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之乡选评规章制度.docx
建筑之乡选评规章制度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建筑之乡选评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快全市建筑业发展。使建筑业成为我市的支柱产业,努力打造建筑业品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 “建筑之乡 ”每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评选范围:市所辖县(市、区) 第四条评选条件: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把建筑业作为当地的支柱产业来培育,并制定了强有力的扶持政策。 (二)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严格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质量、安全、招投标和建筑节能等专门管理机构齐全,全面开展建筑业管理工作,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业改革发展成效突出。 (三)建筑施工二级企业有 2户以上。基本完成了建筑施工企业的改建筑之乡选评规章制度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制工作。 (四)建筑企业年增加值占所属县(市、区) GDP7%以上。 (五)建筑企业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 3%以上。 (六)建筑企业就业人数占该县(市、区)社 会就业人数的 8%以上;所属企业有职称人员占行业就业人员总数的 10%以上。项目经理、五大员 ”职业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 (七)全面开展建筑节能工作。 (八)争创精品工程。 (九)创市级以上(含市级)质量、安全、建筑节能、科技示范工程等奖项达到 4 项以上。 (十)辖区内年度无拖欠工程款、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质量安全事故、无建筑行业群体上访。 第五条评选机构:成立市 “建筑之乡 ”评审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市政府建筑之乡选评规章制度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3 页 分管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 、市统计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市 “建筑之乡 ”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 第六条评审制度: (一)由各县(市、区)按照评比范围和条件自行申报。 (二)每年受理上一年的审报材料。 (三)申请参加评选的县(市、区)填写申报表。 (四)由县(市、区)将填写好的申报表送交市 “建筑之乡 ”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后。 第七条申报资料包括: (一)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书面汇报材料; 建筑之乡选评规章制度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4 页 (三)县(市、区)统计部门提供的社会经济统计年报表; (四)县(市、区)提供的建筑业年度统 计报表; (五)获得的建筑业各类(质量、安全、节能示范小区(工程)等)奖项证书及其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说明材料。 第八条奖励制度:凡被评为 “市建筑之乡 ”县(市、区)市政府将颁发证书和奖牌。 第九条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得 “建筑之乡 ”称号的一经查实。 第十条本制度由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