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灵活就业岗位补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pdf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2018 年度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 灵活就业岗位补 贴 主管部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 单位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委托单位: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 评价机构:上海闻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30 日 目 录 摘 要 . I 前 言 . 1 一、 项目基本情况 . 1 (一) 立项背景及目的 . 1 (二) 预算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 3 (三) 实施情况 . 6 (四) 组织及管理 . 7 (五) 绩效目标 . 10 二、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 11 (一) 绩效评价目的 . 11 (二) 绩效评价方案制定过程 . 11 (三) 绩效评价原则、方法 . 12 (四) 数据采集方法及过程 . 13 (五) 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 15 三、 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 17 (一) 评价结论 . 17 (二) 绩效分析 . 18 (三) 具体绩效分析 . 19 四、 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 28 (一) 主要经验及做法 . 28 (二) 存在的问题 . 29 (三) 建议和改进措施 . 30 五、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 32 -I- 摘 要 一、 项目 概况 为缓解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压力,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 2005 36 号),鼓励劳 动者以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等多种形式灵活就业。为贯彻落实国家、 上海市促进就业政策要求,缓解大龄人员就业矛盾,引导鼓励大龄失 业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积极拓宽就业渠道,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原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于 2007 年正式推出失业保险基金灵活就业岗位补贴项目(以下简称“灵活就 业岗位补贴”)。 该项目向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距法定退休年龄三年或不足 三年、实现灵活就业的上海市城镇户籍及离土农民提供就业岗位补 贴,由市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市 就 促”)负责具体实施,实行市、区、街镇三级管理模式。 2018 年灵活就业岗位项目资金来源于失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16.26 亿元, 2018 年灵活就业岗位补贴项目实际发放补贴资金 15.33 亿元,占比 2018 年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总额 123.42 亿元的 12.42%,共 计补贴 150,803 人,预算执行率 94.31%。 二、评价 工作 开展 情况 评价组自 2019 年 2 月承接本项目后,通过前期调研、评价思路 定位、方案评审等关键环节,形成本次绩效评价关注重点:一是作为 补贴类资金,关注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补贴资金带来的社会效益;二 是结合项目受众面广、管理链 条长、借助信息化管理等特点,关注执 行过程中存在的管理、系统问题;三是作为 2007 年设立的经常性项 目,不局限于对 2018 年的实施效果评价,而是从政策制定及实施角 -II- 度出发发现问题,为完善政策提供建议。 评价组围绕项目特点和评价重点,设计了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 系,采用数据采集、调研访谈、问卷调查的方式,确认项目具体执行 情况,实施绩效评价。评价组在市人社局、市就促的配合下,获取了 2018 年项目总体情况及面上数据,并运用大数据分析确定问题线索; 通过走访 5 个区就促中心、 10 个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就线 索开展针对性调研 ,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同步获取上海市大龄失业人 员人数、总失业人数等基础信息,考核项目成效及导向作用。