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崇明县规土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2016年崇明县规土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委托单位:崇明区财政局 评价机构:上海财经大学 评价时间:2017年6月评价机构:上海财经大学机构负责人:赵宏斌联系方式:17721435703项目负责人:陈晓艺联系方式:18817950977电子邮箱:chenxiaoyi163评价组成员:陈晓艺、周晓芬复审人:陈晓艺联系方式:18817950977终审人:赵宏斌 联系方式:17721435703被评价单位:崇明区规土局单位财务联系人:王媛联系方式:13916756700单位业务联系人:彭勃联系方式:021-69611849目录内容提要5前 言10一、部门概况10(一)规土局事业回顾11(二)部门职能13(三)部门人员、组织结构与职责16(四)2016年工作计划19(五)部门绩效目标20(六)部门总体预算与支出情况23(七)部门管理25(八)相关方26二、评价思路26(一)评价理念26(二)评价目的27(三)评价范围与内容27(四)评价依据28(五)评价方法29(六)数据采集29(七)局限性31三、部门绩效分析和基本结论31A.部门决策(20分)31B部门管理(24分)37C部门支出绩效(56分)47D目标完成情况62E基本结论65四、部门成绩68(一)部分工作落实到位,受到相关单位及居民的肯定68(二)秉持节俭态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69(三)重视土地规划和整理,为世界级生态岛规划打下了基础69五、存在的不足70(一)预算编制不准确,预算调整幅度过大70(二)部门管理不够到位,执行程序不够规范70(三)部门工作尚有疏漏,政策执行程序不够严谨71(四)政策落实进展缓慢,居民合理诉求难以满足72六、对策建议72(一)规范部门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的准确性72(二)进一步加大部门管理力度,提升管理的规范性73(三)进一步健全部门工作计划、严谨工作程序73(四)加快推进政策落实,关切农民的合理诉求74附件1:综合得分表75附件2:评分表77附件3:评价指标体系92附件4:调查问卷结果统计101附件5:调查问卷103附件6:访谈提纲106附件7:基础数据表108附件8:对方案评审意见的回应111内容提要崇明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简称规土局)是上海市崇明区政府职能部门,承担崇明区城乡建设、土地及矿产规划和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文物古迹规划管理等职责。规土局下设一室七科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用地管理科、总详规划管理科、建筑规划管理科、市政规划管理科(历史风貌保护科)、土地权籍管理科(地矿管理科)、房屋征收管理科。各科室工作主要涵盖三个方面:规划编制、土地管理执行和保障性工作。其中,规划编制要完成总体规划、建筑规划管理、市政规划管理等任务;土地管理执行要完成编制用地计划、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征地、划拨土地、使用集体土地等依法管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等工作;保障性工作要完成包括信访工作、信息化项目、信息公开等工作任务。2016年度规土局年初预算数为65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1.1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34.50万元。2016年预算经过一系列调整后,全口径的预算数为183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为662.6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为1169.44万元。2016年支出决算数为182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为657.65万元,项目支出决算数为1164.96万元。受崇明区财政局的委托,上海财经大学承担此项评价任务。评价方对崇明本地居民、乡镇部门管理人员和村居负责人进行问卷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617份,并对规土局、乡镇有关部门及村居等负责人进行访谈;统计了部门2016年各项工作的计划和完成情况的数据以及规土局部门预算和执行数据;在对这些数据信息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了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评价认为:2016年崇明县规土局能够围绕部门职能和政策要求开展各项工作,部门工作目标、年度计划与部门职能相吻合、与部门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相一致,秉持节俭的态度充分利用财政经费,以良好的态度服务居民,积极宣传各类土地政策,努力做好建设用地审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两违”整治、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等各项工作,工作开展情况整体较好,减量化土地得到了充分利用,土地收储和供应能满足需要,新增耕地和新增绿地增长明显,土地规划和管理的有效实施对崇明整体的生态环境改善起到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诸如专项项目预算编制不准确,部门管理不到位,政策执行程序不严谨,政策落实进展缓慢,居民诉求不能满足等情况。2016年崇明县规土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为84.69分,评价等级为良。 取得的成绩:第一、用地审批工作和“两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受到相关单位及居民的肯定。