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沪伦通运行机制、潜在参与标的以及对A股影响分析报告.pptx
2019沪伦通运行机制、潜在参与标的以及对A股影响分析报告,2018年12月27日,内容目录,一、沪伦通酝酿三年,即将起航.4二、沪伦通为何采用存托凭证方式?.42.1上交所与伦交所交易规则差异.42.2沪伦通与沪深港通不同.52.3存托凭证运行模式.5三、沪伦通运行机制核心要点.73.1存托凭证发行条件.73.2预审核制度.83.3交易与定价细节.93.4做市商制度.93.5跨境转换和兑回限制.103.6持股限制和投资者门槛.11四、沪伦两市对比及潜在标的筛选.134.1上交所与伦交所市场对比.134.2东向CDR潜在标的筛选.154.3西向GDR潜在标的筛选.17五、沪伦通开通的重要意义及其对A股影响.195.1推动资本市场对外开放.195.2国内企业和投资者受益于沪伦通.195.3加快人民币国际化.195.4东向CDR发行对A股资金面影响极其有限.19,图表目录,图表1:沪伦通推进时间节点.4图表2:上交所与伦交所股票交易规则对比.5图表3:沪伦通东向业务与港股通对比.5图表4:存托凭证的分类.6图表5:存托凭证的运行机制.6图表6:存托凭证的跨境套利机制.7图表7:伦交所主板高级上市标准.8图表8:CDR预审核流程.8图表9:CDR交易与定价机制.9图表10:GDR交易与定价机制.9图表11:上交所关于CDR做市商的申请条件规定.10图表12:CDR跨境转换流程.10图表13:潜在参与沪伦通业务的券商名单.11图表14:上交所关于境外券商申请成为英国跨境转换机构的申请条件规定.11图表15:2017年年末上交所投资者账户情况.12图表16:沪伦通东西向业务运行规则对比.12图表17:上交所A股和伦交所主板高级上市公司市值分布对比.13图表18:上交所A股和伦交所主板高级上市公司市值行业分布.14图表19:上交所A股和伦交所主板高级上市公司数量行业分布.14图表20:上交所A股和伦交所主板高级上市公司估值对比.15图表21:152家伦交所公司满足CDR发行条件.15图表22:上证50指数成分股.18图表23:华泰证券发行GDR相关事宜.18,3.4.,沪伦两市对比及潜在标的筛选;沪伦通开通的重要意义及影响。,沪伦通酝酿三年,2019年一季度或正式运行交易。中英双方最早在2015年提出沪伦通,经过3年的时间,从最初研究沪伦通可行性,到沪伦通业务监管规定的出台,相关工作持续稳步推进,且速度较快。目前,沪伦通交易系统的技术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做市商和跨境转换机构确定尚在进行,首批挂,牌企业名单尚待公布。根据当前工作进展情况,我们预计沪伦通或将在2019年一季度正式运行交易。,伦交所公司东向发行CDR条件较为严格,且无融资功能;上交所A股西向发行GDR可融资,在伦交所主板中专门设立的沪伦通板块上市和交易。沪伦两市存在诸多差异,因此无法简单复制沪深港通“投资者跨境”的业务模式。沪伦通最终采用存托凭证方式运行,实现了“产品跨境”。根据监管规定和业务规则,伦交所上市公司发行CDR采取非融资模式,以存量股票为基础发行CDR;而在西向业务中,上交所公司可以存量股为基础发行GDR,也可增发股票,即以融资形式发行GDR。沪伦通开通初期预计采用做市商制度,允许跨境转换,预计中英双方跨境转换机构均在10家左右。东向业务中,CDR采用竞价和做市混合交易制度,预计初期采用做市商制度,以保障CDR流动性。CDR和GDR均可以按规定与基础股票进行跨境转换,这有助于两个市场双向流通,避免投机炒作行为,保障沪伦通平稳运行。境内券商申请成为中国跨境转换机构需先取得做市商资格,预计初期双方将各选取10家机构作为跨境转换机构。沪伦通开通初期,国内CDR交易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个人投资者参与门槛为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资产在300万元及以上;预计沪伦通开通初期,其交易或相对平淡。国内机构投资者和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可参与沪伦通CDR交易,但对于个人投资者门槛较高,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与沪深港通门槛(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相比大大提高。从上交所公布的2017年末数据来看,上交所个人投资者总户数为3934.31万户,其中持股市值在300万元以上的仅282.42万户,占比7.16%。预计首批挂牌沪伦通企业“中英”各在10家左右,选取挂牌企业将从两地估值差异度不大的行业中选取,如“金融、消费”类行业。通过筛选,目前符合CDR发行条件的伦交所公司约152家(名单详见图表20);由于发行CDR并无融资功能,因此公司参与的动因可能来自于对提升其在中国的影响力、拓展中国市场的诉求,特别是“金融、消费”领域的公司,偏向于富时100中涉及中国业务的公司,如“汇丰控股、联合利华、博柏利”等。根据西向发行要求,目前满足条件的共224家;其中,华泰证券明确参与沪伦通。其他潜在标的方面,我们预计主要从上证50指数成分股中选取的可能性较大。