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第二件事: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体帮扶力度)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doc
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第二件事: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省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评价机构:广东三胜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机构负责人:康小帼项目负责人:高峰目 录一、基本情况- 3 -(一)资金背景。- 3 -(二)资金概况。- 6 -(三)项目绩效目标。- 11 -二、评价结果- 12 -三、主要绩效- 13 -四、需关注的问题- 16 -五、改进建议- 21 -附件1- 26 -附件2- 33 -附件3- 45 -附件4- 46 -附件5- 50 -为全面检验2016年广东省十件民生实事第二件“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省级专项资金支出的综合效果,考核与评价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单位行政效能和用财水平,广东省财政厅组织并委托广东三胜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胜公司)对2016年广东省十件民生实事第二件“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省级专项资金实施重点绩效评价,经过自评材料审核、现场核查评价、综合分析评价等一系列评价程序,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一、基本情况(一)资金背景。被列入2016年省重点工作监督方案中的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全年计划投入资金2,100亿元,其中省级财政计划投入872亿元。“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是2016年省十件民生实事第二件实事,涉及四项工作任务(四类项目),具有“三新、一广”的特点:制度创新、扶持方法创新、新纳入全省“十项民生实事”积极推进;覆盖受益群体范围更广。在组织实施上,广东省民政厅(以下简称省民政厅)负责统筹实施3项工作任务,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省残联)负责统筹实施1项工作任务。一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项目。该项目由省民政厅负责统筹实施,主要内容为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津贴制度,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我国从2010年开始建立第一个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孤儿津贴制度。2013年国内15个地区颁布了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相关的政策。2013年年底,民政部在对我国困境儿童实行分类救助的基础上,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主要指“父母失踪或弃养、父母服刑和父母重度残疾”的儿童,省政府将其纳入2016年度“十件民生实事”工作,省民政厅于2016年3月印发了关于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粤民发201645号)。二是发展养老服务业项目。该项目由省民政厅负责统筹实施,主要是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中,50%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2013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在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中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2015年2月,国家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等十部委在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民发201533号)中提出:要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省政府将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2016年度“十件民生实事”工作。三是临时救助项目。该项目由省民政厅负责统筹实施,主要是对因遭遇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给予临时救助。为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2014年10月,国务院印发实施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2015年1月,广东省印发实施广东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53号),省政府将临时救助纳入2016年度“十件民生实事”工作。四是残疾人专职委员补贴项目。该项目由省残联负责统筹实施,主要是将全省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列为社会公益岗位,对省财政转移支付地区乡镇(街道)1,320名残疾人专职委员给予每人每月1,100元补贴。2014年6月,国家残联印发实施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规范(试行)(残联发201445号)。2010年广东省残联印发实施关于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粤残联2010219号),2012年印发实施关于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意见(粤残联2012214号),2016年印发实施广东省残联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及落实人员待遇的通知(粤残联201627号),广东省政府将残疾人专职委员补贴纳入2016年度“十件民生实事”工作。(二)资金概况。2016年省级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为45,141.84万元,按工作内容与性质分为4类专项,由省民政厅和省残联分别负责统筹管理,资金下达、支出情况,详见表1-1。表1-1 2016年“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资金基本情况专项类别统筹组织部门资金下达(万元)占比(%)实际支出(万元)实际支出率(%)资金下达文件下达时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项目省民政厅10,00022.155,615.21 数据由省民政厅提供。56.15粤财社201619号2016年3月17日发展养老服务业项目省民政厅17,20038.1017,200 数据由省民政厅提供,由于省级财政资金是引导资金,需要当地配套资金,目前省、市二级财政支出情况省民政厅暂没有收集到完整统计数据。