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至2013年度镇村引进优质(外资)项目奖励资金第三方重点绩效评价报告.pdf
目 录 一、项目概况 .1 (一)基本情况 .1 (二)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2 (三)资金使用情况 .2 二、评价实施情况 .2 (一)遵循原则 .2 (二)评价依据 .2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3 (四)技术方法 .3 三、绩效评价结论 .3 (一)评价结论 .3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4 1、产出情况.4 2、效果情况.4 四、项目绩效管理存在问题 .6 (一)专项资金政策对促进外商投资企业扩大再生产没有直接的影响 .6 (二)管理办法中奖励标准计算口径不统一,容易造成管理不够规范 .7 (三)管理办法的设计没有考虑新设项目、增资项目以及对地方贡献程度等因素,实行差 别奖励 .8 (四)部分绩效目标不明确,缺少量化标准 .9 五、相关建议 .9 (一)适时调整和整合现有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更大效益 .9 (二)制定招商引资奖励政策时,应充分考虑项目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 .10 (三)要加强对有关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目标管理,发挥绩效目标的导 向作用 .10 (四)科学合理编制项目年度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11 1 根据东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东府办2006 60号)及2011至2013年度镇村引进优质(外资)项目奖励专 项资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案等规定,我所作为第三方机构接 受市财政局委托,对2011至2013年度镇村引进优质(外资)项 目奖励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76分,绩效等级为 中,现将评价情况报告以下: 一、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调动镇村招商引资的积极性,鼓励镇村改善投资环 境,优化投资结构,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我市经 济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东莞市镇村引进投资项目奖励实施办法 (试行)(东府200910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加工贸 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12124号) 的规定,凡2009年1月1日起引进符合规定的投资项目(含增 资)的镇村和村(居)委会,均可获得镇村引进优质项目奖励资 金。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承担,由引进投资项目落户所在镇街和村 (居)委会按3:7的比例分配;落户项目涉及2个或以上村(居) 委会的,奖励分配比例由各镇街自行协调。 引进外资项目的,奖励资金以引进项目认缴注册资金进行计 算,具体分两个档次设定奖励标准: 1、引进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中的鼓励类生产性项目, 按单个投资项目认缴注册资金每达50万美元奖励1万元人民币 的比例给予奖励,单个投资项目最高奖励金不超过100万元人民 2 币。 2、引进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中的非鼓励类的生产型项 目,且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按单个投资项目认缴注册 资金每达50万美元奖励0.8万元人民币的比例给予奖励,单个 投资项目最高奖励金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二)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该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进一步调动镇村招商引资的积极性,鼓 励镇村改善投资环境,优化投资结构,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 升级,促进我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三)资金使用情况 2011至2013年度实际拨付奖励资金2,983.33万元,其中: 2011年符合条件的有8个镇(街)的31个项目,共拨付奖励资 金430.45万元;2012年符合条件的有7个镇(街)的35个项目, 共拨付奖励资金496.47万元;2013年符合条件的有24个镇(街) 的127个项目,共拨付奖励资金2,056.41万元。 二、评价实施情况 (一)遵循原则 我分所遵循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努力提 升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二)评价依据 该专项资金评价的主要依据东莞市镇村引进投资项目奖励 实施办法(试行)(东府200910号)和关于印发东莞 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12 3 124号)的规定、申报资料、相关行业的指标数据等文件。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首先设定评价指标,再根据行业及相关资料,确定指标的评 价标准;接着按专项实际数据对应标准,计算得分,最后总结存 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我们于2014年7月10日至9月20日 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经过项目调研、制定实施方案、现场核 查、综合评价、撰写报告等阶段。 (四)技术方法 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主要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结果比较法。 