在此基 础上,按照指标体系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了该项目 2018 年度的绩效评价报告。 三、 绩效 分析 2018 年灵活就业岗位补贴项目作为鼓励大龄失业人员灵活就业 的方式之一,符合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目的。 2018 年 灵活就业岗位补贴覆盖全市 16 个区,应补资金发放率 100%。 2018 年大龄灵活就业备案人数为 218,760 人,较 2017 年人数增长 11.08%。 2018年大龄失业人数较 2016-2017年平均失业人数减 少了 18,008 人。 2018 年大龄失业人员占失业人数 40.71%,较 2017 年降低 1.43%,低 于 2016-2017 年大龄失业人数占比平均水平。但该项目存在个别不符 合补贴条件的对象申领了补贴、 137 名受益对象发放不成功等情况, 补贴准确性、及时性有待提升。 四 、经验 与 问题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全程信息化 管理 本项目市、区、街镇均通过上海市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 请登记、审批及补贴发放、查询等操作,规范了全市操作路径,提高 了审核审批效率,降低了人为差错概率。同时,上海人社 APP 移动 服务平台,为已申请补贴人员提供手机查询功能,可实时掌握补贴资 -III- 金到账情况。 2.采用 柔性 化 操作 为解 决特 殊矛盾,市 就促将失业 保 险 待 遇和促进就业相 关补贴补 发待遇 进行了统一,若实现灵活就业的大龄人员未及时办理就业岗位 补贴申请手续,导致减少领取期限的,大龄人员可提出书面申请并说 明理由,经 区就促中心 复审通过可补发一个月的岗位补贴。 3.实行 全市通 办 打破户籍地或居住地办理业务的限制,实现补贴申请的“全市通 办”。积极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各街镇社区事 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事项全面实施“全市通办”的通知(沪府办发 2018 3 号),大龄失业人员可以就近在全市任一街镇社区事务受 理服务中心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二) 存在 问题 1.绩效目标不够明确 , 未清晰界定补贴对象 项目绩效目标未明确,缺少效果量化指标,且相关文件及规定未 对“灵活”从就业形式、从业领域等角度进行明确界定,政策对象不 够清晰,不利于准确确定政策受益群体,影响政策效果 发挥。 2.项目管理机制不够健全,补贴精准性有待提高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管理漏洞,核查中发现受益对象身份证信 息变更,超过享受年龄仍享受补贴的情况;以及受益对象已死亡超过 12 个月,但仍享受补贴的情况。主要原因为: ( 1)项目管理流程不够完善。一是在灵活就业登记后,在最长 享受 3 年补贴期间,无需进行灵活就业更新登记,无法及时掌 握 受益 对象的实际就业情况;二是针对超龄、死亡等部分不符合补贴条件而 享受补贴待遇的情况,未在追回机制中完善相关措 施。 ( 2)信息化系统共享不足。目前上海市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 与公安等相关部门信息库未 能实 现有 效的实时对接,未能及时发现部 -IV- 分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发放对象。 3.未建立补贴发放不成功应对机制 据统计没有及时发放成功的受益对象有 137 人,其中发放不成功 超过 3 个月的受益对象有 67 人,应支付日期与发放成功日期最长相 差 3 年 49 天,针对长时间无法发放成功的情况,未及时建立应对机 制。 五 、 评价 结论 评价组对照经专家评审论证后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 客观评价,本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 82.91 分,评分等级为“良”。其 中:项目决策类指标得分率为 79.17%;项目管理类指标得分率为 84.81%;项目绩效类指标得分率为 82.54%。 根据评价结果分析, 2018 年灵活就业岗位补贴项目,依据中央 和上海关于促进就业的相关文件设立,符合上海市大龄人口就业的实 际需要,有效减少了大龄失业人数,并在引导大龄失业人员灵活就业 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该项目绩效目标不够明确,相关文件未对“灵 活就业”进行明确界定,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信息系 统共享不够及时。建议市人社局进一步明确政策目标,合理界定补贴 对象,完 善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在此基础上继续实施该项目。 