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工作流程及计划.doc
工程 建设项目 工作流程及计划 二 二 年七月目 录 第一章 工程 项目建设全过程 工作程序及审批 . 1 第一节 工程项目一般建设程序简介 . 1 第二节 广州市 政府投资 建设工程项目 审批流程 . 3 第 二 章 项目前期咨询工作流程及计划 .11 第一节 前期咨询工作内容 .11 第 二 节 前期咨询工作流程及计划 . 12 附件: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立项阶段办事指 南 . 19 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立项阶段办事指南 . 19 项目建议书及可 行性研究 报告报批办事指南 . 19 建设用地选址意见办事指南 . 20 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办事指南 . 23 用地预审办事指南 . 24 环境影响评价办事指南 . 25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办事指南 . 26 1 第一章 工程 项目建设全过程 工作程序及审批 第一节 工程项目一般建设程序简介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工程建设过程客观规律的反映,是建设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按工程实施的先后顺序,一般可分为四个阶段,即前期工作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验收备案与保修阶段等,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简介如下: 1、工程建设前期阶段 一般包括立项申请、土地征转、节能评估及审批、环境影响评估及审批、项目咨询单位与勘查单位招标、场地初步勘察、建设用地方案图审批、水土保持设计、水土保持审批、地质灾害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估、可研编制等。 2、工程建设准备阶段 一般包括详细勘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设计单位及预算单位招标、方案征求意见、人防建设意见、方案设计平面功能布局及修改、方案设计专家评审、概算编制、初设及概算征求各部门意见、初设及概算专家评审及完善、概算批复、人防报建、初步设计消防初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图修改、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核、预算编制、施工图节能审查备案、预算审核、新开工计划、办理防雷装置核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施工及监理招标等。 2 3、工程建设实施阶段 主要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 七通一平)、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等。 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与保修阶段 主要包括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项目投入使用后的工程保修等。 3 第二节 广州市 政府投资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 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穗府 20138 号)及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 (穗规 2013 1084 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项目审批)、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5 个阶段。 主要审批流程概述如下(流程图详见下文): 1、立项阶段 审批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外经贸部 门、国土房管部门、规划部门、环保部门等。 审批事项:项目建议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初步意见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含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基建工程及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核准 )。 审批流程: ( 1)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使用储备类用地 项目建设单位在按照预备项目计划或者预安排计划开展项目准备工作后,将本阶段所有审批事项申请材料报送牵头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即时将申请材料抄告规划部门、环保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在第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项 目建议书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抄告规划部门、环保部门。规划部门、环保部门实行并联审批,在第 5个工作日内完成选址意见书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初步意见报送发展改4 革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在第 6 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后,将本阶段所有审批文件统一送达项目建设单位。 ( 2)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自有用地(国有建设用地) 项目建设单位在按照预备项目计划或者预安排计划开展项目准备工作后,将本阶段所有审批事项申请材料报送牵头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即时将申请材料抄告环保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在第3个工作日内完 成建设项目建议书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抄告环保部门。环保部门在第 5 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初步意见报送发展改革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在第 6 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后,将本阶段所有审批文件统一送达项目建设单位。 ( 3)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使用非储备类用地 项目建设单位在按照预备项目计划或者预安排计划开展项目准备工作后,将本阶段所有审批事项申请材料报送牵头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即时将申请材料抄告规划部门、国土房管部门、环保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在第 3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项目建议书审批,并将审批 结果抄告各审批部门。规划部门在第 4 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后即时抄告国土房管部门、环保部门。国土房管部门、环保部门实行并联审批,在第 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审批文件或者意见报送发展改革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在第 6 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后,将本阶段所有审批文件统一送达项目建设单位。 5 2、用地审批阶段 审批部门:国土房管部门、规划部门。 审批事项: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或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含规划条件)。 