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第九件事:强化公共安全保障)省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doc
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第九件事:强化公共安全保障)省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广州德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魏浩桓 项目负责人:许东胜目 录一、基本情况4(一)资金背景4(二)资金概况5(三)绩效目标6二、评价结果8三、主要绩效8四、存在问题12五、建议及措施14附件 1:17附件 2:23附件 338附件 439- 1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全省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类资金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考核财政资金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根据粤府关于加快推进省十件民生实事办理的会议纪要(省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693号)、粤府20161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省重点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粤财绩函201718号)和关于确定2017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名单及组织现场评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绩函201720号)的要求,省财政厅委托我所组成评价小组,对2016年广东省十件民生实事第九和第十件事项财政资金进行绩效评价,我所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和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粤财评20041号)等规定,对2016年广东省第九件民生实事财政资金中四项财政补助资金3.2659亿元的使用情况实施了绩效评价。按照此次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要求,我们对第九件民生实事财政资金中四项财政补助资金采取对佐证材料审核以及现场实地核查、访谈等评价手段,在项目单位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围绕评价对象的前期准备、资金管理、事项管理、绩效表现等方面进行了独立客观的了解、核实与评价,现将绩效总体评价意见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资金背景。公共安全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重要社会问题,公共安全连着千家万户,确保公共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围绕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提出食品药品安全体制机制改革任务,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省政府要求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方面,全面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创新食品监管模式,保障食品安全;在建设法治社会方面,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平安交通”方面,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善公路安全设施,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公路交通环境;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111个执勤消防站消防装备相对落后,达不到相关要求,需加强装备建设,增强消防部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装备保障。2016年省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发挥社会政策托底作用,将“强化公共安全保障” 列为全省“十件民生实事”的第九件实事,该实事的总体目标是多措并举打造公共安全。省政府为推动民生工作,把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分解为50项省政府重点督办工作任务,其中第九件民生实事分解为6项具体工作任务(实施的主要内容):一是启动“电信诈骗防火墙”工程。二是全面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三是为经济欠发达地区111个执勤消防站配备抢险救援消防车及配套器材。四是启动智慧食药监项目建设,在全省1000家农贸市场(含超市)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五是支持欠发达地区司法行政部门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及公职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六是选取710公里有代表性的路段先行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上述工作任务中第三、第四、第五及第六项分别由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以下简称“省消防总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以下简称“省食监局”)、广东省司法厅(以下简称“省司法厅”)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下简称“省交通运输厅”) 牵头承办。 (二)资金概况。省政府2016年预算共投入财政资金3.2659亿元用于落实上述第九件民生实事重点督办工作任务中第三、第四、第五及第六项(详见表1)。本次重点对该四项省政府重点督办工作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表1 第九件民生实事省政府重点督办事项资金安排情况表序号重点督办工作任务资金名称下达资金额(亿元)牵头承办部门1启动智慧食药监项目建设,在全省1000家农贸市场(含超市)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农贸市场(超市)食品安全快速监测专项资金智慧食药监项目专项资金0.7107省食监局2支持欠发达地区司法行政部门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及公职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资金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经费0.70省司法厅3选取710公里有代表性的路段先行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专项资金0.6333省交通运输厅4为经济欠发达地区111个执勤消防站配备抢险救援消防车及配套器材欠发达地区消防车购置补助经费欠发达地区消防车购置补助经费1.2219省消防总队合计3.2659(三)绩效目标。1、全省1000家农贸市场(含超市)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是通过开展1000家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推进食用农产品快检能力建设,推动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管理责任和经营者主体责任的落实。2、启动智慧食药监项目建设是通过加快推进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智慧食药监)建设,力争率先走出智慧食药监第一步,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提高我省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水平。