六 、 继续 实施 项目 的 建议 ( 一 ) 明确政策导向,明晰补贴对象界定,增加政策针对性 一是 市人社局 要 结合现阶段实际需要,明确政策目的,增强政策 靶向性,进一步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项目数量、质量、时效、效 果等方面的绩效指标;二是从人员类型、从业领域、就业能力、收入 状态、用工关系等角度对灵活就业进行界定和分类;三是结合政策目 的, 市人社局对上海市大龄人员灵活就业状态、就业需求等进行充分 调研,考虑灵活就业身份多元化的特点,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对象制定 不同的就业政策,确定合适的补贴年龄范围、补贴标准。 -V- ( 二 ) 健全项目管理机 制 ,进一步完善项目 管理流程 一是 市人社局、市就促 要 建立完善灵活就业状态核查机制、补贴 追回机制、补贴申领诚信管理制度,设立补贴申领黑名单,以 制度提 高申请对象的自律意识。二是 增加灵活就业审核确认、过程管理的实 施流程。同时,可要求受益对象在领取补贴满 1 年后,向街镇社区事 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灵活就业相关证明资料,区就促中心、街镇工作 人员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复核,对未处于灵活就业的受益对象,建议终 止发放灵活就业补贴。 ( 三 ) 推进社会保障卡集成应用, 促进社会保障管理模式创新 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智慧政府”建设,按照“长远谋 划、分布推进”原则,逐步实现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应用,进一步方 便市民和 节约行政资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就 本项目, 灵活就业岗位补贴 可 通过社会保障 卡实行一卡通发放。 ( 四 ) 增强信息互通共享,优化信息库建设 一是 市人社局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 应 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劳 动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与相关部门数据的互联互 通,逐步实现实时共 享,及时发现不符合人员享受补贴等问题。二是 市人社局 应 进一步完 善灵活就业人员就业信息库,掌握灵活就业需求和就业动态变化,规 范统计口径,认定统计标准,健全灵活就业统计指标体系,为就业政 策制定提供决策支持。 -1- 前 言 为积 极贯 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 于全面实 施预算绩 效管理的意 见(中 发 2018 34 号) 文件要求,深入推进上海市 2019 年预 算 绩效管理工 作,结合上 海市财政局 2019 年财政监督工作要点、 关于 2019 年市财政局开展 重点绩效 评价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预算管 理 绩效实施 办法( 沪财绩 2014 22 号)相关要 求,上海 闻 政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 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以下简 称 “市监督局 ”)委托,承担 了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 “市就 促 ”) 2018 年 度上 海市失业 保险基金 灵活就业 岗位补贴项目(以下简 称 “灵活就业 岗 位补 贴项 目”)绩效评价工作。 按照上海 市绩效评 价规范,评 价组运用 经 专家评审通 过后的评价 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以数据采集、实地 调研 、问卷调 查及访谈 等方 式获得的基础数据为依据, 通过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 绩效 全 方面的评价, 及时 总结 专项 实施 的 经验做法, 指出项目实施中存 在 的 问题 , 并提出改进建议 ,从 而 进一步完善 资金 管理, 提高 财政 资 金 使 用绩效。 一、 项目基本情 况 (一) 立项背景及目的 就业作为民生之本,不仅有利 于改善人民生活,促进经济结 构调 整,而且有利于维护 社 会 稳定,实现国 家的长 治久安 。目前我国的就 业途径主要分为固定就业 与灵活 就业两 大类, 其中 灵活就业 指以非全 日 制、临时性 和弹性工 作等灵活 形 式就业的, 且 劳动 标准 (劳动条件、 工时、工资、保险福利待 遇 )、 生产组织 管理及劳 动关系运作等均达 不到一般 企业标准的用 工和就业形式 ,是一种非正规就业。 