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报告.doc
省级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报告评价机构:广东国XX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目 录一、基本情况- 1 -(一)项目背景。- 1 -(二)评价对象。- 2 -二、绩效分析- 3 -(一)绩效影响分析。- 3 -1.目标设置。- 4 -2.量化指标。- 4 -3.资金管理。- 5 -4.事项管理。- 7 -(二)绩效表现分析。- 8 -1.经济性。- 8 -2.效率性。- 8 -3.效果性。- 9 -4.公平性。- 12 -三、评价结论- 13 -四、主要绩效- 13 -五、存在问题- 17 -六、对策建议- 22 -20XX-20XX年省级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为评价省级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衡量财政支出管理水平,落实预算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50号)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按照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等有关规定,广东省财政厅委托广东国众联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规划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价组”),组织开展了20XX-20XX年省级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有关情况如下:一、基本情况(一)项目背景。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问题历来被高度重视。20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提出25条意见,旨在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式下的民族工作,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对民族工作的指导精神,扶持我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5年制定出台了关于扶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意见(粤办发201511号),要求加大对我省民族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扩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规模,2015-2017年,省每年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000万元,按专项资金管理,用于帮助民族地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求和困难。本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为:一是改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条件,包括修建乡村人畜饮水、电、路、便桥、农村能源等设施,以及改造特困群众的危房;二是培训少数民族群众劳动技能、推广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三是发展具有一定资源优势和地方特色的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手工业和民族特色旅游产业;四是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五是支持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二)评价对象。考虑本专项资金实际实施情况,经省财政厅、省民族宗教委(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评价组三方协商,确定本次评价对象为20XX-20XX年省级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以下简称“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计6,000万元(其中,2015年度、2016年度各3,000万元),评价基准日为2017年3月31日。根据广东省中央和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农20XX110号),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主要通过因素法分配,分配的因素包括少数民族自治县的个数、民族乡的个数以及少数民族散居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数量等。20XX-20XX年我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分配至全省12个地级市的34个县(市、区),详见附件1。二、绩效分析评价组依据既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评定20XX-20XX年省级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绩效为74.2分(详见附件2-1及附件3)。各二级指标评价得分率情况如图1所示。图1 各二级指标评价得分率情况(一)绩效影响分析。1.目标设置。目标设置二级指标基础分为15分,平均得分11.1分,得分率为74.0%,其中目标设置完整性、科学性、可衡量性3个三级指标的得分率分比74.0%、76.0%和72.0%。