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停车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试 行) 项目名称 : 海珠区环岛新型有轨电车试验段工程 磨碟沙停车场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 ): 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 : 2014 年 2 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 指项目立项批复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 (两个英文字段作为一个汉字 )。 2.建设地点 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 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 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 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 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 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 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海珠区环岛新型有轨电车试验段工程磨碟沙停车场项目 建设单位 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丁建隆 联 系 人 谢小姐 通讯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618 号南丰汇环球展贸中心 11 层 联系电话 83106713 传 真 89268563 邮政编码 510355 建设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磨碟沙公园 立项审批部门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海发改基 201279 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T 城市交通设施 -1、轨道交通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6846.6 绿化面积 (平方米) 5778.38 总投资 (万元) 5000 其中 :环保投资(万元 ) 389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7.78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4 年 12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广州市海珠区环境保护局于 2013年 4月 24日以穗(海)环管影 201360号关于海珠区环岛新型有轨电车试验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见附件 1)对海珠区环岛新型有轨电车试验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进行了批复。 按原设计, 项目总投资为 79924万元,全长约 7.7km,均为地面线;共设置 10座车站,均为地面站;设置停车场一座,位于琶洲大桥附近东侧。该项目已完成施工招标工作,目前正进行新港东路段施工。 2013年 11月 1日,在二届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 会第十一次会议上,通过了试验段停车场采用磨碟沙公园选址方案(穗规主委会 20139号,附件 2) 。 根据海珠区环岛新型有轨电车试验段工程原环评文件,该项目路线走向、敷设和车站设置方面没有改变,仅停车场位置由琶洲大桥东侧调整为磨碟沙公园。为此,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对海珠区环岛新型有轨电车试验段磨碟沙停车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工程内容 根据穗规主委会 20139号文、穗规函 2014398号文,海珠区环岛新型有轨电车试验段停车场建设在磨碟沙公 园内。本项目总投资 5000万元,总占地面积 1684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7262.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运用库、综合用房、材料堆场。 -2-本项目拟建址北面为阅江西路,西面、南面为磨碟沙公园,东面为猎德大道。 本项目地理位置详见图 1,敏感点位置分布及四至图详见图 2。 3、工程规模 (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详见表 1。 表 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1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m216846.6 2 规划建设用地 m216846.6 3 项目总建筑面积 m27262.2 4 计算容积率建筑总面积 m26158 5 不计算容积率建筑总面积 m2243.3 6 综合容积率 0.36 7 总建筑密度 % 32.4 8 绿地率 % 34.3 9 建筑物楼层数 层 2 10 建筑物楼层高度 m 9 ( 2)项目总体规划设计 停车场用地规模为 1.68公顷。