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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下的中国税务管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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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下的中国税务管理.pdf

在去年2018中国税务前瞻系列之迅速走向成熟 中国税务管理一章中,我们详细说明了中国税务机关在 税收征管方面的最新发展,以及纳税人在企业内部的税务 风险管理和实践。鉴于2018年中国税务征管体制和法规发 生了重大变化,本文将重点放在税务机关的征管变革上。 本文我们将着重探讨2018年五大税务征管变化: 总体来看,我们观察到在中国发达的一线城市,如北京、 上海和深圳,税务机关的征管有效性提升明显(例如,通 过基于大数据技术的税务风险筛查、纳税人信用评级等)。 税务官员在积累丰富经验的同时,有机会获得更有效的培 训以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日益复杂的纳税人商业安排。在 越来越多的案例中,这些情况有效促进税务官员采取更 “合理”的方法来处理纳税人问题。中国税收法律法规经 常留下许多“灰色地带”,发达城市税务官员的经验、眼 光、对商业实质的敏锐,促成了这些地方的税收征管实操 更加符合税收法规本意和商业实质。这一点也可以从税务 机关与纳税人的沟通中看出来。税务机关采用时兴的即时 通讯形式(例如,通过网络帖子和微信新闻稿)与纳税人 沟通,在最新动态中税务机关越来越强调为纳税人服务。 尽管未来几年经济形势复杂,纳税人希望这种正面、积极 的发展能够延续。同时纳税人也期待,基于大数据技术的 税收征管方式、组织机构变革和征管培训可以被推广到中 小城市,以提高这些地方税务机关的征管有效性和商业感 知能力。 在此必须指出,这些趋势与税务机关内部管理的提升有着 复杂的相互作用关系。严格征管执法有助于遏制不当适用 税法,但可能会导致税务官员执法过于保守,仅根据税法 字面意思执行,不能根据税法本意去解读复杂或创新的商 业安排。各地税务机关不同风格的执法实践并存,未来中 国税收征管实践的发展方向仍有待进一步观察。 国地税合并; 取消“事前审批”和“事前备案”; 千户计划最新进展; 统一企业登记,推动政府间合作与信息 共享; 网上申报和电子发票进展。 1 2 3 4 5 在大数据技术和税务管理 体制改革的推动下,中国 多年来的税务征管现代化 正稳步前行。从中长期来 看,这将从根本上提升税 收征管效率。毕马威中国 的税务专家们在本文中阐 述了提升后的征管有效性 是如何反向促进税务征管 向更成熟、更合理的方法 过渡,进而帮助纳税人解 决在日益复杂的经济环境 中所面临的税务问题。 © 2018 毕马威企业 咨询 ( 中国) 有限公司 中 国外商独资企 业,是与瑞士 实体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 毕马威国际”) 相关 联的独立成员 所网络中的成 员。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 1© 2018 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是与瑞士实体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毕马威国际”)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 得转载。在中国印刷。 2 创新赋能 税道渠成 © 2018 毕马威企业 咨询 ( 中国) 有限公司 中 国外商独资企 业,是与瑞士 实体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 毕马威国际”) 相关 联的独立成员 所网络中的成 员。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 2© 2018 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是与瑞士实体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毕马威国际”)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 得转载。在中国印刷。 3 中国之前的税收征管机构是国、地税并行,分设在省、市、县各级。历史形成的双重征 管体系的复杂性给纳税人带来了许多挑战。 为了落实2018年3月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提及的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从2018年7月 开始,全国省、市、县、乡各级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从而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管理下 形成统一的税务机关。另外,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 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国地税合并 1 这项税收征管机构改革意义深远,表现在以下方面: 提高征管效率和有效性。改革前,税收和社保分别由不同的税务机关和政府机 关征收,例如,大部分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征收,个人所得税由地税局 征收,而社保费由社保局征收。改革后税收、社保均统一在税务机关征收,有 助于整合征管资源,大幅提高征管效率和有效性。征管有效性的提升可以表现 为在同一征管机构管理下,不同税种、收费之间的一致性可以得到保障,例如, 用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和计算社保费的工资薪金,还有企业所得税前 扣除的工资薪金可以通过相互比对避免出现以前在不同征管机构管理下的不一 致问题。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过去对中小型企业的社保缴款征收管理较为薄弱, 预计未来在税务机关的统一管理下将会大大提高征管水平。这一征管改革举措 也是新个人所得税法落地保障举措的有力补充,更详细的讨论请参见中国个 人所得税改革向前迈出了巨大一步一章。 