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院人车出入监管制度.docx
机关院人车出入监管制度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 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机关院人车出入监管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区机关大院人员、车辆、物品出入与车辆停放管理,确保机关大院内车辆进出畅通、停放有序,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维护机关良好的办公秩序和形象,结合区机关大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安值班时间 门房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门卫保安人员不得脱岗、缺岗,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必须安排人员顶岗。 二、大门开放时间 按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提前半小时打开大门,上下班时间到点后 1 个小时关闭道闸,道闸关闭后除机动车辆进出开启外,自行车、行人等一律从侧门进出。 附属楼机关食堂临区机关大院通道门的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 7:30-8: 30, 11: 30-12: 30。下午 14: 00-15: 00(冬春), 14: 30-15:30(夏秋); 17: 00-18: 00(冬春), 17: 30-18: 30(夏秋)。其机关院人车出入监管制度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 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他时间通道门均必须关闭,具体工作由区机关食堂承包人负责。 三、人员进出管理 为了严格掌控进出机关大院人员情况,确保机关的安全和办公秩序,外来人员出入机关实施登记通行制度。保安查询出入人员时,区直各单位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保安工作,如实告知所属的具体部门,以便保安人员识别。非正常工作时间(含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同意禁止擅自进入院内,特殊情况需出入的,经登记后,方可进入。群众信访一律到区机关附属楼一层信访大厅与信访局联系,确需进入机关大院的须经信访局领导或接待领导同意。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机关大院。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机关大院。携带贵重物品或大宗、大件物品(如办公桌椅、卷柜等办公用品)的人员,须提前报区政府办公室(区机关事务管理处 )开具通行凭证,并凭证接受保安执勤人员的查验、登记后,方可出门。 四、车辆进出管理 车辆进出机关大院实行凭证出入管理。车牌为之间的公务车辆可以免证出入;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的车辆(如车牌为 O 开头或车体车牌印有明显标志等)可以免证出入;武警、部队等军用车辆可机关院人车出入监管制度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 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3 页 以免证出入;各镇(街道)、区机关等单位其他公务车辆与区机关工作人员的私有汽车需分别填写市区机关大院公务车辆通行证申报表、市区机关大院私有车辆通行证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于年月 30 日前送区机关事务管理处进行办理并凭证出入。正常上班期间,外 来办事车辆、机关工作人员摩托车、电动车等进入机关时,由大门保安派发 “市区人民政府机关汽车(摩托车)临时出入证 ”(该证只为方便管理,不作看护车辆的责任凭据,车辆遗失损坏自负),返出机关大院时,退还临时出入证,方可离开;下班时间及节假日,外来私有车辆未经同意不得进入院内,特殊情况需出入的,经登记并领取 “临时出入证 ”后,进入机关大院,返出时退还临时出入证,方可离开。无证人员不得驾驶车辆离开机关大院(若临时出入证遗失、损坏,持证人须在第一时间报区机关事务管理处或保卫科,并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盖章确认后,方可驾车离开) 。运送贵重物品或大宗、大件物品(如办公桌椅、卷柜等办公用品)的车辆,须提前报区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处开具通行凭证,并凭证接受保安执勤人员的查验、登记后,方可出门。载人摩托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禁止进入机关大院。进入机关大院的车辆,时速不应超过 10 公里,进入大院后按交通标识规定的路线行驶,严禁逆向行驶。 五、车辆停放管理 机关院人车出入监管制度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 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4 页 上班时间内部车辆应遵守本制度规定,服从保安的引导与管理,统一、规范停在机关设置的停车位;外来车辆夜间不得停放在区机关大院内,若需停放,必须经领导批准;进入区机关的车辆须严格按指定地点停放 ,禁止鸣笛、乱停放。保安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引车辆按车位、按秩序规范停放,发现乱停放现象予以制止和纠正,车辆堵塞要及时进行疏导。对不服从管理的区直各单位工作人员、车辆,保安人员应及时做好统计,区政府办公室将通知其所在部门领导,予以批评。态度恶劣、屡教不改的,将在区机关一楼大厅门口违规车辆通报栏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