停车场以停车列检为主体进行总平面布置。 东侧为 3条停车线, 1线两列位,其中 1列位兼作洗车线。西侧设置 1条线。为检修、临修线,兼作为镟轮线。出入线兼作车辆吊装线使用。 停车场西侧为综合用房。综合用房由办公用房、检修用房、调度用房、设备用房组成。 本项目具体建筑面积详见表2。 表 2 本项目建筑面积一览表 序号 用房名称 数量 单位 面积 1 运用库 1 m23783.0 2 综合用房 1 m22295.0 3 还建厕所 1 m280.1 总计 6158.0 -3-表 3 停车场选址变更前后各项指标对比 序号 项目 原环评 现方案 1 选址地点 琶洲大桥附近东侧 磨碟沙公园 2 用地面积 0.8 公顷 1.68 公顷 3 项目总建筑面积 2630 平方米 7262.2 平方米 4 建设内容 南侧为 3 条停车线, 1 线两列位。北侧设置两条线。一条为检修、临修线, 1 条为镟轮洗车线。检修线西侧 1 列位供日检、周月检使用,东侧 1 列位供临修使用; 不落镟轮床前后有一列车长, 洗车线兼作车辆吊装线使用。 检修线北侧为综合用房。 综合用房由办公用房、 检修用房、 调度用房、设备用房组成。 东侧为 3 条停车线, 1 线两列位,其中 1 列位兼作洗车线。西侧设置 1 条线。为检修、临修线,兼作为镟轮线。出入线兼作车辆吊装线使用。 停车场西侧为综合用房。综合用房由办公用房、检修用房、调度用房、设备用房组成。 5 员工人数 265 人 94 人 6 工作天数 365 日 365 日 7 配套措施 无设置员工食堂 设置厨房、就餐区 ( 3)停车场的任务范围 车辆停放及日常保养车辆的停放和管理; 车辆的洗刷清扫等日常保养及一般性故障的处理等。 车辆检修依据车辆的检修周期,定期完成对车辆的计划性修理,以换件修为主,停车场只进行周月检以及周月检以下修程的维修工作,故障部件与大型部件如空调、电机及空气压缩机等则委外修送维修基地修理 。其中试验段定修以及定修以 上修程维修委托广州南车进行。 列车救援列车发生事故或无动力时,能迅速出动救援设备或救援车辆,或将列车牵引至邻近车站或车场,并排除线路故降,恢复行车秩序。 综合检修对本线各系统包括供电、环控、综合监控、APC、给排水、自动扶梯等机电设备以及通信、信号、工建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简单修理等,以换件修为主,故障部件送新造车辆段线网综合维修中心处理。各系统设备以及线路、隧道等建筑物的大修按由社会协作考虑。 物资供应负责本线各系统在运营过程中,所必需的各种备用材料、设备器材、备品备件、劳保用品的应急供应,主要物资的采购、储存、保管工作应由线网的物流中心完成,车场内仅储存保证系统正常运营所必须的备品备件。物资库不设油库,不考虑材料的下料、加工及处理。 -4-技术培训负责对本线各系统的工人和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鉴于本线停车场用地面积有限,本线考虑与其它线共用西朗车辆段的培训中心或线网新建的培训中心,不再单独设置培训中心。 其它必要的办公生活设施 考虑合理设置满足车辆检修、地面设施、设备检修生产部门和全线其它生产管理部门的办公生活设施。 4、用能规模 本项目用电由市电网提供电力,不设置备用柴油发电机。 5、员工食堂厨房 在本项目西侧设有员工食堂厨房,设置有 3 个炉头。每天设计开餐 3 次。使用管道天然气作为燃料。 6、给、排水 停车场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 废水来源主要为停车场车辆洗刷的洗车废水,车辆维修作业排放的废水。停车场生产废水中主要含有油类、洗涤剂和悬浮物等。生活污水主要包括工作人员日常生活用水和厕所冲洗水等,生活污水主要含有油类、 COD、氨氮等污染物。 根据设计资料,停车场洗车每列车用水量为 1 吨,按每日清洗 3 列车计算,洗车用水量和排水量为 3 吨 /日。对于车辆维修冲洗等生产废水排放量为 2 吨 /日。因此,停车场生产废水排放量为 5 吨 /日( 1825 吨 /年) 。 经估算,用水量约为 36.3m3/d( 13249.5m3/a) ,污水排放量为 23m3/d( 8395m3/a) , 项目用排水量情况详见表 4。 表 4 本项目用排水量 序号 项目 系数 规模 用水量 ( m3/d) 污水排放量 ( m3/d) 1 员工办公生活用水 0.05 m3/d 94 人 4.7 4 2 停车场车辆洗刷、 车辆维修作业废水 5 m3/d 5 5 3 餐饮含油废水 0.16m/人次 .日 94 人 /次 15.04 14 绿化用水 0.002m3/m2.d 5778.38 m211.56 4 合计 36.3 23 -5-本项目设有完善的污水管网系统,排水严格按照清污分流的原则实施。 1)粪便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 2)员工食堂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 3)其他生活污水经隔栅预处理; 4)车辆洗刷、车辆维修作业废水经沉淀、气浮处理; 上述经预处理后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沥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5)雨水经明渠、暗渠、雨水井等汇集后,直接排入市政下水道。 7、空调系统 本项目不设置中央空调机组,采用分体式空调系统。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 项目拟建址现为公园用地,没有明显污染源。 办公生活用水 停车场车辆洗刷、车辆维修作业废水4 4.7 损耗 0.7 5 5 停车场污水处理设施 沥滘污水处理厂 珠江后航道 23 图 5 本项目用排水量平衡图 单位: m3/d 餐饮用水 15.04 14 绿化用水 损耗 1.04 11.56 蒸发、损耗 11.56 总用水量 36.3 -6-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 (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 1. 