具体的评价方式主要有:一是书面审核,对单位提交的绩效资料 进行分析。二是现场核查资料,对重要的备查资料进行核查,检 验其可靠性。三是座谈会,对审核中产生的疑问和发现的问题, 邀请单位参加座谈,了解相关情况。四是问卷调查,对项目的满 意度进行问卷调查。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论 该专项的2011-2013年度总体绩效评价结果为76分,绩效 等级为中(详见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技术报告附件一:2011至2013 年度镇村引进优质(外资)项目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该 项目申报程序基本规范,财务制度健全,成本得到有效控制。扣 分的原因主要是没有制订明确具体的绩效指标,项目产出效果没 有较好地实现,整体绩效不明显。 4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情况 该专项预期产出目标大部分完成。 实际完成率方面:该项目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申请奖励资 金,2011年至2013年共立项审核193个,奖励资金已全部拨付, 实际完成率为100%。 完成及时率方面:2011年至2013年共立项审核支付奖励资 金2,983.33万元,实际支付2,983.33万元,基本能及时完成,完 成及时率100%。 预算执行率方面:预算编制不够很科学合理,各年度预算执 行率差异较大。2011年至2013年市财政预算安排该专项资金总 额1,800.00万元,实际支付金额2,983.3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 165.74%。其中2011年财政预算资金550.00万元,实际拨付奖 励资金430.4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8.28% ;2012年财政预算 资金550.00万元,实际拨付奖励资金496.47万元,预算执行率 为90.27%;2013年财政预算资金700.00万元,实际拨付奖励资 金2,056.41万元,超过预算193.77%。 2、效果情况 该专项预期效果目标部分实现。 投资环境改善方面:投资环境有软环境、硬环境之分,软环 境指法律、政策、人才、服务等,硬环境主要指公共基础设施状 况。据实地调查了解,该项目基本对改善投资环境特别是硬环境 方面没有起到十分明显的作用。由于镇村资源和影响有限,难以 5 对软环境方面起到很好的作用,镇村只能对硬环境中的公共设施 方面增加投入,但是需筹措专门的资金用于建设,目前许多村级 可支配的财政收入并不多,该专项补助显得捉襟见肘,作用并 不太大。况且市已有其他专项补助帮助镇村改善社会环境和投 资环境,如市政府从市镇(街道)参与税收分成收入中切块5%, 设立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补助全市593 个村(社区,不含松山湖、虎门港、生态园和长安新区)目前负 担的治安、环卫、行政管理等基本公共服务开支。因此专项资金 对改善投资环境发挥的作用不是十分明显。 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数量增长率方面:据统计, 2011年-2013 年共扶持了193个项目,其中增资项目138个,新设项目55个, 新设项目占总奖励项目数量的28.50%,新引进的项目占比不高。 以调查的8个镇数据来看, 2011年招商引资数量为556个,比 2010年的414个增长了142个,增长率为34.30%,但2012年、 2013年招商引资数量分别为328个和214个,比2010年招商引 资数量大幅降低,降幅分别为-20.77%和-48.31%,当然其中也有 我国整个社会经济形势的影响因素。但是,新引进项目数量逐年 降低,对一般的外商项目吸引力下降,也说明了该项目对招商引 资新增项目数量方面持续增长的刺激作用不是很大。 对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升级的改善方面:优化投资结构、 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需要以国家的产业政策为指导,结合实 际,使投资的重点与整个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和优化相适应。 2011-2013年获得奖励的193个项目中,允许类项目有170个, 6 鼓励类项目只有23个,鼓励类项目个数占全部奖励项目个数的 11.92%,因此专项资金并不能有效地促进招商引进鼓励类项目。 大部份奖励资金投向允许类项目,有些允许类项目只是简单的加 工装配,附加值低,给当地的税收留成贡献小,因此专项资金对 优化投资结构、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效果的间接作用不 是十分明显。 对激励镇村有关部门招商引资方面:专项资金对调动有关 镇村部门招商引资的积极性作用不明显。有关文件规定,专项 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各业务主管部门组织项目论证、评审和验 收所发生的场地租赁费、专家交通住宿费、专家劳务费、中介机 构服务费等,但现场调查中了解到招商引资可带动镇村经济发 展,可以提高镇村经济效益,同时也体现镇村领导的政绩,即使 没有专项奖励资金,镇村也会积极招商引资的,毕竟招商引资到 大项目或优质项目给镇村带来的经济利益远远超过专项资金扶 持的金额,况且各镇村的招商管理费用由镇财政预算安排,相对 保障较为充足,甚至有的镇申请到资金但我们下去调研时还没有 使用,因此项目对调动镇村招商引资积极性作用并不是十分大。 四、项目绩效管理存在问题 (一)专项资金政策对促进外商投资企业扩大再生产没有 直接的影响 有关文件规定,凡2009年1月1日起引进符合规定的投资 项目(含增资)的镇街和村(居)委会,均可获得奖励资金。经 7 调查,有关企业反映,项目增资扩大再生产主要有以下原因:一 是企业较好投资收益与对未来行业发展的良好预期;二是产品市 场占有率提高或市场需求增加,生产订单增加,企业需增加资金 购买生产设备以提高生产能力。因此,企业的增资扩大再生产行 为主要由市场、政府政策和企业经营情况、各项生产条件决定的, 外部的人员关系影响并不大。如厚街时代皮具项目的经理介绍, 因该项目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考虑到土地成本、人力成本等因素, 从2011年起一直没有在东莞增资扩产,而是将部份订单转移到 粤北新设的工厂生产。