多数被评价地区基本能够按照专项资金决策意图并联系本地少数民族群众客观实际需要设置了相对明确、合理的目标,多数产出数量目标进行了量化。但是目标设置存在的普遍问题是目标较为笼统,未能做出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安排,普遍缺少产出质量目标,目标细化反映不充分,可衡量性欠缺。如清远连州市瑶安瑶族乡相关材料显示“瑶安乡大营至反背冲公路硬底化建设”项目的绩效目标为“铺设水泥路,方便群众出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民族团结”,此类形式,不能满足目标设置完整性、科学性、可衡量性的要求,也不利于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与评估。2.量化指标。量化指标二级指标基础分为5分,平均得分3.5分,得分率为70.0%,其中预期产出指标和预期效果指标两个三级指标的得分率分比为73.3%和65.0%。与目标设置相比,目标量化指标得分率较低,绝大多数被评价地区基本能够对预期产出做出量化反映,但对于专项资金及具体项目实施预期所达到的效果则普遍缺少量化指标,部分地区仅在基础信息补充表或项目安排表中做了简要的预期效益分析,但也偏笼统模糊。3.资金管理。资金管理二级指标基础分为18分,平均得分为12.2分,得分率67.8%。其4个三级指标资金分配、资金到位、资金支付和支出规范性得分率分别为82.5%、75.0%、55.0%和68.3%。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第一,个别地区对下达至本地的专项资金的统筹集中使用力度不足,在安排项目资金上偏散、偏小,存在“撒芝麻盐”现象,如河源东源县共实施的12个项目中,安排资金10万元以下的有7个,占比约60%。第二,非财政省直管县地区存在资金到位不及时问题。根据广东省中央和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补助市县项目的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拨付至相关市县财政部门,市县财政部门在收到省拨资金1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用款单位”,在实际核查中发现有关市县财政部门对2016年度专项资金下达不及时,具体情况如下:表1 2016年度专项资金下达不及时情况表省财政厅下达资金时间2015年11月30日粤财农2015582号惠州市财政局下达资金至龙门县财政局时间2016年2月25日惠财农201629号河源市财政局下达资金至东源县财政局时间2016年2月18日河财农201628号清远市财政局下达资金至连州市财政局时间2015年12月31日清财农(2015)317号连州市财政局下达资金至连州市民宗局时间2016年6月14日连财农(2016)50号第三,资金支出率偏低。本次现场核查的地区,预算安排总金额为3,514万元,经核查,截至2017年3月31日已支出金额合计2,002万元,支出率为56.96%。各地支出情况详见表2。表2 现场评价地区资金支出情况表序号地区预算安排金额(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万元)支出率(%)2015年2016年合计2015年2016年合计2015年2016年合计1惠州龙门县蓝田瑶族乡1201002200000.00%0.00%0.00%2河源东源县136882241092313280.15%26.14%58.93%3肇庆怀集县下帅壮族瑶族乡6010016060060100.00%0.00%37.50%4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7007001,40044030174162.87%42.98%52.92%5清远连州市瑶安瑶族乡60501106050110100.00%100.00%100.00%6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7007001,40051544495973.58%63.39%68.48%合计1,7761,7383,5141,1848182,00266.67%47.04%56.96%备注:1、资金统计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2、支出率=实际支出金额/预算安排金额*100%。第四,多数地区存在资金拨付不规范、未见县级民宗部门设辅助账专账核算等问题。除未发生支出的龙门县蓝田瑶族乡之外的其他五个地区拨付规范性问题归总如下表3。表3 拨付规范性问题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问题1河源东源县1.资金拨付不规范,如2015年上蓝村安装路灯项目,项目款由乡财政所拨款到上蓝村委会,由村委员会采取银行结算业务委托付款方式拨付到施工单位河源昌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2.漳溪畲族乡2015年资金预算安排60万元,实际支出66万元,超支6万元;3.未见县民宗部门设辅助账专账核算。2肇庆怀集县下帅壮族瑶族乡生态文明村建设工程项目个别资金支出申请表未见县财政局审核意见。3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1.资金拨付不规范,县财政局将2015年专项资金500万元资金实拨至县民宗局,由县民宗局支付240万元,余下资金260万元又汇入县财政局国库中心专户;2.报账制资金请款审批表未见县级财政部门审核意见;3.未见县民宗部门设辅助账专账核算;4.报账发票开具不规范,发票抬头有村委会、经济合作社、民宗局、市政服务中心等,如小三江镇登阳村委会拥希村基础建设工程,同一项目的开票抬头既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又有小三江镇登阳村民委员会。4清远连州市瑶安瑶族乡部分报账制资金请款审批表未见业务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批意见。5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1.