随着经济结 构的调整, 一些低技能、低劳动生产率、低收入 行业 -2- 的劳 动力需 求大幅 度下 降,为缓解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压 力 ,提高人 民生活水平,维护 社会稳定,国务院下发了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 就业再就业 工作的通知(国发 2005 36 号) ,明确坚持 “ 劳 动 者自主择业 、 市场 调节 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对有劳动能 力 和就 业愿望 的失业人员,提供相 应的政策扶 持,鼓励劳动者自谋 职业 和自 主 创业等 多种形式灵 活就业,促 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高灵 活就业 人员的稳 定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该政策要求,引导广大 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 创造就业环境,促进劳动者 就业,推动上海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2005 年 12 月 29 日 , 上海 市第 十二届人 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 通 过 上 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 定,明确提出 “ 市人民政府通过发展非全日制 就业、劳务派 遣、非正规就业、自谋职业等灵活多样的就 业形式增加 就 业 途径 ” 。 2006 年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促进 就 业工作 的通知 (沪府发 2006 11 号 ) 进一步提出要 积极 开辟 就业 渠 道 , 鼓励劳动者通 过非全日制就 业、非正规就业、自谋职业、 劳务派 遣等灵活 多样的形 式实现就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上海市 促进就业政策要求,缓解大龄人员 1就 业矛盾,积 极拓宽就业渠 道, 2007 年,上海市人力资源 和社 会保 障 局 ( 原 上 海 市 劳动和 社会保障局 , 以下简称 “市 人社局 ”)制定了上 海市劳动 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 鼓励扶持自谋职业和自主 创业的 若干 意见(沪 劳保就发 2007 11 号),规定大龄 失 业 人员中距 法定 退休年 龄两年或者不足两年,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含 延长领 取 失业 保险金)条件并实现 自谋职业的 ,由市失业保险基金 2按照本 市 1 上海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 于进一步鼓励扶持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 中大龄失 业 人员,是 指上海市失 业人员中 1957 年 12 月 31 日 前出生的男性和 1967 年 12 月 31 日前出生的女 性,即男性 满 50 周 岁 、女性 满 40 周 岁 的失业人员。 2 失业保险基金是指国家通过 立法强制实行 的 ,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用于保障 失业人员在失业 期间的 基 本生活,促进失 业人员再就业。它是 社会保险、社会救 济、社会福 利、社会优抚安臵和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 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形成的社会保 障体系的重要组成 部分,是养老保 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 伤 保险 和生育保险 组成的社会保险体系的 主要项目之一。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 失业保险 金; 领取 失 业 保险金期间的医疗 补助金、生育 补助金; 领取失 业 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 配偶、直系亲 属的抚 恤 金; 失业补助 金 ; 就业服务 机构开 展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 业指导等促进 就 -3- 企业职工 最低工资 标准的 50%按月给予就业岗位补贴,直至 其达到 法 定退休 年龄为止 。 由此,灵活就业岗位补贴项目 正式推出, 补贴对象 为上海市城镇户籍大龄失业人员, 以引 导鼓 励大龄失业人员实现灵活 就业,减少大龄失 业人 员总 人数, 降 低大 龄失业人员在失业人员中所 占比 重 。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 “市就促”)为市人社局下 设事 业单位,受市人社局委托负责 具体实施 灵活就业岗位补贴项目 。 为 进一步鼓励扶持 本 市 大龄失业人员 自谋职 业 ,促进其稳定就 业, 2008 年,市人社局下 发了 上 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 于进一 步鼓 励扶持本市大龄失业 人员自谋 职 业的 补充意见( 沪劳保就 2008 8 号) , 将 灵活就业 岗位补 贴项目 对 象 范围从 “距法定退休 年龄两年或者不足两年 ”失业人员扩大 为 “距法定退休年龄三年或不 足三年 ”失业人员 。