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莓酒DB22/T 1194-2011.pdf
ICS 67.160.10 X 63 备案号:36341-2013 DB22 吉林省 地方标准 DB 22/T 1194 2011 蓝莓酒 Blueberry wine 2011-12-01发布 2011-12-31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22/T 1194 2011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吉林省卫生厅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柳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柳河县产品质量检验所、吉林省清木园山葡萄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洪斌、杨东方、于江深、刘波、马贵彬、那光宇、魏昆民、何文斌。DB22/T 1194 2011 1 蓝莓酒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蓝莓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 输及贮存等 要求。本标准 适用 于 以 蓝莓 鲜果为原料,经破碎、发 酵、陈酿等工艺酿制而成 的 饮料 酒。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文 件对 于本文 件 的 应用是必不可少 的。凡是注日期 的 引用 文 件,仅 所 注日期 的 版 本 适用 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 的 引用 文 件,其最新版 本(包 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文 件。GB/T 191 包装 储运图示 标志 GB 2758 发 酵 酒卫生标准 GB 2760 食 品 添加剂使用 卫生标准 GB 10344 预 包装 饮料 酒标 签通 则 GB/T 15038 葡萄酒、果 酒 通用 试验方法 JJF 1070 定量包装 商 品 净含 量 计 量检验规则 国家 质量监督检验检 疫总 局 令 第 75号 定量包装 商 品 计 量监督 管理办 法 3 定义和术语 3.1 蓝莓酒 blueberry wine 采用 蓝莓 鲜果或果汁为原料经 发 酵、酿制而成 的 饮料 酒。3.2 干蓝莓酒 dry blueberry wine 含糖(以 葡萄 糖计)小 于 或等 于 4.0 g/L,或者当总糖高 于 总酸(以柠檬酸计),其差值小 于 或等 于 2.0 g/L时,含糖最高为 9.0 g/L的蓝莓酒。3.3 半干蓝莓酒 semi-dry blueberry wine 含糖大 于 干 蓝莓酒,最高为 12.0 g/L。或者当总糖高 于 总酸(以柠檬酸计),其差值小 于 或等 于 2.0 g/L时,含糖最高为 18.0 g/L的蓝莓酒。3.4 DB22/T 1194 2011 2 半甜蓝莓酒 semi-sweet blueberry wine 含糖 量 大 于 半干 蓝莓酒,最高为 45.0 g/L的蓝莓酒。3.5 甜蓝莓酒 sweet blueberry wine 含糖 量 大 于 45.0 g/L的蓝莓酒。3.6 平静蓝莓酒 still blueberry wine 在 20时,二氧化碳压力 小 于 0.05 MPa的蓝莓酒。3.7 起泡蓝莓酒 sparkling blueberry wine 由蓝莓发 酵时 自然 产生的 二氧化碳。在 20时,二氧化碳压力 等 于 或大 于 0.05 MPa的蓝莓酒。3.8 蓝莓汽酒 carbonated blueberry wine 酒 中 所 含 二氧化碳 是 部 分 或 全部 由人 工添加 的,具 有 同 起 泡 蓝莓酒类 似物 理 特性 的蓝莓酒。4 分类 4.1 按含糖量分类 4.1.1 干蓝莓酒 4.1.2 半干蓝莓酒 4.1.3 半甜蓝莓酒 4.1.4 甜蓝莓酒 4.2 按二氧化碳含量分类 4.2.1 平静蓝莓酒 4.2.2 起泡蓝莓酒 4.2.3 蓝莓汽酒 5 技术要求 5.1 感官要求 感官 要求 应 符合表 1规定 DB22/T 1194 2011 3 表 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色泽 紫红、深 红、深 宝石红、宝石红微带棕色。澄 清 程度 澄 清,有光 泽,无明显悬浮物。(使用 软 木 塞封 口的酒 允许 有 不大 于 1mm的 软 木 渣 3个 以下,装 瓶 蓝莓酒 半 年后允许 有 少 量 沉淀)。外观 起 泡程度 起 泡 蓝莓酒(蓝莓 汽 酒)注 入杯中 时,应 有 细腻 的 串珠状气泡升 起,并 有 一 定的 泡持性。香气 具 有 纯正、怡悦、和 谐 的 果 香与 酒 香。干、半干 蓝莓酒 具 有 纯 净 爽怡 的口 感,酒 体完整,协调 适 口。半 甜、甜 蓝莓酒 具 有 纯正 的蓝莓 果 滋味,酒 体醇厚、丰满,酸 甜协调。香气 与滋 味 滋味 起 泡 蓝莓酒、蓝莓 汽 酒 具 有蓝莓酒的 滋味,还 应 有 二氧化碳气体特 有的 杀 口 力。典型性 具 有蓝莓酒 应 有的 特征 和 独特风 格。5.2 理化指标 理 化 指 标 应 符合表 2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 标 酒 精 度 a(20)/(%vol)7.0 干 蓝莓酒 b 4.0 半干 蓝莓酒 c 4.1 12.0 半 甜 蓝莓酒 12.1 45.0 总糖 d(以 葡萄 糖计)/(g/L)甜 蓝莓酒 45.1 蓝莓酒、起 泡 蓝莓酒 14.0 干 浸 出 物/(g/L)蓝莓 汽 酒 10.0 挥 发 酸(以 乙 酸计)/(g/L)1.2 二氧化碳(20)/(MPa)蓝莓 汽 酒、起 泡 蓝莓酒 0.05 食 品 添加剂 符合 GB 2760规定 注 1:酒 精 度 标 签 标 示值 与 实测 值不 得超过 1.0%vol。