁养区内养猪场的,通报有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并提请县政府强制关闭拆除,不予补助。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在规定时限内,除可享受自行拆除奖励政策外,不再享受发展性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