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费绩效评价报告.pdf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2018 年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费 项目单位: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主管部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委托单位: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评价机构:上海上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文号: 上审资绩报 20198011 2019 年 6 月 20 日 目录 摘 要 . 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7 (一)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 7 2、预算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 8 3、实施情况 . 9 4、组织及管理 . 12 (二)绩效目标 . 13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 13 (一)绩效评 价目的 . 13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 14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等 . .14 (四)数据采集方法及过程 . .15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 15 (六)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 17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 17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 17 2、主要绩效 . 18 (二)具体绩效分析 . 18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 29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 29 (二)存在的问题 . 29 (三)建 议和改进措施 . 30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 30 附件 1 绩效评价工作底稿 . 31 附件 2 基础表 . 62 附件 3 访谈分报告 . 63 附件 4 满意度问卷分报告 . 68 附件 5 满意度问卷 . 72 3 摘 要 受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委托,上海上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承担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18 年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费 ”专项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本次绩效评价于 2019 年 5 月 启动,通过前期 调研,并按照上海市绩效评价的 操作 规范,评价组编制了项目绩效综合 评价指标体系和工作方案。评价组按照工作方案开展了现场勘查、问卷 调查、 访谈调查、数据采集和分析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完成本报告,作 为对本次绩效评价结果的梳理和总结。 (一)项目概况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是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 属的,负责本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和基金征收的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海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研究制定上海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规划、管理制度、工作规范、 业务规程等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社会保险登记办理、个人账户管理、 个人权益记录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主席令等 35 号)、社会保险 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社部令 【 2011】第 14 号)、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 第 63 号令)等法律、规章制度的固定,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 务,负责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方面工作。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合法成立后,应当申请办理 社会保险登记。每月社保经办机构向参保单位提供统一制定的各类通知 书告知书,提醒参保单位按时缴纳社保,每年社保经办机构向参保个人 寄发个人权益记录单,以便参保个人可以了解自己社保的缴纳情况。同 时,为了加强社会保险基础工作管理,统一 、规范地做好基础台帐和来 4 访登记,由市中心统一印制 12333 来电转接记录、经办服务大厅工作 日值班表、周六延时服务记录表等表式。为了方便参保单位和个人办理 各项社保业务,了解办事要求及流程,准确提供申报材料,中心统一撰 写社保常规业务办事告知单,并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确保了各项社保政策规定贯彻实施的及时和准确。另外,随着社保经办 业务的种类不断增加,涉及的参保单位和个人的数量亦大幅增长,对自 助服务设备的升级、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费为经常性项目,项目的设立主要是为了保障社 会保险经办机 构日常经办各项业务正常运行,保障上海市参保单位和个 人的社会保险合法权益,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良性发展。 2018 年市保 险管理中心根据其职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主席令第 35 号)、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社部令 2011第 14 号)、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 第 63 号令)等文件的精神要求设立了 2018 年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费项 目。 “2018 年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费 ”主要分为以下 4 个工作: 1、各类业务通知书告知书每月按市中心工作计划完成印发工作; 2、个人权益 记录单准时在 9 月末前完成印发工作; 3、各类业务报表按季分批印制; 4、为参保对象提供畅通的宣传告知渠道。 (二)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根据经过专家评审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确定,依据 上海市社会保 险事业管理中心 填报的基础数据、现场调研和问卷调查统计数据、访 谈取得的信息,本次 2018 年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费 绩效评价总得分 5 91.34 分,评价结果为 优 。 总体看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资金 、项目 管理制度健全;但在项目的 实施 过程 以及 项目 后续管理 上,仍 需要完 善 。 (三) 经验教训和建议 通过深入 绩效分析,评价组认为该项目取得的成绩与 上海 市社会 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各服务单位在该项目投入的大量精力密不可分。 1、 主要经验: ( 1) 印发范围全覆盖,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全覆盖 范围 的印发个人权益记录单 和各类业务通知书 , 反映了参 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享受社会保险权益状况的信 息,对全市用人单位(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参保人 员 合法权益起 到有效的管理、保障和支撑作用。 ( 2) 增加硬件设备,完善服务配套设施 2018 年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增加了 35 台 自助查询机用 打印机,为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在查询相关资料 上 提供了硬件 技术 支持 。 ( 3)信息共 享,确保参保人员权益无遗漏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劳动监察大 队、工商、民政、公安等部门通报的情况进行核对,各相关部门信息 共享,及时 获取参保人员相关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确保参保人员 权益无遗漏 。 2、 问题与建议 ( 1)部分项目实际执行时与计划内容有偏差,应及时调整预算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 部分项目因政策等客观原因, 执行 率较低 , 6 该部分预算未及时调整。建议在 项目 执行过程中,对可预知不再执行 的项目,及时调整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 ( 2) 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宣传方式,充分利用 “互联网 +人社 ” 在项 目问卷调查中发现,部分参保人员对个人权益记录单的知晓 率不高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提高, 参保人员 可以 通过官网、公众号等 手段 ,实时查询 个人权益,忽略了纸质的个人权益记录单。建议上海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加大宣传力度,用多样化的宣传模式告知参 保人员和单位 ,提高 参保人员对个人权益记录单的知晓率 。 7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18 年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费 ”财政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运用客观的指标体系,对公共资金使用效率、 效益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的制度,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资源配置 效率,推进政府管理 科学化的重要抓手。本次绩效评价受 上海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 委托,对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18 年社会保 险经办业务费 ”的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做出综合评价。通 过绩效评价,有助于预算单位明确绩效目标,总结现有的经验做法,并 及时发现不足,也为管理部门对以后年度的计划安排、资金下拨和工作 开展,提供一定的参考借鉴。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概况 1、 立项背景及目的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是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 属的,负责本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和基金征收的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海市 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研究制定上海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规划、管理制度、工作规范、 业务规程等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社会保险登记办理、个人账户管理、 个人权益记录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主席令等 35 号)、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社部令 【 2011】第 14 号)、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 第 63 号令)等法律、规章制度的固定,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 8 务,负责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方面工作。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 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合法成立后,应当申请办理 社会保险登记。每月社保经办机构向参保单位提供统一制定的各类通知 书告知书,提醒参保单位按时缴纳社保,每年社保经办机构向参保个人 寄发个人权益记录单,以便参保个人可以了解自己社保的缴纳情况。