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细则.docx
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细则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细则 区协调办牵头组织,走村入户对所有人群进行初筛和信息登记,并将初筛患者集中至定点医院进行确诊。 救治对象为持有开发区常住户口的尿毒症需维持性血透的困难患者(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 “三无 ”人员、福利院供养孤儿、新增四类优抚对象和低保边缘户)。 1、已确诊并在医院定期血透患者:定点医院将已确诊并定点在医院做血透的患者进行登记,在得到患者同意的前提下,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并填写省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患者审批表(一式五份)。疾病诊断证明书、省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患者审批表和患者提供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统一交区协调办。 2、新发病患者。在医院确诊后,患者选择一家定点医院作为血透治疗的医疗机构,原则上一个年度内不得更换。由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并填写省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患者审批表(一式五份)。患者将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省尿毒症免费血透救 治患者审批表和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交区协调办。 3、区协调办统一将医院或新发病患者上交的材料转区社发局民政部门进行身份认定。 4、区社发局民政部门及时对区协调办转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免费救治条件的困难患者予以批准,并在其省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细则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患者审批表上盖章,将省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患者审批表返回区协调办。 5、区协调办收到民政部门返回的省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患者审批表后,区协调办将该表返回医院和新发病患者。 6、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经费结算按照现行医保、新农合及医疗救助核报程序进行。 附:区社发局民 政部门身份认定所需材料 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 2、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人员需提供:城乡低保证、农村五保证; 3、城镇 “三无 ”人员、福利院供养孤儿需提供:民政部门发的 “三无 ”人员证或福利院证明。 4、新增四类优抚对象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 ( 1)重要优抚对象;包括革命烈属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 2)尚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在岗和退休军转干部; ( 3) 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 ( 4) 14 类参战退伍士兵;对越参战退役士 兵、炮击金门退役士兵等14 类士兵。 5、低保边缘户:按区社发局民政部门申请低保的程序规范办理,并对救助结果张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