根据 上海市 城乡 发展 一体化要求 ,为 促进 就业、 改善 民 生, 适应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改变 的现 实 需 要, 2015 年, 市人 社局下发 了关于实施 “离土农民就业促进专项计划”的通知(沪 人 社就发 2015 8 号),将 灵活就 业岗位补贴项目 对 象 范围 进一步 扩 大 到了 失业 离土农民 1。 由此,灵活就业岗位补 贴对 象 覆 盖 距 法 定 退休年龄三年或不足三 年、实现灵 活就业的 上海市 城镇 户籍 及离 土 农 民 。 (二) 预算资金 来源及使 用情况 灵活就业岗 位补贴项目 资金来 源于失 业保 险基 金。 失业保险基金 实行全市统筹、分级管理,市就促作为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 根据 社 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 2017 144 号) 、上 海 市 社 会保险基金财 务管理办法(沪府 办 发 2006 34 号 )要求,综 合 考虑统筹上海 市全市上年度享受基金人数变动、经济社会 发展状 业费用。 1 上海市离土农民是 指 16 周岁以上 (不含 在校学生),拥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以 家庭为单位将土地 经营权 流转 给集体经济组织,纳 入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信息管理系统,流转期在 5 年以 上的本市农业户籍 人员。 离土农民 名单由市农委确定并定期提供 给市人 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 -4- 况、失业保险政策调整及上海市最低 工资标准变 动 1等因素编制预 算 草案 ,经 市就促专题会议、党委会议讨论后,上报市 人社局 审核汇 总, 上海市财政 局(以下简称 “ 市财政局”)审 核后 ,由 市财 政 局和市人 社局联 合 报 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就促按照批复预算具 体执行。 年 底 市就促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失业保险基金决算草案,报市人社局审核 汇总,经 市财政局审核并汇总编 制,会同市人社局联合 报上海市人民 政府审定后 , 提 交 上 海市 人 大 常务委 员会审查和批准 。 1. 历 年 预 算 及支出情况 上海市失业保险基 金灵活就业岗位补 贴项目 2016-2017年度共 安 排 预算 309,637.50 万元,决算 294,679.61 万 元 。其 中 2016 年预 算安 排 149,730.00 万元,决算 142,031.17 万 元,预算执 行率为 94.86%。 2017 年预 算安 排 159,907.50 万元,决算 152,648.44 万元, 预算执 行 率 95.46%。 年末结余资金 继续 用于 下一年度 就业 岗位补贴发放 。 资 金 2016-2017 年度预算情况 详见下表: 表 1-1 2016-2017 年 灵 活 就业岗 位 补 贴资金安排 年度 预算 (万 元 ) 全市享受 补贴人数 (万人 /月 ) 1-3 月 补 贴 标准 (元 /人 /月 ) 2 4-12 月 补 贴 标准 (元 /人 /月 ) 决算(万 元) 年末结余 (万元) 执 行 率 2016 年 149,730.00 11.50 1010 1110 142,031.17 7,698.83 94.86% 2017 年 159,907.50 11.50 1095 1180 152,648.44 7,259.06 95.46% 小计 309,637.50 23.00 294,679.61 95.17% 表 1-2 2016-2017 年 灵 活 就业岗 位补贴 资金执行情况 年度 决算 (万元 ) 全市 享受 补贴 平 均 人数 (万人 /月 ) 1-3 月补贴执行标准 (元 /人 ) 4-12 月补贴执 行标准 (元 /人 ) 2016 年 142,031.17 11.02 1010 1095 2017 年 152,648.44 11.20 1095 1150 小计 294,679.61 22.22 2,105.00 2,245.00 2016-2017 年度灵活就业岗位补 贴项目总计 实际发放补贴资金 1 最低 工资标准是指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 动合同约定 的 工作时间内提供 了正 常劳动的前提 下, 用 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上海市政府在每 年 3 月底发布 本年度 4 月份至下年度 3 月 份执 行的最低 工资标准。 2016-2018 年 度上海市最低 工资标准分别为 2190 元 /月、 2300 元 /月、 2420 元 /月。 2 灵活就业岗位补贴每月按照最低工 资标准 50%进 行发放,其中, 1-3 月 预 估 补贴标准金额 即为 实际 执行 补 贴金额 ; 4-12 月补贴标准为 预 估 补贴金额 ,实际 执行 补贴标准 为次年 4 月公布的上海市最低工作 标准的 50%。 -5- 294,679.62 万元,实际发放 308,777 人。其中 2016 年 实 际 发放补贴资 金 142,031.17 万元,实际发放 153,324 人; 2017 年 实际发放补贴资金 152,648.44 万元, 实际发 放 155,453 人。 