同 时,为了加强社会保险基础工作管理,统一、规范地做好基础台帐和来 访登记,由市中心统一印制 12333 来电转接记录、经办服务大厅工作 日值班表、周六延时服务记录表等表式。为了方便参保单位和个人办理 各项社保业务,了解办事要求及流程,准确提供申报材料,中心统一撰 写社保常规业务办事告知单,并根据 政策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确保了各项社保政策规定贯彻实施的及时和准确。另外,随着社保经办 业务的种类不断增加,涉及的参保单位和个人的数量亦大幅增长,对自 助服务设备的升级、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项目立项的目的 :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费为经常性项目,项目的设立主要是为了保障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日常经办各项业务正常运行,保障上海市参保单位和个 人的社会保险合法权益,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良性发展。 2018 年市保 险管理中心根据其职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主席令第 35 号)、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 (人社部令 2011第 14 号)、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 第 63 号令)等文件的精神要求设立了 2018 年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费项 目。 2、 预算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18 年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费预算总资金 2,058.31 万元,调整后预 9 算总资金 2,182.31万元。本次绩效评价对象实际支出金额 1,994.18万元, 预算执行率为 91.38%,均为上海市财政项目拨款。 其中: 项目 预算数 调整后预算数 支出数 执行率 各类业务报表印刷 24.50 24.50 17.99 73.43% 各类业务通知书、告知书印发费 976.73 976.73 905.22 92.68% 个人权益记录单印发费 885.08 1,009.08 982.49 97.36% 系统经办服务设备更新添置 7.00 7.00 6.99 99.86% 宣传费 165.00 165.00 81.49 49.39% 合计 2,058.31 2,182.31 1,994.18 91.38% 预算调整系个人权益记录单印发费调增 124 万元。 3、 实施情况 “2018年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费 ” 立项于 2018 年,由上海市财政局批 复,调整后预算总资金 2,182.31 万元,具体资金投向: ( 1)各类业务报表印刷 各类业务报表费主要用于印制社保工作中所用的各类业务报表,主 要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各类变更申报表、工伤保 险待遇申请表等用于申报社会保险业务的表式;第二部分为经办大厅工 10 作日值班表、咨询来访登记表、周六延时服务记录 表、经办窗口日常巡 检记录表等用于加强社会保险基础工作管理的表式。 2018 年度各类业务报表计划印刷 3000 包 ,实际印刷 2231 包 。 项目 预算数 调整后预算数 支出数 执行率 各类业务报表印刷 24.50 24.50 17.99 73.43% ( 2)个人权益记录单印发 个人权益记录单印发费用于每年向个人印发的离休干部离休金发 放通知单、小城镇社会保险对账单和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以便如 实向参保个人提供账户的记账金额、累积存储金额、当年记账金额等情 况,方便参保个人了 解自己的个人权益记录。 预算调整系个人权益记录单印发费调增 124 万元。 2018 年度个人权益记录单计划印刷 11,000,000 份,实际印刷 10,996,732 份 ; 个人权益记录单计划 邮寄 11,000,000 份,实际 邮寄 10,990,535 份。 项目 预算数 调整后预算数 支出数 执行率 个人权益记录单印发费 885.08 1,009.08 982.49 97.36% ( 3)宣传费 宣传费主要是为了宣传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方便参保单位和个人办 理各项社保业务,了解办事要求及流程,准 确提供申报材料,社保中心 统一撰写了社保常规业务办事告知单,并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和完善,确保了各项社保政策规定贯彻实施的及时和准确。同时,社保 中心结合工作需要运用在各种媒体进行相关宣传,或印制相关宣传品 等。宣传媒介包括报纸、杂志、网站、各类宣传资料和相关宣传印刷品 等。 2018 年宣传告知单计划印发 35000 包 ,实际印发 6814 包 。 11 项目 预算数 调整后预算数 支出数 执行率 宣传费 165.00 165.00 81.49 49.39% ( 4)各类业务通知书告知书 印发 各类业务通知书告知书印发费用于向参保单位印发社会保险基金 征缴各类业务通知书、告知书及 “催缴通知书 ”。方便参保单位和个人申 办社会保险业务,了解各项新的政策及规定,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2018 年各类业务通知书告知书计划印刷 10,000,000 份,实际印刷 9,396,271 份;各类业务通知书告知书计划邮寄 10,000,000 份,实际邮 寄 8,883,011 份。 项目 预算数 调整后预算数 支出数 执行率 各类业务通知书、告知书印发费 976.73 976.73 905.22 92.68% ( 5)系统经办服务设备更新添置 项目计划 2018 年购置 35 台自助查询机用打印机。 实际添置 35 台 。 项目 预算数 调整后预算数 支出数 执行率 系统经办服务设备更新添置 7.00 7.00 6.99 99.86% “2018 年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费 ”的项目期限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6)以前年度执行情况 本项目 2016 年安排预算资金 2015.63 万元,实际执行数为 1807.67 万元,预算执行 89.68%。 其中 300 万元延期到 2017 年执行。 2017 年预算资金 2527.04 万元,当年实际执行数为 2257.60 万元, 当年预算执行率 89.34%。 2018 年预算资金 2,182.31 万元,实际执行数为 1,994.18 万元,预 算执行率 91.38%。通过对前三年执行情况的分析,各子项目整体预算 12 执行情况较好。 4、项目的组织与管理 ( 1)项目组织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作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的统筹 兼顾,各子项目分别由对应的科室具体负责,各类业务报表项目由职保 处、社服处共同实施;各类业务通知书告知书印发费由职保处和征收处 共同实施;个人权益记录单印发费由职保处和居保处共同实施;系统经 办服务设备更新添置和宣传费由办公室和居保处负责实施 ( 2)项目管理 2018 年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费项目主要是通过政府采购委托第三方 具体实施项目。