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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务必阅读正文后的声明及说明 quanqiuTable_MainInfo Table_Title 证券研究报告 / 宏观专题报告 历次修宪考 :顺水推舟,波澜不惊 报告摘要: Table_Summary 改革开放后, 政府逐渐放开对价格的管制 , 价格 双轨制,计划经济和非计划经济的碰撞导致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出现了一些混乱。改革开放初期,经济中的所有制问题仍属于敏感问题。 1988 年 修宪 共涉及两条,主要集中在保护私营经济和允许土地使用权转让。 1993 年处在一个关键时期 ,世界经济、政治格局发生深刻变革,国内非公有制经 济日渐发展引发关于姓社、姓资的争论。 1993 年修宪共修改 9 处,明确了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拓展了初级阶段目标,剔除了原来宪法中包含的关于计划经济的表述,确定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到世纪之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但分配制度亟待改革;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不健全。 1999 年修宪共修改 6 条,提出 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确定 建设法治国家 , 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进行了说明 ,明确提出保护个体和私营经济。 本世纪初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 阶段,对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需要在法律层面赋予新的认识,公民用法律保护私有财产的愿望更加迫切。 2004 年修宪 共修改 14 条,加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拓展了社会主义建设目标,进一步提出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确定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明确国家征收和征用公民的私有财产进行补偿,新增关于社保和人权的表述。 十九大 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 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明确提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此次修宪总共修改 21 处 ,其中重要的地方主要有修改主席、副主席任期; 强化监察 委员会 地位 和权力 , 提高其权力的独立性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体现;强调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突出党的领导和思想教育。 回顾前几次修宪 GDP、投资、物价、货币政策和股市的表现,修宪整体上不对短期各宏观变量的走势产生明显的影响。 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和原则性的 问题 , 通常不直接针对具体细节问题 ,因此对短期经济的具体影响不太显著。此次修宪,是立足长期,将近年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 将 对中国未来一段时期社会各领域产生深刻的影响。 Tab e_Invest Table_Report 相关报告 新时代的乡村振兴,宅基地 三权分臵 初探 中央一号文件点评 20180101 比较中窥方向 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171221 新时代的新矛盾和新三步走 20171019 Table_Aut or 证券分析师:许俊 执业证书编号: S0550516050001 研究助理:沈新凤 执业证书编号: S0550116040024 18917252281 shenxfnesc 证券研究报告 发布时间: 2018-3-11 宏观研究报告 -专题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的声明及说明 2 / 14 目 录 1. 1982 年以来历次修宪的背景 . 3 1.1. 1988 年: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摸索阶段 .3 1.2. 1993 年:国内外形势复杂, “姓社、姓资 ”大讨论 .4 1.3. 1999 年:经济改革引发分配讨论,入世要求完善市场经济 .4 1.4. 2004 年:经济发展呼唤财产保护,激发全民活力 .4 1.5. 2018 年:新时代的矛盾、目标、战略要求利用新的创新成果 .4 2. 1982 年以来历次修宪涉及到的主要内容 . 5 2.1. 1988 年:明确保护私营经济,允许土地使用权转让 .5 2.2. 1993 年:明确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5 2.3. 1999 年: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分配制度,保护私有经济 .6 2.4. 2004 年第十届全国人大:土地、财产征用补偿 .6 2.5. 2018 年:新时代的新发展、新要求和新改变 .7 3. 历次修宪之后经济和市场的反应 . 8 3.1. GDP 和投资:修宪为经济增长创造更好环境,但对短期增长波动影响有限 .8 3.2. 物价:除 1999 年,其余三次修宪法案通过后物价均出现下降 .9 3.3. 货币 政策:除 1993 年以外,其他三次均在一轮货币供给扩张周期的起点 .10 3.4. 股市: 1999 年上涨, 1993 和 2004 年下跌 . 11 4. 这一次修宪会给经济和市场带来重大影响么 . 12 图 1: 修宪并不明显改变短期经济波动的固有节奏 . 8 图 2:修宪前后 8 个季度 GDP 的增长 . 8 图 3:四次修宪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的变化 . 9 图 4:四次修宪物价的变化 . 9 图 5:修宪前后 8 个月 CPI 的表现 . 10 图 6: 4 次修宪 M2 增速的变化 . 10 图 7:修宪时点前后股市的表现 .11 图 8:修宪前后 8 个月上证综指表现 .11 表 1: 1982 年以来的历次修宪 背景与主要内容 . 3 宏观研究报告 -专题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的声明及说明 3 / 14 1. 1982 年以来历次修宪的背景 目前我国现行的宪法,是 1982 年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迄今经历了 1988 年、 1993 年、 1999 年和 2004 年 4 次修订 。 