又如洪梅理文纸品项目,2009年至2012 年企业根据经营需要先后增资共2亿美元,原来规划的建设用地 基本用完,今后如果扩大生产增加生产线需要成片土地建设厂 房,但据了解,当地无法提供合适土地满足企业的要求,因此企 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将部份生产能力投入到其他合适的地方。 由此可见,专项资金对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大再生产没有直 接的影响。 (二)管理办法中奖励标准计算口径不统一,容易造成管 理不够规范 有关文件规定,按单个投资项目认缴注册资金达50万美元 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如何核算认缴注册资金不明确,因此,在核 查中发现,主管部门对来料加工厂就地转型项目在转型前投入的 资金奖励标准计算口径不统一,容易造成不公平的问题。如2013 年黄江镇立洋电机项目对转型前已投入的已解除监管设备作价 8 167.8322万美元参与计算奖励,按600万美元奖励9.6万元;桥 头镇卡莱互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按新增货币出资449.51万 美元,奖励7.19万元,对转型前已投入的进口设备50.49万美元 没参与计算奖励。 (三)管理办法的设计没有考虑新设项目、增资项目以及 对地方贡献程度等因素,实行差别奖励 一是没有充分考虑招商引资项目难易程度,对新引进项目 与增资项目的奖励标准没有差异。有关文件规定,凡2009年1 月1日起引进符合规定的投资项目(含增资)的镇街和村(居) 委会,均可获得奖励资金。据统计, 2011 -2013年获得奖励的 193个项目中,新设项目只有55个,申请奖励资金759.21万元, 占总奖励资金的25.45%;增资项目138个,申请奖励资金 2,224.12万元,占总奖励资金的74.55%。对于目前竞争激烈的 招商引资环境而言,要招商引资一个新项目不容易,而增资主要 在项目引进后,由企业根据市场、政府政策及自身经营情况决定, 受个人关系因素的影响不大,但采用统一的奖励标准,不利于鼓 励招商引进新项目。 二是奖励标准没有与项目新增税收地方留成挂钩。奖励标 准只考虑招商引资项目的规模,没有考虑项目纳税给地方留成贡 献大小。我们选取投资较大的7个项目进行调查分析,以2013 年度数据为例,投资额、年收入、纳税情况如下表(金额:万元): 项目 投资额 年收入 纳税 收入与投资额 比例 纳税与投资额 比例 9 时代 5,122.00 152,927.00 2,014.00 2985.69% 39.32% 华科 80,262.00 149,810.60 3,148.28 186.65% 3.92% 明门 85,721.77 220,549.73 4,858.90 257.29% 5.67% 高伟 116,354.57 470,219.26 5,978.86 404.13% 5.14% 陆逊 168,175.00 229,631.00 8,893.00 136.54% 5.29% 米亚 316,319.25 148,876.98 7,082.87 47.07% 2.24% 理文 462,051.17 634,193.91 54,736.38 137.26% 11.85% 上表分析可知,项目投资额与年收入、纳税额的关联度较低。 有些项目只是简单的加工装配,附加值低,给当地的地方留成贡 献小,不利于优化投资结构、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四)部分绩效目标不明确,缺少量化标准 在项目组织、实施、监管过程中,清晰可量化的绩效目标是 确保绩效目标按期、按量实现的关键。但政策设计中,仅设立了 “为进一步调动镇村招商引资的积极性,鼓励镇村改善投资环境, 优化投资结构,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我市经济持 续稳定发展”的总体目标。此绩效目标的重点在调动镇村招商引 资的积极性等,没有量化考核标准,使项目管理部门在项目监管 过程中不能细化监管指标,对项目结果不能事先预估,管理过程 中不能及时调整,不利于绩效目标的实现。 五、相关建议 (一)适时调整和整合现有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更大效 益 目前在我市执行的招商引资政策主要有东莞市镇村引进投 10 资项目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东府200910号)、东 莞市引进重大及关键投资项目奖励办法(东府200953号)、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对外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东 府201123号)、关于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工作方案(东 府200968号)、关于印发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 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12124号)等,建议主管部 门梳理相关招商引资政策文件,对重复的政策进行清理,最大限 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加强招商引资的力度,促进我 市社会经济转型升级的发展。 (二)制定招商引资奖励政策时,应充分考虑项目对地方 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 建议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的政策,要考虑项目按市纳税地方分 成部份的一定比例确定奖励总额,根据项目的优劣综合考虑,合 理分类确定不同的奖励标准,确保财政资金支出对经济发展和产 业政策导向能发挥积极的作用,尤其是镇村在招商引资时应重点 考虑项目的整体效益,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尽可能选择一 些真正的优质企业,而不是追求简单的生产规模或投资额,这样 更有利于优化投资结构、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三)要加强对有关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的绩 效目标管理,发挥绩效目标的导向作用 主管部门在项目立项时,要明确项目体系化目标,要有指向 明确、具体细化和合理可行的总体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和绩 效管理责任,便于详细制定目标实施策略,同时便于项目实施和 11 验收阶段的绩效目标考核。 项目单位与主管部门签订的合同书中,要有指向明确、具体 细化和合理可行的总体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和绩效管理责 任。