建成全省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管数据中心以及覆盖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统一信息网络,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统一高效的信息化系统,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3、支持欠发达地区司法行政部门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及公职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援助业务是通过青年志愿者行动,以强调公益、服务自愿、适当补助为原则,增强欠发达地区的法律援助服务力量。通过发放欠发达法律援助办案补贴,解决欠发达地区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服务需求,优化欠发达地区的法律援助供给结构,使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案件补贴与群众需求及市场发展相匹配。建设“互联网+法律援助”服务平台,优化我省法律援助服务的供给结构,提高法律援助的供给数量和质量,依靠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引入市场机制与多元化服务主体,创造公平、公正、持续、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环境,形成政府购买、市场竞争和志愿者参与的复合型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化、社会化的法律援助供给体系。4、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平安公路”,力争基本消除示范路段中风险水平为IV 级和V级的路段,探索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处置技术,制定我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有关技术指南、管理制度,形成贯穿排查、设计、施工到评估的有示范作用的全套技术体系和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形成省内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技术专家组,打造技术人才团队。5、为经济欠发达地区111个执勤消防站配备抢险救援消防车及配套器材,加强经济欠发达地区执勤消防站的装备建设,配备符合要求的抢险救援消防车及配套器材,提高部队实战能力。二、评价结果综合省级主管部门自评结果、评价小组对自评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评价结果,广东省2016年第九件民生实事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质量较好。省政府重点督办的四项工作任务基本能按照预期计划实施完成,通过多措并举打造公共安全工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智慧食药监”和食用农产品快速监测工作,有效把控了入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口,提升了广大市民消费信心;支持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优化了欠发达地区的法律援助供给结构,提高了法律援助的供给能力,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化、社会化的法律援助供给体系;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善了公路安全设施,全力打造“平安交通”,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公路交通环境;为经济欠发达地区111个执勤消防站配备抢险救援消防车及配套器材,加强了经济欠发达地区执勤消防站的装备建设,优化了消防部队综合保障效能,提高了部队实战能力。根据本次绩效评价的评价原则和方法,综合评定第九件民生实事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得分为87.9分,绩效等级为“良”。三、主要绩效(一)民生实事重点督办工作任务已按预期计划实施。第九件民生实事重点督办的四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如下:一是启动“智慧食药监”项目建设,初步建成食品药品监管基础应用平台,食用农产品快检、食品溯源等系统已上线运行。在全省1146个农贸市场(含超市)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监测工作,完成年度任务的114.6%;共开展快检蔬菜和水产品共计272.18万批次,任务完成率为111.56%。二是欠发达地区15个地级市和93个县(市、区)共108个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均已完成标准化建设;制定实施支持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行动计划,141名法援青年志愿者已派驻上岗;“互联网+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已启动建设。三是全省完成公路安全生命防护示范工程817.9公里,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四是首批54辆抢险救援车已完成采购工作,省财政同意采购计划进行调整的57个消防站抢险救援消防车,省消防总队于12月29日完成该批调整计划消防车招标采购工作。(二)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有效提升了广大市民消费信心。在全省1146个农贸市场(含超市)对蔬菜和水产品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有效把控入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口,稳步提升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了我省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提升了广大市民消费信心。(三)大力推动“互联网+食品药品监管”。 “智慧食药监”项目正式启动,大力推动“互联网+食品药品监管”,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终端等新一代互联网技术,提高监管效能、查验效率,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促进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经营,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四)建立和健全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一是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络点贴近群众的优势,免费为来访人员提供法律咨询。二是加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力度,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推进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系点辐射至乡村社区和有关行业,方便群众及时就近获取信息、申请获得法律援助。三是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优化欠发达地区的法律援助供给结构,使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案件补贴与群众需求及市场发展相匹配。(五)提高了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的供给能力。青年志愿者已为欠发达地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超过三个半月,切实加强了当地的法律援助服务力量,受到当地群众和法律援助机构的普遍好评。(六)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化、社会化的法律援助供给体系。制定建设“互联网+法律援助”服务平台的工作计划,开展了平台的建设。