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局土地征收管理通知.docx
市国资局土地征收管理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市国资局土地征收管理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田横岛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征收集体土地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土地征收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加强土地征收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推进依法行政、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升执行力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协作,确保土地征收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职责分工 市政府是土地征收工作的实施主体。市国土资源局是土地征收工作的市国资局土地征收管理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组织主体,负责征地调查、组织报批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社保资金和征地补偿费 拨付工作,并参与征地调查及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并参与征地调查及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田横岛旅游度假区(以下统称各镇)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户等其他权利人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监督村庄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市发改、公安、民政、城乡建设、农业、水利、林业、审计、监察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做好土地征收的有关工作。 三、严格征地程序 土地征收工作遵循程序合法、公开透明、足额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兼顾国 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土地征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市政府预征地公告。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市政府在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发布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二)现场勘测、确认。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勘测定界工作,会同市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等部门及相关镇,与被征收土地农村市国资局土地征收管理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3 页 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户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面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现场调查、清点、核实,填写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并由参与的各方共同签字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应 当场提出,当场予以复核。 (三)拟定安置补偿方案。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镇自勘测调查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拟定市国土资源局关于 XXX 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 (四)听证、裁决。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申请听证的,由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在公示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听证;不申请听证的,由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放弃听证证明。 对补 偿标准有异议、达不成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由市政府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报省政府裁决。 (五)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市国土资源局关于 XXX 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示没有异议后,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市国资局土地征收管理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4 页 (六)拨付社会保障资金和制定社会保障方案。征收土地报批前,市财政局将政府社会保障补贴资金一次性划入市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并向市国土资源局提供资金到位证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镇与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有关规定制 定社会保障方案并公示,办理村 (居 )民入保事宜。 (七)报批。市国土资源局编制城市(镇)批次 /项目建设用地方案,连同建设用地呈批申请书等有关材料报有批准权限的政府审批。 (八)市政府征地批复公告。自收到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后,市政府在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发布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九)履行征地补偿协议。市财政局自依法批准土地征收之日起 3 个月内,将征地补偿费按照规定程序足额拨付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相关镇在兑现过程中予以配合,并协调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民和相关权利人按照协议约定清理地上附着物,交付土地。 市国资局土地征收管理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5 页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市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合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征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担任。有关部门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办公室组成人员,具体负责土地征收相关环节的工作。 (二)各部门要严格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实行限时审批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市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土地征收管理工作的监督,对在土地征收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