改善纳税人服务,降低纳税人合规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已将国地税合并作为 “放管服”的关键举措。在全国范围内实现 “纳税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 执法一把尺子”。此前的“春风”行动和“深化国税、地方税务征管体制改革” 等税收征管改革方案已经提出国税、地税共同设立联合办税大厅和数据平台。 国地税合并显然进一步推动了这一进程,同时节省了纳税人不得不在国税和地 税征管机构之间来回处理纳税申报、缴纳和备案等涉税事项的时间。 有助于提供涉税“一站式”服务,即一次性处理所有与税务有关的事项。这是 国家税务总局2017制定的目标,目标是纳税人可以在指定范围任意选择办税 服务厅网点办理税务事项,并逐步扩大通办范围,从全市通办,到全省通办, 再到全国通办。这要通过全国范围的线上税务服务平台的整合来实施,在国家 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在2020年前建立起统一的全国电子税 务局的目标。 有助于税务机关整合征管资源。在数据在手,剑指何方?中国转让定价 全新的挑战与机遇一章中提及,北京、深圳等城市已经成立了新的稽查局专 注于税务稽查,新团队人员数量远远超过了合并前的水平。江苏省也新成立了 类似机构,据称新机构人员配置超过100名。© 2018 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是与瑞士实体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毕马威国际”)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 得转载。在中国印刷。 4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这些进展十分可喜,但在跨区域协调和税收收入分配方面仍有许多 实际问题有待解决。例如,如果纳税人可以选择他们希望向哪个税务机关提交申报材料 并缴纳税款,就需要解决税务机关之间分配和转移税收收入的问题。税收收入来源地和 纳税人注册地的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均有可能会对税收收入提出索求。在缺乏机 构内部税收收入转移机制的情况下,这可能使纳税人与这些税务机关的关系趋于复杂化, 甚至可能导致税务机关双重纳税。这些问题已经出现在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税务机关申 报和缴税的案例中,例如,从中国不同区域取得收入的非居民企业。 中国将几个行政机构的行政审批、备案和程序相互挂钩的独特方式,也产生了一些问题。 一家外国公司将北京公司股权转让给上海公司时可能发现,如果向北京税务机关(即所 得来源地)缴纳转让所得的税款,上海买方将不能通过上海银行办理对价的支付。由于 只有上海税务局的缴税信息才进入上海银行的参考系统,因此上海银行无法查到上海买 方的缴税记录,根据外汇管理局的规定,上海银行无法替上海买方办理付汇手续。这一 问题需要北京、上海的税务机关、外汇管理局的及纳税人进一步深入协商解决。 因此,虽然国地税合并和纳税人大数据整合的前景是美好的,但仍需要解决许多与跨区 域协调和税收收入分配有关的问题,以确保真正改善纳税人的体验。© 2018 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是与瑞士实体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毕马威国际”)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 得转载。在中国印刷。 5 在以往的实践中,中国的税收管理主要依靠“事前审批”来控制纳税人的行为和税务遵 从。事前审批的范围非常宽泛,包括税收优惠、减免,也包括更基本的与申报相关的事 项,如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需要税务机关事先审批。此外,对外付汇也需要税务机关事 先审批,也就是说,除非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批对外支付审批表,否则银行不会处理对外 付汇。 在2013-2016年期间,中国实际上已经基本取消了“事前审批”机制,取而代之的是 “事前备案”制,即只需向税务机关备案便能够进行后续流程,原则上不应阻碍税务处 理流程或付款流程。国家税务总局仅仅保留了7个微小税务行政管理事项作为事前审批 事项,比如对纳税人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允许在线申请并办理。 尽管如此,中国各地的许多税务机关有些时候仍按照之前“事前审批”程序处理备案流 程。例如,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第40号取消了对向中国境外支付各类款项(如服务 费、特许权费)的事前审批,以事前备案取而代之。但是,许多地方的税务机关拒绝在 备案表上盖章证明纳税人已经在支付税款前向税务机关提交备案表。纳税人无法取得税 务机关盖章的备案表则无法到银行办理对外付汇。此外,许多税务机关还是和审批制一 样要求备案时提交大量资料。 为了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遵从负担,在2018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18年第23 号公告,修订并发布了新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取消了对某些企业 所得税优惠项目的备案要求,包括了免税、税基减免、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税收抵免 和降低税率等项目。新的简化办理方式适用于2017年度汇算清缴及以后年度优惠事项 办理工作。该公告所做的修改旨在: “事前审批”到“事前备 案” 再到“留存备查” 2 简化申请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流程。根据新方法,纳税人可以自行判定是否 有资格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待遇,并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中申报享受企 业所得税优惠。但是纳税人必须留存原备案资料,以备税务机关后续核查 时根据需要提供。 将留存备查资料分为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和其他留存备查资料。