平台建设完成后,将使我省打造出互联网+法律援助的工作模式,提升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推动欠发达地区的法律援助供需机构合理化。(七)公路安全生命防护示范工程提高了道路安全水平。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成公路安全生命防护示范工程817.9公里。对山岭局部路段线型差、事故风险高、部分路侧高填方路段防护不足、安全设施少、设置不规范、平面交叉、中央分隔带和支路口未进行有效处置等情况,进行了路域整治、路侧防护、完善标志标线、对平面交叉统一处置,完善了基础设施,改善了行车安全状况,提高了道路安全水平,为人们的出行提供快捷便利安全的道路。(八)增强了消防部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装备保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消防执勤站队配备抢险救援消防车及配套器材,充实消防执勤站队装备力量储备,增强了消防部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装备保障。(九)完善的工作机制和多种监管方式确保了民生实事的推进。为确保民生实事的推进,各民生实事承办部门出台(修订)了配套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制定发布了建设标准和资金管理制度,设置了资金管理及民生实事实施的保障机构,确保民生实事的推进。省食监局从14个方面,陆续制(修)定出台70多个配套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形成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体系,构建横向涵盖食品药品监管全过程行政行为、纵向涵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所有层级的工作机制;省司法厅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下发了广东省法律援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广东省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广东省法律援助格式文书等规范性文件;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专项验收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省消防总队制定出台广东省公安消防部队2016-2020年灭火救援装备建设规划。四、存在问题广东省2016年第九件民生实事的实施在推进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解决法律援助供给总量不足,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公路交通环境以及增强经济欠发达地区消防执勤站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装备保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部分市、县财政部门向民生实事承办部门拨付资金较晚影响了资金的使用。部分市、县财政部门向法律援助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民生实事承办部门拨付资金时间较晚,迟至2016年11月或11月后才发出财政授权支付通知单。法律援助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已按期在年中开展,拨付资金较晚导致了项目实施与专项资金的使用未能匹配,影响了资金的使用,出现年度工作已完成但资金未使用完的情况。(二)部分市、县未能严格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专项资金。部分市、县在资金使用方面未能严格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专用资金。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办案补贴需专项用于开展法律援助业务,但个别市、县将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印刷费、法律援助宣传,用于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建设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专项资金规定用于对选取的路段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但有个别地区的公路局将部分专项资金用于路口立交改造项目。(三)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有待提高。我省现行的法律援助事项补贴标准较低,执行2005年的广东省支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补贴暂行办法,平均每件法律援助案件补贴500-800元,低于社会市场价格,造成法律援助服务人员的积极性不高,办理案件数量小,影响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的支出和效果。(四)智慧食药监项目建设思路的调整导致整体工作进度滞后。智慧食药监项目原来的建设思路是各大应用系统全面铺开建设,然后不断迭代完善,并按此思路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省食监局根据前期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对整体建设思路进行了调整,中途中断相关工作,停止了相关招标工作。省食监局2016年6月对建设项目进行了补充调整,并结合工作需要,对年度投资计划进行了重新整合,重新向省财厅报送项目投资计划,并向省发改委报送建设内容调整建议方案,重新申请工程招标核准,建设方案的调整客观上导致了整体工作进度滞后。五、建议及措施为了使各职能部门切实办好民生实事,提高下一阶段财政补助资金及其他同类资金的使用绩效,完善资金预算与管理措施,针对此次评价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一)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为事项如期实施提供资金保障。一是用款单位及时办理资金用款手续,地方财政部门及时足额向民生实事承办部门拨付资金,以便用款单位有足够的时间实施项目,支出资金,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为事项如期实施提供资金保障。建议在收到上级专项资金批复文件或通知书后,对于不需要本级配套资金,并且项目资金用途清楚的专项资金,财政部门应在限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拨款环节各项手续。二是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拨付流程,及时拨付转移支付资金,加强对代理银行办理财政资金支付业务的监督考核,不断提高财政资金拨付效率。三是进一步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进程,扩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施范围,通过技术支撑不断提高资金拨付效率,更好地服务于用款单位。(二)建立法律援助最低补贴标准和补贴动态调整机制。一是为保障法律援助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立案件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综合考虑各地经济发展状况、法律援助需求、律师承办案件成本、基本劳务费用等因素,制定办案补贴标准,并根据各地物价水平和财力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各地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逐步推行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别案件补贴制度,根据案件办理质量确定不同级别发放标准,促进提高办案质量。二是建立最低补贴标准。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是政府出钱为受援人购买法律服务,是一种政府采购法律服务的行为。因此,这种政府采购的价格虽不宜高于市场价,但也不应过分低于市场价,更不应低于成本价。