规土局在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审批方面工作细致到位,获得乡镇相关部门及居民的一致好评。开展的“两违”整治工作近几年成果显著,对居民的生活环境有极大的改善。两项工作的居民满意率都在80%以上。第二、规土局秉持节俭态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6年较2015年三公经费下降约57.42%。第三、重视土地规划和整理。规土局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工业低效用地减量化、农村居民集中居住等方式来提高土地利用率;建设用地指标通过置换和滩涂圈围等方式补充,保持了耕地占补平衡,满足了农业、生态和建设等各方面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为世界级生态岛的规划和建设打下了基础。存在的不足:第一、预算编制不准确,预算调整幅度过大规土局编制的年度预算与部门的经费需求存在较大的出入。年初预算为655.63万元,调整后预算为1832.05万元,调整幅度达到179.43%,其中,人员经费调增36.17%,项目经费调增769.47%。主要原因:一是未充分考虑当年可能发生的各类人员经费支出标准和数量的变化,造成人员经费的大幅调整;二是规土局在制定项目预算时未充分考虑和制定当年的项目计划,预算的准确性和资金的计划性都不强,导致预算出现了大幅度的调整。第二、部门管理不够到位,执行程序不够规范一是合同管理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如崇明区庙镇郊野单元规划的技术服务合同,其签订日期是2016年,但合同上规定的履行时间是在2014年。二是部分项目未采用政府采购方式。2016年的郊野单元规划、工业用地减量化调查以及土地集约利用等委托第三方的项目,均未通过政府采购,而采取了直接委托的方式。三是人力资源管理欠规范。目前规土局在岗总人数38人,其中20人从其8个下属事业单位借调,占用了其他单位大量编制,而本部门22个人员编制只用了18个,编制没有充分利用。四是部门间数据信息缺乏共享机制。规土局与其它部门间缺乏必要的信息沟通,造成规划数据不准确等现象。如部分乡镇的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和农委的生态廊道建设面积之和,超出全部农田的面积;永久基本农田的划示,出现将镇级道路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第三、部门工作尚有疏漏,政策执行程序不够严谨一是农村零散用地未得到规划和利用。主要是农村公益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等零散用地几乎全部闲置,部分已过备案期限的未拆迁未查处,未得到整合利用。二是政策执行无书面文件,政策缺乏连贯性。规土局在向各乡镇下达农地复垦项目停止和暂停批复居民建筑用地审批的决定时仅以口头形式传达,政策执行不规范。另外,土地复垦规划突然叫停,年度间政策缺乏连贯性,造成居民损失。第四、政策落实进展缓慢,居民合理诉求难以满足一是村庄布点规划难以落实。目前区级层面对农民集中居住、村庄布点规划的落实仅有指导性文件,没有具体的实施方案。但由于目前集建区土地性质属于耕地,如果变为农民宅基地,产权性质改变,只能采用土地征收的方式。而土地征收,不仅需要解决建设用地的指标,而且土地征收的补偿资金乡镇也无法承担。这些问题乡镇层面难以解决,直接影响村庄布点规划的有效落实。二是农村建房审批政策迟迟未能出台。崇明县在2015年已经停止了农民住房的建筑用地审批。到目前为止,农村建房用地审批政策尚未出台,部分农民因房屋危旧或子女结婚等现实情况急需建房而不能如愿。甚至有些农民此前申请到了建设许可证,但后来因停止开具施工许可证而无法施工。这些情况导致农民意见很大。对策建议:第一、规范部门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建议规土局以后年度编制预算时,人员经费预算要按照历年人员工资和住房补贴的平均增长水平预测经费需求,同时对奖金和奖励发放标准也要参照相关文件规定和往年发放的情况进行预算;项目预算要结合近几年土地规划政策合理确定年度项目计划,并对项目经费要按照相关标准或往年的支出确定预算经费额度。第二、进一步加大部门管理力度,提升管理的规范性建议规土局在部门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完善管理程序。对于以后的合同管理,要先有合同再有项目的实施,让合同真正成为约束项目各方权利与义务的契约。对于以后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项目,要履行政府财政程序,规范采购形式。在人员安排上,规土局应首先使用完自己的编制,在自身编制不够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以政府雇员的方式进行补充。在信息利用上,要充分利用其他部门及基层相关数据信息为本部门工作服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第三、进一步健全部门工作计划、严谨工作程序建议规土局指导乡镇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对这些零散用地的属性、面积及分布情况进行统计归档,并适时制定处置办法,重新进行整合和利用,提高利用效率。建议规土局在以后下达各项工作要求时,应以书面的形式传达,提高政策执行的严谨性;并且在以后政策变更时要考虑政策的连贯性或政策变化的后续影响,避免因政策变化而损害居民的利益。 第四、加快推进政策落实,关切农民的合理诉求建议规土局应与相关部门应加快研究村庄布点规划的实施办法,做好顶层设计,明确集建区土地的征集方式和操作程序,并形成相应的工作方案,便于落实和操作。建议规土局在村庄布点规划政策出台之后,应及时启动农村建房用地审批工作,按照新的政策执行,对于以往已经审批的农户要以合理的方式,妥善解决。2016年崇明县规土局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前 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预算改革精神”,加快推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2017年崇明区财政局选择了崇明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开展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探索。