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庙法制宣传活动方案.docx
寺庙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1 页 寺庙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根据阿司法【 2019】 36 号文关于印发组织律师义务为寺庙提供法制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县为切实开展好此项工作,经过县司法局、县民宗局、县佛教协会、县律师事务所商议,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 一、培训时间: 2019 年 8 月至 11月底。每月进入 2至 3个寺庙开展培训活动。 二、培训地点:全县 8个寺庙。 三、培训人数: 8个寺庙全部寺管会成员、每个寺庙住寺僧人 30 人、信教群众 50 人。 四、培训内容:宪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藏传佛教寺庙管理暂行办法、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自治条例、民族区域自治法、出版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土法、刑法、文物保护法等。 五、培训方式:由县民宗局、各乡镇负责组织各寺庙寺管会成员、僧寺庙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WORD 版 【本文为 word 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 第 2 页 人信教群众参加培训,由律师事务所注册律师负责准备宣讲讲义,由县民宗局负责翻译。每个律师担任 2至 3 个寺庙顾问,并完成宣讲任务。 六、培训方式:以律师讲座以案说法为主,辅以以会代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宣讲。同 时发放宣传资料、普法书籍。 六、参加单位和人员: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县司法局、县宗教局、县佛教协会各抽派一名人员参加培训活动 ;各乡镇分管寺庙领导、各寺管所、各乡镇司法所参加培训活动;律师事务所注册律师负责培训活动宣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