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 定政府采购形式和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对于达到公开招投标标准的子 项目,项目单位委托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投标,确认中标单 位,与之签订合同。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内容,督 促中标单位完成相应的工作。项目在实际开展的过程中,主要是按照业 务的实际需 求开展相关工作,项目单位最终会根据实际工作量与中标单 位、供应商进行结算。 本项目中,印刷工作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服务,邮 递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服务。 ( 3)财务管理 项目财务管理上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 中心执行上海市市级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 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级财政资金拨款操作流程 (试行 )、 上海市社保中心经常性服务类项目费用结算支付流程等制度。本项 13 目涉及授权支付和国库直拨两种方式。 授权支付: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及 相关清单,需要支付资金时,在前期申请并经上海市财政局批准的财政 授权支付用款额度内,自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指令 ,通知代理银行办理 资金支付。 国库直拨: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及 相关清单,需要支付资金时,向上海市财政局提出支付申请。上海市财 政局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签发财政直接支付令,通知代理银行从财 政零余额账户付款给收款人。 (二)绩效目标 2018 年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费 绩效总目标为: 确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日常经办业务,满足日益增长 的社保经办业务需求,对全 市用人单位(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 参保人合法权益起到有效的管理、保障和支撑作用。 “2018年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费 ”的绩效目标: 1、各类业务通知书告知书每月按市中心工作计划完成印发工作; 2、个人权益记录单准时在 9 月末前完成印发工作; 3、各类业务报表按季分批印制; 4、为参保对象提供畅通的宣传告知渠道。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旨在通过对 “2018 年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费 ”进行梳理, 了解项目预算使用情况和项目的管理情况,考察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程 14 度,分析 “2018 年社会保险经 办业务费 ”在确保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 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本市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优质、高效、满意得社会 保险服务中起到的作用, 总结 “2018 年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费 ”实施中的 经验,发现不足,并针对实施中的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2019 年 6 月 上旬 ,上海上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与 上海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就 “2018 年社会保险经办 业务费 ”项目绩效评价进行商量 ,成立评价组 。 2019 年 6 月 上旬 ,评价组进行讨论,征询 专家的意见,初步制定 了访谈方案与绩效评价实施的初步 计划。 2019 年 6 月 中 旬 ,评价组走访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了 解项目整体概况、 运维 情况,项目的 监控 制度等。收集项目有关规章制 度、管理办法、项目 服务 人员清单及联系方式,了解项目 执行情况 等信 息。 2019 年 6 月 中旬 ,通过对项目的各个角度相关者的访谈、项目相 关文件的研究、分析,根据项目顾问的咨询意见,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 系,编写受益 单位 访谈提纲及调查问卷,并撰写绩效评价项目方案。 整个过程评价组多次和项目管理者、专家、项目受益者访谈并多次 集中讨论和反复修改 指标体系、权重及问卷调查 ,经历了 从零散到成熟, 从局部到 全面的过程。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等 在本次绩效评价过程中,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 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 15 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 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对其 财政支出进行评价。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了调查问卷、深入访谈、现场勘察、资料 研究等 评价途径,指标体系法、综合评定法、专家咨询法及逻辑判断的评价方 法。 (四)数据采集方法及过程 评价组通过基础表填写、问卷和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数据采集。 1、 基础表填写和数据复核 由 “2018 年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费 ”服务单位 填写基础表,评价组对 基础表的数据进行抽样复核,抽取了 部分 数据进行现场复核。 2、 访谈 为了充分了解项目情况,评价组对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相 关 处室 人员 进行直接访谈 。评价组依据访谈情况撰写了访谈分报告,具 体见附件 3。 3、 问卷调查 为了充分了解 “2018 年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费 ”对 受益 人 的 影响 ,评价 组设计了满意度调查问卷。 