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突出环境问题约谈制度通知.docx
全市突出环境问题约谈制度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全市突出环境问题约谈制度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律责任,切实解决好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依据监察部、原环保总局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制定市突出环境问题约谈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约谈的对象 存在以下突出环境问题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及环保局长: (一)辖区内连续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二)辖区内环境质量严重超标且长期没有改善; (三)辖区内土、小企业泛滥且长期得不到解决; (四)连续发生群体性越级环境信访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全市突出环境问题约谈制度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五)存在其他突出环境问题且久拖不决。 二、约谈的主要内容 (一)向被约谈对象通报该县(市、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和有关问责规定; (二)听取被约谈对象工作汇报; (三)向被约谈对象提出整改的目标要求和期限; (四)其他需要约谈的内容。 三、约谈的程序 (一)市环保局会同市监察局负责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县(市、区)分管负责同志和环保局长进行 约谈,提出约谈申请,确定约谈方案,报分管市长同意后, 2天内完成约谈任务。需要市政府约谈的,由市环保局提出约谈申请,确定约谈方案,报分管市长同意后,由分管市长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3 天全市突出环境问题约谈制度通知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3 页 内完成约谈任务。 (二)市环保局会同市监察局向被约谈对象下发约谈通知。 四、约谈的记录 约谈时,应对约谈内容制作约谈记录并存档。约谈记录应载明约谈时间、地点、事由、参加人员,内容等,并经约谈人和被约谈人确认后签字。 五、问责 约谈后,被约谈县(市、区)要及时将环境问题整改到位,并上报书面 反馈情况。限期整改完毕后,由市环保局会同市监察局组织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市政府将视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