注 2:当总糖高 于 总酸(以柠檬酸计),其差值小 于 或等 于 2.0 g/L时,含糖最高为 9.0 g/L。注 3:当总糖高 于 总酸(以柠檬酸计),其差值小 于 或等 于 2.0 g/L时,含糖最高为 18.0 g/L。注 4:起 泡 蓝莓酒和蓝莓 汽 酒的 总糖 要求 同 平静 蓝莓酒。5.3 卫生要求 按 GB 2758的规定 执行。5.4 净含量 应 符合 国家 质量监督检验检 疫总 局 令 2005第 75号 的要求。5.5 食品添加剂 食 品 添加剂应 符合 相 应 的产品标准和 相关 规定,使用 品 种 及使用 量按 GB 2760规定 执行。DB22/T 1194 2011 4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要求试验方法 按 GB/T 15038规定的方法检验。6.2 理化要求试验方法 按 GB/T 15038执行。6.3 卫生要求试验方法 按 GB 2758规定 执行。6.4 净含量检验 按 JJF 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6.5 食品添加剂 按 相关 国家 标准规定 执行。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同一 生产 期 内 所生产的、同一 类 别、同一 品质、且 经 包装出 厂 的、规 格相 同 的产品 为 同一 批。7.2 抽样 7.2.1 抽样数量 按 表 3抽取样 本,单 件 包装 净含 量 小 于 500 mL,总 取样 量 不 足 1500 mL时,可 按 比例增 加 抽样 量。表 3 抽样表 批 量 范围/箱 样 本 数/箱 单位 样 本 数/瓶 50 3 3 51 1200 5 2 1201 3500 8 1 3501以 上 13 1 7.2.2 抽样要求 采 样 后 应 立即贴上 标 签,注 明:样 品 名称、品 种 规 格、数 量、制 造 者 名称、采 样 时 间 与 地点、采 样人。将两 瓶 样 品 封 存,保留两 个 月备查。其 它样 品 立即送 化 验 室,进行 感官、理 化 和卫生 等 指 标的检验。7.3 试验分类 7.3.1 出厂检验 DB22/T 1194 2011 5 7.3.1.1 要求 产品出 厂前,应 由生产 厂 的质量监督检验 部 门 按本标准规定 逐批进行 检验,检验 合 格,并 附 质量 合 格证 明 的,方 可 出 厂。产品质量检验 合 格证 明(合 格证)可以 放 在 包装 箱内,或 放 在 独 立 的包装 盒内,也 可以在 标 签 上打印“合 格”或“检验 合 格”字样。7.3.1.2 检验项目 感官、酒 精 度、总糖、干 浸 出 物、挥 发 酸、二氧化碳、净含 量、微 生 物 指 标 中 的 菌落 总 数。7.3.2 型式试验 7.3.2.1 项目 本标准 中全部项目。7.3.2.2 一般情况下,同一类产品 的 型式试验 每 半 年进行 一 次,有 下 列 情况 之 一 者,亦应进行:a)原 辅材 料 有 较 大 变 化 时;b)更 改 关键 工艺或 设备;c)新 试 制 的产品 或 正 常 生产的产品 停 产 3个 月 后,重 新 恢复 生产 时;d)出 厂 检验 与 上次 型 式 检验 结 果 有 较 大差 异 时;e)国家 质量监督检验 机构 按有 关 规定 需 要 抽 检 时。7.4 判 定规则 7.4.1 不合格 分类 7.4.1.1 A 类 不合格 感官 要求、酒 精 度、干 浸 出 物、挥 发 酸、卫生要求、食 品 添加剂、净含 量、标 签 标志。7.4.1.2 B类 不合格 总糖、二氧化碳。7.4.2 检验 结 果 有 两 项 以下(含 两 项)不 合 格 项目 时,应 重 新 自同 批 产品 中 抽取两倍 量 样 品 对不 合 格 项目 进行复 检,以 复 检 结 果为 准。7.4.3 复 检 结 果 中 如 有 以下 三种情 况之 一 时,则 判该 批 产品 不 合 格:f)一项 以 上 A类 不 合 格;g)一项 B类 超过 规定 值 的 50%以 上;h)两 项 B类 不 合 格。7.4.4 当 供 需 双 方 对 检验 结 果 有 异 议 时,可 由有 关 各 方 协 商 解决,或 委托 有 关 单位 进行 仲裁 检验,以 仲裁 检验 结 果为 准。8 标 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 志 DB22/T 1194 2011 6 8.1.1 标 签 标 志 按 GB 10344的规定 执行。8.1.2 包装 标 志 按 GB/T 191的规定 执行。8.2 包装 8.2.1 包装 材 料应 符合 食 品卫生要求。8.2.2 包装 容器 应 清 洁,封 装 严密、无 漏 酒 现象。8.2.3 外 包装 应使用 合 格 的包装 材 料,并符合 相 应 的标准。8.3 运输、贮存 8.3.1 用 软 木 塞(或 代替 品)封 装的酒,在贮运时应“倒 放”或“卧 放”。8.3.2 运输 和 储存时,应 保 持 清 洁、避免强烈振荡、日 晒、雨淋、防止冰冻,装 卸 时应 轻拿轻 放。8.3.3 存 放 的 地点 应 阴凉、干 燥、通 风 良好;严防 日 晒、雨淋;严禁烟火。8.3.4 成 品 不 得 与 潮湿 地 面直接接触;不 得 与 有 毒、有 害、有 异 味、有 腐蚀 性物 品 同 贮 同 运。8.3.5 运输 温 度 宜 保 持 在 5 0C 35 0C;贮存 温 度 宜 保 持 在 5 0C 25 0C;8.3.6 在 上 述条 件下运输贮存 的蓝莓酒,自 生产 之 日 起,保 质 期不 低 于 18个 月。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