问卷通过 电子 问卷 形式 进行,在 100 位 受益人 中 展开。评价组依据 问卷调查结果撰写了问卷分报告,具体见附件 4。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评价组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初稿 前期调研通过 对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相关 处室 人员 直接 16 访谈 和电话访谈等多种方式 ,掌握项目相关情况,理清评价思路, 针对 性地设置指标体系,完成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初稿。 2、专家评审工作方案,评价组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工作方案 2019 年 6 月 14 日, 评价组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的会议 室, 召开了由 专家、 项目实施单 位 等相关方 参加的评审会, 就工作 方案 初稿进行了评审,对其中不足之处提出了完善意见。 评价组根据评审情 况与财政局和预算单位进一步沟通,根据专家意见和沟通情况 对工作方 案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工作方案终稿,并按照工作方案终稿进行 绩效评 价。 3、数据采集 评价组通过基础表填写、问卷和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数据采集。 评价组 对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进行了实地走访,向其单位 项目负责人了解 项目 实施的整个过程、后续跟踪管理的情况、对 项目 的 建议和意见等,向其单位财务部门了解财政拨款到位情况,财务管理制 度以及资金使用情况。 评价组 听取了 “2018 年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费 ”受 益 人 对项目的满意度以及建议与意见等。 4、分析数据,报告撰写 评价组结合前期项目的调研情况,将收集的收据进行分析,撰写报 告初稿,并与 预算单位进一步沟通的基础上完成报告修改,提交 上海市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5、报告评审、修改和提交 报告完成后, 评价组 将 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 最后评审 ,根据专家意 见再进行完善和修改,并向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提交报告终 稿。 17 (六)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费项目 ”是由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实 施的一项经 常性工作 ,项目预算、组织、实施、管理上都是 有序进行 的, 而此次绩效评价对象只针对 2018 年的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费项目 进行绩 效评价,未考虑到该项目的连续性和整体性,使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具有 局限性。 由于本次绩效评价项目时间紧张、信息来源不充足,无法 对所有参 保人员和单位进行 调查,可能造成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具有局限性。 三、评价结论与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运用评价方案确定的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现场勘查、基础数 据采集、问卷调查和访谈获取的数据,评价组对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 理中心 “2018 年社会保 险经办业务费 ”财政资金进行了独立客观 评价, 最终评分结果为 91.34 分,绩效评级为 优 。各部分得分情况见下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A 项目决策 A1 项目立项( 6) A11 战略目标适应性 2 2 A12 立项依据充分性 2 2 A13 项目立项规范性 2 2 A1 小计 6 6 A2 项目目标( 4) A21 绩效目标合理性 2 2 A22 绩效指标明确性 2 2 A2 小计 4 4 A 项目决策小计 10 10 B 项目管理 B1 投入管理( 6) B11 预算执行率 4 3 B12 资金到位及时率 2 2 B1 小计 6 5 B2 财务管理( 6) B21 资金使用合规性 2 2 B22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2 2 B23 财务监控有效性 2 2 B2 小计 6 6 B3 项目实施( 8) B31 项目管理制度的健全性 2 2 18 B32 项目管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2 2 B33 项目监控的有效性 2 2 B34 采购合规性 2 2 B3 小计 8 8 B 项目管理小计 20 19 C 项目 绩 效 C1 项目产出( 26) C11 个人权益记录单印发完 成率 3 3 C12 各类业务报表印刷完成率 3 2.23 C13 各类业务通知书告知书印发完成率 3 2.74 C14 系统经办服务设备更新完成率 3 3 C15 宣传任务完成率 3 0.58 C16 各项目完成及时性 5 5 C17 印刷质量合格率 3 3 C18 系统经办服务设备质量合格率 3 3 C1 小计 26 22.55 C2 项目效果( 29) C21 印发范围覆盖率 3 3 C22 系统经办服务设备使用率 3 3 C23 宣传范围覆盖率 3 3 C24 管理单位满意度 10 9.4 C25 使用者满意度 10 8.89 C2 小计 29 27.29 C3 影响力( 15) C31 对参保单位及个人权益的保障力 5 2.5 C32 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建立情况 5 5 C33 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情况 5 5 C3 小计 15 12.5 C 项目绩效小计 70 62.34 总分 100 91.34 2、主要绩效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18 年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费 ”完成 了以下工作: 1、各类业务通知书告知书每月按市中心工 作计划完成印发工作; 2、个人权益记录单准时在 9 月末前完成印发工作; 3、各类业务报表按季分批印制; 4、为参保对象提供畅通的宣传告知渠道。 (二)具体绩效分析 A 项目决策(满分 10 分,得 10 分) A1 项目立项(满分 6 分,得 6 分) 19 A11 战略目标适应性(满分 2 分,得 2 分) : 指标解释: 项目是否 与部门战略目标相适应 。 