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民用建筑情况普查摸底通知.docx
全区民用建筑情况普查摸底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全区民用建筑情况普查摸底通知 各社区,街道各部门,教委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 “十一五 ”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精神,确保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大力推进全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能源监管,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城市既有民用建筑基本普查摸底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既有民用建筑基本普查摸底的通知文件要求和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既有民用建筑基本普查摸底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在全街道开展既有民用建筑(包括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下同)基本普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和内容 (一)调查 范围 全街道范围内年 12 月 30 日以前竣工的民用建筑。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公共建筑。居住建筑是指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包括住宅、单身宿舍、公寓(农村民房除外)。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包括全区民用建筑情况普查摸底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办公建筑(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楼)、商业建筑(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教科文卫建筑(文化、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等公共服务用房)以及部队和工业企业内的办公楼、职工公寓和研发楼。 (二) 调查内容 主要包括民用建筑的工程概况、建筑维护结构和采暖、空调、热水系统。 二、职责分工 街道办事处各部门,按照 “网格化分工 ”负责统计企业的既有建筑统计工作,教委办负责统计所有用于教育、体育的建筑,武装部负责部队的既有建筑统计工作,各社区负责辖区内的其他既有建筑普查统计报表工作。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务必于年 8月 16日前完成既有民用建筑基本情况的普查工作,全区民用建筑情况普查摸底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3 页 并将统计表报街道城建办。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落实人员,通过多种途径,采取综合措施,认真做好 各项工作。要确保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普查摸底工作,认真填写相关调查表格,核实相关数据,切实避免虚报、漏报、迟报问题发生。 街道督查室将对此次普查摸底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数据不准确、未按时限上报的,将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