企业应当按 照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列示的清单归集和整理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其他留存备查资料则由企业根据享受优惠事项的情况 自行归集,以助于税务机关在后续管理时能够做出准确判断。 税务机关将对企业享受优惠事项开展后续管理,企业应当予以配合并按照 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方式提供留存备查资料。其中涉及软件和集成电路 产业相关优惠事项的,企业应当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向税务机关提交目 录所列示的相关资料。其他优惠事项的核查,由各省税务机关(含计划 单列市税务机关)按照统一安排,开展后续管理等。© 2018 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是与瑞士实体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毕马威国际”)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 得转载。在中国印刷。 6 该法规的目的是推动纳税人将来自行评估和判断税法上 的减税/免税/优惠待遇如何应用于日常税务处理和纳税申 报。如有不当,税务机关可对其进行检查和调整。这些 变化与全国范围内消除地方官员过度使用行政自由裁量 权的行动相关联,同时可能被视为与政府的反腐败运动 相联系。 23号公告之后还有两个法规与此相关,旨在推动企业自 行评估和判定企业所得税的税务处理: 2018年4月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第15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 公告简化了资产损失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虽然资产 损失的审批制之前已经过渡到备案制,但仍然被要求 提供大量的证明文档。根据最新的规定,纳税人只需 提交一份表格,连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即可申报 资产损失;支持性文档(如会计和税务相关资料)由 企业留存备查。 2018年6月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第28号 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 公告填补了向纳税人自行判定机制过渡的征管法规 框架中的一大空白,首次正式规定了企业所得税扣除 目的的支持性文档要求。此前,中国没有具体的规则 来规范税务机关所要求的支持性文档。税收征管 法、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虽有相关规定, 但在实践中,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在支持性文档的 构成和内容方面存在诸多争议。因此,新的指引增加 了企业的税收确定性。 这些对中国税制运行的根本性改变对于纳税人是有利还 是有弊尚有争议,这将取决于每个纳税人的能力和具体 情况。应当指出,尽管旧的事前审批机制可能导致耗时 较长,纳税人需要花时间向税务官员说明具体案情,并 且在某种程度上给予了税务官员过大的自由裁量权,但 也事前审批机制有其优势,即纳税人在收到税务机关审 批后,可以合理地确定其税务处理在之后可能的税务检 查中不会被推翻,当然前提可能是当时批准的税务官员 仍然在位。此外,还应当指出,虽然取消了事前审批, 但纳税人还是被要求提供更详细的申报表和文档,以为 税务机关的“后续管理”提供信息。 在推进纳税人自行评估机制的过程中,以下几个方面显 得尤为重要: 新的纳税人自行评估机制也可能带来好处,特别是 针对具体税收问题而言: 国家税务总局的指引会变得非常明确和具体,地 方自由裁量空间减小;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惠/扣除的申报的流程指引和 直达税务总局的行政审查程序在实践中高度具体 和有效,直达国家税务总局的行政复议程序在实 践中具有高度规范性和有效性; 纳税人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和流程足以识别和处 理税务风险,并及时更新。 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那么新制度很可能增加纳税 人的税收风险,导致风险大于可能的好处。此外, 我们注意到,税务机关在通过基础建设提升内部监 督管理水平的同时,监督和核实下级税务机关的执 法行为出现了新的复杂性。由于受到更严格的内部 监督机制的审查,一些官员(尤其是基层税务机关 官员)倾向于采取非常保守的方式来适用税收法规 以降低其个人风险。特别是在他们处理不熟悉的复 杂的商业安排时,他们更不愿意动用自由裁量权, 而是选择死板地看税收法规和指引的措辞,而这可 能导致税收法规在商业应用中出现问题。而在发达 城市里,税局官员则倾向于运用其商业敏感以更好 地理解商业安排,并更“合理”地应用税收法规。 因此,这将成为未来向纳税人自行评估机制过渡的 关键挑战。 另外,除了税务机关之外,其他相关政府机构也需 要随之而改变。如上例所示,一家外国公司将北京 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上海公司时,如果银行和外汇管 理局继续要求纳税人出示经税务机关盖章的税务备 案表作为付汇前提条件,那么,取消事前税务备案 将需要这些部门调整其程序和要求。不能及时调整 将会增加商业活动的复杂性和障碍。 确保通过法规的明确提高纳税人的税收确定性; 国家税务总局要确保各税务机关在实践中切实遵 从指引; 纳税人建立税务风险管理体系来管理内部税务风 险。© 2018 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是与瑞士实体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毕马威国际”)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 得转载。在中国印刷。 7 创新赋能 税道渠成 © 2018 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是与瑞士实体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毕马威国际”)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 得转载。在中国印刷。 