地理位置 本项目拟选址位于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磨碟沙公园内,具体地理位置见图 1。 2. 地质地貌 项目选址所在区主要为珠江河流堆积阶地及河谷,赤岗塔附近为剥蚀准平原。由于地理构造特点,海珠区这一片的地下结构几乎都是沙质基岩或者泥质粉沙岩,遇水容易软化,降低了基岩的承载力。 基岩为白垩系中上统东湖段钙质粉砂岩及泥灰岩。第四系覆盖层主要为淤泥、淤泥质砂、冲洪积砂及残积土。本单元富水性强,不良地质现象发育,工程地质现象复杂。主要不良地质现象有: ( 1) 地表有北珠江水体, 与地下水关系密切; ( 2) 砂层连续分布,与地表水直接接触,富水性强,在度地震作用下会发生液化; ( 3)淤泥和淤泥质土层较发育,在度地震作用下会发生震陷。 3. 气候与气象 选址所在地区属南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全年降水丰沛,雨季明显,日照充足。该地区年平均气温 21.8,最低月( 1 月)平均气温 13.3,最高月( 7 月)平均气温 28.4;绝对最高气温 38.7,历年极端最低气温 0。区内年平均降雨量为 1680.5mm,最大年降雨量 2516.7mm,最小年降雨量 1158.5mm。降雨集中在 4-9 月,以 5、 6 月份降雨量最大, 12 月份最少。全年主导风向为北风,多出现于 9 月份至次年 3 月份,年平均风速 2.0m/s。最高风速达 35m/s,极大风速为 35.4m/s,静风频率 33%。年平均日照 1895.2 小时, 7 月份日照最长, 4 月份日照最短。全年日照率为 42.9%,年总辐射量( Q)为 4390.2MJ/m。年平均气压为 101.24 千帕,年平均相对湿度 77%,年平均蒸发量 1575.5mm。 4. 水源特征 选址区域周围主要是珠江水系广州河段与珠江三角洲网状河涌。 水文状况大多属不规则半日潮类型, 每天出现涨退潮的两起两落现象。 珠江广州河段地处珠江三角洲中部,广州河段上游承接北江和流溪河、西江和东江来水,南连珠江八大入海口之一的虎门。珠江广州河段从西北向西南分为西航道、前航道、后航道和黄埔航道。 -7-本项目所在地附近的主要水体有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及珠江广州河段后航道。 ( 1)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 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是珠江水系广州河段经广州市区主要河段,又称东河道,西起白鹅潭,向东经二沙岛、员村、鱼珠、黄埔港至大蚝沙止,全长 28km。平均江宽 432米,河槽深 4.5 米,西段从白鹅潭至海珠桥较窄,经 200 250m,水深 2 3 米;中段从海珠桥至鱼珠宽 400 500m,水深 4 5m;下段从鱼珠至大蚝沙,宽 700 1000m,水深 7 8m,年均流量 183.7m3/s,枯水年 113.89 m3/s。 ( 2)珠江广州河段后航道 珠江广州河段后航道全长 32 公里 , 平均江宽 440 米,枯水期珠江后航道浮标厂断面大潮涨潮平均流量 1020 米3/秒 , 平均水深 7.10 米 ; 大潮退潮平均流量 760 米3/秒 , 平均水深 6.36米 ; 小潮涨潮平均流量 465米3/秒 , 平均水深 6.03米 ; 小潮退潮平均流量 211米3/秒 , 平均水深 5.19 米 ; 相应集水面积 197 平方公里。后航道属潮流区,潮型为不规则半日潮,枯水期涨潮历时 5 小时 27 分,退潮历时 6 小时 33 分,最大潮流量 1670 米3/秒,最大落潮量 1040 米3/秒,平均潮差 1.48 米。 5.环境功能属性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详见表 5。 表 5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 编号 项目内容 属性 1 水环境功能区 珠江广州河段后航道为 III 类、IV 类水 2 环境空气功能区 属二类区,执行 GB3095-2012二级标准 3 声环境功能区 属 2类,执行 GB3096-2008 2类、 4a 类标准 4 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 否 5 是否风景保护区 否 6 是否水库库区 否 7 是否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 是沥滘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 8 是否属环境敏感区 否 -8-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1. 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海珠区,全区面积 90.45 平方公里。 2012 年末,全区户籍人口 97.60 万人,比上年末增加 0.88 万人。全区人口出生率 10.68,死亡率 6.67,自然增长率4.01。下辖赤岗、新港、昌岗、滨江、素社、江南中、海幢、南华西、龙凤、沙园、南石头、凤阳、瑞宝、江海、南洲、琶洲、华洲和官洲等行政街 18 个;社区委员会 257个。 2. 经济发展概况 2012 年,是海珠科学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一 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我区围绕新型城市化发展要求,抓住海珠生态城规划建设等契机,加快转型升级、推进社会建设、努力改善民生,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呈现 “发展稳健、质量良好、结构优化、民生改善 ”的良好局面, GDP 总量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实现历史性跨越。 