100粤财社201661号2016年3月25日残疾人专职委员项目省残联4,146.849.194,146.84100粤财社函201656号2016年3月30日临时救助项目省民政厅13,79530.5620,017 数据来自省民政厅自评报告,为省级和市县资金的支出总金额。145.10粤财社2015360号2015年10月30日合计45,141.8410046979.05104.07在各项目安排资金方面,用于养老事业发展项目资金占比最高,达到38.10%,用于残疾人专职委员项目资金占比最低,为9.19%,详见图1-1.图1-1 各专项资金占比图在对各区域资金投入方面,粤东地区资金投入最高,为19,220.28万元,占总资金的42.58%,粤北地区资金投入最低,为4,136.28万元,占总资金的9.16%,详见图1-2。图1-2 省级专项资金区域分配图在对各地级市资金投入方面,湛江市资金投入最高,为6,736.08万元,中山市资金投入最低,为52万元,详见图1-3.图1-3 各地市省级专项资金分配情况(单位:万元)另外,发展养老服务业项目,省级专项资金共安排三大方向,十一小类,共计1,128个项目(见表1-2),详见附件1-2。表1-2 发展养老服务业项目资金分配方向资金使用方向项目类别下拨金额(万元)资金占比(%)项目数量(个)养老机构新建、扩建和改建养老机构2,40013.95 9敬老院9845.72 22小计3,38410.88 31养老机构设施改造项目及设施购置更新项目养老机构1000.58 1敬老院4,79627.88 464荣誉军人养老机构1,2006.98 21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2,24013.02 31爱心护理计划-临终关怀项目6703.90 10家庭服务中心项目补助项目1,5008.72 50小计10,50633.79 577养老机构服务补贴类项目养老机构1450.84 15敬老院2,72015.81 492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建设补助项目4452.59 13小计3,31010.65 520合计17,2001,128(三)项目绩效目标。1.总目标。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第二件“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绩效总目标为:一是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建立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服务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对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50%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三是鼓励欠发达地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做好残疾人事业工作;四是对因遭遇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给予临时救助。2.阶段性目标。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第二件“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阶段性目标见下表1-3。表1-3 “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阶段目标项目阶段目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项目第一季度:印发关于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下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督促各地安排保障资金,启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报、审核工作。第二季度:督促各地落实保障资金、全面开展资金审批发放工作,指导各地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统计台帐。第三季度:督促各地全面落实资金发放工作、上报统计台帐(包括发放花名册及汇总表等)。第四季度:对各地资金落实及发放情况开展督查,确保保障金发放到位。发展养老服务业项目第一季度:向各地印发相关工作要求,摸查资金安排落实情况;第二季度:开展落实督查,总结推广经验,对未按要求落实资金的地区提出整改要求,限期落实整改。第三季度:全面督查整改情况,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残疾人专职委员项目第一季度:制定印发全省实施方案,督促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本地区整体实施方案;制定印发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关于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地将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当地公益性岗位。第二季度:收集基础数据,建立专职委员“实名制”管理系统,督促各级残联对本地区补贴对象进行核查,建立完善残疾人专职委员电子信息管理档案;逐级上报补贴对象名单、人数、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第三季度:对各地补贴标准和资金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做好资金监督工作。第四季度:对各地落实情况全面开展督查及绩效评估。临时救助项目第一季度:在“救急难”试点单位及临时救助工作进展较快的地级以上市开展调研,总结推广经验。第二季度:督促尚未出台市级临时救助办法的广州、茂名、揭阳3市于6月底前制定出台相应实施细则。第三季度:对各市临时救助政策出台情况、救助标准、办理流程及时限、资金使用发放等方面开展全面督查,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二、评价结果评价小组依据既定的指标体系、评分标准结合项目单位自评、现场核查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综合结论为:2016年广东省第二件民生实事“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项目省级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各政策的制定,加强政策宣传、细化工作方案、前期组织摸底、优化服务流程、面向社会公示、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等措施,各地市群众对政策导向的认可与拥护度较高,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从评价得分看,由于各项政策出台不久,各地市还处在政策执行的适应阶段,部分地市主管部门存在管理欠规范等情形,影响了项目的整体绩效。项目实施综合评价得分为81.74分,评价等级为“良”。三、主要绩效2016年“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省级专项政策实施,既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困难群体的关爱,也是创建立体化组织协调机制,推动政府各职能部门、群团组织、社会力量之间的相互协作,形成对特殊群体关爱合力的重要举措,主要阶段性绩效如下:(一)创新突破,使更多特殊儿童享受政策温暖。