2016-2017 年度 项目 支出情况 详见下表: 表 1-3 2016-2017 年灵活就业岗位补 贴预算执行情 况 序号 区(县) 2016 年 2017 年 金额(万元) 人 数(人) 金额(万元) 人 数(人) 1 黄浦 12,075.01 12,822 12,105.08 12,292 2 徐汇 8,501.74 9,203 9,054.57 9,275 3 长宁 6,031.85 6,482 6,393.84 6,360 4 静安 1 11,911.56 12,872 11,966.36 12,265 5 普陀 9,652.40 10,412 10,164.32 10,337 6 虹口 10,346.43 10,980 10,590.13 10,581 7 杨浦 11,887.15 12,963 12,245.70 12,493 8 闵行 7,505.53 8,127 8,144.28 8,410 9 宝山 7,780.25 8,680 8,580.03 8,921 10 嘉 定 3,756.26 4,165 3,960.02 4,141 11 浦东 24,623.39 26,555 26,271.09 26,632 12 金山 7,215.27 7,954 9,134.44 9,255 13 松江 5,966.26 6,454 6,329.25 6,525 14 青浦 6,293.75 6,613 7,537.59 7,388 15 奉贤 5,784.02 6,029 6,654.10 6,848 16 崇明 2,700.32 3,013 3,517.64 3,730 合计 142,031.17 153,324 152,648.44 155,453 2. 2018 年预算 情况 2018 年 灵 活就 业岗位项 目 预 算安排 162,550.50 万元,年度预算 未 发生调整。 2018 年度预算情况详见下表: 表 1-4 2018 年灵活就业岗位补贴资 金安排 年度 预算 (万元 ) 全市享受 补贴 人数 (万人 /月 ) 1-3 月 补 贴 标准 (元 /人 ) 4-12 月 补 贴 标准 (元 /人 ) 决算(万 元) 年末结余 执行率 2018 年 162,550.50 11.3 1150 1215 153,295.53 9,254.97 94.31% 1 2016 年静安区实际发放补贴资金和 实际补 贴人 数包含原闸北区实际发放补贴资金 8375.69 万元和实际补 贴人数 9091 人。 -6- 表 1-5 2018 年 灵 活 就业岗 位补贴 资金执行 情况 年度 决算 (万元 ) 全市 享受 补贴 平均 人数 (万 人 /月 ) 1-3 月补贴执行标准 (元 /人 ) 4-12 月补贴执行标准 (元 /人 ) 2018 年 153,295.53 10.69 1150 1210 3. 2018 年 支出 情况 2018 年度本项目 全市实际发 放补贴资金 153,295.53 万元,补贴 150,803 人。 2018 年度全市 16 个发放补贴资金及人数情况详见下 表: 表 1-6 2018 年灵活就业岗位 补 贴预 算执行情况 序号 区(县 ) 2018 年 金额(万元) 人数(人) 1 黄 浦 11,477.12 11,258 2 徐汇 9,282.15 9,036 3 长宁 6,290.55 6,059 4 静安 11,431.97 11,307 5 普陀 10,270.26 10,112 6 虹口 10,071.17 9,825 7 杨浦 11,802.18 11,765 8 闵行 8,571.77 8,487 9 宝 山 8,912.23 9,068 10 嘉定 4,056.86 4,133 11 浦东 26,422.84 26,026 12 金山 9,600.52 9,141 13 松江 6,069.22 6,026 14 青浦 7,616.75 7,438 15 奉贤 7,171.64 6,889 16 崇明 4,248.32 4,233 合计 153,295.53 150,803 (三) 实施 情况 1. 补贴对象 距法定退 休年龄三 年或不足三年、实现灵活就业的上海市 失业的 城镇 户 籍 及离土农民 人员。 2. 补贴标准 由市失业保 险基 金按照上海市企 业职工最低工 资 标准的 50%按 月给 予就业岗位 补贴, 即 2018年 1-3月份补贴标准为 1150元 /月, 4-12 -7- 月份补贴标准 为 1210 元 /月。 3. 补贴年限 补 贴 至法定退休 年 龄,累计补贴年限 最长不超过 3 年。 4. 补贴发放 申请通过人员的补 贴, 于 次 月起每月 15 日 前 到达个人提供的银 行账户。 5. 申领条件 ( 1) 具有上海市 户籍 ; ( 2) 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 3) 在 职 期间按规 定缴 纳失业保险费满一 年(在 1998 年 10 月 1 日之前的连 续工龄或工作年 限,视作缴纳失业保险费年 限 1); ( 4) 距法定退休年龄三年或不足三年 ( 其 中 : 符合特殊工种提 前退休规定的, 必 须 已在上海市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办理有 关特殊工种 工作年限的确认手续 ) ; ( 5) 已经办理灵活就 业登记备案手 续。 6. 申领 资 料 ( 1) 劳动 手册 或就 业 失业登记 证 或 就业创业证; ( 2) 身份证; ( 3) 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借记卡 或存 折 。 (四) 组织及管 理 1. 项目组织情况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制定灵活就业岗位补贴政 策;负责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审核预( 决)算草案 及监 督基金 执行。 