一、综合: GDP 总量突破千亿元大关。据初步核算, 2012 年,全区生产总值( GDP)达到 1002.38 亿元,比上年净增 128.73 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 12.0%, GDP增速列广州市六个中心城区首位。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2.96 亿元,下降 8.3%;第二产业增加值 162.26 亿元,增长 5.7%;第三产业增加值 837.16 亿元,增长 13.5%。三次产业比重为 0.3: 16.2: 83.5,第三产业对全区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 91.6%,拉动我区经济增长 11.0 个百分点,是推动我区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 财税收入平稳增长。 2012 年,全区税收总收入 131.90 亿元,比上年增长 8.5%。其中,国税收入 48.91 亿元,增长 8.6%,为区财政贡献收入 5.59 亿元;地税收入 82.99亿元,增长 8.4%,为区财政贡献收入 21.67 亿元。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39.99 亿元,同比增长 12.5%。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80.53 亿元,增长 50.7%。 二、农业:农业生产下降。 2012 年,全区农业总产值 4.91 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下降 9.4%。全年蔬菜总产量 2.03 万吨,下降 9.8%;水果产量 1.54 万吨,下降9.7%;水产品产量 2860 吨,下降 42.4%。 三、工业和建筑业:工业增势良好。 2012 年,全区完成工业总产值 272.02 亿元,同比增长 13.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产值 206.90 亿元,增长 15.2%。规模以上工业六大支柱行业呈 “五升一降 ”,除饮料制造业外,其它五大行业均保持增长,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和医药制造业增势最高,分别增长 25.0%和 12.5%。工业 “六大支柱行业 ”-9-合计完成产值 136.75 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 66.1%。 建筑业产值实现增长。 2012 年,全区资质四级以上建筑业企业实现产值 265.66 亿元,比上年增长 4.8%,其中建筑工程产值 241.29 亿元,增长 1.1%;安装工程产值 13.86亿元,增长 24.7%;其他产值 10.51 亿元,增长 1.8 倍。 四、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 实现增长。按法人在地统计口径, 2012 年全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462.92 亿元,同比增长 8.0%。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 121.02 亿元,下降 45.3%;其他投资 341.90 亿元,增长 64.9%。按三次产业划分,其中第一产业完成投资 2.93 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 0.6;第二产业完成投资 27.86 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 6.0;第三产业完成投资 432.13 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 93.4。 五、国内贸易:消费市场繁荣活跃。 2012 年,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637.82亿元,比上年增长 15.2%。其中批发零售贸易业实现零售额 541.12 亿元,增长 12.1%,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额 96.70 亿元,增长 36.9%;全区连锁超市零售额 62.25 亿元,增长 10.0%。 商品流通规模不断扩大。 2012 年,全区实现商品销售总额 2655.80 亿元,比上年增长 30.1%,其中批发额 2114.68 亿元,增长 35.7%;零售额 541.12 亿元,增长 12.1%;全区年销售额超亿元商业企业有 114 家。 六、总部经济和现代服务业: 总部经济发挥领头作用。 2012 年我区新认定了广州联合交易园等一批新总部企业,全区重点总部企业由上年的 85 家增加到 95 家。全区总部企业实现增加值 242.93 亿元,同比增长 15.5%,比 GDP 增速快 3.5 个百分点,占全区 GDP 的比重达 24.2%;总部企业实现税收收入 54.01 亿元,占全区总税收的比重达41.0%;总部企业实现区库税收收入 8.07 亿元,占区库税收的比重达 31.2%。 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良好。 我区已初步建立以会展业为龙头, 商贸业、 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为支撑的战略性 主导产业发展格局。 