2016年我省出台实施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粤民发201645号),在全国率先用省级财政资金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保障金,使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从孤儿扩大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截至2016年底,符合条件的16,207名 数据来源于省民政厅自评报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获得省级专项资金的补贴,享受到了政策温暖。另外,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五个地市和顺德区发放生活保障金均高于全省标准,详见表3-1。表3-1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项目补助资金高于全省标准地市表序号地市标准(元/人/月)1广州市840元2深圳市集中供养1722-2203元,社会散居500元3珠海市650-756元4佛山市1000元5东莞市健康1390元,残疾1670元6顺德区1650元(二)加大投入,推动养老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2016年我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共安排17,200万元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超过预期达到50%以上的目标。具体使用方向:一是支持养老机构新建、扩建和改建31个;二是支持养老机构设施改造项目及设施购置更新项目577个;三是支持养老机构服务补贴类项目517个。截至2016年底,全省养老机构共有2,725家,养老床位数38.6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0.4张 数据来源于南方网2017年8月24日发表文章全面放开!广东将如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相比2015年分别增长1.68%、12.87%、6.29%。(三)提高待遇,保证队伍建设与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2016年我省将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列为社会公益岗位,全年共解决了1,700多名残疾人就业。另外,省级财政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的补助,从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00元,全省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待遇从政策出台前每人每月生活补助100-300元,到政策实施后每人每月工资1,300-5,899元 数据来源于省残联自评报告。,极大的改善了残疾人专职委员生活水平,有效地调动了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工作积极性。(四)发挥作用,编织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安全网”。2016年我省加大对临时救助的宣传力度,各街道(乡镇)工作人员主动关注困难群众,指引其至相关部门申请救助,实行“一站式”办理服务,做到了“救急难、托底线、广覆盖”。2016年全省共实施临时救助138,053户次, 数据来源于省民政厅自评报告。相比2015年134,409户次,增长了2.71%;其中非本地户籍11,049户次,占比8.0%,相比2015年5,745户次,增长了92.32%;政府救助支出20,017万元,相比2015年救助支出18,365万元,增长了9.0%;政府救助水平为1,450元/户次,相比2015年1,366元/户次,增加了6.15%。2016年省“临时救助”项目获得了相关群体的满意。四、需关注的问题由于我省粤西、粤东、粤北各地市财力有限,加之“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的政策涉及面广,面对的又是千家万户的特殊个体群众,实施中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受多种因素影响,个别项目资金支出率低,无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应有绩效。一是预测数与实际支出数差距很大,导致资金实际支出率低。为积极推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项目实施,2015年底各地市按省民政厅要求,积极开展本区域的数据摸底并上报预测数,但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粤民发201645号)2016年3月方印发实施 2015年底,省民政厅组织各地市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摸底,确定资金安排。由于认定标准不够明确,导致在2016年3月18日关于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出台后,大部分预测数据不符合认定标准。,新政策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限定条件,严于2015年12月各地市上报给省民政厅的预测数,经重新认定,预测数与实际获得补贴的人数差距很大,导致资金实际支出率低。如湛江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项目,2016年省级财政按预算申报数下达资金2,785万元,实际支出287.03万元,支出率仅为10.31%,不仅导致大量省级财政资金沉淀,还加大了基层业务部门对群众的劝解工作量。二是操作与政策规定不符,造成资金支出率低。查阅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粤民发201645号)第二条规定,全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500元,自2016年1月1日开始发放。目前存在:韶关市操作是以当地民政部门核准,下月发放,按2016年1月1日以后的时间补齐生活保障金;且仅对2016年6月之前核准的补发生活保障金,6月之后核准的,则不补发之前月份的生活保障金。这种对政策误读,操作与规定不符也造成资金实际支出率低。三是残疾人专职委员补贴发放进度较慢,造成当年资金支出率低情况。由于省级财政预算指标多在下半年到达,部分地市财政部门待资金文件到达后,方办理支付手续。如:恩平市2016年8月才发放省、市1-6月补助资金,合计181,200;2017年4月20日才发放2016年7-8月的省、市补助。而开平市2016年度村(居)委会专职委员补贴,直至2017年1月才完成划拨。(二)预算资金安排过细,个别项目资金额过少,个别项目财务专帐还有待规范管理。一是预算资金安排过细,不便于后期管理。经统计,2016年发展养老服务业项目共安排彩票公益金17,200万元,用于全省1,128个项目,如个别项目预算安排仅为1万元,项目多,资金额度小,分布区域广,增加了省级财政资金的后期监管难度。二是预算安排缺少科学策划,导致资金投入后不能满足使用功能。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省敬老院达到1,300多家,基础设施陈旧,居住条件有待改善,是现阶段大多数敬老院面临的现状。2015年各地市安全检查对存量敬老院的消防隐患提出整改建议,为尽快消除全省敬老院消防隐患,2016年省级财政投入4,796万元,用于对各地市敬老院的消防安全等建设,此举受到各地市的欢迎。但实施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在湛江市吉水镇敬老院,2016年获得消防设施建设省级财政资金1万元,完成消防水管及配套设施加装改造远远不够,由于配套资金未到不能办理结算,施工单位就一直不给其配置消防水枪和消防水带,消防检查过去一年之后,项目虽然完成了建设,但设施不能满足使用功能。