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第4部分 传感器与仪器仪表信号安全监测预警子系统DB32/T 1321.4-2019.pdf
ICSP 13.200 A25 备案号:DB32 江苏省 地 方 标 准 DB 32/T 1321.4 2019 代替 DB32/T 1321.4 2009 危险化学 品重大危 险源 安全 监测预警 系统建设规范 第部分:传感器与 仪器仪表 信号安全 监 测预警子 系统 Code for construction of dangerous chemicals major hazard safety monitoring and early-warning system-Part:Monitoring and early warning subsystem of Sensors and instrumentation equipment signal 2019-07-11 发布 2019-08-01 实施 江 苏 省 市场监督管理 局 发布 DB32/T1321.4 2019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总则.2 5 系 统结 构.2 6 预 警参 数采 集.3 7 监 测子 系统 要求.5 8 性 能指 标.8 9 传 感器 和仪 器仪 表设 置.8 DB32/T1321.4 2019 II 前 言 DB32/T 1321 危 险化学 品 重大危 险源 监测 预警 系统 建设规 范分 为5 个部 分:第 1 部分:通 则;第 2 部分:视 频监 测 预警子 系统;第 3 部分:实 体防 入 侵监测 预警 子系 统;第 4 部分:传 感器 与 仪器仪 表信 号安 全监 测预 警子系 统;第 5 部分:施 工条 件 与工程 验收。本标准 为 DB32/T1321 的第 4 部分。将 标准 名称 改为 危 险化学 品重 大危 险源 安全 监测预 警系 统建 设规 范;对 部分 术语 和定 义进 行了修 订;增 加参 数预 警内 容;对 系统 总框 架进 行了 修订;删 除接 入平 台、汇聚 平台 和 管理 平台 相关 内容;增 加数 据采 集系 统和 数据交 换系 统的 内容。本标准 由江 苏省 安全 生产 监督管 理局 提出。本标准 由江 苏省 安全 生产 标准化 技术 委员 会归 口。本标准 主要 起草 单位:江 苏省安 全生 产科 学研 究院、江苏 鸿信 系统 集成 有限 公司。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王斌、徐云 峰、胡义 铭、魏翔、高岳 毅、李俊 宇、周明。本标准 所代 替标 准的 历次 版本发 布情 况为:DB32/T 1321.4 2009.DB32/T1321.4 2019 1 危 险化学 品重大危 险源监 测预警系 统建设 规范 第 4 部分:传感器 与仪器 仪表信号 安全监 测预警子 系统 1 范围 本部分 规定 了传 感器 与仪 器仪表 信号 安全 监测 预警 子系统 的术 语与 定义、总 则、系统 结构、监测 预警的对 象、系统 设计 及功 能要求、系 统性 能指 标、传感器 和仪 器仪 表的 设置 要求。本 部 分 适用 于 危险 化 学品重 大 危 险源 安 全监 测 预警系 统 的 传感 器 与仪 器 仪表信 号 安 全监 测 预警 子系统规 划、设计、建 设、验收和 管理。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3836 爆 炸性 气体 环境 用 电气设 备 GB50493 可燃 有毒 气体 报 警规范 GB/T17626.2 电 磁兼 容试 验和测 量技 术静 电放 电抗 扰度试 验 GB/T17626.3 磁 兼容 试验 和测量 技术 射频 电磁 场辐 射抗扰 度试 验 GB/T17626.4 电 磁兼 容试 验和测 量技 术电 快速 瞬变 脉冲群 抗扰 度试 验 GB/T17626.5 磁 兼容 试验 和测量 技术 浪涌(冲击)抗 