建议有关部门通过核算律师办案成本,制定出各种类型援助案件的最低补贴标准线,用来指导各地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三)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一是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大违纪行为处罚力度,执行领导问责制以增加违规行为的成本,从思想意识上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二是财政及相关部门理顺资金传递渠道,及时按计划拨付专项资金,避免由于时间差的原因致使专项资金项目间互相调剂挤占。三是细化预算,加强对预算编制的审查力度,并建立专项资金追踪体系,对专项资金使用方向,资金总量等进行控制,避免非项目使用资金。四是对专项资金建立专户管理,对于非项目支出一律不允许列支,从源头上控制其按规定使用。附件:12016年第九件民生实事省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说明; 22016年第九件民生实事省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32016年第九件民生实事省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评分表; 42016年第九件民生实事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问题汇总表。-19-附件 1:2016年第九件民生实事省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说明一、评价目的为落实预算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50号)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对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类财政资金开展了重点评价。通过绩效评价,衡量2016年广东省第九件民生实事“强化公共安全保障”财政资金绩效,检测资金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评价原则和方法根据财政部和省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规定和2016年第九件民生实事类财政资金支出相关内容,本次评价由会计师及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价小组,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通过对资金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的比较和分析,检测资金支出效率和支出效果。评价分为项目单位自评、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和综合评价。整体评价方法主要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评价指标分析主要采用定量指标分析,并辅以部分定性分析。现场评价主要采用实地勘察、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评价基准日为2017年3月31日。三、评价依据本次评价主要依据国家、省及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3.广东省“十件民生实事”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粤财评201239 号);4.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粤财绩函2017)18号);5.关于确定2017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名单及组织现场评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绩函2017)20号);6.相关资金的资金管理办法等;7.实事实施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提交的自评材料及佐证资料;8.其他相关资料。四、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和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结合2016年广东省民生实事财政资金的特点及实施情况,以资金使用结果为导向,确定评价内容并相应选设指标及权重,确定了包括2 项一级指标、7 项二级指标、13项三级指标的评价指标体系(详见表1)。评价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其中资金的前期准备标准分为20分,该部分指标主要从论证决策、目标设置和保障措施三个方面考察强化公共安全保障资金投向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人员及机构的健全性;资金管理标准分为17分,主要考核主要考察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事项管理标准分为13分,主要考核资金管理过程中的实施是否规范、监管是否到位等情况;项目的绩效表现标准分为50分,该部分指标主要考核项目产出数量、质量、成本、时效等按绩效目标要求的实现程度,项目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影响可持续性,以及受助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等。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低、差五个等级,其中90分及以上为优,80,90)分为良,70,80)分为中,60,70)分为低,60分以下为差。表1:2016年民生实事类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名称权重(%)名称权重(%)名称权重(%)绩效影响50前期准备20论证决策7目标设置7保障措施6资金管理17资金到位4资金支付5支出规范性8事项管理13实施程序8管理情况5绩效表现50经济性5预算(成本)控制5效率性10完成进度及质量10效果性30社会经济效益25可持续发展5公平性5公共属性(满意度)5五、评价流程(一)前期准备。一是印发绩效评价工作文件,布置自评工作。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粤财绩函201718号),制定了2017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各资金使用主管部门和各项目用款单位收集、整理、填报评价基础数据资料,以及做好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二是研究设定项目评价指标、基础信息表和受助对象调查问卷。(二)自评材料审核分析。各项目单位按要求提交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省级主管部门收集、审核、汇总,并形成自评总报告,报送省财政厅和评价小组。评价小组对资金使用省级主管部门提交的绩效自评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并对自评材料的有关内容进行审核,重点对基础信息表的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及相应佐证材料的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将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核意见记录清楚,为开展现场评价提供情况参考。(三)现场评价。评价小组对随机抽取的资金使用单位进行现场核查,采用现场座谈会、答辩会、实地勘查、深入访问调研实地派发和回收调查问卷等方式,核实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发现和甄别典型问题,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本次,评价小组随机抽查了部分市、县进行实地核查,走访了当地主管部门,听取主管部门对项目的介绍,核查及收集与项目实施有关的文件材料,实地勘察了解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 (四)综合分析评价。评价工作组对采集的评价相关基础数据资料进行整理汇总,结合现场走访调研、勘验核实等情况,对2016年第九件民生实事类财政资金的落实、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实施的效果等情况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了解分析项目实施的效果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并采用项目预定目标与实施效果比较分析等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初步评价意见。