沪伦两市首批挂牌企业预计各10家左右。沪伦通长期利好资本市场,短期由于对设定的参与者门槛较高,其沪伦通业务的开通对A股资金面影响极其有限。从长期来看,沪伦通开通将推动我国资本市场加快对外开放,丰富国内企业融资渠道和投资者投资工具,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亦将加速。短期来看,由于东向业务不具备融资功能,个人投资者参与门槛较高、参与度低,因此对A股资金面的影响极其有限。风险提示:沪伦通推进速度或力度不及预期;国内外资本市场剧烈波动等。,沪伦通专题报告本报告的主要看点:1.沪伦通业务推进进展;2.沪伦通运行机制核心要点;,基本结论,一、沪伦通酝酿三年,即将起航,沪伦通相关工作稳步推进,3年时间从提出到准备开通。中英双方最早在2015年提出沪伦通,经过3年的时间,从最初研究沪伦通可行性,到沪伦通业务监管规定的出台,相关工作持续稳步推进,且推进速度较快。,2019年一季度或正式运行交易。沪伦通开通需多方准备妥当,包括上交所交易系统方面的技术准备、券商做市商资格审批和经纪业务资格审批、首批挂牌企业准备到位等。就目前情况来看,10月底起,上交所已安排三场全网测试,分别在10月27日、11月17日及11月24日分别就业务功能、业务系统及应急场景、故障演练等进行逐一测试,12月8日沪伦通经纪业务进行通关测试,至此,交易系统方面的技术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在券商做市资格审批方面仍需等待;首批挂牌企业方面,华泰证券披露了发行意向并获得监管部门核准,伦交所方面尚未披露相关信息,近期或公布首批挂牌企业名单。根据当前工作进展情况,我们预计沪伦通或将在2019年一季度正式运行交易。,图表1:沪伦通推进时间节点,二、沪伦通为何采用存托凭证方式?,2.1上交所与伦交所交易规则差异,沪伦两市存在诸多差异。由于沪伦两市所处时区不同,因此交易时间不同:上交所的交易时间为北京时间9点到15点,而伦交所为伦敦时间8点到16点,中英标准时差为8个小时,夏令时时差为7个小时,所以中英双方交易所几乎没有重合的交易时间。此外,两个市场监管机制、交易制度、基础设施等方面差异也较大,如A股为T+1交易,且有涨跌停板限制;伦股为T+0,且无涨跌停限制等。,图表2:上交所与伦交所股票交易规则对比,项目开市时段交易和结算规则涨跌限制报价和交易货币交易系统与交易模式,上交所股票交易09:30-11:30,13:00-15:00交易T+1,交割T+1有A股:人民币报价和成交B股:人民币报价,外币成交订单驱动,伦交所股票交易08:00-16:30(当地时间),15:00-23:30(北京时间,夏令时),16:00-00:30(北京时间,冬令时:2018年10月28日-2019年3月25日)交易T+0,交割T+2无报价与成交:GBPUSDEUR订单驱动-SETS系统混合交易模式-SETSqx系统,报价驱动-SEAQ系统2.2沪伦通与沪深港通不同上交所和伦交所交易制度差异,决定了沪伦通需采用与沪深港通不同的模式存托凭证(DR);沪深港通为“投资者跨境”,而沪伦通实现了“产品跨境”。沪深港通是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建立技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也就是说,沪深港通的双方投资者可以直接交易对方市场股票。由于中英双方交易所的诸多差异,因此推进过程中不可能简单复制沪港通的业务模式和做法;所以,沪伦通有别于沪深港通,沪伦通采取中英双方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到对方市场发行存托凭证的方式,双方投资者在当地市场交易存托凭证,有效解决了交易制度的多方面阻碍。图表3:沪伦通东向业务与港股通对比2.3存托凭证运行模式存托凭证(DepositoryReceipts,简称DR)是指在一国的境内市场发行的代表境外基础股票的可转让凭证,每份存托凭证对应一定数量的境外基础股票。中国存托凭证(ChineseDepositaryReceipt,下称CDR)是指在中国内地上市交易的存托凭证;全球存托凭证(GlobalDepositaryReceipt,下称GDR)是指在全球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存托凭证。存托凭证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1)按照是否具有公开融资行为,可分为融资型和非融资型;2)按照上市公司在存托凭证发行过程中的作用,可分为参与型和非参与型;3)按照是否允许公众投资者买卖,可分为公募型和私募型。,图表4:存托凭证的分类,存托凭证运行过程中包括发行、交易、注销等主要环节。1)发行环节:把一定数量的基础股票托管在海外的托管银行中,托管银行确定收到股票后,通知国内存托机构发行相应数量的存托凭证(存托凭证的发行会相应增加存托凭证的供应量);基础股票可以来源于境外公司增发新股,也可以来源于二级市场买入和大股东减持,前者涉及到上市公司融资,而后者则不涉及到上市公司融资。2)交易环节:存托凭证发行上市后,与一般证券交易一样,国内投资者可以在二级市场自由买卖。