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金融发展白皮书.pdf
1四川农村金融发展白皮书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四川农村金融发展白皮书3四川农村金融发展白皮书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序言当前中国农村正在发生两个重大变化。一个重大变化是,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化。农产品的商品化促进了农业生产要素的市场化,其中,农业劳动力在走过了家庭经营、兼业经营阶段后,正在转向专业化、职业化。当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正在快速兴起1。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稳定的家庭经营为基础,通过专业化经营大幅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符合市场规律,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将成为中国农业发展的中流砥柱。农业新型经济主体培育是中央农村工作的一个重点,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对此都有专门阐述,从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再到今年要求加快形成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另一个重大变化是,农村和农业信息化。中国在进行快速工业化的同时同步进入了信息时代,互联网正以其无可比拟的物流和信息流传递的效率优势,迅速地与绝大多数传统产业融合,并持续改造传统产业。“互联网 + 农产品”、“互联网 + 技能培训”等模式的迅速发展,正在有效破解一系列农业、农村难题,展示出了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相比,农村金融服务明显滞后,成为农村改革与发展中的瓶颈。一方面,由多种新型经济主体牵动的新的农业经营资金需求正在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扩大;另一方面,农村金融服务的供给模式没有相适应的转变。究其原因,既有金融市场化和农村资产要素非市场化之间的矛盾,也有金融机构自身难以消除的痼疾。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强调要推动金融资源更多向农村倾斜,发展农村普惠金融,降低融资成本,全面激活农村金融服务链条。其中,普惠金融理念的提出,无疑为现代农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提供了新的重要机遇。值得关注的是,宜信普惠早在 2010 年就根据中国农村发展的现状和需求,探索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模式,为农户发展农业经营提供方便、快捷的信用借款咨询服务。目前,宜信普惠农村业务已经在甘肃、内蒙古、云南、陕西、四川、吉林、黑龙江、宁夏等省市的多个地区建立 76 个网点,业务遍及 8 个省、21 个地级市、75 个区县、19000 多个行政村,覆盖 4200 万人。4四川农村金融发展白皮书1. 据农业部全国家庭农场发展情况统计调查,截至 2012 年底,我国有家庭农场 87.7 万家,平均规模达到 200 亩,平均农场经营总收入为 18.47 万元;此外还有数量庞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累积农户咨询超 60 万人次,为近 6 万名农户解决了超 18 亿元借款咨询及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其中助农扶贫业务已经帮助了近 2 万农村妇女,扶贫助农金额将近 2 亿元。对于满足城乡客户资金需求、实现信用价值的释放和提升、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变革方兴未艾。为了进一步推动农村金融发展,迫切需要较为全面地把握当前农村金融的新情况和新需求,实证分析发展农村金融所面临的机会和挑战。为此,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与宜信普惠成立联合课题组,于 2015 年 4 月到 2016 年 2 月在四川开展较为深入的调查研究。四川作为典型的农业大省、农民大省,无疑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同时也是宜信普惠着力开展金融服务的重点省份。这一研究项目既有对省一级层面相关政府部门的深度访谈,也有对郫县、什邡、安岳、西充、苍溪、荣县、隆昌等七个代表性地区的实地调研,包括与当地金融办、银监会、农委、农业局、多家银行等部门和机构的座谈,以及组织培训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研究生 20 多名,组成问卷调查小组,对 1011 户新型农民和一般农户进行“一对一”问卷访谈。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研究报告可以说是较为客观地呈现了四川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和问题。希望我们的研究成果能够为观察和理解中国农村金融的未来发展提供一个重要窗口,对推动这一领域的变革和发展有所助益。郭晓鸣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副院长5四川农村金融发展白皮书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四川是传统农业大省,当前正处于现代化转型的关键时期。最直接的体现就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大量涌现,在引领农民发展特色产业,实行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经营等方面显示出强劲活力。随着新型经营主体生产集约化、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为较大的经营规模、先进的物质装备,与普通家庭经营的农户相比,需要承担较多的土地流转、农机购置等投入,产生了大量的融资需求。但是,由于贷款政策瓶颈难以突破,相当部分农业经营主体难以获得金融支持,严重制约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针对以上问题,本研究在实证调研的基础上,对四川农村金融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需求形成以下基本判断。从需求方来说,我们认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村金融机构拓展金融业务的主要服务对象。相对于传统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记录和信用记录更为良好,监管成本也更低,是金融机构更为优质的客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有以下特点。