三是个别敬老院财务管理亟待加强。如2017年8月4日现场核查湛江市新民政敬老院和吉水镇敬老院发现,2016年各获得服务补贴费用5万元,但没有设立专账核算,现场仅能提供水、电费、人员工资凭据,其他支出没有提供相关凭证,不符合专帐核算的管理规定。另外,在残疾人专职委员项目上,仁化县未按规定设立专账。(三)个别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控制证据不足,监管制度还有待完善。一是没有提供建设工程的主材检测报告,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存在隐患。2016年“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涉及三大类十一项扶持内容,其中有10.88%的专项资金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或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2017年8月4日,现场核查湛江廉江市养老院项目时了解到,该项目总投资7,138,420.37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300万元,属于新建项目。作为建设工程项目,及时送检建筑主材,获得评定“合格”的检测报告是关键环节,而当日湛江廉江市养老院没能提供建筑主材送检合格的检测报告、进场钢筋、商品混凝土平行验证记录等资料,存在质量、安全管理隐患。二是项目已进入装修阶段,湛江廉江市养老院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首期工程款,没有向施工单位支付前期必须投入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支付。,一旦出现问题,湛江廉江市养老院作为建设方必将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三是分类监管的措施欠清晰。查阅广东省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粤财社2014142号),暂缺乏分类监督管理和检查要求。如:2017年8月21日现场核查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养老院发现,该养老院使用省财政资金30万元,购置了一批医疗设备和生活设施用于临终关怀病房,但现场未能提供临终关怀病房的管理制度,护理记录等,此类工作监管和责任边界,目前规定还欠清晰。另外,在残疾人专职委员项目上,目前只有对镇专员的考核,没有奖罚措施;对村专员也没有考核与奖罚的要求。五、改进建议(一)分析原因,制定精准纠偏措施,努力提高资金实际支出率。一是科学策划工作进度,优化工作流程,尽早给出清晰的工作指引。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既是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需要,也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需求。在创新政策制定中,不仅需关重政策标准制定的严谨性,同时也应关注政策推进与资金下达实施的可行性,尤其是在资金下达之前,应下达清晰的操作指引,减少预算申报过大,实际支出率的情况发生。二是加大新政策培训与解读。近年各地市政府部门,尤其是乡镇基层业务部门,人员轮岗、流动已成为常态。省级主管业务部门需将新政策培训与解读建立长效机制,保证在岗人员理解政策,熟知操作,规避由于个人对政策的误解,造成政策执行的失误。三是加快预算执行的支付进度。2014年5月,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财预201485号)印发实施,其中对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明确要求:做好支付前期准;加快资金审核支付;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加强暂付款和权责发生制核算管理。同时对支出进度提出问责考核要求,建议省级相关部门针对本次绩效评价实际支出率低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纠偏措施,推进资金支出率提升,让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绩效。(二)合理安排预算,集中资金办大事,规范财政支出管理。一是竖立“轻重缓急、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意识。对全社会而言,财政资金的增长远远满足不了全社会的需求增长,建议各级主管业务部门对分管工作做系统全面梳理,定出分阶段、分步骤的分类实施工作计划与资金投入计划,重点解决最急需问题,工作计划与资金投入计划应经过缜密的研究与广发征求意见,并公示。适度扭转目前预算安排过细,覆盖面广,预算额度偏少的局面。二是加强基层专项资金管理培训,尤其是会计实务技能的培训。一方面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政策解读的培训,针对2016年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适宜的纠偏措施。另一方面要加强基层会计实务技能培训,教育基层业务人员清楚专项资金管理的负面清单,红线和风险,科学理财,为财政资金支出规范管理贡献力量。(三)增强安全管理及合同履约意识,强化专项资金监管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一是加强管理部分安全管理培训,同时将执行行业和专业合同示范文本作为合同管理的关键,强化当事人契约责任,在下达省级专项资金计划前,应与项目实施单位约定合同履约率等绩效指标。督促合同甲方增强合同自律意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开展不公平格式条款专项治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合同行为。二是强化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加强省级专项资金监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建议:一方面,省级主管部门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另一方面,将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纳入资金支出绩效考核综合评价体系,执行行政问责制度。将预算安排总量与年度绩效评价得分衔接,项目实施后绩效突出,服务获得群众满意、当地政府认可,则在下年度增加预算安排,让省级专项资金监管体系进入良性循环。(四)其他建议。一是做好政策延续工作。2016年国务院和省政府分别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和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29号),对加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提出了新要求。2017年省民政厅已按上级新要求,草拟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将已实施一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并入现有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政策如出台,会出现:一部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将无法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范围。