表 1: 1982 年以来的历次修宪背景与主要内容 宪法修正案 背景 重点修改内容 1988 年 4 月 12 日 价格双轨制、经济软着陆、改革初期 保护私营经济、土地使用权转让 1993 年 3 月 29 日 国内外复 杂形势、姓资姓社讨论、南巡讲话、通胀加速、政府整顿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路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国营改为国有 坚持改革开放;多党合作及政治协商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99 年 3 月 15 日 经济改革引发分配讨论,入世要求完善市场经济,亚洲金融危机、国企改革 邓小平理论 ; 依法治国 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 非公有制经济是重要组成部分 2004 年 3 月 14 日 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反思由于 GDP 崇拜 而不断聚积的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双层经营体制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私有财产保护;尊重和保障人权 土地和财产征用制度;社会保障制度 2018 年 3 月 十九大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 修改主席、副主席任期 强化监察委员会地位和权力,提高其权力的独立性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体现 强调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突出党的领导和思想教育 数据来源:东北证券宏观组根据资料整理 1.1. 1988 年: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摸索阶段 改革开放后, 政府 逐渐放开对价格的管制 , 实行价格 双轨制,一些此前被扭曲的价格逐渐得到修正, 但由于 计划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存在巨大差距,一些有政府背景的人通过权力获得计划资源, 转而 向市场出售 ,引起社会不满。 计划经济和非计划经济的碰撞导致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出现了一些混乱。 这一时期仍处在改革开放初期,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正处于摸索阶段,经济中的所有制问题仍属于敏感问题: 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私营经济发展、对外经济合作等新生事物的发展仍然受到很大的羁绊。另一方面,土地交易在部分地区呈现欣欣向荣的景象,但 市场对于公有土地的转让是否合法化仍有疑虑,宪法的条款已经落后于市场化的步伐。 宏观研究报告 -专题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的声明及说明 4 / 14 1.2. 1993 年:国内外形势复杂, “姓社、姓资 ”大讨论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国内外形势错综复杂。 国际来看,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世界经济、政治格局发生深刻变革,西方国家则对社会主义中国加紧了渗透和制裁。国内来看,改革开放刚刚取得成效,非公有制经济日渐发展,但这很快就 引发了关于姓社、姓资的争论 ,同时在外部环境的压力下出现了对于社会主义道路和信念怀疑的声音,怀疑坚持改革开放和实行市场经济的 必要 。 邓小平的南方谈话在关键时刻回答了这一系 列根本性的问题,指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宪法需要针对性的将这些成果补充进去。 1.3. 1999 年: 经济 改革引发分配 讨论,入世要求完善市场经济 南方谈话后,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框架相继提出,我国经济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各种经济成分蓬勃发展,到世纪之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已经基本成为共识,但在经济领域仍然存在相关问题:一方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发展的不平衡性日益突出, 分配制度亟待改革 ; 市场经济法律体系 不健全,对于保障改革开放、加强宏观经济管理、规范微观经济行为的法律和法规需求迫切。另一方面, 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达到进入世贸组织要求,需要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与国际接轨。 1.4. 2004 年: 经济发展呼唤财产保护,激发全民活力 在改革开放经历了近 30 年的发展后,本世纪初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经济体制改革在理论和在实践中取得了重大进展,国民经济保持了强劲的发展势头, GDP 每年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经济面貌日新月异,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在保持国民经济快速增长、扩大就 业、活跃市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4 年经济过热,固定资产投资和货币信贷规模过快增长,全年基调是宏观调控。 国家层面开始反思由于 GDP 崇拜而不断聚积的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在现实经济中,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仍然受到来自观念、体制和政策的限制,在地区和行业之间发展很不平衡,发展潜力还很大, 对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需要在法律层面赋予新的认识 。另外,随着国民收入的快速提升,广大民众通过合法劳动经营,私产日渐丰厚, 用法律保护私有财产的愿望更加迫切。而由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推进蓬勃发展,关于拆迁和征用的 一些法律争论和在实践中引发的问题也已引起了社会关注。 1.5. 2018 年:新时代的矛盾、目标、战略要求利用新的创新成果 目前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 2018 年正值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国民经济处于 L 型探底的阶段,对于是否已经走出底部、何时走出底部仍不确定。 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由高速增长转入了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逐渐转向科技创新驱动。 在近三年的供给侧改革下,三去一降一补已取得明显成效,企业盈利已有很大改善、债务风险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经济韧性超出市场预期。