一是需求规模较大,而且更注重生产性和长期性融资。调查发现,在现代农业经营较为发达的地区,小额信用贷款已远远不能满足多数经营主体的规模经营需要。另一方面,当前的农业贷款产品大多期限较短,不利于经营主体安排组织生产,比如苗木、果木等农产品生产周期长,一般要在 3-5 年左右才能获得收成。二是资金需求多样化,覆盖各产业及各环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往往经营项目种类繁多,产业链各环节都有资金需求,既有种植业和养殖业等生产环节,也有与农业息息相关的生产加工业、运输流通业和商贸服务业;同时在融资额度、融资期限、融资范围等方面均呈现出异质性。从供给方来说,目前农村金融产品仍较为单一,难以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总体来看,农村金融市场格局并未发生根本改变,除民间借贷外,正规的农村金融市场仍然由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主导,各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大多处于小范围实验和探索阶段。调查发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村金融部门所能提供的金融服务还不太满意,希望进一步增加贷款品种、增加农业贷款额度、合理设定贷款期限、给予优惠利率、摘要6四川农村金融发展白皮书降低贷款门槛、提高办贷速度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和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是现阶段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困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难以得到有效的信用评级,在信息不对称的金融市场背景之下,既可能出现融资主体的“道德风险”,也可能导致金融机构惜贷行为。在信用贷款方面,目前还没有相应的农业风险分担机制和农业信用保险体系的建立,使得金融机构缺乏对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养殖、小型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信贷的积极性。调查同时发现,四川农村互联网金融发展具有较为广阔的空间,但起步较晚、推进较慢,在法律、制度和政策层面存在不同程度的空白或障碍,其发展方向和覆盖范围有待进一步开拓。总体上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出现推动了农村金融需求向规模化、长期化、产业化、多样化转变,扩展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空间,也给金融机构支持农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会。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有机会因地制宜地建立差异化的涉农信贷管理体系,从贷款规模逐步扩大、贷款期限延长等量变到金融模式创新的质变,从而有可能为农村金融市场带来转折性的变化。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建议,以期更好地满足农村金融需求,扩大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供给。首先,要继续深化涉农金融机构改革。既要引导传统涉农金融机构(如农信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完善服务“三农”的机制,也要大力支持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壮大。其次,加强对新兴金融组织发展的引导和支持。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实施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提供登记注册便利条件,简化办事手续和流程;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合作性的村级融资担保基金。以普惠金融为导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赋予其经营金融业务的合法地位,适当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设立相应的准入条件,依法建立适度规范监管办法,加快接入征信系统。丰富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类型,如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开展涉农业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比照支持村镇银行的政策措施,制定扶持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财政支持、税收优惠、财政金融配合奖补等细化政策。第三,探索构建合作互动的农村金融体系。探索建立多个农村金融组织之间的互动合作,发挥金融资源整合优势。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互补优势,鼓励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之间探索建立信贷合作机制。此外,还应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金融需求的动态监测,鼓励创新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以及大力营造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有利条件,从各个方面协调推进,确保农村金融的有序发展。7四川农村金融发展白皮书四川省社会科学院1146671213151517202526262828282929303030313232323333333434343535407987一 四川农村金融发展概述 (一)四川农村金融发展历程及现状(二)四川省农村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二 农村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探索(一)四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二)四川省农村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模式探索(三)四川省农村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验(四)农村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主要问题三 四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需求(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界定(二)农业经营者分类特征(三)金融需求分析(四)农机具购置或租赁需求(五)农户投资理财风险评估(六)农户互联网使用情况四 