扰度试 验 HG/T20507 自动 化仪 表选 型设计 规定 HG/T21581 自控 安装 图册 IEC61131 3 控 制编 程语 言的国 际标 准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传感器 与仪 器仪 表信 号安 全监测 预警 子系 统 Monitoring and early warning system based on transducer and instrumentation 作为独 立于生 产过 程自动 化系统 的安全 监管 专用系 统,具 有模拟 量、开关量、累计 量采集、存 储、显示、预警 处理 和传 输等 功 能,可 监测 记录 来自 于传 感器或 仪器 仪表 装置 的各 种可能 直接 产生 重大 事 故的生产 及环境 关键 安全预 警参数 信号(液位、温度、湿度、压力、流量、阀位、火焰、可燃 或有 毒气 体浓度、风向 和风 速、火灾 保 警信号 等),并实 现区 域联 网预警 功能,为 重大 事故 区域联 防提 供实 时监 测 数据,同 时为 事故 追忆 分析,落实安 全责 任提 供原 始数 据。3.2 传感 器Transducer DB32/T1321.4 2019 2 接受物 理或 化学 变量(输 入 变量)形成 的信 息,并按 一 定的 规 律将 其转换 成 同种 或别种 性 质 的输 出变量的装 置。3.3 仪器仪 表Instrumentation 仪器仪 表是 用以 检出、测 量、观 察、计算 各种 物理 量、物 质成 分、物性 参数 等的器 具或 设备,广义来说,仪器 仪表 也可 具有 自动控 制、报警、信 号传 递和数 据处 理等 功能,包 括工业 生产 过程 自 动 控 制 系统中的 二次 仪表 或集 散型 仪表控 制系 统,以及 火灾 自 动报警 系统 等。4 总则 4.1 传感器 与 仪 器仪 表 信 号安 全监测 预警 子系 统应 作为 独立于 生产 过程 自动 化系 统的安 全监 管专 用系统,实 现区 域联 网,为 重大 事故区 域联 防提 供实 时监 测数据,同 时为 事故 追忆 分 析,落 实安 全责 任提 供原始数据。其建 设应 纳入 危 险化学 品重 大危 险源 安全 监测预 警系 统工 程总 体规 划、进行 综合 设计、同步 施工、独 立验 收、并交 付使 用。4.2 通过计 算机、通 信、控制 与信息 处理 技术 的有 机结 合,实 现不 同生 产单 元或 区域、不同 设备 之间的信息 融合,能 实现 危险 源基础 数据 共享 和交 换。4.3 系统应 具有 强的 电磁 适应 性和抗 干扰 性,在受 到其 他 电子设 备所 产生 的电 磁波 或者辐 射影 响时 仍能满足 各项 技术 要求 正常 工作。同时 系统 不应 释放 干扰其 它系 统或 者设 备的 正常运 行电 磁波 或者 辐射。对相关 的信 号和 网络 应采 取可靠 的安 全隔 离措 施确 保各系 统的 独立 性和 安全 性。4.4 系统应 保证 采集、记 录和 传输的 数据 的精 确性、可 靠性和 严肃 性。4.5 系统应 考虑 与其 他安 防系 统集成 要求,具 有与 火灾 报 警 系统 等其 他安 全报 警系 统联动 的接 口,可满足系统 集成 和实 现统 一管 理的要 求。4.6 系统报 警等 级的 设置 应同 事故应 急预 案相 协调,不 同 级别的 事故 报警 分别 启动 相对应 的应 急 预 案。4.7 传感器 与 仪 器仪 表 信 号安 全监测 预警 子系 统中 选用 的设备,应 符合 国家 法规 和现行 相关 标准 的要求,并 提供 国家 质检 部门 授权的 检测 检验 机构 出具 的检测 报告 或认 证合 格证 明文件,其 中与 爆炸 危险 场所相关 的设 备,必须 提供 防爆合 格证。5 系统结 构 5.1 系统构 架图 传感器 与仪 器仪 表信 号安 全监测 预警 子系 统结 构框 图参见 图 1。