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强化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住房保障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报告.doc
2016 年十件民生实事(第三件:强化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住房保障)省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评价机构:XX 三胜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为检验 2016 年 XX 省十件民生实事第三件“强化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住房保障”财政资金支出的综合效果,考核与评价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单位行政效能和用财水平,XX 省财政厅组织并委托 XX 三胜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胜公司)对 XX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负责的2016 年第三件民生实事“强化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住房保障”财政资金实施重点绩效评价,经过自评材料审核、现场核查评价、综合分析评价等一系列评价程序,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一、基本情况(一)资金背景。被列入2016 年省重点工作监督方案中的第三件民生实事“强化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住房保障”财政资金,分为两类:一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是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我国政府 2005 年为改造城镇危旧危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具体包括: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华侨农场危房改造、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租赁补贴等。2010 年 11 月 29 日,我省正式出台XX 省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2010-2012 年) (粤建保201079 号) ,为全面实施棚造补助资金 62,858 万元 。户区改造明确了行动方向。2011 年省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十项民生实事” ,提出:推进建设保障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其中 2014-2016 年省级财政投入国有工矿棚户区改1农村危房改造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关于“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的重要措施。我省连续 4 年将农村危房改造纳入省十件民生实事,作为解决全省农村广大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安全保障的一项重要工作。具体为:对我省唯一长期居住在 C 级、D级危房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采取拆除重建或修缮加固方案进行危房改造。2015-2016 年省级财政投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466,037.3 万元。(二)资金概况。1.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以下简称省住建厅住保处)负责实施的 2016 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预算安排资金为:67,121万元(不含深圳) 。主要包括: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三类,共涉及受益群体84,862 户。具体安排详见表 1-1 和图 1-1。1 目前,省住建厅住保 处仅提供 2014-2016 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省级补助资金数据。表 1-1 2016 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图 1-1 2016 年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各市资金情况(单位:万元)2 因深圳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10,600 套(户)、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项目 80 户,由、中央直接下拨,省住建厅仅负责改造任务数的统计。3 31,213 户为粤东西北棚户区改造数,已包含在城市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含序号资金文件 文件号 预算编制内容 改造任务数金额(万元)1关于清算 2016 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1638 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资金5,160 套(户)10,3202关于清算 2016 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1653 号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73,3402套 (户)34,217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项目资金6,362 户3关于一次性安排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16173 号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31,2133套(户)22,584总 计 84,862 67,121煤矿)棚户区总数 78,500 套(户)中。序号资金文件 文件号 预算编制内容改造任务数(户)金额(万元)1 关于下达 2015 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5168 号农村危房改造项目120,864180,0002关于下达 2015-2017 年少数民族及中央苏区农村危房改造提标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5448 号11,423.653 关于提前下达 2016 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粤财农2015518 号14,0424 关于下达 2016 年第二批中央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6232 号21,6425 关于下达 2016 年农村危房改造提标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6266 号51,869.15总 计 120,864278,976.82.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省住建厅村镇建设处(以下简称省住建厅村镇处)负责实施的 2016 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预算安排资金为 278,976.8 万元(包括中央财政资金 31,500 万元) 。主要包括:分散供养五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未纳入建档立卡的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原中央苏区县和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共涉及 120,864 户。具体安排详见表 1-2 和图 1-2。表 1-2 2016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图 1-2 2016 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各市资金情况(单位:万元)本次评价时间范围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三)项目绩效目标。1.总目标。2016 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绩效目标为:2016 年全省预计完成棚户区改造 78,500 户,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 73,340 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 5,160 户,不断提升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使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预计完成新增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 6,362 户。2016 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目标为:2016 年全省安排120,864 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分散供养五保户 15,363 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含分散供养五保户)37,146 户、未列入建档立卡的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共 68,355 户。项目名称 阶段性工作目标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第一季度:落实目标责任分解到项目,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第二季度:累计新开工 3 万套(户)棚户区改造;第三季度:累计新开工 5 万套(户)棚户区改造;第四季度:累计新开工 7.85 万套(户)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第一季度:组织各地合适农村危房最急需改造对象存量;第二季度:累计完成 4 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开工建设;第三季度:累计完成 7 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开工建设;第四季度:累计完成 12 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开工建设。国家下达的 XX 省 46,500 户危房改造任务包含在 2016 年省安排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中。2.分阶段目标。根据2016 年省重点工作督察方案 (粤府201618 号)要求,省住建厅住保处和村镇处对总目标进行了分解,制定并向各地市下达了阶段性工作目标。详见表 1-3。表 1-3 项目阶段性工作目标二、评价结论根据既定的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和项目单位自评、现场核查评价结果,综合结论为:从评价结果看,省住建厅高度重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责任落实到位、强化工作机制、加强督查督办,创新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年度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各地市、受益群众对政策导向的认可与拥护度普遍较高,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见第四条款表述。从评价得分看,项目实施综合评价得分为 80 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一级指标包括:绩效影响、绩效表现,具体得分如下:图 2-1 绩效影响与绩效表现一级指标得分图其中二级指标包括:前期准备、资金管理、事项管理、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和公平性等七个方面,具体如下:图 2-2 二级指标得分情况在二级指标中得分,效果性和前期准备实际得分最高,反映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较充分,实施后获得广大群众认可。三、主要绩效2016 年第三件民生实事“强化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住房保障”政策实施,既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困难群体的关爱,也是扩大投资、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重要举措,主要阶段性绩效如下:(一)建立逐层“目标问责”机制,确保实现 2016 年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