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烟草行业发展史对比:新型烟草打开未来成长空间.pdf
国内外烟草行业发展史对比新型烟草打开未来成长空间2019.03.29结论摘要 我国实行烟草专卖法 ,烟草行业由 国家烟草 专卖局领导 :下设 19家省中烟 公司 (工业公司 )负责 烟草生产 , 及省烟草专卖 局 (商业公司 )负责 烟叶收购 、 专卖执法 和销售 , 工商 分离 国外烟草发展进程: 19世纪末卷烟机发明 20世纪初起全球第一轮重组整合 , 寡头竞争格局形成 行业整合持续推进 近十年龙头分别积极开展 /收购新型烟草业务 国内发展趋势: 1、 推新品促结构升级: 烟草行业通过出新品和高档烟促进产品结构升级 , 保证收入与利税增长;未来有望通过新型烟草 , 继续为国家贡献稳定税利 2、 卷烟名优品牌建设 , 集中度稳步提升: 2002年至今卷烟厂和牌号数量大幅减少 , 省中烟公司也合并整合 , 推动行业集中度提升 , 但 目前龙头品牌市占率对比海外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3、 三 产 剥离 , 聚焦主业: 在国家推动 “ 主辅分离 、 辅业 改制 ” 的政策 背景下 , 烟标龙头通过收购三产企业不断提升行业集中度 , 增强与中 烟的合作粘性;并输出管理 , 有效 改善了三产公司的盈利水平 4、 新型烟草打开成长想象空间: 我国 有望加速出台电子烟相关标准 , 有利于规范并整合行业 。随着各民营企业和中烟公司产品技术逐渐累积 , 未来该领域前景广阔 , 产业链相关优质公司有望受益 ( 包括劲嘉股份 、 顺灏股份 、 东风 股份 、 集友 股份 、 华宝国际 、 盈 趣 科技等 ) 我们认为加热不燃烧电子烟更贴近真烟口感 , 乐观情况下若产能 、 专利和政策等不受大幅限制 , 预计未来成长空间大于烟油式电子烟 。 5、 中 烟国际拟 上市 , 资本 化 进程拉开帷幕 ; 国资 +民营融合 , 推动烟草行业发展目录1. 烟草行业概况2. 烟草行业竞争格局3. 烟草行业价值链分析4. 新型烟草发展的前景展望5. 国内外烟草证券化率比较31.1我国 烟草实行专卖制度, 统一管理、工商分离 我国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 、 垂直管理 、 专卖专营的运营模式 , 由国家烟草专卖总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 ) 全面领导 , 下设商业公司和工业公司 , “ 工商分离 ” 省中烟公司 ( 工业公司 ) 负责烟草的生产 省烟草专卖局 ( 商业公司 ) 负责烟叶收购 、 专卖执法和卷烟销售 2018年行业实现卷烟销售 4743.5万箱 , 上缴 利税 11556.2亿元国家烟草专卖总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省烟草专卖局(省烟草公司) 工业公司19个中烟公司卷烟厂其他隶属机构司局市烟草专卖局(市烟草公司)县烟草专卖局(县烟草公司)办公室、财务司等 26个司局昆纤、珠纤、郑州院等 6个机构1.1 国内 烟草行业将坚持专卖制度 用 坚强有力行动维护烟草专卖制度 :我国全国烟草工作会议上曾指出 :坚定不移 强化专卖 管理 , 坚持依法行政 、 依法管理 、 依法组织生产 经营 海外 市场参照:多国均严格管制 , 专卖制度 , 是 发展烟草又控制烟草的最好制度选择 专卖制度对于 提高烟草行业的税收贡献 富有效率 , 且 为精准扶贫贡献巨大力量 烟草专卖制度为促进民族工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 为 打造民族品牌 提供有力保障 专卖制度是 打击非法烟草制品 贸易的有力武器 17-18年 加大打击 IQOS等非法 走私的新型 烟草 产品官方媒体多次发文强调“坚持专卖制度” 烟草改革强调要“坚持专卖制度”1.1 国际烟草生产经营政策对比:政策严控 由于烟草涉及控烟 、 利税等多方面原因 , 各国政府均对烟草行业有着较为严格的管控 我国实施国家行政垄断 , 政府完全垄断烟草的生产经营全球主要国家对于烟草行业均实施垄断或严格的管控政策模式 政策内容 典型国家 优势 劣势国家行政垄断式政府完全垄断烟草的生产经营我国、古巴确保政府的财政收入,保护烟草产业不受国外竞争力量的威胁限制了市场竞争不完全国家专卖式政府只针对烟草生产经营的部分环节特别是销售环节实行专卖日本、韩国、英国政府掌握较大的主动权,收放有度一定程度上仍然限制了竞争严格的市场限制式取消了专卖形式,但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对烟草产业进行限制美国政府对烟草产业的控制更为灵活,对市场秩序的干预最小对政府的调控能力和国家的法制建设要求较高无限制式 无任何限制 刚果完全失去了对烟草产业的控制注: 1箱 =250条, 1条 =10包, 1包 =20支 去库存奠定增长基础: 20162017年烟草行业处于库存清理优化阶段,产量增速大幅下降至 -8.1%和 -1.6%,同期销量增速也下滑至为 -5.6%和 0.8%。 2017新品上市有效带动行业回暖,全国卷烟实现收入 14350亿元,同比增长 4.7%; 2018年前三季度 1-9月份收入涨幅高达6.5%,四季度行业继续清理库存,使得目前工商 库存仍处于自 2015年以来 最低水平( 415万箱 ),为行业未来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两个略高于”的发展目标保证十三五期间烟草行业稳健增长。 