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办政府性债务管理通知.docx
县政办政府性债务管理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县政办政府性债务管理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现就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根据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关于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范围,包括各级机关、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包括企业法人及事业法人公用事业单位)以及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是保持地方财政收支平衡的重要方面,关系政府信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全县大局和长远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建立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制度。对有关部门、单位的举债,在县政府统筹安排下,由县财政部 门统一归口管理,努力扭转多头举债、权责不清、调控不力的局面。县财政部门负责全县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资金审核,承担政府性债务监督管理。未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的,县政办政府性债务管理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投资审批部门不得批准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 三、科学编制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县财政部门根据建设需要和承受能力,在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的同时,编制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明确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和偿还本息等内容。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经县人大常委会审批后执行。 四、着力完善政府性债务偿还机制。按照 “谁举债、谁偿还 ”的原则,严格确定偿债责任单位, 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并按合同规定按期还本付息。没有稳定、可靠资金作还债保障的项目,各部门、单位不得负债建设。县财政局要设立相应的偿债准备金。偿债准备金由县财政部门实行专户管理,不得截留、挪用。 五、加强项目财务监督和绩效评价。县财政部门要及时、准确地掌握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贷款及配套资金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稽核检查,实行过程控制,严防项目举债突破计划规模。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完成后,财政、发改等部门要对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功能作用以及债务偿还能力等进行全面的绩效评价。强化政府性投融资机构财务监督,切实规范 内部运作机制。 六、严格落实资金使用问责制。县政府建立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责任县政办政府性债务管理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3 页 制,对未按规定举借债务、违规对外担保、截留挪用债务资金及未按计划偿还债务等行为,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