面对即将出台的新政策,建议:省民政厅可考虑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使2016年已经获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群体,还能够延续享受基本生活补助和政策温暖,同时也是持续推进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二是临时救助的资金用途与边界,需慎重、斟酌、精准支出。本次在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南雄市民政局临时救助资金用于发放助学款。对此种资金支出现象,建议:一是此类群体可以申请并享受国家“贫苦助学”相关政策;二是此类情况不属于“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支出的合理性有待主管部门商榷。附件:1.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第二件省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说明2.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第二件省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分析3. 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第二件省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评分表4.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第二件省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问题汇总表5.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第二件省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问卷调查附件1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第二件省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说明一、评价目的通过绩效评价,衡量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第二件财政资金绩效,检测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评价原则和方法根据财政部和省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规定和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第二件财政资金支出相关内容,本次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 范”的原则,通过对项目的效率性、有效性、公平性的比较和分析,检测评价支出效率和支出效果。结合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第二件项目特点,评价方法主要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评价指标分析主要采用定量指标分析,并辅以部分定性分析。评价基准日为2017年3月31日。三、评价依据1.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2. 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民发201533号);3. 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4.关于印发广东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53号);5.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粤财社2014142号);6.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办法(粤财社2014145号);7.关于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粤民发201645号);8.关于印发广东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粤财社2016155号);9.主管部门提交的绩效评价报告、基础信息表及其他有关规定、办法等。四、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粤财评20041号),结合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第二件项目的特点及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以资金使用结果为导向,确定评价内容并相应选设指标及权重,综合评价重点为绩效影响、绩效表现两大部分。其权重分别为:绩效影响50%,绩效表现50%。(详见表1)。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低、差五个等级,其中90分及以上为优,80,90)分为良,70,80)分为中,60,70)分为低,60分以下为差。表1 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第二件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名称权重(%)名称权重(%)名称权重(%)绩效影响50前期准备20论证决策7目标设置7保障措施6资金管理17资金到位4资金支付5支出规范性8事项管理13实施程序8管理情况5绩效表现50经济性5预算(成本)控制5效率性15完成进度及质量15效果性25社会效益20可持续发展5公平性5满意度5五、评价流程(一)前期准备。一是印发绩效评价工作文件。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确定2017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名单及组织现场评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绩函201720号),制定了相应评价工作方案,对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第二件项目用款单位收集、整理、填报评价基础数据资料,以及做好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二是研究设定项目评价指标。(二)自评材料审核分析。三胜公司对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第二件项目用款单位提交的绩效自评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并对自评材料的有关内容进行审核,重点对基础信息表的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及相应佐证材料的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将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核意见记录清楚,为开展现场评价提供情况参考。(三)现场核查评价。根据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等有关规定和绩效评价现场核查实际操作规程,现场勘验工作采取选点抽样勘验的方法。三胜公司抽取了韶关市、南雄市、湛江市、廉江市、河源市、广州市等部分项目,涉及资金11868.78万元,占项目资金总额,26.29%(详见表2)。