2012 年全区四大战略性主导产业实现增加值 302.28 亿元,同比增长 13.2%,比 GDP 增速快 1.2 个百分点,占全区 GDP 的比重为 30.2%。其中,会展业实现增加值 42.82 亿元,增长 11.8%;商贸业实现增加值169.88 亿元,增长 14.5%;科技服务业实现增加值 62.76 亿元,增长 12.2%;文化创意业实现增加值 26.82 亿元,增长 10.1%。 现代服务业拉动作用明显。现代服务业是 我区经济转型升级的推进器, 2012 年,-10-全区现代服务业实现增加值 523.92 亿元,同比增长 13.5%,比 GDP 增速快 1.5 个百分点,现代服务业占全区 GDP 的比重达 52.3%,拉动全区经济增长 6.9 个百分点。 会展业稳步发展。 2012 年,琶洲地区共举办展会 180 场,展览面积 761 万平方米,分别增长 30.4%和 12.9%,其中 10 万平方米大展 13 场,比上年增加了 1 场,会展经济的影响力和辐射力进一步增强。全年会展业实现增加值 42.82 亿元,增长 11.8%。 七、对外经济贸易:外资外贸形势基本平稳。 2012 年,全区新批三资企业项目 83个,同比增长 45.6%;实际利用外资 1.65 亿美元,增长 13.0%。全区外贸进出口总额28.60 亿美元,下降 1.5%,其中出口 17.05 亿美元,增长 2.8%。出口目的地前三位的国家(地区)分别为东盟、欧盟、非洲,出口额分别为 3.30 亿美元、 2.68 亿美元和 1.90亿美元,所占比重分别为 19.4%、 15.7%和 11.1%。 3.社会事业发展概况 教育事业持续发展。顺利通过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督导评估,提前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覆盖率 100%目标。 2011 学年( 2011 年 9 月 -2012 年 7 月) ,全区公办小学在校学生 53131 人,比上年增加 274 人;公办初中在校学生 32984 人,比上年减少 889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11487 人,比上年减少 694 人。 科技事业稳步发展。 2012 年末,我区经评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共有 61 家、市民营科技企业 147 家;本年新认定市重点软件企业 2 家,争取市以上科技经费 4592.78 万元,比上年增长 10.4%。 1-11 月全区专利申请量为 2109 件,同比增长 19.7%,专利授权量 1578 件,同比增长 12.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产品产值 85.49 亿元,比上年增长 6.4%;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 41.3%,比上年提升 1.8个百分点。 文化事业稳步发展。新建 4 个社区文化广场,新增 3 家图书分馆和 2 个流动图书服务站,图书通借通还数居全市区级馆首位。举办 “南粤幸福活动周 ”、首届中国(广州)星海国际合唱锦标赛 “走进星海的故乡 文化惠民合唱进社区 ”、 第三届广东珠三角咸水歌会等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区图书馆总藏量 29.18 万册,书刊文献外借人次 9173 人次,书刊文献外借册次 172163 册次;组织各类培训班、讲座 200 余次,参加人数达 15000人次。 卫生事业持续发展。 2012 年末,全区共有各类卫生机构 243 间,其中医院 21 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44 间,门诊部 39 间,卫生所、医务室 128 间,公共卫生机构-11-9 间 ,其他卫生机构 2 间;拥有医疗床位 7954 张。全区卫生技术人员 11775 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 3943 人,注册护士 5148 人,药师(士) 754 人。 体育事业扎实推进。 2012 年我区参加省、市组织的体育活动 19 项 ,直接参与人数近5000 人;共组织区级群体活动 19 项,直接参与人数 9 万人次,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 2012 年末,我区共有 2555 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其中国家级 8 人,一级 150 人,二级 242 人,三级 2155 人。辖内共有 17 个全民健身广场, 265 片篮球场,健身路径 296条,全区人均公共体育面积达 1.6 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为65%。 民生投入不断增加。按照区委、区政府建设 “幸福海珠 ”的要求,我区不断加大民生和公共事业方面的投入,区财政投入民生和各 项社会公共事业资金占区财政支出的78.5%,达 49.09 亿元,增长 18.3%。其中教育支出 18.84 亿元,比 2011 年增加 2.75 亿元,增长 17.0%;医疗卫生支出 5.19 亿元,增加 2.27 亿元,增长 77.5%。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2012 年末,全区各险种参保人数达 192.03 万人次,比上年增长 7.9%。其中参加养老保险 322036 人,增长 13.7%;参加失业保险 318180 人,增长 4.6%; 参加工伤保险 291760 人, 增长 7.4%; 参加生育保险 204909 人, 增长 11.9%;参加医疗保险 783460 人,增长 6.3%。 