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党廉建设考核制度.docx
县委党廉建设考核制度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县委党廉建设考核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按百分制考核,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在班子建设中的比例折算后并入班子建设得分。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第 届 次全会精神,突出抓好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所指考核管理对象为: 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县直单位;经济开发区。 二、考核指标及办法 (一)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10 分)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实行了党政 “一把手 ”负总责,责任分解到位并上报文件资料的,记 5 分;未落实的,扣 5分。 县委党廉建设考核制度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2、及时报告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记 5 分;未及时上报的,扣 5分。 (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30分) 1、认真落实廉政准则的,记 10 分。违规购置公务用车、发放津补贴的,扣 5 分;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违规赈酒等现象严重的,扣 5 分。 2、机关党员干部中无 1人受纪律处分的,记 20 分。班子成员中有 1人受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下处分的 ,扣 10分;有 1 人受行政撤职或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或有 2 人以上受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下处分的,扣 20 分;机关一般党员干部有 1人受纪律处分的,扣 5 分。 (三)推行党务公开工作( 20分) 1、按公开目录及时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记 10分;未及时公开的,扣 10 分。 2、党务公开工作单项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 ,记 10 分;基本合格县委党廉建设考核制度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3 页 的,扣 5 分;不合格的,扣 10 分。 (四)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20分) 1、单位没有发生 “三乱 ”行为的,记 10 分。发生 “三乱 ”行为整改不力的,扣 5 分;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被县以上 有关部门交办查处的,扣10 分。 2、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记 5 分。发生涉负问题被县以上有关部门交办查处的,扣 5分。 3、认真开展基层站所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记 5 分。未进行民主评议的,扣 5 分。 (五)处理信访问题( 10 分) 在规定时间内信访案件办结率达 100%,且无重复访或赴市到省进京集体访的,记 10 分;出现重复访或赴市到省进京集体访的,扣 10 分。 (六)廉政制度建设( 10 分) 县委党廉建设考核制度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4 页 1、全面落实 “收支两条线 ”规定的,记 5 分; “收支两条线 ”落实不到位的,扣 5 分。 2、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落实 “一把手 ”不直接管财规定的,记 5 分;未建立制度的,扣 5分。 三、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评为差档: 1、单位 “一把手 ”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 2、班子成员受撤职以上处分; 3、班子成员 2 人以上受纪律处分的; 4、发生两起以上违纪案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