3)注销环节:除了发行之外,存托凭证也可以注销,存托凭证持有人可以向国内存托机构提出把存托凭证转换为对应的海外基础股票,此时存托机构会把存托凭证注销,并通知海外托管银行释放对应的基础证券(存托凭证的注销会减少存托凭证的供应量)。,图表5:存托凭证的运行机制,若存托凭证可与基础股票自由兑换,那么,由于跨境套利交易的存在,存托凭证价格和对应基础股票价格基本保持一致。在可自由兑换的前提下,如果本国存托凭证价格高于海外基础股票价格(存托凭证溢价):投资者可以在海外买入基础股票,在国内发行新的存托凭证,并以较高的价格卖出,进行套利。同样,如果本国存托凭证价格低于海外基础股票价格(存托凭,证折价):投资者可以买入存托凭证,进行注销,转换为海外基础股票,并以较高价格卖出,进行套利。图表6:存托凭证的跨境套利机制,假设存托凭证价格相应基础股票价格发行费用(每份存托凭证)套利过程海外市场买入相应基础股票转换成存托凭证(发行费用)在境内市场卖出存托凭证净收益,价格(以本币计价)10.510.00.1成本/收益(每份存托凭证,以本币计价)-10-0.110.50.4,三、沪伦通运行机制核心要点沪伦通业务规定及相关细则已相继出台。10月12日,证监会正式出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市场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试行),对沪伦通业务的发行、交易、跨境转换等行为进行了规范。随后,上交所也相继出台了沪伦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上市预审核业务指引、跨境转换业务指引、做市业务指引等文件,对相关业务细则进行的规范。伦交所积极筹备沪伦通事项。伦交所方面,也为沪伦通开通积极准备,修改了上市许可与披露标准(AdmissionandDisclosureStandards),对上交所上市公司发行GDR进行了规范,并于2018年10月1日生效;修改了发行费用(FeesforIssuers),将于2019年4月1日生效。沪伦通包括东、西两个业务方向。东向业务是指伦交所上市公司在上交所挂牌中国存托凭证(CDR)。西向业务是指上交所A股上市公司在伦交所挂牌全球存托凭证(GDR)。3.1存托凭证发行条件东向业务发行条件较为严格,且无融资功能;西向业务可融资。根据沪伦通业务监管规定和沪伦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伦交所上市公司到上交所挂牌CDR采取非融资模式,以存量股票为基础发行CDR;且上市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发行申请日前120个交易日按基础股票收盘价计算的境外发行人平均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根据发行申请日前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在伦交所上市满3年且主板高级上市满1年;申请上市的中国存托凭证数量不少于5000万份且市值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东向业务发行条件较为严格,目的是选取在英国市场流动性较好,有较为广泛投资者基础的发行人参与东向业务,实现项目平稳起步。,图表7:伦交所主板高级上市标准,而在西向业务中,上交所上市公司可以存量股为基础发行GDR,也可增发股票,以融资形式发行GDR;上交所上市公司发行的GDR在伦交所主板市场下的上海-伦敦互联互通板块(Shanghai-LondonStockConnectSegment)上市和交易。上交所上市公司到伦交所挂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发行人已披露经FCA(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批准的招股书;发行人存托凭证进入正式名单(OfficialList)的申请经FCA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3.2预审核制度,CDR发行中实行上市预审核制度,上交所为审核机构,无需提交发审委。伦交所上市公司到上交所发行CDR,需向证监会提出预审核申请,证监会通过上交所受理发行人报送的申请文件,也即上交所是审核CDR发行人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等事宜的主要机构;审核通过后,证监会对CDR发行人的申请予以核准,无需提交发审委。,图表8:CDR预审核流程,3.3交易与定价细节东向业务中:伦交所上市公司发行CDR在上交所上市和交易,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T+1交易;上市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由基础股票转换所得;CDR交易设置涨跌幅限制,一般情况下为10%。