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格式规范DB15/T 1104—2024.pdf
ICS 35.020 CCS L 70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 1104 2024 代替DB15/T 1104 2017 公共信用 信息报告 格式规范 Standard format for public credit information reporting 2024-05-31 发布 2024-07-01 实施 内蒙古自 治区市 场 监督管理 局 发 布 DB15/T 1104 2024 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1 部分:标准 化文 件的 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 规 定起草。本文件 代替DB15/T 1104-2017 信 用信 息报 告格 式规 范。与DB15/T 1104-2017 相比,除结 构调 整和编辑 性改 动外,主 要技 术变化 如下:a)更改了“前 言”中起 草单 位;b)更改了“前 言”中主 要起 草人;c)更改了“范 围”(见 1.,2017 年版 的 1.);d)更改了“规 范性 引用 文件”(见 2.,2017 年 版的2.);e)更改了“术 语和 定义”(见 3.,2017 年 版的3.);f)更改了“原 则”中“合法 性”的 表述(见 4.1,2017 年版 的 4.1)、更改 了“易读性”的 表 述(见4.2,2017 年版 的4.3)、删 除了“科 学性”(见 2017 年 版的4.2)、删 除了“独立 性”(见2017 年版 的 4.4)、删除了“保密 性”(见2017 年 版的 4.5)、增加 了“安 全性”(见4.3);g)删除了“组 成部 分”(见2017 年版 的 5.,5.1,5.2);h)更改了“主要 内容”的说 法,并增 加了 表述 内容(见 5.,2017 年版6.)、更 改了“封 面”的表述(见5.1,2017 年版 的6.1);i)增加了“报 告说 明”(见5.2);j)更改了“概述”的表 述(见 5.3,2017 年 版的6.4);增 加了“基础 信息”(见 5.3.1)、增 加了“公 共信 用信 息概 要”(见 5.3.2);k)删除了“目次”(见 2017 年版 的6.2)、删除 了“序和前 言”(见 2017 年版的 6.3)、删除了“声明”(见 2017 年版的 6.5)、删除 了“信用 表 述”(见 2017 年版 的6.6)、删除 了“参考文献”(见 2017 年版 的6.7,6.7.1,6.7.2)、删 除了“图 和附 表清 单”(见 2017 年 版的6.8,6.8.1,6.8.2,6.8.3)、删 除 了“符 号、标 志、缩 略 句、首 字 母 缩 写、计量 单 位、名 词、术语等 的注 释表”(见 2017 年 版的 6.9)、删 除了“附录”(见 2017 年版 的6.10);l)增加了“报 告正 文”(见5.4,5.4.1,5.4.2,5.4.3,5.4.4,5.4.5,5.4.6);m)更改了“编 排要 求”的说 法(见 6.,2017 年 版的7.);n)更改了“一 般要 求”的表 述(见6.1,6.1.1,6.1.2,6.1.3,6.1.4,6.1.5,6.1.6,6.1.7,2017年版 的7.1.1,7.1.2,7.1.3,7.1.4,7.1.5,7.1.6);o)更改了“章 节”的表 述(见 6.2,2017 年 版的7.2);p)删除了“图、表、公式”(见 2017 年版 的7.3)、删除了“术 语、符 号和 缩 略词”(见2017年版的 7.3.1,7.3.1.1,7.3.1.2)、删 除 了“图”(见 2017 年 版 的7.3.2,7.3.2.1,7.3.2.2,7.3.2.3,7.3.2.4)、删 除 了“表”(见 2017 年版的7.3.3,7.3.3.1,7.3.3.2,7.3.3.3)、删 除 了“公 式”(见 2017 年 版 