受崇明区财政局委托,上海财经大学具体实施规土局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是一项综合性强、复杂程度大的新的评价形式,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为了更好地完成崇明规土局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提高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效率和评价结果的有效性,受托方在对被评价单位进行多次调研和沟通基础上,梳理了部门预算、支出、工作计划、任务目标等基本情况,拟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并根据评价指标要求,采用实地调查和访谈等多种方式,采集了评价数据,在对数据信息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了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一、部门概况崇明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是上海市崇明区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崇明区城乡建设、土地及矿产规划和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文物古迹规划管理等职责。(一)规土局事业回顾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是政府的基础职能部门,负责城镇土地规划建设、审批、整治等方面工作。基于我国土地的所有制性质,城镇土地建设具有很强的层级性和计划性。规土局在2014及2015年的工作中,规划编制仍是其主要工作。2014年共编制规划36项,包括总规4项、专项规划6项、控规7项、修详1项、村庄规划17项。此外,为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土地新政,规土局加大了郊野单元规划编制的工作力度,通过“三步走”推进郊野单元规划的编制,在2014年按规划完成了三星镇、长兴镇两个试点的项目进度,并扩大了郊野单元规划编制的范围,完成了第二批6个重点乡镇的规划编制工作。2015年“三步走”策略全面铺开,15个乡镇在当年全部完成规划编制。在2014年的村庄规划中,规土局完成了17个试点村的规划编制,以问题为导向、以村民需求为导向,实行“一村一方案”的整体规划设计,并完善了2011-2015年农村居民点控制性规划,完成了26个批次农村居民点修改规划的审批工作。2015年,规土局启动宅基地归并试点工作,引导农村建房向城镇集中,并于当年7月,启动了港沿镇和陈家镇两个试点镇,选址24个新型农村居住社区进行集中建设,形成村庄布点方案和新型农村居住社区(统筹镇区)实施方案的初步成果。崇明区承担着上海市1/3的永久基本农田划示任务量,从2014年6月开始,规土局着力对崇明117万亩基本农田进行踏勘核实、比对梳理、审查论证,编制完成了图表、说明、数据库等成果,并于2015年完成了71.07万亩、占全市35%的永久基本农田划示任务。除规划编制外,规土局还承担着土地管理执行的重要任务。2014年,崇明县共报批农用地转用33个批次,43个建设项目,涉及土地总面积达302.6公顷;完成市批县供建设项目89件,本县自批建设项目18件,建设项目预审46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71件;发放划拨决定书49件。2015年,规土局办理农用地转用27个批次,46个建设项目,涉及土地总面积达216公顷;审批建设用地98件,审批农民建房用地16个批次,涉及2249户、宅基地面积34.85公顷。在加快土地使用权出让方面,规土局在2014年完成土地出让17幅,出让面积84.07公顷,缴付出让金37.74亿元。2015年在此基础上稳步推进土地出让,完成12幅地块的土地出让,出让面积达55.53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8.64亿元,同时完成9幅地块的价格认定、10幅地块的入市研判和9幅地块的征询工作。土地储备方面,规土局在2014年完成土地储备入库77幅(636.89公顷),完成农转用49幅(430.49公顷)。2015年完成土地储备入库9幅(38.37公顷),并结转历年项目213幅(1536.02公顷)。为扩大耕地面积,规土局在2014年下达各乡镇土地整理复垦计划1200亩,实际完成批复立项面积1352.09亩。为完成市局下达的崇明区减量化任务217公顷,2014年,崇明县规土局根据集建区外低效建设用地使用现状,细化工作方案,结合郊野单元规划、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对部分减量化地块进行了立项申报,2015年完成减量化立项面积64.7公顷。近两年“两违”形势严峻,整治任务较重,规土局通过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土地动态巡查、加大违法建筑查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情况实地调查等方法,查处整治违法违规用地及建筑。2014年核实违法用地85宗、面积243.8亩。2015年县级巡查发现违法用地28宗,涉及土地面积60.84亩,当年即消除21宗、面积46.32亩;立案查处违法建筑案件52件,于当年完成全部案件的查违执法程序,并移交属地乡镇实施;通过测量新建农民住房的主房、辅房实建面积,并与批准情况作比较分析,发现崇明区农村村民住房超建现象较为普遍,总超建面积5560.28平方米,主房平均超建面积比例为11.40%,辅房平均超建面积比例为36.85%。在2014年的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中,规土局受理拟征地项目56件,涉及面积231.53万平方米,农转用批文涉及土地征收项目190件,涉及面积54332万平方米,房屋补偿项目29件,涉及居住房屋户数为1006户,有效居住面积14.92万平方米。2015年在此基础上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征收拆迁并加快了动迁拔点速度,2015年拔点任务数共61个,涉及农户226户,当年完成了23个重点地块项目的拔点工作,完成签约户数为148户。