图表9:CDR交易与定价机制,项目计价货币交易方式交易与交割机制定价涨跌幅限制,内容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计价单位为“每份中国存托凭证价格”,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人民币0.01元竞价和做市混合交易制度;1)通过竞价交易买卖中国存托凭证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份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份;卖出余额不足100份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2)单笔买卖申报数量不低于3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3)中国存托凭证协议转让业务,参照上交所股票协议转让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T+1:投资者当日买入的中国存托凭证,当日不得卖出,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上市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格为伦交所基础股票最近收盘价转换所得的人民币价格(根据CDR与基础股票转换比例及上市首日前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涨跌幅比例为10%,包括上市首日;上交所全天休市达到或者超过7个自然日的,其后首个交易日的涨跌幅比例为20%,西向业务中:上交所上市公司发行的GDR将在伦交所在主板市场中专门设置的沪伦通板块(ShanghaiSegment)交易,交易服务平台为IOB(InternationalOrderBook)。IOB与SETS架构相似,是伦交所为GDR交易设置的专门服务板块,为投资全球高增长市场提供了具有经济有效的、安全的、透明的渠道。定价方面,GDR发行价格按比例换算后原则上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基础股票收盘价均价的90%。图表10:GDR交易与定价机制,项目计价货币交易板块交易时间交易方式交易与交割制度涨跌幅限制清算机构定价,内容以美元为主,人民币和英镑也可能使用伦交所主板ShanghaiSegment,IOB系统(InternationalOrderBook)9:00AM-4:30PM竞价交易T+0交易,当日买入当日可卖出;T+2交割无伦敦清算所、欧洲清算银行境内上市公司以其新增股票为基础证券在境外发行存托凭证的,发行价格按比例换算后原则上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基础股票收盘价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为存托凭证发行期首日3.4做市商制度沪伦通东向业务中,CDR采用竞价和做市混合交易制度,预计初期主要采用做市商制度,保障CDR流动性。中国存托凭证交易实行竞价和做市混合交易制度,但在沪伦通开通初期,为保障流动性,可能主要采取做市商制度。在做市过程中,单只中国存托凭证做市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单只中国存托凭证做市商申请不足3家或达到3家及以上但仍未满足市场需求,的,上交所可指定做市商对其开展做市业务。上交所对做市场申请条件进行了规定,主要包括具有证券自营资格、最近2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为BBB级以上、3年以上国际业务经验等条件。图表11:上交所关于CDR做市商的申请条件规定,序号12345678,CDR做市商申请条件具有证券自营业务资格;最近2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为BBB级别及以上;具有3年以上国际证券业务经验;具有充足的自有资金参与中国存托凭证做市业务;具有完备的做市业务实施方案与管理制度;具有开展做市业务所需的专业人员与技术系统;过去1年内未因自营业务被做出行政处罚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3.5跨境转换和兑回限制东西向业务均允许跨境转换,GDR有转换和兑回限制。CDR和GDR均可以按规定与基础股票进行跨境转换,有助于两个市场双向流通,避免投机炒作行为,保障沪伦通平稳运行。西向业务方面,境内上市公司在境外首次公开发行的存托凭证自上市之日起120日内不得转换为境内基础股票;另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存托凭证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东向业务暂未公告兑回限制。图表12:CDR跨境转换流程境内券商申请成为中国跨境转换机构需先取得做市商资格,预计我国将安排10家券商作为中国跨境转换机构,英方对等安排10家机构作为英国跨境转换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跨境转换业务指引规定,境内券商需经上交所备案成为中国跨境转换机构,并且应当已经取得中国存托凭证做市商资格;在跨境转换过程中,中国跨境转换机构应当委托伦交所会员开展境外基础股票买卖和相关投资业务。