审批流程: ( 1)划拨类用地。 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将本阶段所有审批事项申请材料报送牵头部门国土房管部门。国土房管部门即时将申请材料抄告规划部门。规划部门在第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 (含规划条件 )报送国土房管部门,国土房管部门在完善建设用地审批前期工作及市政府批复划拨土地供地方案后,在第 4个工作日内核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规划部门在第 7 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报送国土房管部门,国土房管部门在第 8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用地批准书审批,并将本阶段所有审批文件统一送达项目建设单位。 ( 2)协议出让类用地。 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将本阶段所有审批事项申请材料报送牵头部门国土房管部门。国土房管部门即时将申请材料抄告规划部门。规划部门在第 1 个工作日内向国土房管部门提供规划条件,在完善建设用地审批前期工作及完成协议出让活动后,国土房管部门在第 2 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划部门在第 4 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报送国土房管部门,在第 7 个工作日内完6 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报送国土房管部门。国土房管部门在第 8 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用地批准书审批,并将本阶段所有审批文件统一送达项目建设单 位。 ( 3)公开出让类用地。 在完成土地公开出让活动后,国土房管部门在第 1 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第 2个工作日内将土地出让成交结果及材料抄告规划部门,规划部门在第 4 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报送国土房管部门,在第 7 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报送国土房管部门。国土房管部门在第 8 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用地批准书审批,并将本阶段所有审批文件统一送达项目建设单位。 3、规划报建阶段 审批部门:规划部门、民防部门、环保部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建设部门、公安消防部门、气象部门等。 审批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含勘测成果资料备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民用建筑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审核、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性地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大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含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防空地下室专项设计审查、防雷装置设计审查。 审批流程: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将本阶段所有审批事项申请材料报送牵头部门规划部门,由规划部门即时分别抄告建设部门、环保部7 门、民防部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公安消防部门、气象部 门。规划部门同步组织民防部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实行规划报建并联审批;规划部门在第 2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并抄告建设部门。建设部门同步组织公安消防部门、民防部门、气象部门实行初步设计并联审批。建设部门在第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大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并抄告规划部门。规划部门在第 11 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环保部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应当在本阶段完成并抄告规划部门。规划部门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后,将本阶段所有审批文件统一送项目建设单位。 4、施工许可阶段 审批部门 :建设部门、财政部门、林业和园林部门、环保部门、民政部门、城管部门、交通部门、水务部门、公安消防部门。 审批事项:施工许可 (含民用建筑节能审查结果备案、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建设工程招标情况或者结果备案、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夜间施工审批、施工图审查结果备案、基坑支护审查 )、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评审、施工图预算评审、地名命名的审查、临时占用绿地和砍伐迁移树木审批、 (噪声 )排污许可证、施工排水许可、占用挖掘移动改建城市市政设施审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人行道或者车行道审批、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 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审批流程: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将本阶段所有审批事项申请材料报送牵头部门建设部门。建设部门即时分别抄告财政部门、民政部门、8 环保部门实行并联审批。财政部门、环保部门在第 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后将审批结果报送建设部门。建设部门在第 3 个工作日内作出施工许可证审批后,将审批结果抄告城管部门、交通部门、水务部门、林业和园林部门实行并联审批。城管部门、交通部门、水务部门、林业和园林部门、民政部门在第 5 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文件报送建设部门。公安消防部门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应当在本阶段完成并抄告建设部门。建设部门将本阶段所有审批文件统一送达项目建设单位。 5、竣工验收阶段 审批部门: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公安消防部门、民防部门、环保部门、气象部门、国土房管部门、财政部门。 审批事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防空地下室验收、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验收、防雷验收、白蚁防治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在竣工验收阶段涉及国家安全、文物、港口、河道、水利、园林绿化、水土保持、海洋、防震、防雷 、城市管理、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审查、危险化学品监管等事项的,由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实行并联验收。 审批流程: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将本阶段所有验收事项的申请材料报送牵头部门建设部门,由建设部门同时抄告规划部门、公安消防部门、民防部门、环保部门、气象部门、国土房管部门。其中,公安消防部门、民防部门、环保部门、气象部门、国土房管部门在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