表2 现场评价项目及资金占比表地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项目(万元)发展养老服务业项目(万元)残疾人专职委员项目临(万元)时救助项目合计(万元)韶关市27311274901890湛江市2785156919796333河源862123311953290广州3030恩平35.435.4开平53.2253.22罗定63.1663.16阳春78.9678.96合计39203959325.78366411868.78财政资金下拨金额10000172004146.81379545141.84抽查资金比例39.20%23.02%7.86%26.56%26.29%三胜公司到抽查地市后,在了解收集总的情况和资料的同时,深入到项目现场,对各地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第二件省级专项资金涉及项目进行现场核查:一是听取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的介绍,核查及收集与项目实施有关的文件材料。二是实地走访项目单位,了解具体实施建设情况,采集、核对相关基础数据资料。三是对资金使用单位、受惠群体等进行满意度调查。4.综合分析评价。三胜公司对采集的评价相关基础数据资料进行整理汇总,结合现场勘验核实等情况,对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第二件省级专项资金的落实、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实施的效果等情况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了解分析项目实施的效果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并采用项目预定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分析等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初步评价意见。5.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省财政厅将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第二件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初步评价结论反馈项目主管单位征求意见,并根据意见对评价报告进行完善。6.出具评价报告。省财政厅综合被评价单位的意见,形成正式评价报告,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省主管部门。- 55 -附件2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第二件省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分析评价小组依据既定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注重对资金的拨付效率,支出的时效性、安全性,以及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等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需关注的问题,采取措施防止专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偏离与风险,确保实现绩效目标。其中一级指标绩效影响和绩效表现具体得分如下图1。图1 一级指标得分情况从七个二级指标的评价得分情况来看(详见图2),本项目资金在公平性、经济性和效果性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图2 二级指标得分率一、绩效影响分析(一)前期准备。该指标主要从论证决策、目标设置和保障措施三个方面考察资金投向的合理性、绩效目标设置的的科学性,事项保障措施完善程度。指标分值20分,综合得分15.46分,得分率为77.30%。1.论证决策。该项指标分值7分,平均得分5.49分,扣1.51分,得分率为78.42%。项目立项与省委、省政府第二件民生实事“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体帮扶力度”的政策协调一致,能执行决策程序。四类专项总预算资金安排与构成,扶持额度,经过较科学论证,有决策依据。但存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展养老服务业”、“临时救助”专项的论证、决策欠严谨,导致政策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过程出现个别问题。见第五部分的表述。2.目标设置。该项指标分值7分,平均得分5.18分,扣1.82分,得分率为74.05%。按项目特性分别设置了工作总目标,阶段性工作的产出指标,对工作进度推进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存在绩效目标偏重产出数量,较少关注专项的效益指标等情形,如暂没有制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伤害事故下降率、养老机构基础设施更新或改造提升率、残疾人专职委员服务质量、业务能力提高、临时救助应急服务能力增长率、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未能全面考核专项资金的支出绩效。3.保障措施。该项指标分值6分,平均得分4.79分,扣1.21分,得分率为79.77%。四类工作分别制定关于印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粤民发201645号)、广东省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粤财社2014142号)、广东省省级财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办法(粤财社201414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及落实人员待遇的通知(粤残联201627号)、广东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粤府办20153号)等制度或办法,并要求各级相关部门执行,保障措施基本完善。但出现个别项目具体操作与政策要求有偏差,暂没有制定相关纠偏措施。见第五部分表述。(二)资金管理。该指标主要从资金到位、资金支付、支出规范性三个方面考察项目实施的资金总体保障程度,资金实际支出额度与构成的合理性,支出规范性。指标分值17分,综合得分13.12分,得分率为77.19%。4.资金到位。该项指标分值4分,平均得分3.53分,扣0.47分,得分率为88.18%。2016年3月起,“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省级专项资金陆续下达到各地市,为项目如期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但存在部分地市配套资金到达较晚,给项目推进和及时发挥实施绩效带来一定阻碍。如湛江市给水镇敬老院消防和安全设备更新项目,具体见第五部分表述。5.资金支付。该项指标分值5分,平均得分3.11分,扣1.89分,得分率为62.11%。基本能够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完成资金支付。但个别专项存在支付率偏低的问题。如现场核查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项目”,湛江市2016年省级财政下达资金2,785万元,实际支出287.03万元,支出率仅10.31%。见第五部分表述。6.支出规范性。该项指标分值8分,平均得分6.4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