首批境内跨境转换机构或选择国际化龙头券商。根据沪伦通对做市和跨境转让的要求,以及券商营收和净利润情况,我们筛选出了满足评级要求、具有自营资格、2018中报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为前20的券商,见图表24。预计首批获准参与沪伦通业务的券商有10家左右,中金公司、中信证券、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华泰证券、广发证券等国际化龙头券商可能性较大。图表13:潜在参与沪伦通业务的券商名单,序号12345678910111213,公司名称中信证券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华泰证券广发证券中金公司申万宏源中信建投招商证券银河证券东方证券光大证券国信证券,2018年评级AAAAAAAAAAAAAAAAAAAAAAAA,2017年评级AAAAAAAAAAAAAAAAAAAAAAA,是否具有自营资格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2018H1营业收入(亿元,)199.93114.61109.4282.1676.1059.4557.4152.6347.8643.0742.7741.1440.60,2018H1净利润(亿元)58.2342.1734.5932.0630.0816.5420.2817.0618.0413.347.5910.4111.64,境外券商开展GDR转换业务需向上交所申请;中国国际金融(英国)有限公司和巴克莱银行成为首批英国跨境转换机构。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开展全球存托凭证跨境转换业务的,需经上交所备案成为英国跨境转换机构,并需满足申请条件。12月4日,上交所公告对中国国际金融(英国)有限公司(ChinaInternationalCapitalCorporation(UK)Limited)予以沪伦通全球存托凭证英国跨境转换机构备案;12月13日,上交所公告对巴克莱银行(BarclaysBankPLC)予以沪伦通全球存托凭证英国跨境转换机构备案。图表14:上交所关于境外券商申请成为英国跨境转换机构的申请条件规定,序号1234567,英国跨境转换机构的申请条件属于伦交所全业务会员;自身或与其存在控制关系的主体或者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具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或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财务稳健,资信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产规模;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控制度,经营行为规范,近3年未受到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具备满足本所监管要求与相关规则的意愿和能力;具备相应的人民币换汇能力;本所认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3.6持股限制和投资者门槛西向业务有持股限制,东向业务有投资者门槛:,1)在西向业务中:所有可参与IOB平台交易的投资者均可参与GDR交易,无其他投资者门槛;但外资持有上交所上市公司发行的GDR有一定限制,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单一境内上市公司权益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0%;境外投资者持有单一境内上市公司A股权益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30%。2)在东向业务中:无持股比例限制,但设置了投资者门槛,参与CDR的投资者,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与沪深港通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和证券)的门槛相比,沪伦通门槛大大提高。从上交所公布的2017年末数据来看,个人投资者总户数为3934.31万户,其中持股市值在300万元以上的仅282.42万户,占比7.16%。因此,沪伦通开通初期交易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讲,前期成立的CDR战略投资基金或可直接参与沪伦通。