在认真做好各项土地重点规划管理工作的同时,规土局认真办理群众的意见提案和信访案件,积极回应群众呼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2014年规土局收到“两会”意见提案29件,接受群众来信189件,群众来访259批次、330人次,受理电话咨询421次,切实做到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4条,包括政策法规、公示公告、工作动态等,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22件。崇明区规划与土地管理局致力于完善土地规划、优化环境等各项与居民百姓息息相关的工作,认真做好信访及信息公开工作,倾听百姓意见,曾荣获“2011-2015年全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集体荣誉。(二)部门职能规土局秉承着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努力完善城乡建设,优化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崇明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承担以下职能:1、 贯彻执行有关城乡规划、土地、地质矿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崇明区实际,具体组织实施;2、 参与编制社会、经济发展与城乡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具体组织编制城乡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重要地区的详细规划及县政府其他指令性规划,对其他专业系统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指导乡镇编制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规划;依法审核、审批规定职责范围内各类规划;3、根据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中长期规划;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地质勘查年度计划;会同市、县有关部门,编制土地开发利用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4、负责城市地名、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建设档案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问题调研;领导、指导测绘管理部门开展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历史风貌保护区、优秀历史建筑和县级以上历史文物古迹的规划管理工作;5、依法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管理制度;对建设项目审批后到竣工验收前规划执行情况实行跟踪监督;6、负责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地籍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管理,依法对土地权属争议进行调处,指导建立地籍数据库和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7、统一管理县城乡土地资源,确保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保障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负责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总量控制和用途管制,并承担监管责任;依法负责土地划拨、征收征用、农用地转用、政府土地储备等各类建设用地以及土地开垦、整理、复垦的审核和管理;8、组织实施城乡规划、土地、地质矿产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各种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依法处理各类城乡规划、土地、地质矿产的纠纷;9、依法负责土地收回、土地储备和各类建设用地的审核和管理,拟订并实施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研究制定县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按规定组织实施县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的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10、依法管理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及其探矿权、采矿权的管理;负责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的行业管理和具体实施;负责地质环境调查、监督和管理;负责地面沉降的监测和防治,并承担监管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负责矿泉水和地热资源开采中有关管理职责;11、加强国土资源资产管理;建立基准地价等公示地价制度,依法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负责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算的审核,负责编报年度土地出让收支决算及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决算,负责编制土地出让收入支出预算,负责县土地储备成本认定工作,负责县地质矿产资源费用的征收使用;12、承担国土资源服务行业监管职责;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参与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13、承担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本次评价范围仅局限于规土局本部.