评分标准: 符合 为国家战略重点 为主管部门职能重点;每符合 1 项,得 1 分,反之不得分 得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等 35 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 依法缴纳社会保 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 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社部令【 2011】第 14 号) 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提供与社会 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相关的服务。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是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 属的,负责本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和基金征收的机构。 “2018 年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费 ”项目 为国家战略重点,且为主管部 门职能重点 。满分 2 分,得 2 分。 A12 立项依据充分性(满分 2 分,得 2 分) : 指标解释 :该指标考虑项目立项是否有充分的依据,符合国家、本 市的相关规定。 评分标准: 与国家法律法规一致 与主管部门的职能一致;每符 合 1 项,得 1 分,反之不得分 得分: “2018 年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费 ”立项依据有: 中华人民共和 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5 号);社会保险登记管理 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 号);社会保险 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 号);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 20 保障部令 2011第 14 号); “2018 年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费 ”立项有充分 的依据, 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职能一致 ,满分 2 分,得 2 分。 A13 项目立项规范性(满分 2 分,得 2 分) : 指标解释:该指标考虑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立项资料是否齐全,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评分标准: 申请、立项程序合规 申请、立项资料齐全;每符合 1 项,得 1 分,反之不得分 得分: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向上海市财政局申请预算,预 算及调整预算报告齐全合规; 由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负责实 施。 立项程序及材料均符合规范,满分 2 分,得 2 分。 A2 项目目标(满分 4 分,得 4 分) A21 绩效目标 合理性(满分 2 分,得 2 分): 指标解释:该指标考虑 绩效目标 的确定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 观实际,是否合理。 评分标准: 根据项目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可实现每符 合一项, 每符合 1 项,得 1 分,反之不得分 。 得分: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 录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 项目 设置的绩效目标 符合客观实际情 况 , 且可实现, 满分 2 分,得 2 分。 A22 绩效目标明确性(满分 2 分,得 2 分): 指标解释:该指标考虑依据项目申报或执行中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 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 实施的相符情况。 评分标准: 根据项目根据项目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是否可衡量 , 每 符合 1 项,得 1 分,反之不得分。 21 得分: “2018 年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费 ”项目绩效目标 可明确至字数、 时间 ,绩效目标具体明确且可衡量,与项目计划相对应,满分 2 分,得 2 分。 B 项目管理(满分 20 分,得 19 分 ) B1 投入管理(满分 6 分,得 5 分) B11 预算执行率(满分 4 分得 3 分): 指标解释:预算执行率 =实际支出 /实际到位预算 *100% 评分标准: 预算执行率 =100%,得 4 分; 95%预算执行率 100%, 得 3.5 分; 90%预算执行率 95%,得 3 分; 80%预算执行率 90%, 得 2 分; 70%预算执行率 80%,得 1 分;预算执行率 70%,不得分 得分: “2018 年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费 ”调整后预算 总资金 2,182.31 万 元 ,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实际支出金额 1,994.18 万 元,预算执行率为 91.38%, 满分 4 分,得 3 分。 B12 资金到位 及时 率(满分 2 分,得 2 分): 指标解释: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 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评分标准: 到位 95%以上 (含 95%),得 2 分;到位率 90%-94%, 得 1 分;到位率不足 90%,不得分 得分: “2018 年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费 ”调整后 预算总资金 2,182.31 万 元,实际到位资金 2,182.31 万 元,资金到位率 100%且及时 。满分 2 分,得 2 分。 B2 财务管理(满分 6 分,得 6 分) B21 资金使用 合规性 (满分 2 分,得 2 分): 指标解释:该指标考虑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制度规定、制度和规 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22 评分标准 : 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项目资金 是否符合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 途; 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 虚列支出等情况; 是否存在项目资金未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账外 设账现象; 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全部符合 得 2 分 ,若出现 的情况之一,本项指标不得分。