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实施方案.docx
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实施方案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电动车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加强市区非机动车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实现公共场所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停放规范有序,人力三轮车规范运营,加快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速度,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舒适便捷的出行环境。 二、行动时间 2019 年 5月 1日至 7月 31 日。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 5月 1日至 5 月 20 日) 第二阶段:实施推进( 5月 21日至 7月 20日)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 7月 21日至 7月 31日) 三、组织领导 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实施方案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成立市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城管工作领导小组。 四、职责分工 (一)设置 “百米一岗 ”卫生督查员的市区主干道、广场、商贸区域,由 “百米一岗 ”卫生督查员按交巡警部门划定的区域负责有偿看护,并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有偿看护时间内, “百米一岗 ”卫生督查员负责缴费车辆的停放引导、整理工作,看护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责任单位:局城乡公环处。 (二)划定区域以外的道路、街巷、广场、商贸区域非机动车停放纳入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范畴,由市容环卫责任主体对责任区内的非机动车停放进行引导和规范,属地城管局、 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对市容环卫责任主体的履约情况进行督查。责任单位:京口、润州区城管局、新区行政执法局。 (三)加强市区执法巡查工作,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破坏市容市貌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拒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市行政执法支队、京口、润州区行政执法分局、新区行政执法局。 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实施方案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3 页 (四)加快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确保在 7 月 1 日第二批 1000辆公共自行车投入正式运营,同时提高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公共停车管理处。 (五)加强市区人力三轮车规范管理工作,按 照 “控制总量、逐步淘汰 ”的原则,做好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确保人力三轮车在营运过程中车容车貌整洁、遵守交通法规、无乱停乱放。责任单位:市人力三轮车管理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制订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和阶段小结; 2、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小结于 5月 20 日前报送;第二阶段工作情况分别于 6 月 15 日、 30日和 7 月 20 日前分三次报送;第三阶段以及专项行动总结于 7 月 30日前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