(三)部门人员、组织结构与职责1规土局工作人员规土局有行政编制22人,实际编制18人,实际人数38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室正副职领导职数8名,党政班子人员6人。2、 组织结构规土局组织架构图如下所示。规土局组织人事科建筑规划管理科办公室用地管理科市政规划管理科土地权籍管理科房屋征收管理科总详规划管理科3规土局内设单位及下属单位工作职责 为了更规范、高效地履行规土局职能,优化城乡建设,让百姓安居乐业,崇明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下设一室七科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用地管理科、总详规划管理科、建筑规划管理科、市政规划管理科(历史风貌保护科)、土地权籍管理科(地矿管理科)、房屋征收管理科,并对各科室规定了如下明确的职责。(1)办公室。其主要职责包括:对外行政沟通和本系统行政协调工作;局长办公会议的召集、记录及备案;文书处理、收发文件等行政管理工作;机关文印档案工作,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的处理工作;本局系统的财务管理及审核审计指导培训工作;机关后勤保障、公益性活动及展示厅日常管理工作;行政审批(一门式窗口受理)协调,信息网络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行政诉讼协调,配合职能科室、部门对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以及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2)组织人事科。其主要职责包括:本系统的组织人事、工资福利、退休人员管理及相关档案的管理等工作;本系统的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注册等管理工作;本系统的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教育等工作;工会、群团组织及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以及本局的行政监察工作。(3)用地管理科。该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编制本区年度用地计划并实施管理;本区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管理;本区城乡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划拨土地、使用集体土地(含农民建房用地)及临时用地的依法管理;本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统一管理,并对土地利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管;配合相关部门编制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复垦计划、土地出让计划上报市局。(4)总详规划管理科。该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全区各项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和报批,对其他专业系统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负责全区各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和报批,城市设计方案的组织编制和报审;依法进行建设项目选址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指导重点村庄的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发展、城镇规划重大问题的调研工作。(5)建筑规划管理科。该部门的主要职能是核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组织建设项目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建筑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临时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审批建制镇个人建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零星);负责行使上海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有关职责,承办相关规划管理工作。(6)市政规划管理科(历史风貌保护科)。该部门的主要职能是负责道路、桥梁、市政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工作;组织道路、桥梁及市政工程管线方案的论证和审核,并核发相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全区道路红线及其他城市控制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雕塑规划及建设管理,组织城乡雕塑规划编制,确定城乡雕塑工作计划,并负责对城乡雕塑规划及建设的协调;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村庄规划的编制、报批;指导和检查各乡镇农村个人建房规划管理业务工作,处理农村建房中的信访;负责历史文化风貌保护的规划管理工作。(7)土地权籍管理科(地矿管理科)该部门的主要工作重点是负责全区城乡土地的权籍管理工作;负责对地籍的基础数据进行调查、分析、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对土地权属纠纷进行信访处理和行政诉讼工作;协调房地产登记工作中的土地登记工作;负责核查总登记时应登记而未登记的土地权属工作;协助管理县地籍测量、地籍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调处矿产权属纠纷;协助市局负责对地质资料的统计利用。