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评选表彰劳动模范通知.docx
省市评选表彰劳动模范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省市评选表彰劳动模范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市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命名办法,我市将于年 “五一 ”国际劳动节前评选表彰市年度劳动模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本次评选表彰的范围是:年以来,在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含农民工)、农民、科教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评选人数按全市职工总数的万分之三左右掌握,共评选表彰 600 名。各类人员所占比例为:企业职工占总数的 45(其中,一线工人不低于 20,企业负责人不超过 5,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占 20) ;农民占总数的 15(其中,乡镇企业负责人不超过 5) ;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及其他方面人员占总数的 40。评选表彰的人选要兼顾各行各业,女职工 、非公企业职工、农民工、下岗再就业人员应占一定比例。市党、政机关中市管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组织领导 省市评选表彰劳动模范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 “筹委会 ”,名单附后)。筹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负责评审各项具体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评选表彰市劳动模范是我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评选推荐原则、程序、条件、比例进行评选推荐。要采取自下而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群众公认。推荐人 选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代会联席会议、居民会议、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等民主程序,并在本单位公示。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经基层党组织审核同意报上级主管部门党委审查同意后,报筹委会办公室。筹委会办公室对各区市、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查,提出初步方案,报筹委会审定。筹委会对推荐人选审核同意后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批准,在日报进行公示。被推荐人选存在异议的,推荐单位应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二)被推荐人选是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须经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部门签署意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 部门同意。省市评选表彰劳动模范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3 页 企业负责人必须经过工商、税务(国税、地税)、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口计生等部门签署意见,国有企业负责人还要经过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签署意见。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的企业,其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 (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评选表彰劳动模范为契机,向全市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先模人物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劳模精神,激发和调动全市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自觉以劳动模范为榜样,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 为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把我市建设成为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市劳动模范名额分配等具体事宜由筹委会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