基本判断(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村金融机构拓展金融业务的主要服务对象(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需求规模较大,更注重生产性和长期性融资(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结构多样化,覆盖各产业及各环节(四)农村金融产品仍较为单一,难以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五)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发展潜力有待开拓(六)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滞后是农村金融发展的短板(七)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是现阶段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困境(八)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给金融机构带来新的机会 五 对策建议(一)继续深化涉农金融机构改革(二)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三)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四)探索构建合作互动的农村金融体系(五)鼓励创新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六)营造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有利条件(七)加强对农村金融需求的动态监测(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附件(一)农户问卷分析表格汇总(二)县级分报告(三)调查手记(四)项目团队1四川农村金融发展白皮书四川地处我国西南部,古代因成都平原发达富庶的农业而被誉为“天府之国”,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长期建设目前正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奋力跨越发展。历史上四川尤其是成都平原农村金融活动异常活跃,改革开放以来,四川依托良好的发展基础、敢为天下先的改革传统与精神,农村金融发展总体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在当前四川农业改革发展的新时期,农村金融需求因受到农业经营方式、经营主体这两大方面的显著变化影响而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传统农村金融机构亟待做出适当的调整与之相适应,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正在快速兴起,为“三农”领域的新需求、新变化做出较为充分的准备。(一)四川农村金融发展历程及现状1. 四川农村金融发展历程农村金融服务一般是指在县及县以下地区提供的包括存款、贷款、汇兑、保险、期货、证券等在内的各种金融服务2。纵观历史,四川农村金融发展经历了1949-1978年的初步构建阶段、1979-1993 年的恢复与发展阶段、1994-2002 年的改革与调整阶段、2003 年至今的深化改革阶段,农村金融机构不断增多,农村金融体系不断完善,同时民间金融的作用日益得到重视并获得了一定的自身发展空间(见表 1-1)。从组织机构看,农村金融体系由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两大类组成,金融机构主要受中国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监管,非金融机构则受地方金融主管部门或工商等部门监管。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即我们熟知的各类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合作性农村金融机构和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 2006 年 12 月 20 日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 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后,按有关规定设立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社 3 类。农村非金融机构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小额信贷组织和典当行等,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互联网金融如火如荼的发展,一些非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服务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被瞩目,成为新型农一 四川农村金融发展概述2. 中国人民银行农村金融服务研究小组,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 2008,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2四川农村金融发展白皮书四川省社会科学院表 1-1. 四川农村金融发展历程资料来源:根据相关公开资料或文献整理得到。(一)1949-1978 年:农村金融体系初步构建阶段1951 年,农村信用社成立,起初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资金需求,后因农村合作化的推进而成为官办的农村金融组织,要发放集体农业贷款。1954 年,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成立,因临时经济发展需要而设立后又被撤销。1955 年 9 月,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成立,因临时经济发展需要而设立后又被撤销。(二)1979-1993 年:农村金融体系恢复和发展阶段1979 年,恢复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建制,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也由财政系统分设出来。1979 年,农村信用社交由农业银行管理。1984 年,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成立。1986 年,四川邮政部门恢复办理储蓄业务。1983-1993 年,农村合作基金会经过萌芽、试验探索、推广等阶段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三)1994-2002 年:农村金融体系改革与调整阶段1995 年 1 月,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成立。