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继续教育工作通知.docx
市统计局继续教育工作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市统计局继续教育工作通知 各市、区统计局 ,开发区统计局 ,工业新区经发局: 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年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积极做好全市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注重实效 开展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对于提升统计基层队伍素质,提高基层统计数据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区统计部门要紧紧围绕全市统计工作大局,通过多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培训针对性,增强基层统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为实施企业一套表改革的 “四大工程 ”建设为中心的各项改革任务,提供智力支持和能力保障。 二、培训依据及培训对象 (一)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 德教育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市统计局继续教育工作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对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实行统计继续教育 ”。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九条和第十二条分别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有依法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继续教育实行学分考核和证书登记制度,继续教育证书中记载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内容、学分等基本情况,作为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内容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的依据之一 ”。 (二)培训对象: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外地驻威单位中从事统计工作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具有高、中、初级 统计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三、具体要求 (一)宣传发动:采取各种形式作好统计继续教育培训的宣传、动员等各项工作,特别要摸清各自区域内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确保宣传工作不留死角。 (二)组织报名:根据在地统计管理原则,各市区统计机构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外地驻威单位的统计继续教育报名工作。 市统计局继续教育工作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3 页 (三)培训费用:由省统计局统一收取培训费用,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规定的 160 元 /人收取继续教育培训费。 (四)培训方式: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各市区统计部门根据各自实际,在规定时间段 内自行安排培训,确保培训学时与培训质量。市局将在各市区培训期间进行巡查、督导。 (五)证书审验: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由各市区统计部门在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上添加继续教育培训记录,并由省统计局统一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四、时间安排 (一)预订教材、试卷截止时间: 9月 20 日。 (二)培训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 10 月底结束,各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培训时间。 (三)费用结算时间:各市区 11月 8 日前结算继续教育费用。 (四)报送试卷时间:各市区 11 月 8 日前报送试卷至市统计局法规市统计局继续教育工作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4 页 科,并将 电子版年统计人员继续教育考试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