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教育分会通知.docx
旅游教育分会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旅游教育分会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旅游局(旅游协会)及各旅游院校: 旅游院校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要素之一,为广泛团结和凝聚旅游教育的力量,为全国的旅游教育机构创造一个信息交流、经验借鉴、学术交流、资源整合、共谋发展的服务平台,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使旅游人才的培养更加适应我国旅游业的发展,为实现世界旅游强国目标和更有力地参与国际旅游人才竞争,经国家旅游局研究并报民政部批准,将成立 “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 ”,目前中国旅游协会正在抓紧该协会的筹备工作,并拟于 9月份召开成立大会。 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将按照中国旅游协会章程和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管理办法,在国家旅游 局和中国旅游协会的指导下,以服务、自律、维权、交流等为基本任务,积极开展业务活动。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旅游教育分会的业务活动范围和工作成本,参照其他协会的现行标准,并考虑教育分会初创阶段尚无经济基础的情况,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会费标准暂拟定为(每年):会员单位 1000 元;理事单位 2019 元;常务理事单位 3000 元;副会长单位 5000元;会长单位 10000 元。上述会费标准待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最终确定。 希望各地旅游局、旅游协会和旅游教育机构做好以下工作: 旅游教育分会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1、请各地旅游局(旅游协会)认真组织 本地区的旅游教育、培训、科研、咨询等机构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加入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 2、请各旅游教育培训机构通过本地区旅游局(协会)或直接与中国旅游协会联系。积极入会。 3、申请入会的单位填写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入会申请表。 4、请已申请入会者对中国旅游教育分会管理办法(讨论稿)和会费标准提出意见,并于 8月 10 日前反馈我会。 5、成立大会后,被批准入会的单位按规定缴纳 2019年会费,此前已申请入会并缴纳过会费的一般会员单位不需缴纳 2019 年会费;当选为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的单位按 标准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