对项目单位使用财政资金,无特殊原因项目执行低效或无效 的,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酌情一定期限内 不予财政资金补助的处理,情节严重的,应追回财政资金或按有 关规定罚款。 (四)科学合理编制项目年度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建议主管部门申请预算资金时,在充分考察项目的可行性、 往年项目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根据项 目须达到的预期绩效目标,确定项目预算资金的申请数额,避免 项目所需投入考虑不全面,一方面要提高预算执行率,避免资金 闲置浪费,另一方面也要避免超出年度预算安排金额。 附件: 2011至2013年度镇村引进优质(外资)项目奖励 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项目负责人签字: 受委托机构公章 12 附件 2011 至2013 年度镇村引进优质(外资)项目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名称 权重 名 称 权 重 名称 权重 名称 权 重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专家 审核 意见 依据或原因 项目 论证 (申 报) 规 范性 2 项目论 证(申 报)规 范性 2 项目的申请、 设立过程 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用 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 项或报政府批准的规 范情况。 评价要点: 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 求; 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 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项目是否经过有关法定部门批准。 按规定程序申请设立的,得 0.5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所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要 求的,得 0.5分,否则该项 不得分;事前已经过必要的 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 险评估、 集体决策等, 得 0.5 分,否则该项不得分;经过 有关法定部门批准的,得 0.5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2 投 入 25 项 目 申 报 立 项 20 绩效 目标 合理 性 5 指向明 确 2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 标是否依据充分, 用以 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 目标指向的明确情况。 评价要点: 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 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 相关。 优,2 分;一般,1 分;其他 情况,不得分。 2 13 具体可 行 3 项目是否符合客观实 际, 用以反映和考核项 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 施的相符情况。 评价要点: 绩效目标是否做到在数量、质量、成 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做到定量表 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采用定性 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制定的绩效目标是否做到符合客观实 际,且可操作。 绩效目标在数量、质量、成 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 做到定量表述,3分;部分 指标量化的,酌情1-2分。 绩效目标过于笼统的,不得 分。 1 没有具体的量 化指标,没有 对镇的考核指 标 相关性 3 评价项目依据绩效目 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 否相关, 用以反映和考 核项目绩效指标的相 关性。 评价要点: 绩效指标是否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 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好,3 分;中,2 分;一般, 1分。 2 没有具体量化 的指标,没有 对镇的考核指 标 重要性 和完整 性 4 评价项目依据绩效目 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 否最具代表性、 是否完 整, 用以反映和考核项 目绩效指标的重要性 和完整性。 评价要点: 评价是否优先使用最具代表性、最能 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设置的指标是否做到定量指标与定性 指标相结合,系统地反映财政支出所产 生的绩效。 能细化到四级指标,项目效 果有多个核心的个性化指 标,并形成系统的,4 分; 能细化到四级指标,核心个 性化指标有2-3 个的,2-3 分;其他情况的,酌情 0-1 分。 3 绩效 指标 明确 性 13 可靠性 和经济 性 3 评价项目依据绩效目 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 否可靠、 是否经济,用 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 效指标的可靠性和经 济性。 评价要点: 设置的指标是否通俗易懂、 简便易行; 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 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是否做到由不同的机构评价得出相同 的结果。 指标可通过客观统计资料相 互验证分析的,3分;只有 一个验证方法的,2 分;其 他情况,酌情 0-1 分。 2 没有对镇的考 核指标 14 适当性 和先进 性 3 评价指标值的设定是 否与本项目资金规模 相匹配;与行业标准、 历史标准、 计划标准对 比是高还是低, 用以反 映和考核项目绩效指 标的适当性和先进性。 