DB32/T1321.4 2019 3 传感器 与仪 器仪 表信 号安 全监测 预警 子系 统 结 构框 图 5.2 系统总 体构 架说 明 传感器 与 仪 器仪 表 信 号安 全监测 预警 子系 统通 过对 储罐区、库 区和 生产 场所 可 能直接 产生 重大 事 故的生产 及环境 关键 参数(液 位、温 度、湿 度、压力、流量、阀位、火焰、可燃 及有毒 气体、风向 和风 速等)进行 数据 采集记 录,并 实现区 域联网 预警 和联防 等功能。传感 器与 仪器仪 表 信号 安全监 测预 警子 系统由传 感器 或各 种仪 器仪 表装置、数 据通 讯网 络以 及数据 应用 系统 组成。6 预警参 数采 集 6.1 储罐区 6.1.1 常压、低压 储罐:罐 内介 质的液 位、温度;罐 区内 的可燃 气体、有 毒气 体浓 度;罐 区内 视频。6.1.2 压力储 罐:罐内 介质 的压 力、液 位、温度;罐 区内 的可燃 气体、有 毒气 体浓 度;罐 区内 视频。6.1.3 全压力 式储 罐:罐内 介质 的压力、液 位、温度;罐 区内的 可燃 气体、有 毒气 体浓度;罐 区内 视频。6.1.4 半冷冻 式、全冷 冻式 储罐:罐内介 质的 压力、液 位、温 度;罐 区内 的可 燃气 体、有 毒气体 浓度;罐区内 视频。6.2 库区 根据对 库区 危险 及有 害因 素的分 析,采集 参数 为可 燃气体 浓度、有 毒气 体浓 度、温 度、湿度、仓 库内视频 和仓 库外 视频。6.3 生产场 所 根据生 产场 所危 害因 素,生产场 所监 测预 警参 数主 要根据 物料 特性、工 艺条 件以及 生产 设备 的 运 行参数进 行选 择。采集 参数 为反应 设施 内温 度、反应 设施内 压力、反 应设 施内 液位及 可燃 气体 浓 度、有 毒气体浓 度、明火 和视 频信 号等。6.4 储罐内 温度 采集 要求 数据 应用传感器与仪器仪表信号安全监测预警子系统数据 记录存储 查询显示传感器与仪器仪表数据监测监测 预警 数 据采 集 设备/装置数据 采集数据 传输 数 据 传 输 网 络报警 故障诊断与事故预警 数据传输储罐区 库区 生产场所DB32/T1321.4 2019 4 6.4.1 采集内 容 储罐内 温度 传感 器报 警阈 值、温 度报 警数 据和 温度 实时数 据。6.4.2 采集方 式 以自动 监控 为主,数据 采 集系统 通过DCS、PLC 等 装 置实时 获取 温度 监控 装置 的测量 数据,采集 数据包括每 个温 度传 感器 的报 警阈值、报 警数 据和 实时 数据。6.4.3 采集频 率 温度传 感器 报警 阈值 的采 集频次 为每 小时1次;温 度 报警数 据的 采集 频次 为每 分钟1 次,发生 报警 后,报警数 据的 采集 频次 为每10 秒钟1 次;温度 数据 的采 集为每 分钟1次。6.5 储罐内 压力 采集 要求 6.5.1 采集内 容。储罐内 压力 传感 器报 警阈 值、压 力报 警数 据和 压力 实时数 据。6.5.2 采集方 式 以自动 监控 为主,数据 采 集系统 通过DCS、PLC 等 装 置实时 获取 压力 监控 装置 的数据,采集 数据 包括每个压 力传 感器 的报 警阈 值、报 警数 据和 实时 数据。6.5.3 采集频 率 压力传 感器 报警 阈值 的采 集频次 为每 小时1次;压 力 报警数 据的 采集 频次 为每 分钟1 次,发生 报警 后,报警数 据的 采集 频次 为每10 秒钟1 次;压力 数据 的采 集为每 分钟1次。6.6 储罐内 液位 采集 要求 6.6.1 采集内 容 储罐内 液位 传感 器报 警阈 值、液 位报 警数 据和 液位 实时数 据。6.6.2 采集方 式 以自动 监控 为主,数据 采 集系统 通过DCS、PLC 等 装 置实时 获取 液位 监控 装置 的测量 数据,采集 数据包括每 个液 位传 感器 的报 警阈值、报 警数 据和 实时 数据。6.6.3 采集频 率 液位传 感器 报警 阈值 的采 集频次 为每 小时1次;液 位 报警数 据的 采集 频次 为每 分钟1 次,发生 报警 后,报警数 据的 采集 频次 为每10 秒钟1 次;液 位实 时数 据 的采集 为每 分钟1次,发生 报警后,实时 数据 的采 集频次为 每10 秒钟1次。