若出现 或 的 情况,每项扣除 0.5 分 。 得分:经查看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对 涉及该项目的财务账册及支付凭证进行了抽查审核,各类相关科目收支 以实际发生的事项作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财务人员依据各类原始单 据及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审核支付签字手续完备,按 会计准则 的规定, 及时编制月度及年度会计 财务报告 。满分 2 分,得 2 分。 B22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 2 分,得 2 分): 指标解释:该指标考虑项目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有效,用 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评分标准: 是否已制定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根据相关制 度 执行相关程序和手续, 每符合 1 项,得 1 分,反之不得分。 得分: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参照 上海市市级财政资金国 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市级财政资金拨款操作流程 (试行 )、上海市社保中心经常性服务类 项目费用结算支付流程 , 针对 “2018 年社会保 险经办业务费 ”制定了相 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在具体执行操作中严格根据相关制度执行 相关程序和手续,满分 2 分,得 2 分。 B23 财务监控有效性(满分 2 分,得 2 分): 指标解释:该指标考虑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 运 行、控制成本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管理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 23 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评分标准: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是否采取了相应的 监控措施, 每符合 1 项,得 1 分,反之不得分。 得分: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对 “2018 年社会保险经办业务 费 ”的 使用 过程 有必要的监控和管理 。满分 2 分,得 2 分。 B3 项目 实施(满分 8 分,得 8 分) B31 项目管理制度 的健全性(满分 2 分,得 2 分): 指标解释:该指标考虑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 善和有效,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 况。 评分标准: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业务管理制 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每符合 1 项,得 1 分,反之不得分 得分: “2018 年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费 ”项目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 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项目实施制定了相应的 工作规范 ,有完 善的内控管理制度,满分 2 分,得 2 分。 B32 项目管理 制度执行有效性 (满分 2 分,得 2 分): 指标解释: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是否为达到项目 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 行和质量控制情况 评分标准: “项目操作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项目实施的人员 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项目实施相关资料是否 齐全 ”、 “是否专款专用 ”每符合 1 项,得 0.5 分,反之不得分 。 得分: “2018 年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费 ”操作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 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均落实到位,项目实施的 相关资料齐全 。 满分 2 分,得 2 分。 B33 项目监控的有效性 (满分 2 分,得 2 分): 24 指标解释: 项目实施是否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 ,用以反映和考核 项目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质量控制情况。 评分标准: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日常监督机制 是否执行了 相关监督机 制;每符合 1 项,得 1 分,反之不得分 得分: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对服务单 位有日常监督机制,对服务单位的印刷质量和邮寄时效有具体的要求 。 满分 2 分,得 2 分。 B34 采购合规性 (满分 2 分,得 2 分): 指标解释:考察 项目实施是否采取了必要的采购 。 评分标准: 项目是否需要采购 采购过程是否合规;每符合 1 项,得 1 分,反之不得分 得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通过政府 采购一招三年的形式, 与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服务 签订了 合规的合同, 明确规定了相关服务内容,合同约定的要素 和执行内容完 整 。 项目采购合规。 满分 2 分,得 2 分。 C 项目绩效(满分 70 分,得 62.34 分) C1 项目产出(满分 26 分,得 22.55 分) C11 个人权益记录单印发完成率 (满分 3 分,得 3 分): 指标解释: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 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评分标准: 根据基础数据表计算,指标得分 =项目完成率 *3 得分: 2018 年度个人权益记录单计划印刷 11,000,000 份,实际印 刷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