(五)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省财政厅将2016年第九件民生实事类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初步评价结论反馈相关省级主管部门意见,并根据意见对评价报告进行完善。(六)出具评价报告。省财政厅综合被评价单位的意见,形成正式评价报告,向省人民政府报告。附件 2:2016年第九件民生实事省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分析评价小组依据省财政厅相关规定的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评价小组采取文献调查、专家咨询论证、自评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等方法,客观评价“第九件民生实事:强化公共安全保障” 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实施成效等,从13个三级指标的分析情况看,第九件事财政资金在前期决策、资金使用、实施管理、绩效结果方面既取得良好的成绩,也存在一些纰漏。(一)绩效影响分析1、前期准备。该指标主要从论证决策、目标设置和保障措施三个方面评价专项资金投向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人员及机构的健全性,指标分值20分,评价得分19.0分,得分率为95.0%。(1)论证决策。各项资金的设立调研充分,规划科学,决策程序规范。一是省食监局起草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1000家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工作方案,对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快检项目、快检批次、工作进度等提出了具体目标和要求,并听取各地对该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编制了“智慧食药监”基础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二是省司法厅结合省委省政府对民生实事项目的指示要求,经过充分调研广东省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状况、外省市在法律援助及“互联网+法律援助”服务平台方面的优秀做法,论证确定符合我省省情的法律援助项目规划,决策制定科学、合理。三是省交通运输厅编制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对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计划等提出了具体目标和要求,并进行了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四是根据我省抢险救援实际需求,省消防总队科学制定装备购置计划和方案,制定出台广东省公安消防部队2016-2020年灭火救援装备建设规划。(2)目标设置。绩效目标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一是开展1000家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推进食用农产品快检能力建设,推动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管理责任和经营者主体责任的落实。通过加快推进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智慧食药监)建设,力争率先走出智慧食药监第一步,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提高我省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水平。建成全省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管数据中心以及覆盖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统一信息网络,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统一高效的信息化系统,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二是青年志愿者行动旨在以强调公益、服务自愿、适当补助为原则,增强欠发达地区的法律援助服务力量。支持欠发达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是面对欠发达地区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服务需求,为优化欠发达地区的法律援助供给结构,使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案件补贴与群众需求及市场发展相匹配。“互联网+法律援助”服务平台优化我省法律援助服务的供给结构,提高法律援助的供给数量和质量,依靠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引入市场机制与多元化服务主体,创造公平、公正、持续、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环境,形成政府购买、市场竞争和志愿者参与的复合型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化、社会化的法律援助供给体系。三是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平安公路”,基本消除示范路段中风险水平为IV 级和V级的路段,探索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处置技术,总结实施经验,评估处置方案,研究制定我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有关技术指南、管理制度,形成贯穿排查、设计、施工到评估的有示范作用的全套技术体系和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形成省内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技术专家组,打造技术人才团队。四是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为广东经济欠发达地区消防部队111个执勤消防站配备符合要求的抢险救援消防车及配套器材,强化欠发达地区抢险救援装备建设,增强消防部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装备保障。(3)保障措施。保障机构健全,制度健全规范,工作计划安排合理。一是省食监局成立 “全省千家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专责小组,按进度推进各项工作,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制定了全省1000家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实施方案,确定1000家农贸市场具体名单,制定集中招标方案,研究和确定食用农产品快检信息系统各项需求,搭建系统框架。制定下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集中交易市场食用农产品相关管理制度、关于明确全省1000家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16年度食药监系统执法装备购置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农贸市场快检工作及食用农产品市场安全监管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全省1000家农贸市场快检技术规范检查考核的通知等文件。二是省司法厅通过实施3大类目9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工作,破解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难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转移支付给各欠发达地区财政,根据以案定补的原则逐步发放使用。