资金拨付不规范,县财政局将项目款拨至东平镇财政所,由东平镇财政所跨镇代支项目款;2.未见县民宗部门设辅助账专账核算。4.事项管理。事项管理二级指标基础分为12分,平均得分为8.0分,得分率66.7%,其2个三级指标实施程序和管理情况得分率分别为63.8%和72.5%。经评审发展,专项资金事项管理方面较薄弱。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小而杂的项目因未达到公开招投标的标准而采用邀标或商务谈判方式确定供应商,但却未能保留谈判过程佐证材料;部分工程项目未能善用工程监理;部分地区提交的项目验收报告不规范,或没有相关部门的签章,或没有验收结论,或没有验收时间;多数地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搜集整理项目实施过程文件资料。本专项资金虽建立有相关管理办法,省民宗委也于2016年通过印发加强资金管理的通知、进行专项审计等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但总体而言,各级相关部门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以及资金使用单位的自查工作仍然不足。(二)绩效表现分析。1.经济性。经济性二级指标基础分为5分,平均得分为4.8分,得分率96.0%,东源县漳溪畲族乡2015年资金实际支出超预算安排资金6万元,其他地区预算控制情况较好。2.效率性。效率性二级指标基础分为10分,平均得分为6.9分,得分率69.0%,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项目前期工作对风险分析及风险规避措施安排不足,以至风险发生导致项目工期延长,如怀集县下帅乡生态文明村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约定施工期为仅90天,但因天气原因导致实际竣工拖后长达约9个月。二是一些小而杂的项目缺乏第三方质量监控,部分项目未设工程监理,工程质量难以获得有效保障。3.效果性。效果性二级指标基础分为30分,平均得分为23.5分,得分率78.3%,各三级指标得分率情况如图2所示。图2 效果性各三级指标得分率情况项目资金围绕“用于帮助民族地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求和困难”的立项精神,多用于民生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给我省民族地区带来较明显的社会经济文化效益。一是有效改善了民族地区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各民族地区利用省级专项资金大力加强当地乡村饮水工程、路、电、便桥、农村能源等设施建设,修建改造特困群众危房,支持当地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发展,有效解决了少数民族群众面临的行路难、饮水难、灌溉难等实际困难,受益地区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条件得到较为明显的改善。如清远市连州市瑶安瑶族乡利用2015年度专项资金60万元进行大营至反背冲公路硬底化建设,公路长3.4公里,宽4米。由如下该项目在实施前、实施中和实施后的对比图可知,工程完工投入使用后消除了因原公路失修毁损产生的安全隐患,明显改善了当地交通条件,受益农户约160户2100多村民。更多地区实施项目取得的绩效情况详见表4。 图3 瑶安乡大营至反背冲公路硬底化建设项目前中后对比图二是保护和发展了我省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各民族地区将部分省级专项资金投入到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发展方面,通过兴建、修缮一批少数民族特色建筑、文化广场、文化公园、村文化室、文化礼堂、民族展馆等,从软硬件设施方面丰富了少数民族元素,保护传承了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如图4,东源县双田村特色文化建筑改造项目的实施,在村头矗立一座高4米宽2.5米的文化石碑,刻录村名“双田畲族村”大字及其他民族元素图腾,有效彰显畲族文化。如图5,怀集县下帅乡在生态文明村建设中注重融入民族文化,既为开展全民健身学习活动、培养群众审美意识和运动情趣提供物质基础,又巧借实物载体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弘扬民族文化。图4 东源县双田村特色文化建筑项目效果图图5 怀集县下帅乡生态文明村建设工程局部效果图三是总体而言,专项资金后续人员机构安排、环境、政策制度等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取得了一定的可持续发展效益。但龙门县蓝田瑶族乡等极个别地区当地土政策对项目实施造成一定制约,后续需改进。另外,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当地特色产业发展、提高少数民族群众劳动技能和创收能力的资金有限,效益一般。4.公平性。公平性二级指标基础分为5分,平均得分为4.4分,得分率88.0%。本次评价共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269份,回收有效问卷265份。从调查结果看,受访群众对专项资金项目的总体满意度较高,满意占91.7%,较满意占6.8%,一般占1.5%。三、评价结论依据现场评价结论,并参考被评价单位自评报告和材料审核分析结果,评价组认为,20XX-20XX年省级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实施,改善了我省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保护和发展了一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助力于新形势下我省民族工作的落实,促进了我省民族团结和谐,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此同时,专项资金实施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待解决。