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 丹江口青虾DB42/T 1039-2015.pdf
ICS 67.1 20.30 B 52 备案号: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 42/T 1O39 2015 地理标志产品 丹江口青虾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lndications Danjiangkou freshwater shrimp(报批稿)完成时间:(20 15-0 2-0 2)2015-02-02 发布 2015-05-10 实施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 42/T 1 03 9 20 15 I 目 次 前 言.II 引 言.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 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 义.1 4 地理标志 产品保护范围.1 5 自然环境.1 6 增殖管理.2 6.1 虾种来 源.2 6.2 增殖方 式.2 6.3 投喂.2 6.4 生长保 护.2 6.5 环境、安全要求.2 6.6 捕捞.2 7 质量要求.2 7.1 分级.2 7.2 感官要 求.2 7.3 感官特 色.3 7.4 理化指 标.3 7.5 安全指 标.3 8 试验方法.3 8.1 感官.3 8.2 水煮.3 8.3 蛋白质.3 8.4 脂肪.3 8.5 安全指 标.3 9 检验规则.4 9.1 组批、抽样.4 9.2 判定规 则.4 10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4 10.1 标签、标志.4 10.2 包装.4 10.3 运输.4 10.4 贮存.4 附 录 A(规 范性附录)丹江口青虾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5 DB 42/T 1 03 9 20 15 II 前 言 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凡有关条款与国家食品安全法规不相一致的,应以国家食品安全法规为准。本标准按照GB/T 1.12 0 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 准的结构和 编写及GB 17 924地理 标志产品通用要求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湖北省丹江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丹江口市水产局提出。本标准由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管理。本标准起草单位:丹江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丹江口市水产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熊志邦、李顺斗、张桂臣、陆小群。DB 42/T 1 03 9 20 15 I 引 言“丹江口青虾”产于汉江丹江口水库,纯天然水产品。其历史悠久,1 97 6 年至 19 7 8 年中国科学 院 水生生物研究所,对汉江 丹江口库区内汉江水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甲壳纲有长臂虾、青虾、米虾、蟹,是我市传统的特色优质水产品之一。由于丹江口水库特殊的自然、水域环境和人文因素,赐与丹江口青 虾特有的感观和内在品质,体形粗短,体色呈青灰色,半透明状,壳 薄 肉 满,气 不 腥,肉 质 细 嫩 鲜美,蛋白质 含 量 高、商 品性 好。获 国家有 机 产品 认证,速冻 青虾 首次 出口 日 本、东南亚等 国家。经 过 近几 年 的 开发,现已 形成 从 自然增殖、鲜 虾、冻 虾 销售、产 品 深加 工的 系列 化生产。为 进 一 步加快这 一物种的 开发利 用和保护,提 高 市 场知名度,推进 其产 业 化 进 程,做大做强“丹江口青虾”品 牌,特 制 定 地 理标志产品 丹江口青虾地方标准。DB 42/T 1 03 9 20 15 1 地理标志产品 丹江口青虾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 了 丹江口青虾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产地环境、增殖要求、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 适 用 于国家质量 监督检验检 疫总 局 根据 地理标志 产品保护规 定,20 14年 第55 号公告 批准 保护的丹江口青虾 鲜 虾和 冻 虾。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 必 不 可少 的。凡是 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 所 注日期 的 版 本 适 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 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 最新版 本(包 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 用于本文件。GB 2 73 3 鲜、冻 动物性水产品 卫 生标准 GB/T 5 00 9.5 食品中蛋 白质的 测 定方法 GB/T 5 00 9.6 食品中脂 肪 含 量的 测 定方法 GB 7 71 8 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 包装 食品标签通则 GB 1 16 07 渔业 水质标准 SC/T 3 01 6 水产品抽样方法 SC/T 3 11 3 冻 虾 国家质量监 督检验检 疫总 局2006年 1 09 号 关于 发布 地理标 志保护产品 专 用标志 比例 图的 公告 的 规定。3 术语和定义 下列 术语和定义 适 用于本文件。3.1 丹江口青虾 Danjiangko u shrimp 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生产的 日 本 沼 虾 M acr obrachium nipponense(de Haan)。