6.7 罐区、库区 和生 产场 所可 燃气体 采集 要求 6.7.1 采集内 容 罐区、库区 和生 产场 所可 燃气体 传感 器报 警阈 值、报警数 据和 实时 数据。6.7.2 采集方 式 DB32/T1321.4 2019 5 以自动 监控 为主,数据 采 集系统 通过DCS、PLC 等 装 置实时 获取 可燃 气体 监控 装置的 测量 数据,采集数据包 括每 个可 燃气 体传 感器的 报警 阈值、报 警数 据和实 时数 据。6.7.3 采集频 率 可燃气 体传 感器 报警 阈值 的采集 频次 为每 小时1 次;可燃气 体报 警数 据的 采集 频次为 每分 钟1 次,发生报警 后,报 警数 据的 采 集频次 为每10 秒钟1 次;可 燃气体 实时数 据的 采集 为 每分钟1 次,发生报 警后,实时数 据的 采集 频次 为每10 秒钟1 次。6.8 罐区、库区 和生 产场 所有 毒气体 采集 要求 6.8.1 采集内 容 罐区、库区 和生 产场 所有 毒气体 传感 器报 警阈 值、报警数 据和 实时 数据。6.8.2 采集方 式 以自动 监控 为主,数据 采 集系统 通过DCS、PLC 等 装 置实时 获取 有毒 气体 监控 装置的 测量 数据,采集数据包 括每 个有 毒气 体传 感器的 报警 阈值、报 警数 据和实 时数 据。6.8.3 采集频 率 有毒气 体传 感器 报警 阈值 的采集 频次 为每 小时1 次;有毒气 体报 警数 据的 采集 频次为 每分 钟1 次,发生报警 后,报 警数 据的 采 集频次 为每10 秒钟1 次;有 毒气体 实时数 据的 采集 为 每分钟1 次,发生报 警后,实时数 据的 采集 频次 为每10 秒钟1 次。6.9 罐区、库区 和生 产场 所视 频监控 采集 要求 6.9.1 采集内 容 罐区、库区 和生 产场 所视 频监控 数据。6.9.2 采集方 式 以自动 监控 为主,数 据采 集系统 通过 集成 视频 管理 系统实 时获 取视 频监 控数 据。6.9.3 采集频 率 数据采 集系 统集 成视 频管 理系统,随 时可 以调 取实 时视频 和录 像数 据,数据 采集系 统并 不存 储 视 频数据。7 监测子 系统 要求 7.1 环境条 件 系统中 设在 安全 场所 的机 房、监 控中 心和 指挥 中心,应提 供下 列条 件:a)环境温 度:1532;b)相对湿 度:40%70%;c)温度变 化率:小 于 10/h,且不 得结 露;d)大气压 力:80106kPa;e)GB/T 2887 规定 的尘 埃、照明、噪声、电 磁场 干扰 和接地 条件。DB32/T1321.4 2019 6 7.2 供电电 源 7.2.1 电源应 具有 防雷 和抗 浪涌 保护功 能。7.2.2 采用在 线 式UPS 以保 证施 工停电 后仍 能有 效供 电15 分钟。7.2.3 交流供 电电 源。交流供 电电 源应 符合 以下 要求:a)电压:380V/220V,误差 应 不大于 5%;f)频率:50Hz,其 误差 应不 大于0.5Hz;g)谐波失 真系 数:应不 大于 5%。7.2.4 直流电 源输 出电 压为 24V,误差 应不 大于 5%。7.3 技术要 求 7.3.1 数据采 集 7.3.1.1 数据采 集的 信号 接口 应采 用防雷 保护 措施,信 号通 道 间应采 用光 电隔 离或 变压 器隔离 保护 措施并保 证隔 离耐 压不 小于 1500 伏,以 防止 现场 信号 间的干 扰影 响、提高 系统 可靠性 和降 低强 电流 造成整个系 统损 毁的 可能 性,如 安装在 危险 场所 的传 感器 选用本 质安 全型,则 所关 联 的隔离 部件 还须 符合 GB3836.4 的规 定。7.3.1.2 数据采 集应 能满 足以 下要 求:a)模拟量 输入 信号 类型:0-5Vdc/4-20mAdc/热 电阻/热电偶;b)开关量 输入 信号 类型:干 接点;c)开关量 输出 信号 类型:继 电器;d)通讯输 入输 出接 口:具有 不少于 1 个以 太网 接口 和 2 个 串行 接口(通 道间 隔 离),支持 多种标准通 讯协 议以 接收 其他 仪表控 制装 置输 出的 通讯 数据。