1 上 海市从 1998 年 10 月 1 日开始 缴纳是 失业保险费 。 -8-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 负责灵活就业岗位 补贴项目具体实施 工 作;研究制定灵活就业 岗位补贴实施细则;对各 区就业促进中心开展 业务 指导和培训;编制灵活 就业岗位补贴 年 度 预( 决 ) 算;负责 本 灵 活就业岗位补贴使用情况的统计分析及监督检 查 。 各区就业促进中心 : 负责本区灵 活就业岗位 补 贴的复审;对 街道 (乡镇 ) 社 区事 务受 理服 务中 心开 展业务指导和培训;负责发放本区 灵活就业岗位补贴。 街 道 (乡镇)社区事务 受理服务中心: 负责所在地灵活就业岗位 补贴人员的日常管理;受理灵活就业补贴的申请,对申请人员条件进 行初审;负责 灵活就业岗 位补 贴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及时告知不 符合申请条件人员 ,以及通知发放不成功人员更新信息。 2. 项 目 实施 流程 补贴申请: 符合条件的大龄失 业 人员 通过市人社局网站、街 道 等 渠道获取 补 贴 信息,携带 本人有 效居民 身份证原件 、劳动手册或 就业失业登 记 证 或就业创业证 、本人 实名制 银行结 算户 借 记 卡或存折原 件,至上海市 各 街道、镇 社区 事务 受理服 务 中心 办理失业 登记及 “灵活就业 ”登记备案手续,并提出补贴申请 。 补 贴 初审: 街镇社区事务 受理服务中心通过对失业人员在上海市 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等业务系统中相关信息的核查,判断是否 符合 领取补 贴的 条件。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在业务系统中进行补贴登记, 并在就业失 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 ) 上形成申请记录 ;不符 合条件的, 街镇 工 作 人员告知失业人员不能申 请的原因。 补 贴 复审: 对于 未申领 过失 业 保 险金人 员 或 符合提 前一个 月享受 条件的人员 1, 区 就业促进中心 通 过上海市劳动保 障管 理信 息系 统, 对申请 人员的资格 条 件 进行复审。复 审结果与初审 一致 的, 工 作 人员 1 延迟 申请灵活就业岗位补贴的人员 ,可以提前一个月享 受灵活就业岗 位补贴 ,在申请 时街道社区事务受 理服务中心工作人 员当场 告知,在对方确认 需要提前享受后,办理申请手续, 审核通过后,提 前一个月补 贴与本月补贴一起发放。 -9- 在业务系统进行 复审通过,申请人员纳入补贴范围;复审结果不通过 的,区就业促进中心在业务系统中撤销该申请记录, 街镇 工作人员 告 知失业 人员不能申请的原因。 补贴拨付: 市就促 根据 上海市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 统 1中上月支 出、月末余额情况制定次月用 款计划,每月提交 市财 政局用款申请。 市财政局审核 通过后当月 拨付至市就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市就 促 每月 按 照 用 款 计 划 下拨周转金 2至 各 区 就业促进中心 失业保险基 金专 户。区就业促 进中心在次月 15 日 前通 过 第三方金融机 构 拨付 补贴 至 受 益人 账户 。 每 月 15 日发放不 成功 的 人 员, 街镇工作人员 及 时通知 其重新登记银行账号, 区就业促进中心 于当月 25 日再次通过第三方 金融机构发放补贴至 及时更新信息的 受益人 账户。 补贴领取: 享受补贴的失业人员于申请 的次月 15 日凭实名制银 行结算户借记卡或 存折到指 定银行 领取补贴 。 补贴停止: 就业岗位补 贴的停止包 括批处 理停 止和个人停止 2 种 模式。( 1)批 处理停 止:系统自动提示处理,在领取就业岗位补 贴 期间, 被补贴 人: 非 自 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 其他形式; 因 死亡、 出国、 转移外省市等 原因转 出社保 账户,上述 形式系 统 3自动列入批 处理停止名 单 , 区就业促进中 心 操作人员操 作 停止 。 ( 2)个人停止: 本人 至 区就业促进中心 提出停止领取就业岗位补贴,工作人员操作停 止。后期继续处于灵活就业状态的人员,可再次按流程 申请。 1 上海市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 统为全 市统一的社会保障 信息系统,覆盖 失业保险、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 育保险等社会 保 障各项 业务。 2 每月市拨付的 失业保险基金,称 为 周 转金。 3 上海市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中相关业务信息,以及通过 公 安、民政等部门的 共享信息,对 人员资格比 对, 工作人员对不 符合人员进行批量处理。 -10- 是 补贴申请 补贴初审 符合条件的本市大龄失业人员携带有 关材料至市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登记有关手续 。 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在业务系统中 对相关信息进行核查 。 