此外,金融监管也 逐渐发力,针对以后金融领域的乱象的监管办法 宏观研究报告 -专题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的声明及说明 5 / 14 和规定陆续出台,金融环境整体趋严。 十九大 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明确提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的历史使命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出了新的两步走战略。在 1 月 12 日的政治局会议上,党中央明确提出, 为了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要作用, 需要 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 , 对宪法进行修改 。 2. 1982 年 以来历次修宪 涉及到的主要内容 2.1. 1988 年:明确保护私营经济,允许土地使用权转让 此次修宪 共涉及两条,主要集中在保护私营经济和允许土地使用权转让。 宪法第十一条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宪法第十条第四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修改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2.2. 1993 年:明确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此次修宪共修改 9 处,明确了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拓展了初级阶段目标,剔除了原来宪法中包含的关于计划经济的表述,确定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后两句 ,增加了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 , 坚持改革开放 。 目标从 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改为 把我国建设成为 富强、民主、文明 的社会主义国家 。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末尾增加: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 宪法第七条和宪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中将国营经济修改为 国有经济 , 宪法第八条第一款 ,确定 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 取代农村 人民公社和农业生产合作社 。 宪法第十五条: 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修改为: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宪法第十六条明确了 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宪法第十七条删除了集体经济组织接受国家计划指导的表述。 宪法第九十八条: 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修改 为: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 宏观研究报告 -专题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的声明及说明 6 / 14 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 2.3. 1999 年:初级阶段基本经济 、 分配制度 , 保护私有经济 此次修宪共修改 6 条,提出 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确定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进行了说明 ,明确提出保护个体和私营经济。 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 将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修改为 我国将 长期 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将 邓小平理论 写进指导思想 。 宪法第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实行依法 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宪法第六条提出了 社会主义初级 阶段 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 :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宪法第八条第一款: “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修改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宪法第十一条 明确提出 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 宪法第二十八条将 镇压叛国和其他反革命的活动 修改为: 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 。 2.4. 2004 年第十届全国人大 : 土地 、 财产征用 补偿 此次共修改 14 条,加 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拓展了社会主义建设目标,进一步提出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确定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明确国家征收和征用公民的私有财产进行补偿,新增关于社保和人权的表述。 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加入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作为指导思想,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修改为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之后增加推动 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可以依照法律规定 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宪法第十三条提出公民的合法的 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增加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 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 宏观研究报告 -专题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的声明及说明 7 / 14 宪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修改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 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国家 鼓励、支持和引导 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宪法第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国家建立健 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 社会保障制度。 