评价要点: 设置的指标值是否跟本项目资金规模 匹配; 设置的指标值是否与行业标准、历史 标准、 计划标准等对比是否具有先进性, 是否经过一定的努力可以达到。 设定的指标值适当,并优于 行业标准、计划标准、历史 标准的,3分;刚好达到行 业标准、计划标准、历史标 准的,2 分;低于的,酌情 0-1分。 2 没有具体的 量化指标 资 金 落 实 5 资金 落实 情况 5 资金预 算合规 性 5 预算资金的申请是否 符程序, 计算依据是否 充分, 计算过程是否详 尽,计算标准是否合 理; 用以反映和考核预 算资金的合规性、 科学 性、合理性。 评价要点: 申请的资金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列入 年初部门预算,还是中途追加预算; 预算计算依据是否充分、合理、有效; 计算过程是否详细具体; 预算价格是否符合客观实际和市场价 格水平。 程序合规、依据充分、计算 详尽、标准合理的,得5 分; 程序合规, 但计算过程不详 尽,或依据不是很充分的,3 分;缺少有效依据,只粗略 估算的,1分。 2 2011 年至 2013年资金预 算总额1800 万元,实际支 付 2,983.33 万元,超出预 算 65.74%。 管理 制度 健全 性 2 管理制 度健全 性 2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 务、 绩效管理制度是否 健全, 用以反映和考核 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 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绩效 管理制度; 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有制定本单位相关业务制 度、项目绩效管理制度的,2 分;两项制度只有其一的,1 分;两项制度均没有的,0 分。 2 过 程 15 业 务 管 理 8 制度 执行 有效 性 2 制度执 行有效 性 2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 关业务、绩效管理规 定, 用以反映和考核业 务绩效管理制度的有 效执行情况。 评价要点: 申请材料真实性、合规性。 审核程序有效性。 好,2 分;中,1 分;一般, 0.5分。 2 15 项目 实施 计划 性 2 项目实 施计划 性 2 项目各业务是否按制 度按计划开展工作, 用 以反映和考核业务计 划的执行情况。 评价要点: 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展工作,符合计划进 程。 项目都能按计划开展工作, 基本符合计划进程的,2 分; 大于等于 90%按计划进程开 展工作的,1分;低于 90% 的,酌情 0-1分。 2 项目 质量 可控 性 2 项目质 量可控 性 2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 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 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 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 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 控制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 求或标准; 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 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好,2 分;中,1 分;一般, 0.5分。 1 来料加工转型 奖励不统一, 资料不齐 财 务 管 理 7 财务 制度 健全 性 2 财务制 度健全 性 2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 制度是否健全, 用以反 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 度对资金规范、 安全运 行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 理办法;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 会计制度的规定。 有专门资金财务管理办法且 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的,2 分;没有专门的办法, 只在相关业务制度中有提及 的,酌情 0-1分;均没有的, 0分。 2 16 资金 使用 合规 性 3 资金使 用合规 性 3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 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 度规定, 用以反映和考 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 行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 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 手续; 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 用途; 是否实行专账管理,支出记录完整规 范,凭证合格有效; 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 出等情况。 好,3 分;中,2 分;一般, 1 分。若被财政、审计部门 在检查、评价中发现相关合 规性问题的,不得分。 3 财务 监控 有效 性 2 财务监 控有效 性 2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 保障资金的安全、 规范 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 监控措施, 用以反映和 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 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评价要点: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 监控措施或手段; 是否按用款计划支出。 好,2 分;中,1 分;一般, 0.5分。 