综合衡量,本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得分为74.2分,评价结果等级为“中”(详见附件2-1)。四、主要绩效(一)改善了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我省少数民族群众多处山区、边远地区,自然地理条件、群众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条件比较落后,存在着行路难、饮水难、灌溉难等困难和特殊需求。省级安排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围绕“用于帮助民族地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求和困难”的立项精神,与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新农村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用于修建乡村饮水工程、电、路、便桥、农村能源等设施,改造特困群众危房,改善当地教育、医疗卫生条件等民生项目,受益地区34个县(市、区),其中含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7个民族乡、9个省级重点贫困县和约366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受益总人口约29万人,其中自治县约18.5万人,民族乡约3.7万人,聚居村少数民族人口约7万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少数民族群众面临的实际困难,受益地区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条件得到较为明显的改善,同时也为当地发展农业生产和特色经济、展示少数民族特色文化提供了便利,详见表4。表4 部分地区资金使用绩效表序号县(乡)项目名称主要绩效1惠州龙门县蓝田瑶族乡蓝田乡文体广场二期工程铺设广场砖、绿道、登山道、绿化工程、凉亭、排水沟、石桌、石凳、垃圾桶等工程,可为蓝田圩镇和蓝田村委及周边群众提供文化交流、体育健身、休闲娱乐的公共活动场所,美化、净化了周边环境自来水扩容体质工程解决圩镇和周边村委约6000多人的安全饮水问题,提高群众的饮用水质量2河源东源县上蓝村安装路灯项目安装路灯,解决全村3000多村民夜间出行照明问题,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双田村特色文化建筑改造项目在民族村村头立文化石碑、刻录民族元素图腾,高4米宽2.5米,彰显少数民族文化下蓝村村道改造项目建设村道4.5公里,有效改善全村1500村民出行条件和人居环境半埔村路灯建设项目购置并安装LED太阳能路灯13盏,改善半浦村夜间出行条件花径村维修水渠项目维修三分段学前支渠630米,疏通给排水,有利于本村农田排水及灌溉双田村村道改造项目改造原双田村特困路,形成一条宽3.5米,长3.5公里的村道,改变原交通闭塞困境。东源县漳溪畲族乡教育创强工程配套于东源县漳溪畲族乡教育创强工程建设:1、东源县民族中学新建一幢四层综合楼,建筑总面积为1652平方米;拆除旧学生宿舍1350平方米,新建一幢四层中小学生宿舍,建筑总面积为2575平方米;完善了体育运动场所,美化校园环境;2、上蓝畲族小学新建一栋教学楼,建筑部面积为450平方米;完善学校体育运动场所,美化校园环境。项目改善了东源县学校办学环境,规范了学校管理,提高了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3肇庆怀集县下帅壮族瑶族乡怀集县下帅乡生态文明村建设工程 平整场地、修建书屋、建设广场、安装运动器材等综合工程建设,在银参村、下塘村建设生态文明村,为开展全民健身学习活动、培养群众审美意识和运动情趣、丰富文化生活提供物质基础,有利于改善群众精神面貌,提高身体素质怀集县县道X411傅上线龙门牌坊至东西段改造工程新建道路全长3.497公里,加3米宽人行道,增加绿化、路灯已经完成建设,方便群众出入,效益显著4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村文化室建设补助40个自然村的文化室建设,为提高村民文化素质和农技技术提供软硬件设施永和镇永梅村委会蒙洞村特色村寨建设装修村民房屋外墙23栋,约6000平方米,屋顶建设装修约1200米,直接改善民众居住环境,彰显少数民族建筑特色,统一美化村容村貌。吉田镇少数民族特色镇建设统筹进行吉田一河两岸建筑外立面改造,共计约5万平方米,其中县佛小幼儿园外墙民族特色改造约920平方米,统一、美化、量化了一河两岸风景,凸显自治县少数民族建筑特色和文化特色小三江镇登阳村委会拥希村基础建设工程村公共活动场所、排水沟渠、特色围栏、挡护墙、文化墩等综合工程建设8项,完善村基础设施,保护民族特色元素,丰富群众的文体活动福堂镇坡头村基础建设工程机耕路建设,长450米、宽4米,防洪渠建设,长600米、宽1.5米、深1.2米。防洪、灌溉两用,有助于本村农业生产。5清远连州市瑶安瑶族乡瑶安乡大营至反背冲公路硬底化建设 公路硬底化建设,长3.4公里,宽4米,消除了因原公路失修毁损产生的安全隐患,受益农户约160户2100多村民。 