宪法第三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宪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增加了特别行政区人大代表的表述。 宪法第九十八条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修改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2.5. 2018 年:新时代的新发展、新要求和新改变 此次修宪 主要 内容 有修改主席、副主席任期; 强化监察 委员会 地位和权力 , 提高其权力的独立性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体现;强调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突出党的领导和思想教育。 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新修改的宪法中多处体现。 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将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入指导思想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此外贯彻新发展理念 , 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和谐美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改革 ,和谐,和平发展道路,互利共赢开放战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这些 习 总书记 十八大以来 在发展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 社会主义建设 实践过程中的理论创新和思想创新 成果均 被加进宪法,中国特 色 社会主义 理论 思想得到进一步丰富。 强调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突出党的领导和思想教育。 宪法第一条第二款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后增写一句,内容为: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宪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增加了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人民中进行爱国 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强化监察 委员会 地位和权力 。 宪法中人大的代表选举的国家机关除了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外增加了监察机关 ,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中增加一节,作为第七节监察委员会;增加五条:第一百二十三条 第一百二十七条对监察委员会组成、职能和组织做了明确的说明,宪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四款、第六十七条、第一百零一条第 二款、第一百零三条第三款、第一百零四条等谈及国家机关的内容里也相应的增加了相关内容。 宏观研究报告 -专题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的声明及说明 8 / 14 在强化监察委员会权力和地位的同时,监察委员会的独立性也有所增强: 宪法第八十九条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中第八项(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修改为(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宪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确定的管理职责也删除了监察。 根据这次宪法的调整,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不再负责对监察委员会的领导和管理,国家监察委员会对人大负责,宪法第一百 二十七条更是明确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 历次修宪之后经济和市场的反应 3.1. GDP 和投资:修宪为经济增长创造更好环境,但对短期 增长 波动影响有限 1988 年、 1993 年两次修宪后 GDP 增速都有所下降,而 1999 年、 2004 年两次修宪后 GDP 增速均呈上升态势。 前两次修宪时我国尚处于需求旺盛而供给短缺阶段 , 80 年代由于实行价格双轨制,社会经济秩序出现了一些混乱,对经济造成负面影响, 1988 年开始进行价格闯关改革,且由于国内外局势风波,经济短期内继续承压,但 慢慢地市场逐渐理顺价格机制,随后经济反弹。 92 和 93 年经济出现过热,政府积极进行宏观调控, 93-96 年 经济进入软着陆时期。 两次宪法修改案分别强调私营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经济稳健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法律环境,但短期 并没有直接影响到经济运行轨迹。 1996 年后,国内产能已经达到较大规模,外贸 -投资模式愈发成熟。 1999 年经济受到外部亚洲金融危机余波的影响,国内供给侧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关停过剩产能,国企冗员分流,银行不良资产处理。此后,经济遭受短期阵痛后触底反弹,经济增速持续提高,直到 2007 年达到顶点 。 1999 年和 2004 年的修宪适应了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需求和新变化,推动了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 图 1: 修宪并不明显改变短期经济波动的固有节奏 图 2: 修宪 前后 8 个季度 GDP 的增长 数据来源:东北证券, Wind 数据来源:东北证券, Wind 宏观研究报告 -专题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的声明及说明 9 / 14 除了 2004 年那次 修宪外,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变化与 GDP 增长的变化类似。2004 年修宪前后中国投资增速基本稳定在一个较高的水平,而经济增速则因为外贸不断扩张,增速不断提高。 