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疾控中心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1 市疾控中心 2017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市疾控中心 2017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深入贯彻湖南省财政工作会议中关于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有关精神,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张家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17 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张财绩 2018 99 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我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概况 市疾控中心系副处级事业单位,共有编制 52人,其中全额编制 43人,自收自支编制 9 人,在职 68 人,退休 25 人。 市疾控中心主要职能:控制疾病,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保障;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二、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我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中心成立了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全部资金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在资金使用上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保管,单位纪检组长对全部资金2 和专 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相关发票由财务室审核后,报分管领导签字,再由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同意报帐后到财务室结算。 (一)基本支出 930.99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724.5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12.7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54.80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38.94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支出、津补贴支出、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及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项目支 出 1003.85 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890.5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7 万元,基本建设支出 32.44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73.84 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专项业务支出以及实验室检测化验采购试剂、实验室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及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 三、绩效分析 通过对 2017 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结果分析如下: 1.在职人员控制率:大于 100%,在职人员 68 人,编制数 52 人。 2.“三公经费 ”变动率:我中心按照中央 “八项规定 ”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 “三公经费 ”的支出,在上年 “三公经费 ”的基础上有减少, 达到了预期目的。 3.预算完成率: 54%,小于 100%。 4.预算控制率: 282%,大于 0。 5.公用经费控制率: 88.44%,小于 100%。 3 6.“三公经费 ”控制率: 60.86%,小于 100%。 7.政府采购执行率: 28.20%,因上级下达的检测设备项目经费到位时间不确定,不能做出准确预算,但政府采购均按照政府采购要求、标准和项目实际下达金额执行。 8.管理制度健全性上,我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实际,专门成立了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且都是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有关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的。 9.资金使用合规性上,我中心在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保管,单位纪检组长和分管财务领导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和科学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10.预决算信息公开性上,我单位 2017 年度的三公经费及预决算数据已经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公开。 11.职责履行: 2017 年度,我中心在市卫生计生委的 正确领导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四、存在的问题 对预算管理的认识不够,对预算政策和知识掌握不全面,编制部门预算不够精细,没有充分考虑中心收入及专项资金的不确定性,导致预算数据与实际支出数据落差较大。 五、改进措施 4 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学习,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搞好部门预算,合理有效地管理使用资金,客观全面地做好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张家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 年 4 月 16 日 附件 5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张家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编制数 2017 年实际 在职人数 控制率 52 5 68 130.77% 经费控制情况 2016 年 决算数 2017 年 预算数 2017 年预算调整数 2017 年 决算数 三公经费 31.98 43 26.17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17.36 21 15.34 其中:公车购置 0 6 0 0 公车运行维护 17.36 21 15.34 2.因公出国 0 0 0 3.公务接待 14.62 22 10.83 项目支出 460.72 278 7 890.57 1.业务工作专项 460.72 278 890.57 2.运行维护专项 0 0 0 ¡¡ 公用经费 124.60 320.24 151.68 其中:办公经费 32.33 9.30 8 水费、电费、差旅费 25.50 22.65 会议费、培训费 20.88 5.42 政府采购金额 261.83 73.84 部门整体支出 1063.49 1934.84 1934.84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 2017 年完工项目) 批复规模 ( ) 9 实际规模() 规模控制率 预算投资(万元) 实际投资 (万元) 投资概算 控制率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说明: ¡°项目支出 ¡±需要填报除专项资金和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情况;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表中打 ¡°”部分不需填写数字。 附件 4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10 指标说明 得分 投入 10 预算配置 10 在职人员控制率 5 以 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 100%,计 5 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 0.5 分,扣完为止。 在职人员控制率 =(在职人员数 /编制数) ¡Á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局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0 ¡°三公经费 ¡±变动率 5 ¡°三公经费 ¡±变动率 0,计 8 分; ¡°三公经费 ¡±变动率 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 0.8 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 ¡±变动率 =(本年度 ¡°三公经费 ¡±预算数 -上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数) /上年度 ¡°三公经费 ¡±预算数 ¡Á100%。 5 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