瑶安乡开发区巷道建设工程开发区巷道硬底化、排污渠、河堤边人行道铺设等工程,方便群众出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民族团结6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游溪镇泡沫厂搬迁点房屋建设 统筹村民搬迁安置点房屋建设,受益156户约600多村民,山区瑶族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和条件优化,有助于形成人口聚集优势,彰显过山瑶浓郁特色文化东坪镇茶岭自来水工程建设对腊岭脚村和东莞商会瑶族新村进行加压供水,惠及农户共135户800名群众,解决饮水难问题必背镇必背口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巷道排水排污维修综合建设,保障村基础设施功能完好,美化、净化村容村貌,受益人口39户约147人必背镇“两不具备”安置点建设工程土方工程建设3.9万立方米为后续工程建设奠定基础,可改善120户400多人生产生活质量,形成整齐美观的村庄景观必背镇乡村公路硬底化建设4.25公里公路平整及硬底化建设,惠及人口约1100人,道路改善,方便农副产品运输,有助于村民生产生活东坪镇下寨、大坪迁移点公路改造工程建设2条乡村公路全长3.67公里硬底化建设,改变原路面破烂积水多沙土路,解决村民行路难问题必背镇必背镇迁移点农村环境垃圾清运工程村庄垃圾整治清理和收运,保持村庄整洁卫生,减少环境污染,受益人口约3000人(二)保护和发展了一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为了彰显少数民族特色,丰富和保护少数民族元素,更好地发挥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杠杆作用和示范效应,省民宗委、有关地区民宗部门及人民政府,以我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和发展为抓手,重点在韶关始兴县、乳源瑶族自治县、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等民族地区实施了一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项目,结合民政工程彰显民族特色村寨风采,建成、保护了一批民居建筑风格各异、民族风情多姿多彩、生态文明与自然美景交相辉映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成效较显著。目前我省共有17个由国家民委命名并挂牌的“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其中,2017年3月入选第二批命名并挂牌的有10个,名单如下:表5 我省第二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挂牌名单序号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名称1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畲族村2广东省韶关市始兴县深渡水瑶族乡长梅村委会长梅一组3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游溪镇中心洞村委会政研瑶族新村4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金坑村委会红星移民新村5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涡水镇镇大竹湾村委会小横龙村6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三排村委会福彩新村7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古县坪民族新村8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镇三联村委会东西江村9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永和镇永梅村委会蒙洞村10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饶洋镇蓝屋畲族村(三)助力于新形势下我省民族工作的落实,促进了我省民族团结和谐。我省安排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以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方式,以解决基层群众实际困难为导向,将我省民族工作落实到基层,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文化事业发展。通过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特色产业推动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增进了少数民族群众福祉。各民族地区文化室、综合服务站、民族展馆、文化广场、民族公园的建设既有利于尊重民族差异、保持民族特性又为我省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创造了软硬件条件。总体上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实施有助于新形势下我省民族工作的落实,促进了我省民族团结和谐。五、存在问题(一)项目库建设标准不明确,各地项目储备费用紧张,导致项目库建设成效不高、储备不足,项目启动缓慢。各地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普遍成效不高,项目储备不充分,部分地区未能提供有关项目储备的相关材料,部分地区虽然提供了项目计划表等有关材料,但过于粗略,未能明确项目业主或负责单位,未能区分项目的轻重缓急,亦未能明确如何进行动态管理,以至所需建设项目在资金下达后的响应启动速度不快。经了解分析,导致该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一是项目库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省市县各级尚未就如何建设项目库出台相关建库标准或操作指引,无标准可依;二是项目储备费用紧张,目前项目库建设主要经费来源为中央财政每年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提取1.5%、由省民宗委按照因素法分配给有关县(市、区)使用的项目管理费用,省级以下财政部门、民族工作部门不再从中提取管理费。项目管理费用的使用范围为县级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库建设、项目管理与培训、项目公示公告、资金报账管理等方面开支。