2015年 10月 30日,总局明确:努力保持“十三五”期间行业税利总额增长速度略高于全国经济增长速度和财政收入增长速度。1.2 销量: 2018年去库存完成,重回增长通道烟草税利“十二五”期间的增长轨迹昭示“两个略高于”的发展目标烟草利税结构- 1 0 %- 8 %- 6 %- 4 %- 2 %0%2%4%0100020003000400050006000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1-9月卷烟行业近年产量及增速全国卷烟产量 产量同比增速万箱- 1 0 %- 5 %0%5%10%15%20%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全国烟草利税 y o y 全国财政收入 y o y全国 G D P y o y 卷烟单箱批发均价逐年上升: 不论是重点品牌还是整个行业,单箱卷烟的批发均价自 2011年至 2017年均稳步提升,重点品牌单箱均价从 2011年 2.66万元提升至 2017年 3.30万元;行业单箱均价从 2011年 2.10万 元提升至 2017年 3.03万 元 行业收入规模扩张: 2012年以来行业收入不断提升, 2017年卷烟行业收入 14350亿元VS2011年 10111亿元,其中价 +44.5%,量 -1.8%,价格提升为主要增长驱动; 2017-2018年渠道去 库存初步完成 ,增速恢复正常 水平 。1.2 价:卷烟单价逐年走高,带动万亿级行业增长卷烟单价逐年走高 行业收入稳步提升01234512年1月12年1-5月12年1-9月13年1月13年1-5月13年1-9月14年1月14年1-5月14年1-9月15年1月15年1-5月15年1-9月2016年1月16年1-5月16年1-9月2017年1月17年1-5月17年1-9月18年1月18年1-5月18年1-9月重点品牌单箱批发均价 行业单箱批发均价万元- 2 0 %- 1 5 %- 1 0 %- 5 %0%5%10%15%02 , 0 0 04 , 0 0 06 , 0 0 08 , 0 0 01 0 , 0 0 01 2 , 0 0 01 4 , 0 0 01 6 , 0 0 012年1月12年1-6月12年1-11月13年1-4月13年1-9月14年1-2月14年1-7月14年1-12月15年1-5月15年1-10月16年1-3月16年1-8月2017年1月17年1-6月17年1-11月18年1-4月18年1-9月亿元 2017年烟草行业收入 14350亿元,贡献税利 11145亿 元 烟草 税收类型: 我国征收的烟草税费主要有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烟叶税、进口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其中消费税在生产和流通双重征税,占税收总额超过一半; 烟草行业利税占收入比约 78%,(含增值税占比约 66%) 烟草行业还需上缴国有资本受益、专项受益和利润上缴国内烟草利税结构1.3 税利:卷烟行业税收 +利润上缴我国烟草行业利税税费名称 征收对象 征收比例或金额 计税 /费依据消费税甲类卷烟 56%+0.6元 /条 调拨价或核定价 /实际销售量乙类卷烟 36%+0.6元 /条卷烟 /雪茄 /烟丝 5%/36%/30% 销售额增值税 烟草制品 13% 销售额企业所得税 烟草企业 25% 企业利润烟叶税 烟叶 20% 收购金额进口关税 烟草等 10%-57%不等 进口额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 烟草企业 7%/5%国有资本收益 烟草企业 25% 税后利润工商税8404 企业所得税636 国有资本收益477 专项收益855 利润上缴578 1.3 税利:区域 壁垒阻碍自由贸易,税制改革打破地方保护 烟草行业的税收是地方政府的财税收入的重要来源 。 2015年 , 烟草工商税利与上述云南 、 湖南 、 贵州地方财政总收入 ( 全口径 ) 的比值分别为 50.18%、 24.24%和 19.27%,烟草行业税利如果发生波动 , 当地财政收入将受到极大影响;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 , 尽管当地财政收入对烟草行业税利的依赖度相对较低 , 但由于卷烟工业企业比较发达 , 烟草税利都在 500亿元以上 2009年之前烟草税收的主要来源消费税仅在生产环节征收 , 催生地方保护主义 。 由于烟草税收中处于核心位置的消费税是在生产环节征收 , 烟草产区的财政收益要远远大于烟草销区的财政收益 。 地方政府利用本地区的烟草专卖系统优先销售本地区的烟草产品 , 而对外省卷烟在本地区的销售往往会加以严格的限制 2009年之后加征批发环节消费税,销地同样征税 , 从一定程度上减少区域壁垒的限制。改变了过去烟草税过度集中在生产环节的做法,对于促进烟草统一大市场建设、打破地方保护、促进烟草要素资源优化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2015年 5月再次将批发环节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有 5%提升至 11%,并按 0.005元 /支加征从量税,进一步增加销地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