7© 2018 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是与瑞士实体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毕马威国际”)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 得转载。在中国印刷。 8 自2015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一直致力于推动“千户计划”,旨在对中国最具行业代 表性的、税额贡献最大的大型企业采用一种基于大数据技术的、基于风险管理的税收管 理方法。截至目前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数据收集、行业树构建等方面。国家税务总局意识 到千户企业在提供数据的同时,也希望能够从中获益。因此千户计划后续行动列表旨在 带来这些好处,例如,包括全国范围内的地方税务机关实现一致的税务处理,复杂税务 问题的升级解决等。 2017年11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副司长王福凯以“千户集团税收风险 管理“为主题,与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 风险导向的税收征管 一千户计划 3 随着这些发展,千户计划已经成为中国税收征管的一个重要举措,在有效定位税务检查 目标企业方面和解决中国税法设计和实施中所固有的税务不确定性方面都有突破。 其中值得关注的内容有: 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统筹开展对单个集团的税收风险分析。每个集团按 单个成员企业形成风险分析报告,对该集团的所有分析报告进行加工整理形成 税收风险对应任务,按照成员企业所在地,区分国、地税征管的税种,通过金 税三期决策支持系统推送至各税务机关开展应对。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第五直属税务分局作为税务总局千户集团税收风险分析中心, 依托千户集团税收风险分析平台,采取计算机风险自动扫描、人工专业复评的 “人机结合”方式组织实施,与省税务局开展联动分析。省税务局结合税务总 局下发的风险识别报告,开展人工专业复评,形成风险分析报告,并在规定时 间内上报税务总局。 近两年来,大企业管理司建成千户集团风险程度测试指标体系,并完成了从1.0 版到3.0版不断迭代更新。3.0版已初步构建了包含经营状况、税收表现、风险 特征三个层面的行业指标模型架构,既可通过会计指标衡量企业经营状况,又 可通过征收指标监测企业税收表现,更可通过行业特征指标定位企业税收风险。 针对某项税收政策各地有执行不一致的情况,在推送前税务总局尝试增加一个 与集团总部事先沟通的机制。通过税务总局与企业集团总部的直接交流沟通, 明确某风险事项合法、合理的税务处理,达成一致后再将该风险推送至各地应 对。 千户集团税收风险分析严格意义上是针对企业过去若干年度已发生涉税事项的 分析,而不是针对未发生的涉税事项。若相关复杂涉税事项尚在进行中,同时 通过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数据能够了解到相关重大事项,也可对企业可能面临 的风险进行分析,经评审推送到相应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风险提示,确保企业 在纳税义务发生时准确、足额纳税,避免事后检查带来的滞纳金、罚款等风险。创新赋能 税道渠成 © 2018 毕马威企业 咨询 ( 中国) 有限公司 中 国外商独资企 业,是与瑞士 实体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 毕马威国际”) 相关 联的独立成员 所网络中的成 员。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 9© 2018 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是与瑞士实体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毕马威国际”)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 得转载。在中国印刷。 10 多年来中国一直在推进证照简化项目以简化和整合企业所必须获得的各种营业执照、注 册证书和许可证等。最开始是2015年推出“三证合一”,后来2016年推出“五证合 一”,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五证合一,一证一码”计划已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2017年10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 “多证合一”改革于2017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 2018年3月,多个部门联合发布了“二十四证合一”计划,并从2018年6月起在全国范 围内实施。根据工商企注字2018第31号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 见,各相关部门协商确定,在“五证合一”基础上,将19项涉企(包括企业、个体 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称企业)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首批实行 “二十四证合一”。 企业证照合 一与政府间信息共享 4 营业执照(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 税务登记(由地方税务机关签发); 组织机构代码(由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出具); 社会保险登记(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室出具); 统计登记证(由统计局出具); 分公司营业执照的备案(过去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照签发)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备案证书(由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 公章制刻的备案(由当地公安机关完成); 国际货运代理机构备案(由当地商业主管部门完成); 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由当地海关出具);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备案(与当地财政部门一起完成);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备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室完成)。 