图 3: 四次修宪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的变化 数据来源:东北证券 , Wind 3.2. 物价:除 1999 年,其余三次修宪法案通过后物价均出现下降 图 4: 四次修宪物价的变化 数据来源:东北证券 , Wind 1984 年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实质上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 核心是价格市场化 。随后的十几年间,国家对特定商 品采取计划管理与市场调节并举的价格双轨制作为过度政策。 1985 年首次出现经济过热,由于 价格放开造成物价上涨严重,国家为了抑制通胀实行了紧缩的货币政策,此后价格闯关 。 1988、 1993、 2004 年修宪后的价格指数下降,主要原因是国家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对经济过热的调控已有成效,通货膨胀得到缓解; 宏观研究报告 -专题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的声明及说明 10 / 14 而 1999 年出现小幅上升,原因在于我国经历了 1996-1997 的衰退后经济稍有回暖,最高法律层面对非公经济的支持以及国内经济改革起到了很大作用。 图 5: 修宪前后 8 个月 CPI 的表现 数据来源:东北证券 , Wind 3.3. 货币政策:除 1993 年以外,其他三次均在一轮货币供给扩张周期的起点 从数据来看,除 1993 年以外,其他三次修宪均在一轮货币供给扩张周期的起点,M2 的增速随后都出现了提高 。参考前面提到的修宪时点的经济表现, 1988 年经济处于第一次经济过热后的软着陆阶段,经济增速下滑; 1999 年经济在内外因素的影响下探底; 2003/04 年经济短期波动,随后经济快速发展;因此在 这些时期货币供给的扩张是与经济状况相匹配的。 同样的, 1993 年经济处于绝对过热阶段,房产作为创造信 用的媒介通过信贷不断放大存款的派生作用,使得 M2 增速在 1993年达到顶峰,此后政府着手整顿金融秩序和抑制经济过热, M2 增速下降。 图 6: 4 次修宪 M2 增速的变化 数据来源:东北证券 , Wind 宏观研究报告 -专题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的声明及说明 11 / 14 3.4. 股市: 1999 年上涨, 1993 和 2004 年下跌 1992 年的 南巡讲话对股票市场的肯定带来了一波大行情 , 1993 年 2 月底,上证综指冲上 1558.95 高点,此后随着国家整顿金融秩序、收紧银根陷入低迷。 1999年 5 月 19 日, 沪深股市展开了一轮波澜壮阔的大行情,史 称 “519”行情 , 股市上涨持续到 2000 年 。 2004 年股市处于在国有股减持带来的压力之下,尽管国务院发布国九条(也即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刺激行情短暂上涨, 但随后又因金融紧缩一路走低,直到 2005 年 国有股股权分臵改革方案激发市场活力 , 开启一轮大牛市 。 图 7: 修宪时点前后股市的表现 数据来源:东北证券 , Wind 图 8: 修宪前后 8 个月上证综指表现 数据来源:东北证券 , Wind 宏观研究报告 -专题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的声明及说明 12 / 14 4. 这一次修宪会给经济和市场带来重大影响么 从前几次修宪经济、货币政策和股市的表现来看,我们认为修宪整体上并不能对短期各宏观变量的走势产生明显的影响。 究其原因,这与宪法和修宪行为自身的特质是分不开的: 法律的变化属于制度的变化,制度变化的效果相对缓慢,同时与其他法律不同, 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和原则性 的问题 , 通常不直接针对具体细节问题 ,因此对短期经济的具体影响不太显著。但宪法的修改往往涉及到社会实践中所面临的重大问题,推动法制环境的改善,为经济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影响 深远。 从宪法的修改内容来看,此次提出的修宪内容涉及的重点较以往有所不同 , 过去的四次修宪,修宪内容的主要重点集中在经济层面, 涉及到当时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些基本性问题和制度讨论。 而此次修宪意见中涉及到的重点比较全面,涵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诸多方面,其中涉及到的政府机构和领导人任期的重大改革在前几次修宪过程中未有涉及,这与近期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相互呼应。 此次修宪,是立足长期,从战略高度对新时代中国社会、经济、政治、思想、民生、文化、生态等未来的发展奠定方向, 将 2004 年修改宪法以来,党和国家事业的 重要发展变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必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对中国社会各领域产生深刻的影响。 宏观研究报告 -专题报告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的声明及说明 13 / 14 分析师简介: 沈新凤,研究助理,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先后服务于期货、股票私募投资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海内外宏观研究体系,拥有投研一体的市场思维。 2016年 4月加入东北证 券。 重要 声明 本报告 由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本公司 ”) 制作并 仅 向 本公司客户 发布, 本公司不会因 任何机 构或个人 接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 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 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 资料 , 本 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报告中的内容和意见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 不保证所包含的 内容和意见 不发生变化。 本报告 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对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征价。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 证券买卖 建议。本公司 及其雇员 不承诺投资者一定获利,不与投资者分享投资收益, 在任何情况下, 我公司及其雇员对 任何人 使用本报告及其内 容所引发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概不负责。 本 公司或 其 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 本 报告中 涉及 到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