2 产 出 30 项 目 产 出 30 实际 完成 率 10 实际完 成率 10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 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 率, 用以反映和考核项 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 现程度。 评价要点: 实际完成率= (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 100%。 实际产出数: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 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本 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 的服务数量。 实际完成率为 100%或以上 的,10 分;小于 100%,大于 等于90%的, 8分; 小于90%, 大于等于 80%的,6 分;80% 以下的,不得分。 10 17 完成 及时 率 10 完成及 时率 10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 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 比率, 用以反映和考核 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 实现程度。 评价要点: 完成及时率= (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 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 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预 先设定的绩效目标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 目所需的时间。 完成及时率小于等于0的, 得10分;大于0,小于等 10%的,得7 分;大于 10%, 小于等于 20%的,得4分; 大于20%的不得分。 10 成本 控制 指标 10 预算执 行率 10 评价预算安排资金与 实际支付资金、 结转资 金的情况, 用以反映资 金预算安排的科学性、 准确性和合理性。 评价要点: 预算执行率= 本年实际支付财政预算资 金/本年财政安排资金预算100% 执行率大于等于 90%的,10 分;小于 90%大于等于 80% 的,6 分;小于 80%大于等于 70%的,4 分;小于 70%大于 等于 60%的,2 分;60%以下 的,不得分。 7 2011-2013 年 财政预算总额 1800 万元,实 际付2,983.33 万元,超出预 算 65.74%。 社会 效益 5 投资环 境改善 5 评价项目完成后对投 资环境改善、 促进产业 升级等 评价要点: 项目完成后对投资环境改善情况,酌情 给分。 优,5分;中,2-4分;一般, 酌情0-1分。 2 效 果 30 项 目 效 益 30 经济 效益 15 外商直 接投资 项目数 量增长 率 4 评价项目对外商投资 数量的带动情况 评价要点: 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数量增长率= (期末投 资项目数-期初投资项目数)/期初投资 项目数100%。 增长率大于等于 10%的,4 分;小于 10%,大于等于8% 的,2 分;小于 8%,酌情 0-1 分。 1 只有2011 年 鼓励类数量比 2010年数量有 增长 18 吸收外 资增长 率 4 评价项目对外商投资 质量的带动情况 评价要点: 外商实际投资增长率= (期末实际投资金 额-期初实际投资金额)/期初实际投资 金额100%。 增长率大于等于 10%的,4 分;小于 10%,大于等于8% 的,2 分;小于 8%,酌情 0-1 分。 4 带动我 市贸易 出口增 长率 4 评价项目带动我市外 贸出口的情况 评价要点: 项目带动我市外贸出口额= (本期外贸出 口额-上期外贸出口额)/上期外贸出口 额100%。 增长率大于等于 8%的, 4分; 小于6%, 大于等于8%的, 2-3 分;小于 6%,酌情0-1 分。 3 对产业 升级的 改善 3 评价项目完成后对促 进产业升级的作用 评价要点: 项目完成后对促产业升级的情况,根据 鼓励类项目投资额占所有项目投资额的 比重酌情给分。 鼓励类项目50%以上,优,3 分;小于 50%,大于等于30% 的,一般,2分;小于 30% 的,酌情 0-1分。 1 鼓励类项目比 例低,间接影 响对促产业升 级的影响 可持 续影 响 3 可持续 影响 3 评价项目后续运行及 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 响情况。 评价要点: 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 理措施等因素是否支持项目的持续发 展; 项目所规定的目标是否可以继 续,项目是否可以持续发挥作用;现行 管理体制能否满足长远发展需要。 1、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 构安排和管理措施支持项目 可持续发展的,得3 分;否 则酌情扣分;2、满足人、环 境、 资源等长远发展需要的, 得1 分,否则酌情扣分; 2 社会 评价 7 公平性 4 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 申请、审核、 结果等工 作的公平性, 包括程序 公平和结果公平, 以及 作息的公开。 本指标适 用以涉及对群众、 企业 或特定群体给予资助、 奖励的项目。 评价要点: 对资助(奖励)对象是否公平对待, 是否有歧视现象或人为设置障碍,包括 程序公平和结果公平方面; 信息的公开程度是否足够; 申请对象轮候情况是否合理; 特定群体对资助(奖励)政策的知晓 情况是否足够。 好,4 分; 中,2-3 分;一 般,1 分。 3 来料加工转型 有的全部计奖 金,有的未计 19 社会公 众或服 务对象 满意度 3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 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 意程度。 评价要点: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 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 人,通过社会调查等方式获得满意度。 满意度90%或以上的,3分; 小于90%,大于等于80%的, 2 分;小于 80%,大于等于 70%的,1 分;70%以下的, 不得分。项目实施造成社会 不公而引起纠纷、诉讼、信 访、上访甚至违法犯罪的, 得0 分。 3 合计 100 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