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定方案.docx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定方案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定方案 一、适用区域 本方案适用于县城市规划区域。乡村生活区域可参加本规定相应类别标准执行。 二、引用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19) 三、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定方案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0 类声环境功能区:疗养区、高级宾馆区和别墅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适用区域范围 :无。 1 类声环境功能区: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适用区域范围 :新一中、二中、五虎山、钟秀山、玛瑙山、北湖公园、县人民医院。 2 类声环境功能区:商业金融、集市贸易及居住、商业、工业混杂等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适用区域范围 :城区除 1 类、 3 类外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定方案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3 页 它未划定区域为 2 类。 3 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适用区域范围 :晨光科技园区(釜江大道以南、二环路以西、邓隆路以北、釜溪河以东区域)。 4 类声环境 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适用区域范围 :富州大道、釜江大道、宋渡路、二环路、银杏路、一环路、一环西路、北湖路、富达路、丁海路、晨光路。 四、标准值及监测方法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定方案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4 页 本方案以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19)规定为标准值,其监测方法依据附录 B声环境功能区监测方法及附录 C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方法执行。 五、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的划分 (一)交通干线临街建筑以高于 3 层楼房以上(含三层)建筑为主的,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 侧的区域划为 4a类标准使用区域。 (二)交通干线建筑以低于三层建筑为主的,将交通干线红线外一定距离的区域划为 4a 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确定方法如下: 相邻区域为 1 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 45米 5 米;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定方案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5 页 相邻区域为 2 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 30米 5 米 相邻区域为 3 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 20米 5 米 (三)铁路干线两侧区域划分 城市规划确定的铁路用地范围外一定距离以内的区域划为 4b 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的确定不计相临建筑物的高度,其原则和方法同本条第(二)款。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定方案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6 页 (四)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的划分 根据河道两侧建筑物形式和相邻区域的噪声区划类型,将河堤护栏或堤外坡角外一定距离以内的区域划分为 4类标准适用区域,其原则和方法同本条第(二)款。 六、时间界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昼间 ”是指 6:00至 22:00 之间的时段; “夜间 ”是指 22:00至次日 6:00之间的时段。 七、特别规定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定方案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7 页 方案中乡村和未划定区域为 2 类声环境功能区 ;南环路食品加工区、平澜村化工新材料区为 3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边界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 4类声环境功能区。 八、附加说明 本方案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不再执行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规定(自府发 199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