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核安全局2017年报.pdf
一、综述1二、政策、规划、法规和标准3三、核电厂安全监管5四、研究堆安全监管37五、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监管39六、铀矿和伴生矿开发利用辐射环境监管41七、放射性废物安全监管44八、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管45九、核材料管制与核设施实物保护52十、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管53十一、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管56十二、电磁环境监督管理72十三、辐射环境监测75十四、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管理79十五、人员资质管理81十六、国际合作88十七、大事记90目 录一综 述- 1 -2017年,我国民用核设施的运行安全和建造质量处于良好状态,运行核电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废物贮存和处理处置设施以及放射性物品运输活动均未发生国际核事件分级表(INES)2级及以上的安全事件或事故,核设施的运行事件和建造事件得到了妥善处理。2017年,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核设施周围环境电离辐射水平总体无明显变化;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总体情况较好,电磁辐射发射设施周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总体无明显变化。核安全法发布2017年9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巩固了三十年核安全监管成果,实现了核安全领域立法的重大突破。全面学习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编制释义,修订完善配套法规标准和程序制度,持续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核安全规划发布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能源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编制的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经国务院批准发布,为科学开展“十三五”核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施工图和路线图。召开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宣贯会,印发国务院相关部门分工方案,推动全行业宣贯实施。能力建设稳步推进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建设。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大力推动核研发基地国控监测点升级、国控自动站、东北边境地区应急监测能力、监测标准物质配置等项目。印发自动站建设标准,完成仪器设备性能测试和自动站选址,启动建设自动站96个,建成和升级自动站27个。印发关于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指导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保障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业务培训顶层设计,完善分级分类培训体系。指导举办民用核安全一、综 述国家核安全局2017年报一- 2 -设备无损检验人员技能竞赛暨行业交流活动。加强信息化和大数据建设,推进信息系统整合。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管信息系统上线试运行。强化监管截至2017年12月底,我国共有37台商业运行核电机组、19台在建核电机组和19座民用研究堆(临界装置)。我国核电厂报告40起0级执照运行事件,13起建造事件;研究堆报告9起0级执照运行事件。总体上,运行核电机组和研究堆状态正常,三道安全屏障完整,未发生危及公众和环境安全的放射性事件。全年组织了对9台核电机组首次装料批准书申请文件、10台核电机组建造许可证申请文件、10台核电机组运行许可证申请文件以及6台核电机组厂址安全分析报告、27台核电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审评。完成了福建福清核电厂4号机组、田湾核电厂3号机组首次装料批准书的颁发。我国运行核电厂经验反馈体系有效运行,为我国运行核电机组的安全运行和持续改进提供有效支持。国家核安全局核电厂PSA试点应用工作稳步推进,田湾核电厂1、2号机组风险指引型在役检查优化项目和安全系统在线维修项目分别于2017年1月和3月获国家核安全局批准。为了探索风险指引型核安全监管工作,发布了改进核电厂维修有效性的技术政策,并在秦山核电厂、大亚湾核电厂和田湾核电厂开展第一批的试点工作。推进核电厂运行许可证延续工作,有序开展秦山核电厂提交的运行许可证延续申请审评工作。完成了提升放射源安全水平为核心的全国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完成对10,750家放射源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的检查,进一步核实全国放射源应用现状,摸清放射源底数,消除辐射安全隐患。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负责监管的247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辐射安全均处于受控状态,全年接报辐射事故4起,均为一般辐射事故。组织第三次全国民用核安全设备质量管理现场经验交流,发布3份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单位资格条件,依法查处12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持证单位。推进特种人员资格管理优化改革,开展人员管理专项检查,处罚并通报核动力厂操纵员违法违规行为。核安全文化建设发布核安全文化特征,指导核安全文化建设。组织核安全文化良好实践推广活动,举办核安全文化建设经验交流会,开展多层次核安全文化培训,促进经验交流和实践推广。组织开展国外核安全监管机构核安全文化研究,为监管部门核安全文化建设提供借鉴。国际合作发起成立并牵头运行“华龙一号”国际工作组,与国际社会分享核电安全监管经验,展现了我国核安全监管工作高度透明的形象,为全球核安全贡献了中国智慧和力量。二政策、规划、法规和标准- 3 -核安全法立法组织全国人大法工委赴广东、甘肃、青海等省份对核能产业开展全链条调研,听取地方人大、政府部门和一线企业专家意见。就核损害赔偿等专题,组织行业研讨,提供立法建议。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二审、第二十九次会议三审并通过,由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三号主席令发布。