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局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docx
商业局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商业局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 2019 年县商业系统改制以来实行新的留守人员管理办法的第一年,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持全系统团结稳定,同时,为促进各项工作完成和落实,特提出本考核实施意见。 一、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及分值 1、确保关于完善改制企业留守人员基本生活费发放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30 分)。重点是要保证社保金、医保金按县规定标准按时缴纳,如果人为改造拖欠此项不得分,并进行相关处罚。 2、内部管理( 30 分)。其中:费用开支 20 分,增、减计分以其上年费用开支定额的基础上,每降低 1%加分;每增加 1%扣 2 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报表 5 分,即:各公司应按季及时向局报送收支情况报表,未报或缺报不计分。执行财经制度 5 分,即:企业法人、财会人员应严格按财经制度办事,如审计、财政部门或县局发现有违规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外,且本项不计分。 商业局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3、确保稳定( 20 分)。各公司要保持自身的稳定和安全,年内发生一次越级上访事件扣 5分,发生一起群体上访事件扣 10分。 4、鼓励创收( 10 分)。在上年收入基础 上每增加 1万元收入,加计5 分(拍门面租金或其它经营收入,不含房地产拍卖转让所得收入,资产经局处置造成减收的除外)。 5、党建、综治安保、廉政建设( 10分)。党组织有学习、有活动、有总结,党员按期交纳党费计 5 分,反之,则酌情计分,单位不出现安全事故,在岗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计 5分,反之不计 1分。 各项加分以 10 分封顶。 总分为 100 分。 二、考评及奖励 年终,县局依据本意见组织对各公司进行考评,并结合考评结果情况突出全面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奖励,考评为单位,应向县局说明情况,直至给予单位主要负 责人组织处理。 商业局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3 页 以上意见,望认真加以研究,采取得力措施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