社会福利事业持续发展。低保标准从 480 元提高到 530 元,低收入困难家庭标准从530 元提高到 800 元。 2012 年末,全区共有社会福利单位 19 个,床位 2711 张。全年共为 4200 户低保户( 8204 人)发放低保金 3735 万元;资助 8407 名低保、低收入、重度残疾人、优抚对象等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医疗救助 16127 人次,医疗救助金支出 568.49万元。 -12-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 (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 1、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 1)评价范围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 HJ/T2.3-93)的要求,水环境现状监测评价范围可确定为项目拟建址附近主要水体(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猎德河 段)及本项目废水排放受纳水体(珠江广州河段后航道东朗长洲河段) 。 ( 2)监测项目 根据本项目外排废水特点及受纳水体的水质特征,监测项目选取水温、 pH 值、 DO、BOD5、 COD、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石油类、 LAS 共 9 项指标。 ( 3)监测断面 在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猎德河段设 1 个水质监测断面: I 号猎德断面;在珠江广州河段后航道东朗长洲河段设 2 个水质监测断面: II 号东朗断面、 III 号长洲断面。根据断面的河宽及水质特征,断面分左、中、右采样点,采上、下层混合样。详见图 6。 ( 4)监测时间 利用广州市海珠区环境质量报告( 2012 年度) 历史监测数据。 ( 5)评价标准 根据穗府函 2011162 号文关于同意调整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的批复 、及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粤府函 201129 号) ,评价范围内的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猎德断面、珠江广州河段后航道长洲断面水质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GB3838-2002) IV类标准,珠江广州河段后航道东朗断面水质执 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GB3838-2002)III 类标准。 各监测项目评价标准限值详见表 6。 表 6 各监测项目评价标准限值 单位: mg/L( pH 值除外) 序号 水质指标 (GB3838-2002) III 类 (GB3838-2002) IV 类 1 pH 值 69 2 DO 5 3 3 高锰酸盐指数 6 10 4 COD 20 30 5 BOD5 4 6 6 氨氮 1.0 1.5 7 石油类 0.05 0.5 8 LAS 0.2 0.3 -13-( 6)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见表 7。 表 7 评价水体水质监测结果 单位: mg/L( pH 值除外,水温单位为) 断面 指标 水温 pH DO COD CODMnBOD5氨氮 LAS 石油类样品数 72 72 72 72 72 72 72 72 72 最大值 31.6 7.48 2.9 19.5 5.7 5 1.53 0.11 0.16 最小值 14.9 7.05 3.35 10.3 2 2.2 0.84 0.02 0.04 I#猎德 平均值 23.8 7.24 3.14 15.1 3.6 3.6 1.24 0.06 0.09 样品数 72 72 72 72 72 72 72 72 72 最大值 31.5 7.49 4.93 22.4 6.4 4.5 1.72 0.11 0.14 最小值 12 7.1 5.3 5 1.6 1.4 0.35 0.02 0.03 II#东塱 平均值 23.2 7.26 5.14 14.5 3.8 3.4 1.23 0.06 0.08 样品数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最大值 31.9 7.28 5.07 18.5 4.6 4.7 1.62 0.11 0.14 最小值 13.7 7.05 4.45 5 2 2 0.48 0.02 0.07 III#长洲 平均值 23 7.19 4.71 12.3 3.2 3 1.1 0.06 0.1 ( 7)评价方法 根据实测结果,利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HJ/T2.3-93) 所推荐的单项水质参数评价法进行评价。 HJ/T2.3-93 建议单项水质参数评价方法采用标准指数法,单项水质参数 i 在第 j 点的标准指数 Si,j 计算公式为: Si,j=ci,j/csiDO 的标准指数为: SDO DODO DODO jfjfs,=DO DOfs SDODODO jjs,=10 9 DO DOfs70.式中: Ci,j:水质参数 i 在第 j 取样点的浓度, mg/L; Csi:水质参数 i 的地表水质标准, mg/L; DOs:溶解氧的地表水质标准, mg/L; DOj: j 点的溶解氧实测值, mg/L; DOf:饱和溶解氧浓度, mg/L; pHj: j 点的 pH 值; pHsd:地表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 pH 值下限; pHsu:地表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 pH 值上限。 