实际工作中能够用于项目库建设的费用较为紧张,而项目前期启动,即规划、勘查、设计、图审、征拆等几项前期工作费用一般占项目投资额的2%-5%,且我省民族地区一般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前期费用占比更高于一般水平。前期工作经费不足则导致各地区在资金下达后再着手启动项目,时间滞后。(二)资金支出率偏低,资金使用效益尚未充分发挥本次现场评价地区总体资金支出率为56.96%,其中2015年、2016年资金支出率分别为66.67%和47.04%,支出率偏低,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尚未充分发挥,其主要原因有:1、资金多投向基建类项目,启动响应速度缓慢且建设全周期跨时较长,实行财政资金报账制管理,部分地区的省级专项资金与其他财政资金统筹共建项目,因协调沟通或报账资料收集不及时等原因,导致资金拨付存在一定滞后性,如肇庆怀集县下帅壮族瑶族乡县道X411傅上线龙门牌坊至东西段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1,226万元,主要由当地交通部门组织实施,项目于2017年1月6日竣工,但由于当地交通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民宗部门及乡人民政府等单位间沟通及报账材料整理不及时等问题,本地投入的省级专项资金100万元至2017年5月才拨付完成。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等地的部分项目亦存在同样问题。2、部分市级财政部门未按要求及时下达专项资金至下级财政部门或本级民宗部门,资金在地级市财政局滞留时间长达2-3个月,给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度带来阻碍,详细情况见表1所示。如惠州市财政局在资金到位约3个月后才下达至下级财政部门,比广东省中央和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下达时间滞后约2.5个月。3、惠州龙门县蓝田瑶族乡受本市、县及镇级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的影响,未发生支出。当地使用财政资金或集体资金、施工单项合同估算投资5万元以上的镇级及村级基建工程类项目,其项目可研、钻探、设计、图审等前期工作均需通过“中介超市”摇珠产生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实施。经了解, 5万元金额标准设定太低,且“中介超市”入驻的中介机构面向全国,多数中标单位属市外或省外公司,交易成本较高,投资额较低的项目的外地中标单位存在“理性违约”倾向,要么拒绝受理业务,要么中途退出,或缩减工作投入,成果质量得不到保障,客观上影响了工程立项进度和本乡资金使用效率。(三)部分地区安排项目资金偏散、过小,存在“碎片化”和“撒芝麻盐”现象,不利于发挥规模经济效益和示范效应。本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权在县级,东源县、连山县、乳源县等部分县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统筹集中使用力度不足,如东源县共实施的12个项目中,安排资金10万元以下的项目有7个,占比约六成。如连山县将200万元2015年度资金平均分配至全县40个自然村的文化室建设,每个文化室仅5万元。资金“碎片化”“撒芝麻盐”分散安排,难以发挥财政资金示范带动效应和规模经济效益,同时也直接导致单个项目管理成本比例上升,一些小而杂的工程项目单独设立监理不经济,过程监管工作落空,增加了工程质量风险。(四)县级有关部门尚未适应在项目安排和管理上的主导地位,项目管理问题突出。本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方式,项目的立项权下放到县级,各县级有关单位尤其是县民族宗教部门在专项资金项目的安排和管理上的主导地位要求越来越突出。但目前有关部门尚未完全适应新变化,工作效率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县政府及有关单位对资金使用安排不及时,如省财政厅于2015年11月30日即提前下达了2016年本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至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该县民宗局和财政局至2016年9月22日才向县政府做出资金安排的请示,至2016年10月8日县委县政府审定通过,距离资金到位时间滞后10个月。二是县级民宗部门主导地位不突出,其在选择供应商、过程监管、项目验收、专账核算、项目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力度较薄弱。如普遍未见县民宗部门设置辅助账进行专账核算,个别地方仅做流水式记录,未能实现以账管项目。多数项目的业主单位为乡镇政府,部分地区的项目甚至由村委会组织实施。村级业主单位对项目的组织和管理水平有限,易产生诸如谈判力不足、核算不专业、验收组织不规范等管理问题。如瑶安瑶族乡、连山县等部分地区提交的项目验收报告不规范,或没有相关部门的签章,或没有验收结论,或没有验收时间。(五)公示程序未严格履行,不便于群众监督。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经审批后,部分地区未能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在项目实施地所在的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如东源县、怀集县、连山县等地均存在此问题,群众监督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六、对策建议(一)加强项目库制度建设,明确建库标准,落实项目储备费用,充实些项目储备,提高项目启动速度。针对项目库管理制度不健全,无标准可依的问题,建议省民宗委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制度建设,制定项目库建设指导意见。