图表15:2017年年末上交所投资者账户情况,投资者分类自然人投资者10万以下10-5050-100100-300300-10001000以上一般法人沪股通专业机构,持股市值(亿元)5944534499974654510141907320263172801332245294,持股市值占比(%)21.171.233.552.333.613.237.2161.531.1816.13,持股账户数(万户)3934.312179.71187.07285.11200.3362.4219.673.850.004.86,持股账户数占比(%)99.7855.2830.117.235.081.580.500.100.000.12,综上,根据目前证监会、上交所、伦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和细则,沪伦通东西向业务运行规则对比如下:图表16:沪伦通东西向业务运行规则对比,东向(CDR)发行申请日前120个交易日按基础股票收盘价计算的境外发,西向(GDR)发行人已披露经FCA(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批准的,发行条件基础证券审核流程定价机制交易机制涨跌幅限制跨境转换兑回限制,行人平均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在伦交所上市满3年且主板高级上市满1年;申请上市的中国存托凭证数量不少于5000万份且对应的基础股票市值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非新增股票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证监会依法进行核准,无需提交发审委;中国证监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报送的申请文件,境外发行人应当上交所申请上市预审核上市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格,为伦交所市场基础股票最近收盘价转换所得的人民币价格竞价和做市混合交易制度,人民币计价,T+1涨跌幅比例为10%(包括上市首日);全天休市达到或超过7个自然日的,其后首个交易日涨跌幅比例为20%可兑换,招股书;发行人存托凭证进入正式名单(OfficialList)的申请经FCA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新增股票、非新增股票均可招股书和申请文件经FCA(主要是FCA下的UKLA,即英国上市管理局)批准;同时符合我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证监会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或上市证券的有关规定境内上市公司以其新增股票为基础证券在境外发行存托凭证的,发行价格按比例换算后原则上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存托凭证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基础股票收盘价均价的90%做市商制度,美元计价(人民币和英镑也可能使用)可兑换境内上市公司在境外首次公开发行的存托凭证自上市之日起120日内不得转换为基础股票;境内上市公司,持股限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存托凭证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单一境内上市公司权益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0%;境外投资者持有单一境内上市公司A股权益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该公司股,投资者门槛,份总数的30%;依法战略投资除外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和证券)四、沪伦两市对比及潜在标的筛选4.1上交所与伦交所市场对比东向业务中,主要是伦交所主板高级上市公司来上交所上市;西向业务中,为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到伦交所主板上市。因此,在沪伦两市对比中,主要是将伦交所主板市场高级上市公司和上交所A股进行对比。市值分布方面,伦交所主板高级上市公司市值偏大。在100亿市值以下的公司数量占比中,上交所A股为69.58%,伦交所为51.96%;在1000亿市值以上的公司数量占比中,上交所A股为6.06%,伦交所为14.02%。图表17:上交所A股和伦交所主板高级上市公司市值分布对比,行业分布方面,上交所A股集中在金融板块,伦交所主板高级上市公司集中在能源和原材料板块。从市值分布来看,上交所A股主要集中在金融,金融市值占比为38.28%;具体细分行业来看,银行占比达26.82%,其次为资本品,能源,原材料,保险,食品、饮料与烟草等;伦交所主板高级上市公司市值主要集中在能源和原材料,占比分别为18.92%、12.20%,其次是银行,食品、饮料与烟草,制药、生物科技和生命,在金融领域市值占比为16.66%,显著低于上交所A股。从公司数量分布来看,上交所A股公司集中在资本品和原材料,伦交所主板高级上市公司集中在资本品、零售业、原材料、房地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