制定下发了广东省司法厅法律援助自助终端与服务采购方案、广东省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管理办法、广东省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验收工作方案等工作制度。三是省交通运输厅成立了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省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技术支持单位加强对各地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的技术指导,针对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意见,制定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专项验收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完成。四是省消防总队制定和下发2016年欠发达地区抢险救援消防车及配套器材建设方案,设置专门的实施组织机构,战训处负责草拟购置方案,装备运输处负责招标采购、财务部门负责建账核算,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项目人员、机构、责任落实到位。2、资金管理。该指标主要评价专项资金落实情况对事项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指标分值17分,评价得分13.4分,得分率为78.8%。(1)资金到位。资金到位情况良好,为事项如期实施提供了保障。一是2016年省财政共安排7,107.00万元用于农贸市场(超市)食品安全快速监测和智慧食药监项目建设,其中: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专项资金2,000.00万元,资金已拨至15个欠发达地区食药监部门,资金到位率为100%。智慧食药监项目专项资金5,107.00万元(包括:2015年11月底下达先行启动资金3,600.00万元和于2016年9月下达的智慧食药监项目预算1,507.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二是2016年省财政共安排7,000.00万元用于公共法律服务和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其中: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行动专项资金90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互联网+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100.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欠发达地区2016年法律援助专项资金预算3,000.00万元(包括:省财厅于2015年提前下拨的2,000.00万元转移支付经费,2016年9月省财政直接转移支付的1,00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055.50万元,资金到位率68.52%。三是2016年省财政安排6,333.00万元用于公路安全生命防护示范工程,实际到位资金5,428.05万元,资金到位率68.52%。四是2016年省财政安排12,219.00万元用于为经济欠发达地区111个执勤消防站配备抢险救援消防车及配套器材,实际到位资金12,219.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2)资金支付。“智慧食药监”项目支出241.82万元,资金使用率4.73%;全省食品安全快速检测项目支出1,055.86万元,资金使用率52.79%。“互联网+法律援助”项目支出1,542.42万元,资金使用率49.76%;青年志愿者行动支出352.57万元,资金使用率39.17%;支持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经费3,000.00万元,到位资金2,055.50万元,已支出1,031.61万元,资金使用率50.19%。公路安全生命防护示范工程支出4,246.15万元,资金使用率78.23%。为经济欠发达地区111个执勤消防站配备抢险救援消防车及配套器材支出资金11,770.00元,资金使用率96.33%。部分项目资金使用率较低的原因主要是资金到位较晚(如法律援助办案补贴)、部分项目服务期跨度较长(如法律援助自助终端机项目服务期为1年)等,导致资金使用进度受到一定影响。(3)支出规范性。各项专项资金按省财政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承办部门制定和下发了具体的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的使用。省食监局制定广东省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作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制度,起草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智慧食药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范和加强“智慧食药监”专项资金的管理。省司法厅制定了广东省省级法律援助及公积律师事务所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的资金管理规定。支持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经费,省财政直接转移支付至各欠发达地区财政,各地市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发放补贴,以案定补。省消防总队承办单位按照项目计划和合同规定支付价款,执行广东省公安消防部队经费资产审批管理规定。3、事项管理。该指标主要评价专项任务承办主管部门对事项工作管理及监督的情况。指标分值13分,评价得分12.5分,得分率为96.2%。(1)实施程序。实施程序规范。一是省食监局根据各地食用农产品市场的数量、分布和发展状况,确定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顺德等珠三角7个地区选取不少于600家、其余15个欠发达地区选取不少于400家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构建快检技术保障体系,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集中招标,为全省15个欠发达地区采购了快检设备和快检试剂;组织全省食用农产品快检能力培训和全省系统食品药品快检能力大比武,指导各地加强对市场开办者、食品检验所以及基层监管人员进行快检实操培训,确保快检操作人员能熟练使用快检设备、准确完成快检任务。省食监局在“智慧食药监”系统平台基础上,建设了全省统一的食用农产品快检信息化系统,设立了市场和经营户基本信息录入及维护、抽样和检验信息录入、数据统计报表、快检品种项目库等多个模块,对抽样、检验、录入信息等工作程序和内容进行规范。通过这一系统的应用,规范了全省农贸市场快检工作,方便了监管部门汇总、统计和分析情况,有效提高了快检工作效能。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单独或综合运用三种方式,组织落实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二是省司法厅在项目建设中执行政府采购,公开透明,“互联网+法律援助”项目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开展公开招标签订项目合同。青年志愿者行动经充分调研,经司法厅专题工作会议审议后,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公开招募、集体甄选确定人选,经集中培训后派驻各地。三是省交通运输厅将施工项目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开展公开招标,签订项目合同。对施工单位的设备能力、材料质量、工艺技能、施工规程等的监管,指导施工单位加强现场管理,提升施工技术和工程质量水平,确保高质量和高标准地完成示范工程。四是省消防总队制定和印发2016年欠发达地区抢险救援消防车及配套器材建设方案,各地及时编制消防车采购计划。消防装备采购实行由省级消防部门集中采购制度,通过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完成公开招标采购;部分地市消防机构更换采购其他类型的消防车,按规定报请了省财政厅审批。(2)管理情况。项目管理措施有效。一是省食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快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