各县(市、区)根据指导意见并结合本地财政资金项目管理程序制定项目库管理细则,明确项目库管理原则、牵头部门及其职责、项目入库范围、入库程序、申报要求等,并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对入库项目实行分级管理,适时进行调整更新,实现动态管理。针对项目储备费用紧张的问题,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农20178号)关于项目管理费的最新规定,“各省可根据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需要,从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按最高不超过1%的比例据实列支项目管理费,并由县级安排使用,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据此,建议省、市有关部门加强调研,统筹配套,在省、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据实列支一定比例的项目管理费,以强化项目储备,做好项目库建设工作,提高项目启动速度。(二)多管齐下,加快资金支出速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市、县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下达资金至有关部门,统筹共建项目各有关单位应加强协调沟通,加快收集报账材料,及时报账。对于部分受当地“土政策”影响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民族地区,建议有关部门及时协调调整,执行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标准,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项目资金安排上应加大整合力度,适度规模化集中使用,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和示范效应。县级相关部门在项目资金安排上应加大整合力度,适度规模化集中使用,形成规模经济效益,发挥财政资金示范效应和撬动作用,避免碎片安排,降低单个项目管理成本比例,提高管理精细化水平。对于一些单独设立监理不经济的工程项目和专项资金总额较少的地区,建议建立小项目期间监理制度,由县或乡镇统一按程序聘请期间监理单位承担年度期间发生的小项目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过程监管到位,避免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四)县级有关部门应提高工作效率,发挥在专项资金项目安排和管理上的主导作用,做好项目管理。各县民宗部门、财政部门及县政府应加大工作力度,及时编制审批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县民宗部门会同应财政部门共同开展项目的组织、论证、审批、检查和验收,项目业主单位至少应委托至乡镇一级,不宜下放至村委会。有关单位应加强对专账资金的专账核算,以账管项目,提高项目管理水平。附件:1. 20XX-20XX年省级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资金安排情况表2. 20XX-20XX年省级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绩效评价说明3. 20XX-20XX年省级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评分一览表- 41 -附件120XX-20XX年省级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资金安排情况表单位:万元序号地区合计2015年2016年备注1全省6,000 3,000 3,000 2珠三角一、广州市7 -7 31.增城市7 -7 4二、惠州市240 132 108 51.龙门县226 126 100 6其中,蓝田瑶族乡220 120 100 民族乡72.博罗县8 -8 财政省直管县83.惠东县6 6 -9粤东三、河源市351 196 155 101.连平县39 19 20 财政省直管县112.龙川县40 17 23 财政省直管县123.和平县42 18 24 134.东源县224 136 88 14其中,漳溪畲族乡110 60 50 民族乡155.源城区6 6 -16四、梅州市25 6 19 171.丰顺县25 6 19 财政省直管县18五、潮州市43 9 34 191.潮安区25 9 16 202.饶平县18 -18 财政省直管县21粤西六、阳江市97 63 34 221.阳春市89 63 26 财政省直管县232.阳东县8 -8 24七、湛江市76 54 22 251.廉江市76 54 22 财政省直管县26八、茂名市56 23 33 271.化州市22 8 14 财政省直管县282.信宜市34 15 19 29九、肇庆市176 66 110 301.怀集县176 66 110 财政省直管县31其中,下帅壮族瑶族乡160 60 100 民族乡32十、云浮市24 6 18 331.罗定市16 6 10 财政省直管县342.郁南县8 -8 35粤北十一、清远市3,167 1,574 1,593 361.连南瑶族自治县1,400 700 700 财政省直管县372.连山壮族瑶族自制县1,400 700 700 财政省直管县383.英德市24 8 16 财政省直管县394.清新区15 6 9 405.阳山县110 60 50 41其中,秤架瑶族乡110 60 50 民族乡426.连州市218 100 118 43其中,瑶安瑶族乡110 60 50 民族乡44其中,三水瑶族乡90 40 50 民族乡45十二、韶关市1,738 871 867 461.乳源瑶族自治县1,400 700 700 财政省直管县472.曲江区29 13 16 483.武江区15 6 9 494.仁化县24 13 11 财政省直管县505.南雄市67 45 22 财政省直管县516.乐昌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