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居“放管服”自查自纠报告.docx
司法 居 “放管服 ”自查自纠报告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司法居 “放管服 ”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关于对 “放管服 ”改革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通知中的 10 大类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梳理 “放管服 ”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比照通知内容,细致查找问题。对照通知中的 10 大类问题,我局对 6个职能科室、下属 2 个事业单位(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的 “放管服 ”工作进行了细致梳理。经查,无权力下放不协调、 “红顶中介 ”变隐形、违规收费未杜绝、部分工商登记事项消耗长、资格资质审批待精简、科研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慢、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充分、办证等公共服务不便捷、政府监管不到位、长效机制待健全这十类问题。 二、梳理收费项目,杜绝违规收费。我局涉及收费项目的部门有司法 居 “放管服 ”自查自纠报告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公证处、法律服务监督科管理的律师事务所、基层科管理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均无违规收 费未杜绝现象。 (一)市公证处根据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吉省价收字【 1999】 36号文件、省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吉软办联字【 2019】 1 号文件规定、吉省价收联【 2019】 72 号文件,共计有 42 项收费项目,都已向社会公开收费依据及标准,没有已取消但仍在收费项目及巧立名目违规收费的现象。 (二)我局法律服务监督科按要求,对全市 3 家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情况进行了细致检查。目前,我市律师事务所依据 2019 年 12 月29日,省物价局 省司法厅关于 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并均已向群众公布,无违规收费现象。 司法 居 “放管服 ”自查自纠报告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3 页 (三)我局基层科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收费情况进行了细致调查。根据省司法厅、省物价局 1998 年 7月 20 日联发的关于印发省乡镇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 省乡镇法律服务收费标准 的通知文件,市法律服务所的收费标准已上墙公示,并不存在巧立名目违规收费的情况。 三、结合实际工作,全力贯彻落实。虽然经过认真查找,我局并未存在通知中的 10 大类问题,但是针对 “放管 服 ”工作,仍有提升空间。下一步,我局将提高认识,结合实际工作充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对法律服务内容、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工作细则等相关内容进行统一规范,适时进行监督检查。积极推广 “互联网 +法律服务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信息共享及便民举措工作力度。争取早日实现市、乡、村三级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