(8)房屋征收管理科。该部门的主要工作重点是负责本区征地土地补偿安置、房屋补偿安置工作的管理;负责制订年度征地土地补偿安置、房屋补偿安置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拟定本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实施办法;负责征地土地补偿安置、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核、报批并督促征地事务机构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实施;负责听取相关权利人对征地土地补偿安置、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申请听证的,按照规定组织听证;负责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制订具体补偿安置方案和交地行政决定书,对超出期限拒不搬迁交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表1 规土局部门科室职能及人员表职能职能细分对应部门人员配置规划编制总体规划总详规划管理科5建筑规划管理建筑规划管理科4市政规划管理市政规划管理科3土地管理执行编制用地计划用地管理科7建设用地预审管理用地管理科7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征地、划拨土地、使用集体土地等依法管理用地管理科7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用地管理科7保障性工作信访工作办公室9信息化项目信息中心-信息公开办公室9合计38其中,信息中心为规土局下属事业单位,其人员编制未列入规土局的人员编制中,但其项目资金来自于规土局的预算资金,故将其列入上表但未列出人员配置。(四)2016年工作计划1.工作计划 为了全面履行部门职责,2016年崇明县规土局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崇明县的实际情况,分别从规划编制、土地管理执行和保障性工作三方面拟定了年度工作内容,见下表。表2 崇明县规土局2016年工作计划安排表项目类别项目项目计划备注规划编制郊野单元规划编制计划完成郊野单元规划编制区域及面积454.40平方公里村庄布点规划完成村庄布点规划的年度计划任务新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年度计划任务新增土地管理执行农用地转用报批和建设项目审批完成当年农用地转用报批和建设项目审批任务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出让70,600平方米;复查2014年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专项督察发现的10幅地块工业用地调查完成三星镇市级土地的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工程建设工作;完成新村乡土地整治项目市级验收工作“两违”整治根据市局卫片下发情况、巡查发现及举报情况来进行整治工作日常工作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完成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年度计划任务新增保障性工作信访工作排出周四信访接待日领导值班表,派1名同志常驻县信访办受理大厅,安排专人负责信访接待日常工作信息化项目崇明县年度变更和和设施农用地全过程监管系统日常工作信息公开根据信息公开申请及相关工作的展开情况公开日常工作 其中,从规土局年度工作总结来看,规土局的实际工作较2016年工作计划有所增加,故将从工作总结中提炼出来的工作在备注中作出了说明。(五)部门绩效目标1、2016年部门总目标(1) 探索创新,改革攻坚,集中突破两个研究难点。一是优化农村宅基地布局,引导农民集中居住,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村民住房的建设管理;二是深化滩涂围圈实施方案,探索并建立相关工作机制。(2) 规范项目,严格审批,加强三项土地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耕地占有率。一是做好农用地转用报批和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表对需要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项目进行办理,对未列入到表内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来进行办理;二是监督土地的整理复垦工作,对相关项目进行立项和验收,督促落实土地复垦和耕地数量补充等工作;三是根据相关市级计划要求,扎实推进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工程建设工作,提高新增耕地率。(3)保障民生,推进发展,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一继续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和郊野单元规划编制工作,减少工业用地面积,改善居民居住环境;二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进一步完善价格认定、征询、研判等工作,同时加大闲置土地监管处置工作,使闲置土地得到合理应用;三是做好土地收储工作,加快计划内土地储备的办理流程,缓解城市建设用地需求增加和耕地过度减少之间的矛盾。 2、具体工作目标A.投入目标投入目标指标目标值经费按计划和标准预算预算合理数量和标准明确预算执行率高预算执行率大于等于95%(调整前)除了新增内容外,常规预算调整率低预算调整率0%公用经费控制在预算范围公用经费占比超出率为0政府采购项目按照要求执行采购项目执行率执行率100%“三公”经费按规定执行“三公”经费占比符合率100%B.