的7.3.4,7.3.4.1,7.3.4.2,7.3.4.3,7.3.4.4,7.3.4.5)、删 除 了“注 释”(见 2017 年 版 的7.3.5,7.3.5.1,7.3.5.2,7.3.5.3)、删 除 了“页 眉 和 页 脚”(见 2017 年 版 的7.3.6,7.3.6.1,7.3.6.2)、删 除了“页 码”(见2017 年版 的 7.3.7,7.3.7.1,7.3.7.2)、删除了“附录”(见 2017 年 版的7.3.8,7.3.8.1,7.3.8.2,7.3.8.3)、删 除了“其他”(见2017年版 的7.3.9,7.3.9.1,7.3.9.2);DB15/T 1104 2024 II q)增加了“报 告格 式示 例”(见 7.);r)增加了“附 录 A 法 人和 其 他组织 信用 信息 报告 示例”(见 附 录 A)。本文件 由内 蒙古 自治 区社 会信用 管理 中心 提出。本文件 由内 蒙古 自治 区发 展和改 革委 员会 归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内 蒙古 自治区 社会 信用 管理 中心、内蒙 古信 用促 进会。本文件 的主 要起 草人:商 显刚、乌尼 特、于喆、云 利敏、冯艳 婷。本文件 及其 所代 替文 件的 历次版 本发 布情 况为:2017 年首 次发 布为 DB15/T 1104 2017;本次为 第一 次修 订。DB15/T 1104 2024 1 公共信用 信息报 告格式规 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公 共信 用信 息报告 编制 的基 本原 则、主要内 容、编排 要求 等。本文件 适用 于“信用 中国(内蒙 古)”网 站及 地方 各 级信用 门户 网站 面向 社会 提供的 公共 信用 信 息报告的 编写。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 3100 国际 单位 制及 其 应用 GB/T 3101 有 关量、单 位 和符号 的一 般原 则 DB15/T 1110 公共 信用 信 息术语 3 术语和 定义 DB15/T 1110 界 定的 术语 和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4 原则 合法性 报告内 容应 符合 法律、法 规,不 应侵 害国 家利 益、社会公 共利 益及 信用 信息 主体的 合法 权益。易读性 报告应 易于 理解,方 便用 户使用。安全性 报告应 提供 核验 方式 且不 可篡改,相 关信 息均 可追 溯到权 威可 靠的 信息 来源。5 主要内 容 封面 报告封 面包 括:报告名 称:宋体、加 粗、小初号 字;机构名 称:黑体、四 号字;统一社 会信 用代 码:黑体、四号 字;DB15/T 1104 2024 2 报告生 成日 期:黑体、四 号字,按*年*月*日 格式组 成;报告编 号:黑体、四 号字,22 个字 符(由报 告生 成 时间,地区 编码 组成);报告验 证:黑体、五 号字,宽 120 像 素,高 120 像 素;版本号:宋 体、四号 字。报告说 明 包括免 责条 款、报告 使用 要求、报告 数据 来源 说明、报告 验证 方式 和方 法、有关异 议方 式的 说明等:黑体、小 三号 字。说明正 文:仿宋_GB2312、小三号 字。概览 概览主 要包 括基 础信 息、信用信 息概 要:宋体、加 粗、小 初号 字。5.3.1 基础信 息 基础信 息包 括:基础信 息标 题:黑体、小 三号字;机构名 称:黑体、二 号字;状态标 识:黑体、五 号字,绿色 底纹,白 色字 体;统一社 会信 用代 码:仿宋_GB2312、小 三号 字;法定代 表人/责 任人/执行 事务 合 伙人 姓名:仿 宋_GB2312、小三 号字;机构类 型:仿宋_GB2312、小三号 字;成立日 期:仿宋_GB2312、小三号 字,按*年*月*日格 式组 成;住所:仿宋_GB2312、小 三 号字。5.3.2 公共信 用信 息概 要 报告正 文中 涉及 的信 用信息 主体 各项 信息 的统 计汇 总情况:黑 体、小三 号字。