7.3.1.3 数据采 集时 间间 隔:可调。7.3.2 记录存 储 7.3.2.1 数据本 地存 储时 应具 有可 靠的掉 电保 护功 能,并采 取必要 的数 据加 密技 术进 行存储,以 避免数据被 篡改,保 证数 据的 真 实可靠 性,数据 存储 文件 可通过 网络 传送 或通 过本 地 USB 主 结构 接口 用 U 盘等读 取,存储 器或 存储 器关联 模组 应采 用特 殊的 保护措 施以 保证 在事 故后 继续可 读,从而 为事 故分析鉴定 提供 原始 数据。7.3.2.2 数据采 集系 统本 地存 储的 所有数 据应 附带 时间 信息,存储数 据包 括:a)以分钟 为记 录间 隔单 位的 常规历 史数 据:至少 包括 每 分钟平 均值、最 高值、最 低值和 最新 值;b)以秒为 记录间 隔单位 的事 故追忆 数据:报警 或事故 发生时 开始直 至报 警或事 故后 5 分钟 期 间各相关 监测 信号 的秒 级测 量记录 数据;c)事件记 录:包括 电源 记录、报警记 录、操作 记录、通 讯记录、系 统故 障与 恢复 记录等。7.3.3 报警 系统应 具有 根据 设定 的报 警条件 进行 分级 报警 提示 的功能:a)当出现 模拟 量超 限、开关 量状态 改变 以及 其他 异常 情况时 实时 实现 多种 方式 的联动 报警,包 括报警点 声光 报警 以及 必要 时可选 短信 报警 等。在事 故 现场设 置有 监控 摄影 头的 情况时 应可 触 发视频联 动处 理机 制;b)系统应 设有 事故 远程 手动 报警按 钮,此按 钮应 设在 适应部 位并 带有 防护 罩和 明显标 志;DB32/T1321.4 2019 7 c)报警设 置,应 支持 多种 报 警条件 的组 态。每 个模 拟 量点应 有 两 种以 上报 警级 别。任一 开关 量点的状态 均可 报警。应支 持 不同报 警级 别的 分级 处置,包 括报 警方 式的 设定 以 及数据 上报 等;还应支持 设置 报警 延时 启动 时间值;d)当有复 杂的报 警预警 策略 情况下,报警装 置应 按照 IEC61131-3 标准来 建立 并 执行预 警逻辑 策略;e)系统应 可以 区分 仪表 监测 预警和 设备 故障 预警。7.3.4 查询显 示 数据预 警记录 与传 输单元 应具有 显示和 查询 操作功 能,提 供中文 菜单 具有人 机对话 功能,在使 用 中不依靠 环境 光源 也能 正确 读数。对实 时和 历史 数据 的查询,查 询信 息包 括:a)模拟量 实时 监测 值及 其历 史变化 趋势 曲线 查询 显示;b)开关量 状态 及变 化时 刻;c)报警及 警报 解除 记录 信息 表;d)系统操 作日 志包 括电 源记 录,操 作记 录,通 讯记 录及 系统故 障与 恢复 记录 等。7.3.5 故障诊 断与 事故 预警 系统应 具有 故障 诊断 与事 故预警 功能。对 所采 集的 现场数 据进 行综 合处 理,在线智 能分 析重 大 危 险源的安 全状 况包 括运 行状 态和安 全等 级等,提 供原 因分析 和处 置的 建议,指 导有关 人员 正确 迅 速 地 排 除设备故 障及 重大 事故 隐患,同时 及时 识别 错误 报警 信号,确保 系统 可靠 稳定 运行。7.3.6 数据传 输方 式 数据传 输方式 包括 有线和 无线两 类,用 于现场 数据 预 警记录 传输单 元和 各级安 全生产 信息系 统的 实时、定 时或 事件 触发 型的 双向通 讯。数据 传输 应具 有主动 自动 上传 功能 和被 叫回复 打包 传输 功能。7.3.7 其他技 术要 求 系统的 技术 还应 符合 以下 内容:a)系统应 具有 以太 网网 络通 信功能,支 持不 同网 络和 设备间 的数 据访 问和 交换;b)现场危 险场 所使 用的 设备 必须符 合 GB3836-2010 防 爆标准;c)系统应 有自 动时 间校 准功 能,系 统的 时钟 误差 应小 于等于 5 秒/24 小 时;d)系统应 具有 灾难 恢复 功能。