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核安全法新闻发布会、实施座谈会,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释义与解读材料,组织核安全监管高级研讨班,向行业开展宣贯。核安全法规落实核与辐射安全法规制修订“十三五”规划,修订完善核安全法配套法规和程序制度。组织召开核与辐射安全法规标准审查会5次,审查法规报批稿7项,送审稿11项。2017年发布法规7项,包括核安全导则5项,即放射性废物分类射线装置分类研究堆定期安全审查研究堆长期停堆安全管理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安全防范系统,技术文件2项,即核动力厂场内应急设施设计准则核安全文化特征,持续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开展环境保护部涉核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依托核安全业务培训班,开展法规专题教育。核安全规划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以下简称核安全“十三五”规划)经中央领导审阅同意、国务院批复实施。会同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在环境保护部网站公布;组织召开全国宣贯大会,深入地方、企业开展宣贯,组织发表一批解读文章,制定宣传手册,有效增进全社会对核安全“十三五”规划的理解。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能源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组织核安全“十三五”规划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印发核安全“十三五”规划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部门分工方案,科学开展环境保护部内实施任务分工,扎实推动规划落实。科学开展规划管理,积极推动核安全“十三五”规划与上层规划和行业内专项规划有效融合,多措并举推动核安全重点项目落地。二、政策、规划、法规和标准二- 4 -国家核安全局2017年报图1 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宣贯会议核安全政策深入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理论体系研究,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和福岛核事故影响分析等专题研究,编制中国的核安全白皮书,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领域管理和技术政策制定发布工作,保障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学化、高效化。每季度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形势分析,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决策提供有力支撑。核安全标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要求,研究完善核安全标准体系。推动标准制修订工作,发布5项核与辐射安全标准。开展2018年度标准项目征集工作,完成4项标准制定项目立项。开展与核安全相关的能源行业核电标准认可工作,认可10项标准。三核电厂安全监管- 5 -2017年,我国运行核电厂未发生危及公众和环境安全的放射性事件。全年监测结果表明,各核电厂三道安全屏障的完整性均处于良好 三、核电厂安全监管表 1 2017 年核电厂运行数据核电厂名称 发电量(TWh) 机组 统一机组号额定功率(MW)机组发电量(TWh)负荷因子(%)能力因子(%)秦山核电厂2.814 1 CN01 310 2.814 100.38 99.97秦山第二核电厂21.1591 CN04 650 5.731 100.64 99.522 CN05 650 5.117 89.86 88.833 CN14 660 5.086 87.96 88.424 CN15 660 5.226 90.4 90.62秦山第三核电厂10.9771 CN08 728 4.908 76.97 79.832 CN09 728 6.068 95.16 99.96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16.1061 CN24 1089 8.107 84.98 89.522 CN25 1089 8.000 83.86 85.72大亚湾核电厂16.4331 CN02 984 8.726 101.23 99.982 CN03 984 7.707 89.41 88.74岭澳核电厂31.6091 CN06 990 7.336 84.59 89.152 CN07 990 8.084 93.22 96.323 CN12 1086 8.010 84.19 86.994 CN13 1086 8.179 85.97 91.33状态。2017年,我国核电厂运行数据见表1,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颁发和换发数据见表2。三- 6 -国家核安全局2017年报核电厂名称 发电量(TWh) 机组 统一机组号额定功率(MW)机组发电量(TWh)负荷因子(%)能力因子(%)田湾核电厂17.2801 CN10 1060 8.459 91.10 92.052 CN11 1060 8.821 94.99 99.90红沿河核电厂23.5991 CN16 1119 7.783 79.41 88.922 CN17 1119 6.250 63.77 98.083 CN26 1119 6.024 61.46 83.074 CN27 1119 3.542 36.14 85.76宁德核电厂30.5081 CN18 1089 7.619 79.86 83.662 CN19 1089 8.691 91.11 98.803 CN34 1089 8.414 88.20 95.624 CN35 1089 5.784 60.63 84.38福清核电厂24.8991 CN20 1089 7.984 83.69 89.462 CN21 1089 7.842 82.20 86.733 CN42 1089 6.330 66.36 81.724 CN43 1089 2.743 99.01 100.00阳江核电厂31.9461 CN22 1086 9.237 97.10 99.612 CN23 1086 8.008 84.17 87.973 CN40 1086 7.896 83.00 86.494 CN41 1086 6.804 89.41 90.00昌江核电厂7.4581 CN36 650 3.712 79.25 65.192 CN37 650 3.746 87.78 65.80防城港核电厂12.6811 CN38 1086 5.617 59.05 76.192 CN39 1086 7.064 74.25 80.70表 2 2017 年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颁发和换发数据核电厂名称取照人数(人) 换照人数(人)小计(人)操纵员 高级操纵员 操纵员 高级操纵员秦山核电厂0 5 11 12 28秦山第二核电厂10 15 20 37 82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