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存储加密技术白皮书.pdf
一、数据生产 2019年,我国数据产量总规模为 3.9ZB,同比增加 29.3%,占全球数据总产量 ( 42ZB)的 9.3%。从数据产量的地区分布看, 2019年全国数据产量排名前十 位的省份为广东、北京、浙江、江苏、上海、山东、四川、河南、河北和湖 南。 人均 数据产量方面, 2019年我国人均数据产量为 3TB,同比增加 25%。从国内 各省份情况看, 2019年人均数据产量排名前十位的省份分别是北京、上海、浙 江、天津、广东、内蒙古、西藏、海南、江苏和辽宁。 数据来源结构方面,数据资源主要由行业机构及个人持有的各类设备所产生, 其中行业机构一直占据数据资源生产的主体地位。 2019年,我国行业机构数据 产量达到 3ZB,占全国数据总产量的 76.9%,个人数据产量占比 23.1%。近三 年来,行业机构数据产量占比逐年提升。 二、数据流通 (一)国家间数据流通 从境外访问我国境内的互联网业务类型看, 2019年前 20位应用中有 11个是视 频类,流量占比为 87.9%。第二大 类是电商类,流量占比为 6.9%。从境内访问 境外的互联网业务类型看,游戏类业务流量占比为 36%。办公系统软件、数字 证书类业务紧随其后,流量占比分别为 25%、 16%。 (二)国内地区间数据流通 2019年,我国月均互联网省际出口流量各省份均值为 3EB。其中,排名前十位 的省份是江苏、山东、广东、浙江、河北、河南、上海、湖北、湖南和福建。 东部地区月均互联网省际出口总流量为 49.9EB,占全国的 53.7%,远超其他地 区。 (三)政府部门数据开放 截至 2020年底,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共上线 142个数据开放平台,共开放有效数 据集 98558个,省级开放平台达到 20个。从各省级开放平台开放数据集的范围 和质量来看,开放数据集动态更新比例平均为 15.7%;数据可机读率平均为 75.8%;关键数据集覆盖率平均为 38.6%;常见数据集覆盖率平均为 69.9%;开 放数据集部门覆盖率平均为 73.2%。 (四)企业间数据流通 1. 工业企业间数据流通 工业领域央企方面,根据调研的 15家工业领域央企数据,有 13家存在企业间 数据共享接口,接口数共计 13406个,平均每家 1031个,这些接口中约 80%为 集团内部不同企业间的共享接口。 2019年,上述共享接口被调用次 数共计 9.76 亿次。地方工业企业方面,根据实际回收的 49家地方重点工业企业数据,有 22家地方重点工业企业存在企业间数据共享接口,接口数共计 3228个,平均 每家 147个。 2019年,上述共享接口的调用次数共计 9.5亿次。 2. 互联网企业间数据流通 根据调研的 29家重点互联网企业的数据显示,有 16家互联网企业建立了业务 开放平台,占被调研互联网企业的 55.1%。截至 2019年底,在接入第三方企业 和个人开发者数量方面,开放平台已累计接入超过 450万家第三方企业和个人 开发者;在开放数据规模方面, 2019年开放平台向第三方企业和个人开发者开 放的数据规模超过 20PB。 三、数据存储 截至 2019年底,我国数据总存量约为 332EB,占全球总存量(约 2800EB)的 11.9%。从数据存储的区域分布看,截至 2019年底,全国数据存量排名前十位 的省份为广东、北京、江苏、山东、浙江、四川、河南、上海、河北和湖北。 从数据存储密度看,截至 2019年底我国总体数 据密度为 0.035PB/平方公里,排 名前十位的省份是上海、北京、天津、广东、江苏、浙江、山东、河南、重庆 和河北。 人均数据存量方面,截至 2019年底,我国人均数据存量为 255.4GB。 从数据存储主体来看,我国个人端拥有最大规模存量数据。截至 2019年底,我 国 67.8%的数据存储于个人手机、电脑、移动硬盘等终端设备中,个人数据存 量约 是行业机构数据存量的 2.1倍。行业机构数据存量占比逐年提升, 2019年 在全社会数据总存量中的占比比上一年提升 4个百分点。 四、数据应用 (一)数字政府应用发展情况 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体系初步形成。从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的数量看,国家 政务服务平台作为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总枢纽,截至 2020年底已经陆续 接入地方部门 500多万项政务服务事项和 1.1万项便民服务应用。从用户规模 看,截至 2020年 12月,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名用户达到 8.1亿。 (二)国家级大数据应用示范试点项目情况 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全国共评选出 200个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 目。从应用领域来看,工业大数据融 合应用类项目数量最多为 90个,其中涉及 制造业的项目数量达到 53个,汽车制造业、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 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细分行业是热点应用领域。 五、数据安全 近年来,我国在数据安全领域加速推进立法工作,一系列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标准规范先后发布实施或公开征求意见,逐渐填补法律和制度漏洞,最大 限度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随着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的不断完 善,我国对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不断加强,数据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和 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提升。但是,我国数据安全保护形势依然较为严峻。根据 CNCERT统计数据, 2019年全年,我国累计发现存在个人信息泄露风险或实质 发生数据泄露事件的数据库数量高达 1412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