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寒帽DB22/T 45-2012.pdf
ICS 13.340.20 C 73 备案号:35973-2012 DB22 吉林省 地方标准 DB 22/T 45 2012 代替 DB22/45-91 劳动防寒帽 Working cap for protection against cool environments 2012 12 21发布 2013 01 01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22/T 45 2012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 DB 22/45 91 劳动防寒帽安全技术条件。与 DB 22/45 91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 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本标准由强制改为推荐;增加了劳动防寒帽保暖性能要求和测试方法(见 5.4、6.4);修改了帽子尺寸代号号型系列的规定(见 4.2,91年版 3);修改了主要部位规格及测量方法(见 5.2、6.2,91年版 5.2、5.3);删除了听声孔要求(见 91年版 5.4)。本标准由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局提 出 并归口。本标准起草 单 位:吉林省安全 科学 技术 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 人:陈玉 孙宝铁 张晓锋 周盟 刘惠慧 李晶冰 郭洪刚。本标准 历次 版本 发布情况 为:DB22/45 91 劳动防寒帽安全技术条件。DB22/T 45 2012 1 劳动防寒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劳动防寒帽的术 语 和定 义、技术要求、检验 方法,检验 规则、标 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 适用于以皮革、毛皮、棉布、毛绒、无纺毡布等面料缝成 的劳动防寒帽。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文 件 对于 本 文 件的 应用是必不可少 的。凡是注日期 的 引用文 件,仅所注日期 的版本 适用于 本 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 的 引用文 件,其最新 版本(包括所有 的修改 单)适用于 本 文 件。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部 分:按 接 收质 量 限(AQL)检 索 的 逐批 检验抽样计 划 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 及 表(适用于对 过 程 稳 定性的 检验)GB/T 11048-2008 纺 织品 生 理 舒 适 性 稳态 条件下 热阻 和 湿阻 的测定 GB 18401 国家 纺 织 产 品基 本安全技术规 范 FZ/T 80010 服 装用人 体头围 测量方法与帽子尺寸代号标 示 FZ/T 82002-2006 缝 制帽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 语 和定 义适用于 本 文 件。3.1 劳动防寒帽 working cap for protection against cool environments 保 护在低温环境 下 作业 的劳动 者免受低温伤害 的 头 部劳动保 护 用 品。4 分类与号型 4.1 分类 按 面料分 为 皮革、毛皮、棉布、绒布 4类。4.2 号型 4.2.1 帽子尺寸代号号型 分 类原 则:DB22/T 45 2012 2 a)以人 体头围 的 净 尺寸 作 为帽子的尺寸代号,以 厘米(cm)为 单 位;b)以 1 cm为 跳档 数,从 44 cm到 64 cm;c)帽子尺寸代号(单 位为 厘米)、劳动防寒帽 一般 号型(单 位为 厘米)。帽子尺寸代号见 表 1,劳动防寒帽 一般 号型见 表 2。表 1 帽子尺寸代号 单 位为 厘米 帽子尺寸代号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表 2 劳动防寒帽一般号型 单 位为 厘米 名称 特大 大 号 中 号 小 号 号型 62 56-61 51-55 50 4.2.2 帽子尺寸代号标 示符合 以 下要求:a)用单 一 的帽子尺寸代号标 示;示例:b)可 调节 尺寸的帽子,用 一个 帽子尺寸代号 范围 标 示,即 分 别 标 示 出 该 帽子的 最 小 尺寸代号和 最大 尺寸代号。示例:5 技术要求 5.1 外观 外 观 应 符合 下列要求:a)皮 板柔软,有 弹 性,毛 齐紧密。