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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办规范农村工作秩序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市政办规范农村工作秩序通知 各社区、村党(总)支部、村委会: 为加强和规范农村工作秩序及财务管理机制,根据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和镇关于农村资产和财务管理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就有关工作强调如下: 一、事项审批。凡涉及农村财务、土地、合同、资产出售出租、非生产性重大开支以及其它重点工作、重要活动等,农村负责人都要向驻片领导请示汇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程序运作实施。 二、现金存取。所有村开收据收款,必须用市农村统一收款收据。所收资金应于收款当日,最晚 2 天内存入中心 “银行存款 ”专户。村其他干部不得直接经手现金、存款业务。对设立 “小金库 ”、坐收坐支的,一经发现,严格按财经纪律处理;提取资金时,要填写提取资金申请表,加盖村委员会公章。村民主理财小组专章,理财小组长签字并由村主要负责人盖章。填写详细的提取资金用途表,报镇经管站审核。政府批准后拨付资金并监督使用。一次提取资金超过 5000 元的(包括一个月内,同一事项提取资金累计超过 5000 元的。)要召开村民市政办规范农村工作秩序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代表和户代表会议决定。 三、经济支出。经办人在办理经济业务时,必须取得合法、规范的原始单据,必须要有村主要负责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经办的事由清楚。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并报镇经管站审核,加盖审计专用章后方可入账。当月单据必须当月结算。超月的,不得报销入账,由当事人个人负责。 四、合同管理。各村发包、流转、变更土地、 “四荒 ”和向外租赁房屋、设备等,必须按合同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好发包方案。经请示驻片领导审核把关,并签字同意后,再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然后到经管站签订书面合同并存档。 五、资产处置。村集体变卖、报废资产时,必须由村两委、财务人员和理财小组共同作出处理方案,并做好会议记录。再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表决形成决议,并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报镇经管站审核,镇政府核准后方可实施。 六、公章管理。各村必须严格遵守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能使用日常用纸的要使用日常用纸,需要到镇审计站盖章的,一定要开公章使用申请单,并签字存档。 市政办规范农村工作秩序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3 页 七、招待费管理。村级非生产性招待费为 “零 ”,村经营性招待费支出实行限额管理,按照人口数乘以 15 元,作为各村全年招待费上限。确因工作需要就餐的,先向镇包 片领导汇报,说明事由,同意后到镇经管站领取招待费审批单、按单就餐,当月结算入账。并每月在公开栏内逐笔公开招待费,接受群众监督。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根据情况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