1996 年 8 月,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农业银行加快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转变。1997 年 6 月,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行使监管职责。1999 年 11 月,四川省信用合作协会成立,对全省农村信用社行使行业管理职能。1999 年,农村合作基金会因外部压力的全面加剧和内部矛盾的集中爆发最终被全面取缔而走向消亡。1996-1999 年:四川小额信贷经过试验示范进入大规模扩张发展阶段。(四)2003 年至今:农村金融体系深化改革阶段2004 年以来,农业发展银行逐步拓展业务范围,目前已形成了“一体两翼”的业务发展格局。2005 年 6 月 28 日,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正式成立,依据省政府授权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履行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2005 年底,四川广汉被中国人民银行选作民间小额信贷试点之一,引导民间金融的融资活动走向正规。2006年以来,按照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共同开展“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要求,四川省作为试点省份之一启动了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项目试点工作。2007 年 1 月2009 年 1 月,农业银行开始了股份制改造进程,确立了股份制改造总的原则,选择四川等八个省开展面向“三农”金融服务试点,股改方案获国务院通过,最终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 3 月 1 日,中国第一批四家农村新型金融机构挂牌成立,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都在列,从此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拉开了发展序幕。2007 年 12 月 9 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正式挂牌成立。2010 年,宜信普惠根据农村市场的现状和需求,运用创新模式服务三农。宜信普惠农商贷于2014 年在四川省开设网点。2014 年 8 月 1 日,四川省确定了 8 家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联合社开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试点工作。村非金融机构(见图 1-1)。横向比较,四川农村金融发展的显著优势主要表现在:一是改革试点起步较早。改革开放以来,四川省成为国家部署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的重要区域之一,享受了改革成果的同时也为其他区域积累了有益可贵的经验。二是制度创新引导非正规金融发展取得重要积极成果。四川农村合作基金会发展起步早、融资规模大,成为当时全国农村合作基金会发展中最引人注目的对象之一。四川也是中国最早开展小额信贷试验的省份之一,无论从类型还是规模上,其小额信贷活动在我国都处于领先地位。3四川农村金融发展白皮书图 1-1. 四川省农村金融体系组织结构32. 四川农村金融发展现状经过长期努力,四川农村金融发展取得了以下显著成效:“三农”贷款投放水平不断提高。2014 年末,四川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为 12379 亿元,同比增长 15.1%,占各项贷款余额的 35.6%。其中,农村贷款占各项贷款的29%,农村贷款中的农户贷款占各项贷款的 10.1%,分别高于全国同期水平 6.6 和 3.9 个百分点。自 2007 年四川省被确定为全国农业保险试点省份以来,农业保险业务已覆盖全省所有市(州)和 99.7% 的县域农村地区,保险产品涵盖农、林、渔、牧等各方面,其中,中央财政补贴农险品种 11 个,地方特色农险品种 23 个,部分地区还积极开展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等新型保险品种。2013 年全省农业保险共实现保费收入 27.35 亿元,同比上升 17.99%,位列全国第三,为 4431.42 万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 2283.91 亿元,农业保险赔款支出 12.35亿元,受益农户 254.36 万户次。农村金融体系日益完善。全省已初步形成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新型和其他农村金融机构分工协作和协调运转的农村金融体系。一方面,农村金融供给主体不断扩大,如:截至 2014 年 6 月末,全省共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49 家,其中村镇银行 46 家、贷款公司 2 家、农村资金互助社 1 家,覆盖全省 18 个市(州)的 60 多个县(市、区)。另一方面,各农村金融机构通过积极开发特色产品与服务开拓农村金融市场。如:农行四川省分行大力推进“链式”金融产品服务;四川省联社专门为中小企业量身推出了“跨越通”信贷业务系列产品;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实行精准营销,建立国家、省、市级涉农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工、农、中、建、交通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商业性保险公司、邮政储蓄银行等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保险公司等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等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小额信贷组织、农村互联网金融机构、典当行、民间金融等农村金融体系(县及县以下)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合作性农村金融机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传统或新型非金融机构3. 从机构上看,农村金融体系总体分为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主要受中国银监会监管,非金融机构则受地方金融主管部门或工商等部门监管。随着互联网金融如火如荼的发展,一些非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服务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被瞩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