羊剪 绒、皮毛不 许 有 露地;b)帽 面 整洁,里 面 服帖,两扇 对 称,头门底 口 与 耳扇底 口不 得离 缝,各 部位 不 得舔 面;c)厂 标和 检验 证 位 置端正,标 示 帽子尺寸代号的 耐久 性标 签或悬挂 标 签固 定 在 帽子 上醒目 位 置。5.2 结构尺寸 劳动防寒帽 应 实 用,结构 合 理。主要部位 结构 尺寸见 表 3,主要部位规格 公差 范围 见 表 4。44 44 50 DB22/T 45 2012 3 表 3 主要部位结构尺寸 单 位为 厘米 号型尺寸 序 号 部位 特大 大 号 中 号 小 号 1 帽 前挡 中 高 9.6 9.5 9.4 9.3 2 耳扇 后 中 高 9.5 9.3 9.1 8.9 3 耳扇 前 中 高 19.4 19.1 18.8 18.5 4 帽 墙 中 高 19.1 18.9 18.7 18.5 5 帽 顶 中 长 19.3 19.0 18.7 18.4 6 帽 面 高 10.4 10.2 10.0 9.5 表 4 主要部位规格公差 单 位为 厘米 序 号 部位 测量方法 公差 1 帽 前挡 中 高 由帽 前挡 底 口 直 量 0.2 2 耳扇 后 中 高 由 耳扇 后挡 中 直 量 0.3 3 耳扇 前 中 高 由 耳扇底 口 量 至 耳扇 尖 0.4 4 帽 墙 中 高 有 绱 口 量 至绱顶 缝 0.3 5 帽 顶 中 长 由 前线 缝 量 至 对面 线 缝 0.3 6 帽 面 高 由 底 口 中 间直 量 0.4 5.3 缝制要求 缝 制 应 符合 下列要求:a)成 品各 部位 缝 制 线迹顺直,无 开线、松线 和 连续 跳 针;b)针码 要求:明暗线 不少于 12针/3 cm,包缝 线 不少于 9针/3 cm;c)帽 前挡 和 耳扇 切 口 严实、对 称。吃纵 适 当。无 明显扭 扇 和 锁 毛 现象,絮 棉 均匀,纳线间距均匀。5.4 保暖性 劳动防寒帽制 作 材 料 的 克罗值 大 于 或 等于 1.5 clo,其 保暖性能 即 为 合 格。5.5 安全性 纺 织品 安全性能 应 符合 GB 18401 规定。DB22/T 45 2012 4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检验 在 明亮自然光线 下,将 劳动防寒帽 置 于检验 台上,用 感官 方法 检验 外 观质 量。6.2 规格尺寸检验 规格尺寸按照 FZ/T 82002-2006 中 5的规定测量,结果 应 符合 本标准 表 2与 表 3规定。6.3 缝制要求检验 在 明亮自然光线 下,使 用 直 尺、卡 尺 或卷 尺 对缝 制要求 进行 检验。缝 制要求 应 符合 本标准 第 5.3条的规定。6.4 保暖性能检验 织 物 保 温 仪 符合 GB/T 11048-2008中 5.2要求,保暖性能 进行 检验 按照 GB/T 11048-2008规定的 检验 方法 执行。6.5 安全性能检验 纺 织品 安全性能按照 GB 18401规定 检验。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7.1.1 每 批 产 品 经 生产 厂质 量 检验 部 门 检验 合 格 后 方 可 出 厂。7.1.2 出 厂 检验 项目 包括 外 观、缝 制 质 量。7.2 型式检验 7.2.1 型 式 检验 每 年 进行 一 次。遇 有 下列 情况 之 一 时,也 应 进行 型 式 检验:新 产 品 投 产 前;工艺、原 材 料发 生变化 时;停 产 一 年 后,恢复 生产 时。7.2.2 型 式 检验 项目 包括 5全部 项目。7.3 抽样方案 7.3.1 出 厂 检验应 按 GB/T 2828.1规定的方法 进行 逐批 检 查。7.3.2 如 有不 合 格 项目,生产 厂 应对 整批 产 品中 不 合 格 项目 逐 顶 检验。7.3.3 型 式 检验 的 检验 批 应 为定型生产的全部产 品,或 正 常 批 量生产 中,检验周期 内 的全部产 品。DB22/T 45 2012 5 7.3.4 型 式 检验 的 抽样 方法按 GB/T 2829-2002规定,采 用 判 别 水平 的 一 次抽样 方 案,不 合 格 质 量 水平(RQL)为 15,Ac为 0,Re为 1。检验 结果 应 按本标准 7.3.2处 理。8 标志、包装、贮存 8.1 标志 产 品 应有 标 签。标 签 应包 含 下列 内 容:产 品、名称、规格、生产 厂家、地 址;执行 标准号;采 用 材 质;生产 日期 或 批 号;洗涤 方 式。8.2 包装 包装应 符合 以 下要求:外 包装 一般 可 采 用 纸箱 包装,内 包装 一般 可 采 用 塑 料 袋 包装;产 品 包装应有应 采 取 防 潮措施。8.3 贮存 贮存 条件 应 符合 以 下要求:存 放 于 通风、干燥处;存 放场 所应有 防 潮、防 霉、防 鼠、放虫蛀措施;贮存不 得受 重压、受 潮、雨淋 或 与 油、酸、碱 等 腐蚀 性 物 品 共同 存 放。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