工作计划(产出)目标类 别计划目标指标目标值规划编制郊野单元规划编制计划完成郊野单元454.40平方公里的规划编制任务完成率100%村庄布点规划完成村庄布点规划的年度计划任务完成率100%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年度计划任务完成率100%土地管理执行农用地转用报批和建设项目审批完成当年农用地转用报批和建设项目审批任务完成率100%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出让70,600平方米;复查2014年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专项督察发现的10幅地块完成率100%工业用地调查完成工业用地调查的年度计划任务完成率100%“两违”整治根据市局卫片下发情况、巡查发现及举报情况来进行整治工作完成率100%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完成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年度计划任务完成率100%保障性工作信访工作排出周四信访接待日领导值班表,派1名同志常驻县信访办受理大厅,安排专人负责信访接待完成率100%信息化项目崇明县年度变更和和设施农用地全过程监管系统完成率100%信息公开根据信息公开申请及相关工作的展开情况公开完成率100%工作完成的质量规划编制通过评审验收验收合格率100%工作完成的时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专项工作和日常工作完成及时性及时 C.效果目标效果目标衡量指标目标值一、规划落实方面规划落实的有效性规划得到充分利用和落实规划利用和落实情况郊野单元、村庄布点以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各项规划全部落实。二、土地管理执行方面土地管理执行的有效性增加新增耕地面积新增耕地的增长情况新增耕地较2015年有显著增长通过规划促进新增绿地的增长崇明通过规划促进新增绿地的增长情况用于造林、绿化的土地覆盖面积比2015年有显著增加。提高减量化土地利用效率减量化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情况减量化清理出的土地得到有效利用。通过土地规划改善生态环境土地规划对生态环境的改善情况通过郊野单元规划、建设用地减量化、“两违”整治等工作,实现了对生态环境的改善。通过土地收储、供应,满足用地需求崇明整体的土地收储、供应与满足需求情况通过复垦、土地出让、土地储备等工作,按规定满足当地居民对相关土地的需求。三、社会评价方面 居民满意度居民对部门工作总体满意居民满意度不低于80% (六)部门总体预算与支出情况规土局的资金全部来自财政拨款,按资金性质不同,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和政府性基金。依据规土局提供的预算、决算明细表以及支出分类统计资料,对2016年崇明县规土局的预算、决算情况进行汇总。2016年度规土局年初预算数为65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1.1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34.50万元;但后来进行了预算调整,增加了政府性基金支出。经过调整后,全口径的预算数为1832.0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为662.6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为1169.44 万元(其中908.19万元来自政府性基金)。2016年支出决算数为182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为657.65 万元,项目支出决算数为1164.96万元。详细调整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3 崇明县规土局整体财政支出预决算情况(单位:万元)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总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合计年初预算数408.83112.3521.13134.5655.63调整预算147.87 -6.39 141.48 1034.94 1176.42 调整后预算556.70 105.91 662.61 1169.44 1832.05 决算数552.16 105.48 657.65 1164.96 1822.61 如上表所示,规土局的预决算在2016年发生了较大调整,其原因是规土局在2016年的工作出现了几项预算外的新增项目。表4 崇明县规土局2016年专项支出预决算明细表序号项目名称预算金额支出备注合同价实际支出支出完成时间1维护费30,000.00 30,000.00 30,000.00 2016-02-102村镇建设费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2016-11-293督察费160,000.00 160,000.00 2016-11-294法律顾问费50,000.00 50,000.00 50,000.00 2016-11-165共青团工作经费20,000.00 20,000.00 2016-11-016规划业务工作经费130,000.00 130,000.00 2016-11-297土地业务工作经费130,000.00 130,000.00 2016-11-298设备耗材费60,000.00 58,655.80 2016-02-109网络维护费55,000.00 55,000.00 55,000.00 2016-02-1010信访工作经费40,000.00 40,000.00 2016-11-2911信息公开工作经费30,000.00 30,000.00 2016-11-2911印刷费170,000.00 170,000.00 2016-11-1612待分配资金270,000.00 226,540.00 2016-08-2413规划编制经费250,000.00 500,000.00 250,000.00 2016-11-10崇明产业园区规划编制14规划编制经费520,000.00 1,730,000.00 520,000.00 2016-11-10新河镇总体规划编制15信息化项目497,500.00 497,500.00 497,500.00 2016-09-30崇明县年度变更和和设施农用地全过程监管系统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