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关于评十佳创业带头人的通知.docx
我县关于评十佳创业带头人的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我县关于评十佳创业带头人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根据县委办 85 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十佳创业带头人 ”(农口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在县域范围内的种养大户、农产品加工和销售大户以及外出务工经商创业人员共 5 名。对已获得年度 “十佳创业带头人 ”(农口类)荣誉称号的个人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在同行业内生产经营规模相对较大: 1)林果业要求年经营面积在 200亩以上; 2)蔬菜等经济作物年经营面积在 20 亩以上; 3)生猪年饲养量在 5000头以上,奶牛饲养量在 100 头以上; 4)禽类年饲养量在 50000 只以上; 5)水产养殖面积在 300 亩以上; 6)农产品年经销额在 500万元以上; 7)外出务工者年经济收入在 5 万元以上、经商者年经济收入在 20 万元以上。 2、能以农业工业化理念指导生产经营,在同行业内经济效益较好。 我县关于评十佳创业带头人的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3、能较好地应用先进农业科技,并在技术创新、新品种引试种、农产品品牌建设等方面有一定贡献。 4、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带动周边农户增收效果明显。 5、市场拓展能力较强,对解决本县农产品卖难问题所起作用较大。 6、个人综合素质较好,社会责任感较强,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评选方法和步骤 此次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评选工作分五个步骤进行。 1、推荐阶段(月 -日)。根据年底统计报表数据,在县域范围内,对符合评选条件的对象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推荐,各乡镇(街道)推荐 1 名,同时填写龙游县 “十佳创业带头人 ”(农口类)评选推荐表,并附个人先进事迹简介(不少于 2019 字)及其他相关资料(如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推荐材 料要求在年月日前报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2、审查阶段(月日)。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根据推荐材料对照评选条件分别对乡镇(街道)所推荐的人选进行认真审查,并从中择优确定 10 名候选人。 3、考察阶段(月日 -日)。评选小组组织人员对 “十佳创业带头人 ”(农口类)候选人进行考察。 4、会审阶段(月日)。在考察的基础上,确定正式候选人,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会审确定评选名单。 我县关于评十佳创业带头人的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3 页 5、讨论决定(月日前)。根据会审结果拟定 “十佳创业带头人 ”(农口类)名单,经公示 7天无异议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四、评选要求 1、各乡镇(街 道)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为推动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 2、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评选工作要坚持严格把关,切实按标准和程序操作,真正把具有代表性,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选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