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舍工程资金管理制度.docx
学舍工程资金管理制度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学舍工程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支付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保证建设项目施工进度,依据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和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工程资金是指中央、省级财政补助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州、市承担的配套资金;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资金。 第三条 工程资金拨付,校安工程项目业主根据与项目施工单位合同约定预付工程款、拨付工程进度款、结算工程价款的活动。 第四条 工程预付款时,项目施工单位编制市建设项目资金报账申请书,同时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等相关财务资料;工程预付款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 30%。 第五条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根据项目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项目施工单位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项目业主学舍工程资金管理制度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审核并扣减相应的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拨付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的 85%。 第六条 工程竣工价款结算,项目施工单位编制建设项目资金结算申请书,凭项目工程造价审查定案通知书等相关财务资料提出项目工程结算申请,项目业主按工程项目决算价款的5%暂扣留质量保证(保修)金后与项目施工单位进行结算。 第七条 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审批程序,项目施工单位编制市建设项目资金报账申请书或市建设项目资金结算书,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工程师确认工程计量结果,提出付款意见,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项目监管人员审核盖章,项 目业主审批,单笔金额超过 80 万元的,报分管副市长审批。 第八条 项目施工单位凭审批完整的市建设项目资金报账申请书或市建设项目资金结算书、项目工程完税发票到项目业主办理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第九条 项目业主在支付资金时,严格按项目资金性质来源拨付资金,严格执行银行转账制度,杜绝一切现金支付行为。 学舍工程资金管理制度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3 页 第十条 本制度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