街镇 工作人员告知失业人员 不能申领的原因 否 补贴拨付 补贴领取 补贴停止 经财政审核后 , 市就促每月下拨周转 金至区就促中心 , 区就促中心每月 15 日前拨付补贴至受益人账户 , 以及 25 日拨付补贴至发放不成功并及时更新 信息的受益人账户 。 享受补贴人员次月 15 日后至指定银行 提取现金 。 区就业促进中心根据系统提示批量处 理停止或者享受补贴本人 申请进行 停止 。 是 补贴复审 区就业 促进中心 在上海市劳动保障管 理信息系统中对相关信息进行 复审 。 否 一致 不符合申请 条件 复审结果是否 与初审一致 判断是否符 合领取条件 是否申领过 失业保险金 是否需要补发一个月 是 否 图 1-1 项目 实施 流 程 3. 利益相关方 本项目 涉及的 利益 相关方 包括: 项目拨款单位:上海市财 政局; 预算主管 部门 :上海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 主要 实施 单 位:上 海市就 业促进 中心; 项目参与 实施单位: 各 区 就 业 促 进 中心 、街道(乡 镇)社区事务 受 理服务中心; 项目受益方:享受灵活就 业岗位补贴 的人员 。 (五) 绩效目 标 1. 总目标 确保 灵 活就业 岗位补贴及时准确发放,引导鼓励上海市户籍大龄 失业人员实现灵活就 业, 保障大龄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减少大龄失业 人员总人数,降低大龄失业人员在失业人员中的比重 。 -11- 2. 年度绩效 目标 ( 1) 产出 目标 灵活就业 岗 位 补贴 足额发放 率 100%。 补贴 受益对象准确率 100%。每月 15 日前均拨付灵 活就业岗 位补 贴资金至个人账户。 ( 2) 效果目标 受益对象 当前 均 在灵活 就 业 。 2018 年年末 上海市 大龄失业 人数低于 2016-2017 年年末大龄失业人数 的平均数。 2018 年年末上 海市大龄失业人员占总失 业人数比重低于 2016-2017年年末的平 均 占 比 。 有责投诉发生数 为 0 次。 项目 受益群体抽样调查满意度达到 85%及以上。 ( 3) 影 响 力 目 标 建立健全的灵活就业岗位政策调整机制。建 立完善的多部门 互通的管理信息系统,各 类信 息 实时 共享 。 二、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 绩效 评价 目的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旨在通过 评价改善部门的财政支出管理 ,优化 资源配 臵及提高公共服 务水平。本次失业保险基金灵活就业岗位补贴 项目绩效评价 从 政 策制定及实 施角度出发 ,通过对项目立项、项目实 施、资金拨付、项目监控 等 各环节进行评 价,及时 总结 经验,发现问 题 ,提出项目 管理 、 绩效改善 、 政 策引导 等 方 面的措施与建议 , 从 而 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 使用 效益 。 (二) 绩效评价方案制定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于 2019 年 3 月 开始,评价组根据项目前期调 研情况与市人社局、 市就促、 5 个区就促中心、 10 个街镇社区 事 务受 理服 务中 心等相关人员进行了 访谈和 资料收 集,进行了方案制定和编 -12- 写,明确 了评价思路、方法、内容和 评价指 标体系 ,针对市就促 和 区 就促 中心 、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分别设计了基础数据 表 、 访谈 提纲与 合规性检查 表,并设计了项目 受益对象 满意 度调查问卷。 2019 年 4 月 1 日 ,市监 督局 、市财政局相关支出处室、绩效专家 、市人社 局、市就 促对项目定 位 进 行了沟 通和交 流 。 2019 年 4 月 18 日 , 市 监 督局 针对评价组提 交的工作方案 组织 了专家评审,然后评价组 按 照 专 家评审意见对工作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提交至市监督局 。 (三) 绩效评价原则、方法 1. 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 评价秉承 科学规范、公平 公正、 分级分 类、绩效相关等 原则 , 依据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 (沪财 绩 2014 22 号)的相关要求, 按照从投入到产出、效果和影响力的绩效 逻辑 路 径, 结 合 2018 年度上海市 灵活就业岗位补贴 的实 际情 况,通过指标设计 和 量化分析 检验公 共支出 的效果。从项目决策、项 目管理和 项目绩效 等方面, 综合考察项 目 的 完成情 况、 取 得 的成 绩及效益,运用定量 和 定 性分析 相结合的方法,总结经验做法,反思项目实施和管理中的 问 题 ,以切实提升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 2. 评价方法 评价组按照经过专家 评 审的工作 方案,运 用 文献法、比较 法、 社 会 调查法、因素分析法 、 专家法等多种方法对项目进行评价。 ( 1)文 献 法 ,通过搜集、整理、分析国家、上海市 灵活就业岗 位补贴相关 的政策文件、管 理制 度 等相关 文 献资料,了解上海市 灵活 就业岗位补贴 工作 开展 的背景、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