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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贷款工作通告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农村信用贷款工作通告 几年来, *市农村信用社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存贷款规模迅速扩大,经营效益明显好转,支持和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得到明显增强,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受政策性等多种因素影响,市农村信用社经营中也形成了较多的不良贷款,严重影响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与发展。为帮助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特此公告如下: 一、清收范围 (一)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贷或提供担保的贷款。 (二)村干部自贷或他人承贷村干部使用的贷款。 (三)各级政府部门、自办实体自贷或提供担保的贷款。 (四)村级集体自贷或自然人承贷村集体使用的贷款。 (五)其他与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关的贷款。 (六)关停倒闭企业贷款。 (七)本次清收的不良贷款不以是否到期为根据,而是以五级分类真实形态为标准。凡是经过转贷、展期和不能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都在本次清收范围之内。 农村信用贷款工作通告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二、具体要求 (一)欠款的单位、公务人员、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等单位和个人要在 11 月 20日前到贷款信用社对帐、确认贷款。 (二)在规定期限内将所欠贷款全部偿还的,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适当优惠。 (三)对到期没有到信用社对帐、确认的,将在有关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希望各级政府、公务人员、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引起高度重视,积极主动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打造一个诚信的社会环境。对于在此次工作中不积极、不配合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严格按照 *市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