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丹江口青虾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限 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疫行政 主管部 门根据 地理标志产品 保护规定,20 14年第 55 号公告 批准的地域范围,即 丹江口市 现辖行政 区域,见 附录A。5 自然环境 DB 42/T 1 03 9 20 15 2 水质 清新,无污染,符合 GB 1 16 07 的规定,水 深 5.0 m,流速 0.15 m/s 至 0.5 m/s,透 明 度 45 cm,溶解氧 5.0 mg/L,pH 值 7.5 至 8.4,水草 覆盖率 10%。6 增殖管理 6.1 虾种来 源 产地范围内青虾 原 种自然 繁 殖。6.2 增殖方 式 产地范围内自然 繁 殖。6.3 投喂 不投喂,食用自然水体中的天然 饵料。6.4 生长保 护 每 年4 月 1 日 至6 月 30 日 为全库 禁渔期,禁渔期 间 禁止 一 切 捕捞作 业;在 习均渡 口以 西,习均 大 桥 以 东 10 5 66 7 范围内 设立常 年 禁渔 区,永 久性 禁止 一 切 捕捞作 业;严禁电鱼毒鱼、炸鱼 和 密网目 围 网等严重破坏渔业 资源的捕捞 行 为;严禁底拖网 作 业、水 下采砂 和围库 造田行 为,保护 渔业 生 态 环境。6.5 环境、安全要求 自然生长环境,疫情疫病 的 防治 与 控制符合 国家相关规定,不 得污染 环境。6.6 捕捞 在 每 年7 月 至 翌 年3 月,持证 捕捞,网具 为 网眼 1.2 cm 的虾 笼 和 拖网,起捕规 格 为体长 4 cm。7 质量要求 7.1 分级 按体长 大 小分为优级、一级和 二 级。等 级规 格 应 符合表 1 的 规定 表 1 等级规 格 等 级 项 目 优 级 一 级 二 级 规 格(cm)6 5,6 4,5 7.2 感官要 求 7.2.1 活虾 活 虾 具 有本 身正常 的体色和 光泽,体 态匀称,体形 正常,活 动 敏捷,无病态.7.2.2 鲜虾 DB 42/T 1 03 9 20 15 3 鲜 虾应 符合表 2的规定。表 2 鲜虾感 官要求 项 目 指 标 形 态 虾体完 整,联 结 膜 不应 多 于1 处破裂;虾体 外 观 鲜亮,甲壳 具光泽;,虾 头 不 得 有 黑 斑或黑圈。气 味 气 味正常,无异味。肌 肉组 织 肉 质 紧密 有 弹 性。水煮试验 水煮 后,具 有虾 的 固 有 鲜味,口感 肌 肉组 织紧密 有 弹 性。注:当形态、气味、肌肉组织不能判断产品质量时,进行水煮试验。7.2.2 冻虾 冻 虾应 符合S C/T 31 13标 准中4.3.2的 要求。7.3 感官特 色 体形粗短。鲜 体 背 部青灰色,光泽 鲜亮,呈半 透明体状。壳薄肉满,鲜 肉呈 玉 白色,肉质 紧密,口感细 腻鲜 嫩。7.4 理化指 标 肌肉中粗蛋白 16.8%,粗脂肪 1.2%。7.5 安全指 标 安全指标应G B 27 33的规 定。8 试验方法 8.1 感官 在 光线充足、无异味 的环境中,将 试样 置 于白色 搪瓷盘或 不 锈钢 工作 台上,按7.2条 要求 逐项 检验。8.2 水煮 在不产生 任何 气 味 的 容器 中 加入 500 mL饮 用水,将 水 烧开后,取约 100 g 样品用 清 水 洗净,放入容器 中,加盖,煮5 min,开盖,嗅蒸 汽 气 味,再 品 尝 肉质。8.3 蛋白质 按 G B/T 50 09.5 的 规 定 进行。8.4 脂肪 按 G B/T 50 09.6 的 规 定 进行。8.5 安全指 标 按 G B 27 33 的 规 定 进行。DB 42/T 1 03 9 20 15 4 9 检验规则 9.1 组批、抽样 按 SC/T 3 01 6 的规定 执行。9.2 判定规 则 检验结 果 全部 符合 本标准规定要求的产品,则判定 该 批产品 合格。其中有一 项 不 符 要求的 进行复 检,复 检 仍 不 合格 的,则判为 不 合格 产品。安全指标中有一 项 及以 上 指标不 合格,则判本批产品不 合格,不 得 复 检。10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10.1 标签、标志 在 外 包装物 上 标明产品 名称、产地、生产单位及 厂(场)址,预 包装 加贴 地理标志产品 专 用标志标 签,专 用标志 应 符合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疫总 局2 00 6年1 09 号 关 于 发布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专 用标志 比例 图的 公告 的规定。预 包装产品标 识 应 符合 GB 77 18的规定。10.2 包装 10.2.1 包 装材料 包装 材料 应 坚固、洁净、无毒、无异味。10.2.2 鲜 虾 鲜 虾应装于 洁净 的 鱼箱或 保 温箱 中,保 持 虾体 温度 在0 4,避免外力 损伤 虾体。10.2.3 冻 虾 冻 虾用一定 数 量的小 袋 装 入大 袋(盒),再 装 入 纸 箱 中,箱 中 产品要求 排 列整 齐,箱 中 加放 产品 合格 证,纸 箱上下 用 封 箱 带粘牢,用 打 包 带捆 扎。10.3 运输 10.3.1 鲜 虾、冻 虾 宜 用 冷藏 或 保 温 车船 运输,保 持 虾体 温度 在0 4 之间。10.3.2 运 输工 具 应 洁净、无毒、无异味,防止 运输 污染。10.4 贮存 10.4.1 鲜 虾贮存时 宜 保 持 虾体 温度 在0 4 之间。10.4.2 冻 虾贮存 温度 保 持 在20 以 下(3),不 同 品 种、不 同 规 格、不 同 等 级、批 次 的 冻 虾应分 别堆垛,用 木板垫 起,堆 放 不 宜 过 高,冷藏 保质 期 为12 个 月。10.4.3 贮 存环境应 洁净、无毒、无异味、无污染,符合卫 生要求。10.4.4 运 输、贮存过程中应 轻 放 轻 运,避免 挤压 和 碰撞。DB 42/T 1 03 9 20 15 5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丹江口青虾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图A.1 给出 了 丹江口青虾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A.1 丹江 口青虾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