二十四证包括但不限于:© 2018 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是与瑞士实体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毕马威国际”)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 得转载。在中国印刷。 11 以上证照合一的举措和其他举措一起,有助于不同政府机构之间进行信息共享,包括海 关、商务部、财政部、工商、公安、社保等机构的数据已经实现了共享。最初在以往年 度,政府机构之间也有信息共享,有时候是国家层面的,有时候是省级层面的,大部分 都是应急式的。2016年9月发布的国发2016第5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 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确立了信息共享的总体框架,并逐步建立起系统性的信息共享 机制。国家税务总局与14个政府机构间建立了税收相关的信息共享机制,最近的实例 包括: 2017年4月,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局之间签订了信息共享和联合 监督合作框架协定。这一框架为建立三个机构之间信息共享、相互认可监督、相 互协助执行,以有效方式协调执行海关、税务、外汇规则的新机制提供了基础。 2018年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工商企注字2018第 11号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的通知。今年年初国家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与其他几家政府机构合并后,成立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后 者将进一步实施这项措施。基于这种安排,工商与税务的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督活动 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企业打算注销,它必须在注销前45天通过国家信用记录信息共 享平台进行宣告。国家税务总局必须在公告发布后的一个工作日内,通过省级信息 共享平台向税务机关“推送”该信息。纳税人有未决税务事项的,税务机关将向国 家税务总局及其下属机关提出注销登记的异议。工商企注字2018第11号通知还明 确指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将建立合作机制,监督增值税发票 的获取,并对因违反税收法规而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进行联合监督。 下一步,包括税务机关在内的各中央政府机构的政府信息系统都将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 平台相连结,使得依数据驱动的税务执行效率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这些数据汇集了来 自各个政府机构的数据,增量的多元化来源的信息正在被税务机关应用于以大数据分析 驱动的税务管理实践中。 正如在去年2018中国税务前瞻之迅速走向成熟中国税务管理一章中阐述的, 税务机关已经作出了相当大的努力,汇集了来自金税三期系统的税务信息,并计划收集 其他机构的涉税信息,包括金融机构(待税收征管法定稿)、非居民金融账户信息 (自2018年9月开始交换)、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待电子商务法定稿)。2018年将 开始收集个人收入和财产数据,这些数据来自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相关的个人收入和财产 信息系统。该系统全国联网,于2017年5月开始收集和管理全国范围的个人相关的税务 数据。该系统有望在新个人所得税法通过后(2018年8月通过)进一步改进。由于新的 个人所得税法引入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多项收入合并作为综合所得,并规定了 新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即在基本减除费用的基础之上,再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 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赁、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等六项。新系统从2019年月1日 起协助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 2018 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是与瑞士实体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毕马威国际”)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 得转载。在中国印刷。 12 创新赋能 税道渠成 © 2018 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是与瑞士实体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毕马威国际”)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 得转载。在中国印刷。 12© 2018 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是与瑞士实体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毕马威国际”)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 得转载。