7.4 功能要 求 系统软 件功 能应 包含 以下 内容:a)系统管 理:用 户管 理、权限 管理、网 络管 理、设备 诊断 与维护 管理、参数 设置、区 域地 图 管 理;b)和其他 数据 库接 口:与区 域 危险源 普查 数据 库无 缝连 接,能 调用 系统 监控 对象 的地图、平 面图、装置工 艺流 程图、应 急救 援线路 图和 紧急 疏散 线路 图以及 其他 基础 数据;c)实时监 控:以 图表方 式动 态显示 系统监 控对 象的实 时数据,可在地 图、平面图、装置 工艺 流 程图、应 急救 援线 路图 和紧 急疏散 线路 图等 上面 叠加 数据、实时 曲线、状态 图、柱状图、模 拟图,或进行 列表 显示;d)数据备 份存 储与 历史 数据 回放:对数 据进 行备 份存 储,并 以趋 势曲 线图 表方 式 进行数 据回 放;e)编辑:当前 列表、曲 线、模拟图 或其 他;f)查询统 计:报警 信息、模 拟量、开关 量、设备 故障、操作 记录 和系 统日 志等;g)报警管 理:报警 条件 设置、实时 报警 显示、记 录和 报警记 录查 询统 计等;DB32/T1321.4 2019 8 h)数据分 析:系统 运行 状态 分析、报警 分析、故 障分 析和事 故隐 患分 析等;i)报表:模拟 量、开关 量、报警信 息、设备 故障、操 作记录 和系 统日 志报 表等;j)打印:打印 设置 和打 印输 出等。8 性能指 标 8.1 模拟量 输入 处理 精度 模拟量 输入 处理 精度 应与 实际使 用设 备标 定值 保持 一致。8.2 模拟量 输入、输 出、传输 处理误 差 模拟量 输入、输 出、传输 处理误 差应 不大 于0.1%。8.3 最大巡 检周 期 最大巡 检周 期应 不大 于 30 秒,并应 满足 监控 要求。8.4 存储时 间 无报警 稳定 运行 期间,重 要监测 点的 实时 监控 数据 应保存 7 天以上,否 则应 保存 30 天 以上。音 视频信息 应保 存 7 天 以上。报警信 息应 保存 1 年以 上。8.5 系统余 量 系统所 能连 接的 传感 器和 执行器 的数 量,应留 有至 少20%的余 量。8.6 工作稳 定性 系统应 进行工 作稳 定性试 验,连 续通电 试验 时间不 小于7天。测 试期间,系 统 性能应 符合本 标准 以及各自 企业产 品标 准的规 定。系 统平均 无故 障工作 时间(MTBF)应不 小于50000 小时,并应 满足 监控 要求。8.7 抗干扰 性 8.7.1 设备应 能通 过GB/T 17626.2 规定 的3 级(接触 放电)静电放 电抗 扰度 试验,其 性能应 符合 各自企业产 品标 准的 规定;8.7.2 系统应 能通 过GB/T 17626.3 规定 的2 级射 频电 磁场 辐射抗 扰度 试验,其性 能 应符合 各自 企业 产品标准 的规 定;8.7.3 系统应 能通 过GB/T 17626.4 规定 的3 级电 快速 瞬变 脉冲群 抗扰 度试 验,其 性 能应符 合各 自企 业产品标 准的 规定;8.7.4 系统应 能通 过GB/T 17626.5 规定 的3 级浪 涌(冲击)抗扰度 试验,其 性能 应符 合各自 企业 产品标准的 规定。8.8 防爆性 能 所有涉 及危 险防 爆要 求场 所的设 备必 须符 合GB3836 的相关 规定。9 传感器 和仪 器仪 表设 置 DB32/T1321.4 2019 9 9.1.1 传感器 及仪 器仪 表选 型、设置的 一般 问题 应遵 循 HG/T20507 和SH 3005 等行 业 标准的 规定,主要考虑 测量 精 度、稳 定性 与可靠 性、防爆 和防 腐、安装、维护 及检 修、环 境 要求和 经济 性等 因素。设 备的性能 要求 明确,传 感器 的稳定 性不 小于 15 天。9.1.2 传感器 和仪 器仪 表安 装的 一般问 题应 遵循 采用 HG/T21581 和SH/T 3104 的相 关 规定。安装 要合乎安全 要求,选 择合 适的 安装位 置和 安装 方式。9.2 危险气 体监 测 有涉及 可燃 气体 和有 毒气 体的传 感器 及仪 器仪 表设 置必须 符 合GB50493 的规 定。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