报告正 文 5.4.1 报告正 文 报告正 文包 括:基础信 息、增信 信息、一 般失信 信息、严 重失 信信 息、风 险提 示信 息;一级标 题字 体:宋体、加 粗、小 初号 字;二级标 题字 体:黑体、小 三号字;正文字 体:仿宋_GB2312、小三号 字。5.4.2 基础信 息 包括法 人和 非法 人组 织登 记或者 注册 事项 信息、行 政许可 信息 和法 律、法规 规定应 当作 为基 础信息予以 归集 的其 他信 息。5.4.3 增信信 息 DB15/T 1104 2024 3 包括参 与志 愿服 务、慈善 捐赠等 公益 活动 的信 息;依法获 得表 彰奖 励的 信息;国家 和自 治区 级诚信单位 或者 诚信 个人 的信 息;监 督管 理部 门按 照行 业监督 管理 制度 和程 序认 定的增 信信 息;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 他增 信信 息。5.4.4 一般失 信信 息 包括以 提供 虚假 材料 等不 正当手 段取 得行 政许 可、行政确 认、行政 给付、行 政奖励 的信 息;在法 定期限内 未提 起行 政复 议、行政诉 讼或 者经 行政 复议、行 政诉 讼最 终维 持原 决 定的行 政处 罚信 息;违 反 承诺制度 受到责 任追 究的信 息;监 督管理 部门 按照行 业监督 管理制 度和 程序认 定为一 般失信 行为 的信息;法律、法规 规定 的其 他一 般失信 信息。5.4.5 严重失 信信 息 包 括 严 重危 害 自然 人 身体健 康 和 生命 安 全行 为 的信息;严 重破 坏 市场 公 平竞争 秩 序 和社 会 正常 秩序行为 的信 息;有履 行能 力但拒 不履 行司 法机 关、行政机 关作 出的 判决、裁 定、决 定等 生效 法律 文 书 确定的义 务、逃避 执行 的信 息;拒 不履 行国 防义 务或 者危害 国防 利益 行为 的信 息;法 律、法规 规定 的 其 他严重失 信信 息。5.4.6 风险提 示信 息 包括欠 缴税 款信 息;欠缴 社会保 险费 信息;欠 缴行 政事业 性收 费、政府 性基 金信息;拖 欠劳 动报 酬信息;违反 城市 公约 和行 业规约 的信 息;法律、法 规规定 的其 他风 险提 示信 息。6 编排要 求 一般要 求 6.1.1 报告应 采用 国家 正式 公布 实施的 简化 汉字 编写。6.1.2 信用报 告同 一类 信息 按项 下记录 的时 间先 后倒 序排 列。6.1.3 信息项 下无 记录 的,统一 表述为“查 询期 内无 相关 记录”。6.1.4 报告应 采用 国家 法定 的计 量单位。计 量单 位的 书写 应按 照 GB 3100 和GB 3101 的规 定执 行。6.1.5 纸质版 报告 可 用 A4 或A4 对折规 格。纸质、用墨、版 面设计 等应 便于 报告 的印 刷、装 订、阅 读、复制和 缩微。6.1.6 电子版 报告 应采 用 PDF 文 件格式。6.1.7 出具的 报告 应采 用水 印或 签章。章节 报告正 文部 分可 根据 需要 划分章 节,一般 不超 过 4 级,各 章节 应有 标题。7 报告格 式示 例 法人和 非法 人组 织 公 共信 用信息 报告 示例 见附 录A。DB15/T 1104 2024 4 A A 附录A(规范 性)法人和 其他 组织 信用 信息 报告示 例 法人和 其他 组织 信用 信息 报告示 例见 图A.1。图A.1 法人 和其 他组 织信 用信 息 报告示 例 DB15/T 1104 2024 5 图A.1 法 人和 其他 组织 信 用信息 报告 示例(续)DB15/T 1104 2024 6 图A.1 法 人和 其他 组织 信 用信息 报告 示例(续)DB15/T 1104 2024 7 图A.1 法 人和 其他 组织 信 用信息 报告 示例(续)DB15/T 1104 2024 8 图A.1 法 人和 其他 组织 信 用信息 报告 示例(续)DB15/T 1104 2024 9 图A.1 法 人和 其他 组织 信 用信息 报告 示例(续)DB15/T 1104 2024 10 图A.1 法人 和其 他组 织信 用信息 报告 示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