水质参数的标准指数 >1,表明该水质参数超过了规定的水质标准限值,水质参数的标准指数越大,说明该水质参数超标越严重。 ( 8)标准指数值计算结果 经计算,可得到评价水域各断面监测指标的标准指数值,具体结果详见表 8。 表 8 评价水域各监测断面监测项目标准指数计算结果 断面 指标 pH DO COD CODMnBOD5氨氮 LAS 石油类最大值 0.24 1.30 0.65 0.57 0.83 1.02 0.37 0.32 最小值 0.02 0.95 0.34 0.20 0.37 0.56 0.07 0.08 I#猎德 平均值 0.12 0.97 0.50 0.36 0.60 0.83 0.20 0.18 最大值 0.14 0.67 0.62 0.46 0.78 1.08 0.37 0.28 最小值 0.02 0.72 0.17 0.20 0.33 0.32 0.07 0.14 III#长洲 平均值 0.10 0.69 0.41 0.32 0.50 0.73 0.20 0.20 标准值 (GB3838-2002) IV 类 69 3 30 10 6 1.5 0.3 0.5 最大值 0.25 1.03 1.12 1.07 1.13 1.72 0.55 2.80 最小值 0.05 0.95 0.25 0.27 0.35 0.35 0.10 0.60 II#东塱 平均值 0.13 0.96 0.73 0.63 0.85 1.23 0.30 1.60 标准值 (GB3838-2002) III 类 69 5 20 6 4 1 0.2 0.05 ( 9)监测结果分析与评价 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 I#猎德断面:由表 8 可以看出, DO、氨氮的监测最大值出现超标情况,但各项监测指标平均浓度值可以达到 IV 类标准限值要求。 珠江广州河段后航道 II#东朗断面:由表 8 可以看出, DO、 COD、 BOD5、 CODMn、氨氮、石油类出现不同程度超标, pH、 LAS 指标可以达到 III 类标准限值要求。平均浓度值-15-的标准指数大于 1 的是氨氮、石油类。监测结果表明,后航道东朗河段也受到有机污染物污染。 珠江广州河段后航道 III#长洲断面:由表 7 可以看出,除氨氮最大值标准指数大于 1外,其余几项指标都可以达到 IV 类标准限值要求。 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评价表明,由于受城市生活废水、工业废水等的综合影响,水环境评价范围内的珠江前航道及珠江后航道受到一定程度的 有机污染和石油类污染,总体水质一般。 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 监测内容 根据项目环境空气污染物排放特点,选取 SO2、 NO2、 PM10作为现状监测项目。 (2) 监测分析方法 表 9 大气环境监测项目及方法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 方法来源 检定范围 二氧化硫 紫外荧光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0-0.5ppm 二氧化氮 Saltzman 法 化学发光法 GB/T15435-95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0-0.5ppm 可吸入颗粒物 Beta 射线衰减法 HJ/T193-2005 GB3095-2012 0-10mg/m3(3) 监测地点和时间 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设置在广东商学院,监测点的具体情况详见图 6 和表 10。监测数据采用广州市海珠区环境质量报告( 2012 年度) 历史监测数据。 表 10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布点 编号 监测点名称 测点位置 方位及距项目边界的距离 1# 广东商学院 海珠区仑头路 21 号 西南面约 2500 米 (4) 评价标准 根据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 ,本地区地处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 GB3095-2012)二级标准。 (5) 监测结果及现状分析 -16-表 11 监测统计结果一览表 单位: mg/m3 项目 SO2NO2PM101 月均值 0.012 0.062 0.044 2 月均值 0.022 0.05 0.064 3 月均值 0.022 0.072 0.086 4 月均值 0.021 0.057 0.068 5 月均值 0.023 0.05 0.054 6 月均值 0.019 0.03 0.044 7 月均值 0.019 0.033 0.037 8 月均值 0.025 0.046 0.062 9 月均值 0.022 0.039 0.051 10 月均值 0.026 0.067 0.082 11 月均值 0.022 0.054 0.054 12 月均值 0.024 0.046 0.064 年平均值 0.022 0.051 0.059 年平均限值( GB3095-2012 二级标准) 0.06 0.04 0.07 ( 5)环境空气污染评价 评价区域的环境空气的达标情况详见表 12。 表 12 环境空气达标情况一览表 项目 年平均浓度 占标率 超标率 达标情况 二氧化硫 0.022 36.67% 0.00% 达标 二氧化氮 0.051 127.50% 27.50% 超标 可吸入颗粒物 0.059 84.29% 0.00% 达标 从上表可看出,本项目 SO2、 PM10的年平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