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doc
2016 年度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编制单位: XX 市环保局 2017-06-16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 号)精神,结合(怀财绩 2017 26 号)的工作安排,我站对 2016年度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 1)人员、机构构成情况 XX 市环境保护局属政府组成局,根据怀政办发 201051 号及怀政办发 201536 号文件规定,共有七个内设 机构及三个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环境监察支队、污防科、自保科、法制宣教科、计划和科技科和鹤城环保分局、环境监测站及科研所。 截至 2016年 12 月 31日,我局核定总编制数为 200 人,其中:行政 32 人,事业 168 人。实有在职人数 180 人,其中:行政 21 人,事业 159 人(参工人员 13人,财政补助人员 146 人),年末离退休人员 83 人。 2、项目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 1)负责建立健全市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技 术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市重特大突出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全市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减缓免及稽查; ( 3)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 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 4)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参与指导和指导全市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国家和省里规定审核审批全市重大 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 7)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 8)负责全市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以及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作用审查。对核材 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9)负责全市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市级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鉴定、交流与推广; ( 11)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提出全市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有关问题的建 议,开展对外环境保护信息交流工作,管理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市内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 1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纳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 13)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16 年,我局绩效目标是及时向省厅汇报我局的实际情况争取在常规性专项工作经费、能力建设工作经费和其他专项项目经费上给予支持。 2016 年监 测站绩效目标是: 1、加强我们科室与省站、三级站环境监测数据信息及技术交流;为市局和省站及时准确提供各类监测数据及评价,使之更好地为环境管理与决策服务。 2、完成 2015 年度 XX市环境统计数据审核工作及 2016 年度国家县域生态环境考核材料审核工作。 3、按照湖南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要求及 2016 年环境监测工作任务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数据及报告,针对新增监测内容和项目,做到不漏报不迟报。 4、举办“ XX 市环境监测数据统计及综合应用技术培训班”提高县级站环境质量综合分析水平。 5、提高科 室人员综合水平,积极参加业务学习,打破传统环境质量报告书模式,创意、创新报告表现形式,组织完成 XX 市环境质量报告书( 5 年)。 6、完成常规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工作及在线监测工作、市区常规监测工作和委托性监测任务。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6 年我局有各级环保专项项目 18 个(其中局机关 7 个、监测站 11 个),共收到财政专项拨付资金共计 985.6438 万元(局机关386.81万元,监测站 598.83 万元)。具体如下表: 序号 项 目类型 项目名称 资金指标文号 中央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万元) 16年实拨付专项资金(万元) 级次 类型 1 中央 业务补助 土壤污染调查支出 湘财建指 2016 255 号 185 185 2 省级 业务补助 减排专项支出 湘财建指 2015 109 号 50 25.29 3 省级 业务补助 跨界流域应急专项 湘财建指 2016 199 号 15 15 4 省级 业务补助 日元还贷 湘财建指 2015 123 号 77.62 77.62 5 省级 业务补助 跨省界流域COD 应急专项 湘财建指 2015 105 号 20 20 6 省级 业务补助 其他专项 湘财建指 2015 270 号 17 17 7 市级 业务补助 太平溪黑臭水体污染水质检测专项经费 46.9 46.9 8 中央 能力建设 国家环境监测空气网点建设项目 湘财建指 2014 126 号 396 152.98 9 中央 业务补助 重点饮用水质自动站监测经费 湘财建指 2014 290 号 100 100 10 省级 能力建设 市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湘财建指 2014 289 号 200 141.055 11 省级 能力建设 市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湘财建指 2014 119 号 26 1.2988 12 省级 业务补助 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经费配套 湘财建指 2015 109 号 12 12 13 省级 业务补助 省级水质自动站运营管理经费 湘财建指 2015 109 号 16 16 14 省级 业务补助 环境质量监测网运行补助 湘财建指 2015 109 号 35 35 15 省级 业务补助 市县级空气自动站数据采集、联网发布 湘财建指 2015 481 号 76.5 76.5 16 省级 业务补助 重金属专项监测 湘财建指 2016 46 号 20 20 17 省级 业务补助 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经费 湘财建指 2016 49 号 12 12 18 省级 业务补助 环境质量监测网运行 湘财建指 2016 49 号 32 32 合计 1253.12 985.6438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局机关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由于监测站为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其资金管理 相对独立,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资金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1)局机关土壤污染调查支出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6 年土壤污染防治中央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 2016】 255 号),省财政厅下达土壤污染调查支出专项资金 185 万元。 我局按照省环保厅有关要求, 2016 年使用经费 1.5 万元,该经费全部用于土壤污染调查工作的正常日常开支。 2016 年末结转资金183.5万元,根据实施进度预计将在 2017 年完成。 (2)局 机关减排专项支出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湘财建指【 2015】 109 号),省财政厅下达减排专项支出专项资金 50 万元。 我局按照省环保厅有关要求,截至 2016年已使用经费 35.2万元,将该经费用于排污权交易与管理平台二次开发,办公设备的购置,日常人员差旅费等。 2016 年末结转资金 14.8 万元,根据实施进度预计将在 2017年完成。 (3)局机关跨界流域应急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