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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局照明产品推广措施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机关事务局照明产品推广措施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公共机构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指导意见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 省公共机构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指导意见 的通知(云政管字 128 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好单位和干部职工的申购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目标,加强组织 按照县 “十一五 ”后两年公共机构节能计划确定的目标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节能照明产品走进机关事务局照明产品推广措施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机关干部职工家庭的活动。按照分口、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年全县公共机构高效节能照明产品的推广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统一负责实施。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节能氛围 县级机关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广泛宣传开展绿色照明活动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节能氛围,形成机关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良好风尚。 四、制定方案,做好登记汇总工作 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好本单位、本地区的推广方案,确定单位(大宗用户)、职工(居民用户)需求信息,具体需求型号、规格和数量按省上要求填报,审核汇总后于年 5 月 24 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县政府办公室。 五、统筹安排,做好推广实施工作 县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上报的汇总表进行汇总、审核后,报州政府办公室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统筹安排。 机关事务局照明产品推广措施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