在中国印刷。 13 2018年税务机关采取了一些措施使得纳税人在做网上税务申报时更简单、更安全。 2018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税总发20183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财务报表数 据转换参考标准及完善网上办税系统的通知要求省税务机关升级其网上纳税申报系统, 以便: 制定网上办税系统与企业财务软件对接的接口规范并开放接口; 支持企业财务报表数据格式与纳税申报财务报表数据格式之间的自动转换(经参数 配置); 支持自动计算应报税税额功能和更正申报表功能; 各省税务机关开放接口应当符合国家信息安全保护要求,确保纳税人报送数据的安 全。 为了确保全国范围内处理的协调一致,该文件定义了“财务报表数据转换参考标准” (1.0版),同时在未来保持定期更新。 在优化完善网上办税系统的同时,税务机关也在协助纳税人输入更准确的信息。2017 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公告 20171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为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 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有关问题的公告,为纳税人提供可以选择的企业所得税汇算 清缴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在正式提交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之前,帮助他们识别和 纠正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错误。2017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税总发201712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针对 增值税提供了一种风险识别工具,用于交叉比对包括增值税发票、退税、纳税和其他申 报文件在内的不同来源的信息,以便确定风险。 同时,在电子发票领域,在利用区块链方面也取得了一些进展。2018年夏季,在腾讯 的支持下,深圳税务局推出了一个全面整合交易各方、支付服务提供商、微信发票交付 和税务机关的试点区块链发票系统。使用分散式锁链技术,不可更改的交易记录将隐藏 在自动生成的数字税务发票(发票)之后,每当销售方在进行销售以及在客户支付(通 常使用微信支付或支付宝)即可触发。然后,客户可以使用通过微信接收的数字发票来 申请相关的税务扣除,税务当局已经接收到关于销售、支付和税务扣除申请过程的所有 步骤的实时信息。假设这些系统在试点中证明是可靠的,那么它们的便利性很可能会促 使销售方广泛地注册这项服务。加上税收遵从法案计划要求所有金融机构,以及潜在的 其他支付供应商,向税务机关报告大量与纳税人识别号码(TIN)相关的交易信息,并 支持诸如纳税人社会信用评级等举措。预计基于该平台的贸易商和服务提供商的遵从度 将在未来逐步提升。 网上办税与电子发票进展 5© 2018 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是与瑞士实体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毕马威国际”)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 得转载。在中国印刷。 14 全国 卢奕 税务服务主管合伙人 毕马威中国 T: +86 (21) 2212 3421 E: lewis.lukpmg 张希瑜 金融业务税务主管合伙人 税务风险管理咨询业务主管合伙人 毕马威中国 T: +86 (10) 8508 7509 E: tracy.h.zhangkpmg 张希瑜 金融业务税务主管合伙人 税务风险管理咨询业务主管合伙人 毕马威中国 T: +86 (10) 8508 7509 E: tracy.h.zhangkpmg 谢忆璐 税务合伙人 毕马威中国 T: +86 (21) 2212 3422 E: grace.xiekpmg 北方区 华东及华西区 李一源 华南区税务服务主管合伙人 毕马威中国 T: +86 (20) 3813 8999 E: lilly.likpmg 华南区 毕马威中国联系人 © 2018 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是与瑞士实体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毕马威国际”)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 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 14本刊物所载资料仅供一般参考用,并非针对任何个人或团体的个别情况而提供。虽然本所已致力提供准确和及时的数据,但本所不能保证这些数据在 阁下收取本刊物时或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本刊物所载资料行事。 © 2018 毕马威企业咨询 (中国) 有限公司 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是与瑞士实体 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 (“毕马威国际”) 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 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在中国印刷。 毕马威的名称和标识均属于毕马威国际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刊物编号:CN- TAX18-0009c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印刷 kpmg/cn/socialmedia 如需获取毕马威中国各办公室信息,请扫描二维码或登陆我们的网站: home.kpmg/cn/en/home/about/offic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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