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docx
科技局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 WORD 版 【本 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科技局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对贯彻落实深化 “放管服 ”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科技局对 “放管服 ”改革相关工作展开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进行如下汇报。 一、全国深化 “放管服 ”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落实情况 召开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后,科技局高度重视 “放管服 ”改革工作,紧跟、省和市里 “放管服 ”改革的步伐,分批次的清理了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完善了本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原有行政审批 11项,经过清理,保留 5 项。清理了无明确法律依据、无审批权限、常年无人办理的审批事项,部分工作已经成为科技部门日常工作,将其从行政审批事项中剔除。所以经过 “放管服 ”改革,行政审批程序得到简化,缩短了企业办事时间,科技局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 WORD 版 【本 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得到企业和老百姓的认可和好评。 二、落实 “五个为 ”和 “六个一 ”要求情况 为落实 “五个为 ”要求,科技局简化科技项目申报流程,降低项目申报门槛。符合省科技厅发布的项目指南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一律网上申报,由我局统一推荐给省科技厅,方便企业和群众申报项目。 2019年 4 月,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 “放管服 ”改革的决策部署,科技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全面推进 “只跑一次 ”改革工作,制定了市科学技术局全面推进 “只跑一次 ”改革实施方案。科技局全面梳理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 “只跑一次 ”的事项,我局原有行政审批事项 6项,经与省科技厅沟通,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行 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吉政发 2019 7号)文件要求,取消设立独立科研机构审批(初审)事项,将剩余 5 项全部纳入 “只科技局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 WORD 版 【本 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3 页 跑一次 ”改革工作范围,分别是科普基地的认定(初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初审)、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检查及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确需拆迁地震监测设施的批准和在地震、火山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同意。经过仔细甄别筛选,反复梳理和沟通,截至 2019 年 7 月,我局 5 项行政职权已全部完成 “只跑一次 ”改革,公布率达到 100%,编制办事指南 5份。 2019年 8 月,科技局进一步优化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流 程,简化了科普基地的认定(初审)、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检查及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确需拆迁地震监测设施的批准的办事流程,压缩了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检查及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确需拆迁地震监测设施的批准的办事时限,减少了确需拆迁地震监测设施的批准的办事要件。即来即办件比例要达到 60%,做到大部分事项都能立刻办结,小部分事项快速办结。 三、存在问题 在 “放管服 ”改革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问题。 科技局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 WORD 版 【本 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4 页 1、放权不同步、不协调、不到位问题 在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当中,有部分行政 审批事项的审批权限在省科技厅,地方科技局只有初审权或推荐权,而没有审批权限。例如: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市科技局只能初审,这样的审批事项不应该列为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当中,可作为审核转移项目或者日常工作。 2、信息反馈不及时问题 在地震、火山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同意监管事项中,有些国家和省级建设工程由省地震局办理完此项审批事项,但是科技局放管服工作自查报告 WORD 版 【本 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5 页 选址在我市,建设工程对我市观测环境产生影响的数据未能及时反馈到我局,不利于我局今后监管工作的开展。 四、整改措施及工作建议 第一,进一步简 化行政审批办事过程,能够在网上申报填写信息的,不要求企业亲临现场办理。进一步缩短行政审批的时限,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办理完成的,绝不拖延,减少前置审批环节,严格按照审批时限给予办理。 第二,与省地震局保持良好沟通,请省地震局对选址在我市的国家和省级建设工程的相关数据及时反馈给我局,为我局今后开展监管工作提供数据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